民办机构党建工作总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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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办机构党建工作总结第1篇:嘉定区民办培训机构 2022年度嘉定区民办培训机构 规范办学评估结果 A级单位(10家): 上海市嘉定卫生人才培训中心 上海国际汽车城人才培训学院 上海市嘉定山木教育进修学校 上海市嘉定复华科技文化进修学校 上海市嘉定瑞恩教育进修学校 上海市嘉定财税培训中心 上海天华进修学院 上海嘉定天天艺术专修学校 上海嘉华进修学院 上海市嘉定诚明进修学校 B级单位(25家) 上海市嘉定新力进修学校 上海嘉定区黎明星业余学校 上海嘉定百慧子进修学校 上海肖邦文化艺术专修学校 上海市嘉定新希望进修学校 上海求实进修学校 上海嘉士堡教育培训中心 上海嘉定区美心进修学校 上海市嘉定区优
2、华进修学校 上海市新青年进修学院 上海乐音文化艺术进修学校 上海保捷人才培训学校 上海飞儿艺术培训学校 上海嘉定德馨业余进修学校 上海嘉定优嘉艺术培训学校 上海市嘉定星光文化艺术进修学校 上海市嘉定爱贝培训中心 上海嘉定区嘉一人才培训中心 上海市嘉定建设人才培训学校 上海嘉定区精锐进修学校 上海奥林人才进修学校 上海嘉定东方智慧文化进修学校 上海市嘉定震川培训中心 上海市嘉定欢乐岛语言进修学校 上海市嘉定新民培训学校 C级单位(7家) 上海市嘉定小雨点教育培训中心 上海铭师培训中心 上海嘉定现代科技专修学院 上海嘉定博明翰进修学院 上海佳爱教育培训中心 上海市嘉定区师源进修学校 上海市嘉定武术
3、培训学校 第2篇:民办培训机构审批文件 民办培训机构所需要准备及审批的文件 民办机构正式申报时,举办者应向审批机关提交以下资料: 1、筹设批准书(原件1份); 2、筹设情况报告(原件1份); 3、填写正确的深圳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申请表(原件1份); 4、培训机构章程(原件1份); 5、拟任培训机构管理人员、教师、财会人员名单1份和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 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培训机构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7、自有房产的出具房地产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如租赁校舍办学的,需提交经过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租赁期不少于3年的租约文件并附场地房产证,如未办理房产证明的,需出具建设质
4、量检测机构的房屋检测合格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8、拟举办培训项目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原件1份); 9、办学场所符合消防、卫生要求的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 10、以国有资产参与举办民办培训机构的,应根据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定,聘请具有评估资格的中介机构依法进行评估,确定出资额的报告,并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原件1份); 11、联合举办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应当提交 联合办学协议(原件1份)。 第3篇: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高级职业技能培训资格)审批 许可项目名称:民办职业培训机构(高级职业技能培训资格)审批 许可项目编号: 许可项目依据: 1.中华人
5、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许可收费依据:本许可项目不收费 许可总时限:三个月(包括专家评审时间) 特别说明:本许可项目采取集中申请、集中评审、集中审批的方式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可查询公示栏) 许可程序: 一、申请 (一)申请需提交的材料 1、签有区、县劳动保障局推荐意见的审批表(一式三份); 2、申办报告。申办报告应说明办学目的及可行性分析; 3、拟办民办培训机构的章程,章程应当包括以下事项: (1)名称、校址; (2)办学宗旨、办学规模、职业(工种)设置、培训层次和教育形式;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产生、罢免的程序; (4)组织管理制度、教师管理制度、
6、学籍管理制度、学员考核鉴定制度; (5)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和使用的原则; (6)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 (7)章程修改程序及其他必须由章程规定的事项。 4、单位办学应出具申办者的法人资格证明及复印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办学的证明文件。公民个人申请办学应提交当地街道出具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证明和申请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5、拟任校长或主要行政负责人以及拟聘教职工的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职业技术等级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复印件,拟聘财会人员的身份证、会计证书及复印件; 6、拟办民办培训机构的资产及经费来源的证明文件,资产证明须提交经国家承认验资机构出具的开办费用验资报告; 7、办公、培训
7、和实习场地证明。自有场地的民办培训机构,应出具场地产权证明,租赁或借用场地的须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租借契约、合同及公证材料,同时提供保证人或保证金证明; 8、筹建方案、发展规划、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相应的培训教材; 9、其他必要材料。 (二)申请条件的依据 关于颁布北京市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培发 2001135号 (第二章第八条) (三)申请方式 由申请人提出申办高级资格申请,申请材料直接送达所在区县劳动保障局,由区县劳动保障局汇总报送市劳动保障局。 标准:申办人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四)提示强调 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
8、受理 (一)提出申请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符合申请条件,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二)受理岗位 市劳动保障局职业技能培训处经办人员 (三)岗位职责 1.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2.材料不齐的一次性告知并制发相关文书;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说明理由并制发相关文书; 按照标准查验申办材料。 3.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即时受理并出具相关文书。 (四)受理审查时限 自接收到区县劳动保障局推荐意见及申请材料之日起五日内。 三、审核评估 (一)标准: 1、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2、具备下列条件(依据关于颁布北京市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章第七条): (1)举
9、办民办培训机构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基本条件,符合区域内民办培训机构的宏观规划,有健全的教学管理制度、教师管理制度、学籍管理制度、学员考核鉴定制度、财务管理制度; (2)申请举办民办培训机构的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申请举办民办培训机构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联合出资举办民办培训机构的,应当视出资比例及经公证机关公证的联合出资协议书,确定一方为举办者; (3)有明确的办学宗旨、培训目标、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培训教材,开设国家统一鉴定职业(工种)应符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统一要求; (4)有与培训规模相适应的固定培训场所和设备、设施,开设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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