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年司法考试经典例题9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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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年司法考试经典例题9篇21年司法考试经典例题9篇 第1篇 下列情形中构成偷税罪的有哪几种:( )A纳税人偷税数额占应纳税的10%以上不满30%并且偷税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lO万元的B纳税人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两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C扣缴义务人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占应缴税额的10%以上且在l万元以上的D扣缴义务人因不缴或少缴已扣、已收税款被税务机关给予两次行政处罚又不缴或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的正确答案:ABC偷税罪的犯罪构成西方的法人制度 法人制度最早在罗马法中进行了初步规定虽然没有明确概念,但是确立了法人的分类、成立的条件等,需要经过皇帝或元老院的批准,故A项表述正确。 法国民法典的
2、制定要早于德国民法典,但是却没有规定法人制度,故B项表述错误。 虽然英国和美国属于判例法系国家但是法人制度却是一个新生的制度,并不是从大量的司法判例中抽象处理的,故C项错误。 德国民法典中首次规定了法人制度,承认法人具有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故D项错误。 钱某持盗来的身份证及仿造的空头支票,骗取某音像中心VCD光盘4000张,票面金额3.5万元。物价部门进行赃物估价鉴定的结论为:盗版光盘无价值。对钱某骗取光盘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A钱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B钱某的行为构成票据诈骗罪的既遂,数额按票面金额计算C钱某的行为构成票据诈骗罪的未遂D钱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的既遂,数额按票面金额计算正
3、确答案:B钱某持盗来的身份证及伪造的空头支票,骗取音像中心VCD光盘的行为属于“明知是伪造、变造支票而使用”的行为,构成票据诈骗罪。票据诈骗罪是诈骗罪的特例,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对钱某应定票据诈骗罪。票据诈骗罪应以是否骗得财物为既遂、未遂的标准,因此钱某构成票据诈骗罪的既遂。虽然赃物估价部门认为“盗版光盘无价值”,但对于某音像中心和钱某来说,则并非如此,一方损失了35万元的货物,另一方获得了35万元的货物,因此诈骗行为已告既遂。 2022年2月,下列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哪些人具备法定条件?A赵女士于1995年1月到某公司工作,1999年2月辞职,2022年1月
4、回到该公司工作B钱先生于1985年进入某国有企业工作。2022年3月,该企业改制成为私人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年满50岁的钱先生与公司签定了三年期的劳动合同C孙女士于2000年2月进入某公司担任技术开发工作,签定了为期三年、到期自动续期三年且续期次数不限的劳动合同。2022年1月,公司将孙女士提升为技术部副经理D李先生原为甲公司的资深业务员,于2022年2月被乙公司聘请担任市场开发经理,约定:先签定一年期合同,如果李先生于期满时提出请求,可以与公司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正确答案:BCD21年司法考试经典例题9篇 第2篇 反甲厂经乙厂许可,在某省独占使用乙厂的注册商标。后发现当地的丙厂也使用了该商
5、标。经查,丙厂是经过外省对同一商标享有独占使用权的丁厂的违法许可而使用该商标的。甲厂的下列请求哪一个不能成立?( ) A请求乙厂承担违约责任 B请求丁厂承担侵权责任 C请求丙厂承担侵权责任 D请求丙、工厂连带承担侵权责任正确答案:A商标独占使用许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注册商标的独占许可使用权只在既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具有排他的效力,独占许可使用人无权阻止其他人 在独占使用许可约定的范围之外使用该注册商标。同时,注册商标所有人在授予某人专有使用权之后,仍 有权在所授予的范围之外另行授予其他人该专有权利。因此,本案中,乙厂在某省授予甲厂专有使用
6、许可 之后,仍有权授予其他人在该省之外专有使用该注册商标,甲厂无权请求乙厂承担侵权责任。故选项A不正确。 丁厂虽然取得了在外省对该注册商标的专有使用许可权利,但其非法将该专有使用权转让给丙厂,并 许可其在莱省使用,导致对甲厂权利的侵害,因此,丁厂和丙厂具有过错,应当对甲厂的损害承担连带责任。故此,甲厂可以选择丁厂和乙厂中的任何一方或者双方来行使侵权请求权。选项B,C和D正确。 在十二表法的制定中,起重要作用的是:( )A执政官B司法官C元老院D平民正确答案:D本题考查的是十二表法的制定。在十二表法制定之前,罗马使用的是不成文不公开的习惯法,而这使司法官在适用法律时具有很大的任意性,便于对平民进
7、行司法镇压。在这种情况下,罗马平民奋起斗争,要求制定明确的成文法,并公布于众。最终迫于平民的压力,罗马元老院制定了十二表法。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为D项。 慧回娘家,委托邻居宇帮助照看房屋。一日,宇进入慧房屋,发现客厅一角放有一盆鲜花,因久未见阳光而开始发黄。宇遂将花盆移放窗外晒太阳。后一阵大风将花盆吹落,恰好砸在楼下与兴吵架的强的头上,造成强的各种损失3000元。该费用应当由谁承担?( )A慧B宇C慧和宇D慧、宇、兴正确答案:B考点物品致人损害解析民法通则第126条规定了物件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承担的情形,应当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责任。所以应当由宇承担责任。故B正确。ACD错误。 刑法第263
8、条规定,持枪抢劫是抢劫罪的加重理由,应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冯某抢劫了某出租车司机的钱财。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确认,冯某抢劫时使用的是仿真手枪,因此,法官在对冯某如何量刑上发生了争议。法官甲认为,持仿真手枪抢劫系本条款规定的持枪抢劫,而且立法者的立法意图也应是这样。因为如果立法者在制定法律时不将仿真手枪包括在枪之内,就会在该条款作出例外规定。法官乙认为,持仿真手枪抢劫不是本条款规定的持枪抢劫,而且立法者的意图并不是法律本身的目的;刑法之所以将持枪抢劫规定为抢劫罪的加重事由,是因为这种抢劫可能造成他人伤亡因而其危害性大,而持仿真手枪抢劫不可能造成他人伤亡,因而其危害性并不大。对此,
9、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法官甲对刑法第263条规定的解释是一种体系解释B法官乙对刑法第263条规定的解释是一种目的解释C法官对仿真手枪是不是枪的判断是一种纯粹的事实判断D法官的争议说明:法律条文中所规定的词的意义具有一定的开放性,需要根据案件事实通过解释学循环来确定其意义正确答案:BD 下列法律文书中在法院送达时不宜采用留置送达形式的是( )A先予执行裁定书B离婚诉讼的调解书C财产保全裁定书D侵权纠纷的判决书正确答案:B本题考查不宜留置送达的法律文书。 民事诉讼法规定了6种送达方式: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任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公告送达。民事诉讼法第89条第3款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
10、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因此,根据调解书的这一生效要件,民诉法意见第84条规定:“调解书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本人,不适用留置送达。当事人本人因故不能签收的,可由其指定的代收人签收。”所以,答案为B。 在民事诉讼普通程序中,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关于举证期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举证期限只能由法院指定 B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确定,不需法院认可 C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之后申请延长 D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30日正确答案:D民事诉讼中的举证时限根据民诉证据规定第33条第2款规定,A、B项错误。根据第36条规定,C项错误。根 据第33条第3款规定,D项
11、正确。 第 57 题 下列关于审判管辖的说法,正确的有哪些?()A赵某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并有故意伤害他人(轻伤)、重婚行为。对赵某的盗窃罪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故意伤害罪和重婚罪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BY省副省长受贿l60万元,情节特别严重。在必要的时候,最高人民法院可以指定北京市的高级人民法院管辖C自诉案件只能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DS省x市中级人民法院与C省z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郑某贩卖毒品案发生管辖争议,在审理期限内协商不成,应当逐级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正确答案:BD依据刑诉解释第5条的规定,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和其他需要并案审理的案件,只要其中一人或者一罪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全案由
12、上级人民法院管辖,因此A选项错误。依据刑诉解释第22条的相关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指定其他下级人民法院管辖,所以选项B正确。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0条的相关规定,自诉案件中可能有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内犯罪的自诉案件,以及刑事诉讼法第170条第(3)项规定的案件中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自诉案件,这两种情况就应当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所以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依据刑诉解释第l7条的规定,两个以上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尚未开庭审判的,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被告人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应当在审限内协商解决;协
13、商不成的,由争议的人民法院分别逐级报请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21年司法考试经典例题9篇 第3篇 下列有关行政复议管辖的说法错误的是( )A某甲因土地使用权被本县土地局违反法定程序收回,可以向市土地局申请行政复议B某甲因土地使用权被本县土地局违反法定程序收回,可以向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C某外贸企业对某海关作出的其出口货物不予退税的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向该海关所在地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D某外贸企业对某海关作出的其出口货物不予退税的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向该海关的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正确答案:C本题考查行政复议管辖。 行政复议法第12条第1款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
14、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因此AB两项都是正确的。该条第2款规定:“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因此,D项的说法正确,而C项的说法错误。 下列关于我国司法独立原则的表述正确的是:( )。A.宪法对司法独立作出了规定B.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C.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必须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的各项规定D.司法独立原则是由资产阶级三权分立学说派生出
15、来的正确答案:ABCD考点司法独立解析司法独立作为现代司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是由资产阶级三权分立学说派生出来的。我国宪法第126条、第131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因此AD两项正确。BC两项是司法独立的含义,是正确的。 皆当选 中国甲公司发现有假冒“麒麟”商标的货物通过海关进口。依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甲公司可以采取下列哪些措施?A.甲公司可向海关提出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的备案申请 B.甲公司可要求海关将涉嫌侵犯麒麟商标权的标记移除后再进口 C.甲公司可向货物进出境地海关提出扣留涉嫌侵权货物的申请 D.甲公司在向海关提出采取
16、保护措施的申请后,可在起诉前就被扣留的涉嫌侵权货物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侵权行为的措施正确答案:ACD本题考核中国队知识产权保护的边境措施。权利人采取的措施:(1)申请人:知识产权权利人请求海关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或者向海关总署办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的,境内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直接或者委托境内代理人提出申请,境外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委托其在境内设立的办事机构或者境内代理人提出申请。委托境内代理人提出申请的,应当出具规定格式的授权委托书。(2)备案期限: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自海关总署准予备案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0年,在上述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权利人向海关总署申请续展备案,每次续展备案的有效期为
17、10年。(3)申请法院措施:权利人在向海关提出采取保护措施的申请后,可依我国商标法、著作权法、专利法,在起诉前就被扣留的侵权嫌疑货物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或者财产保全的措施。(4)申请海关措施:权利人发现侵犯嫌疑货物即将进出口的,可以向货物进出境地海关提出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申请。海关应将扣留侵权嫌疑货物情况书面通知权利人,并将海关扣留凭单送达收货人或发货人。 认为法律是主权者的命令的法学家是哪一位法学家?( )。A新分析主义法学派的代表人物哈特B历史法学派的代表人物萨维尼C分析主义法学派的代表人物奥斯丁D现实主义学说的代言人卢埃林正确答案:C 张三酒后与李五发生争吵,随后两人互相殴
18、打,均受轻伤。县公安局认为张三首先挑起事端,应负主要责任,对其拘留8天,同时责令其拿出500元作为李五的医药费。张三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市公安局作出了维持的复议决定。张三随后向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其律师提醒他可以提起 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关于行政附带民事诉讼,下列那些说法是正确的。( )A附带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同时提出,或者在在一审结束前提出B行政争议与民事争议之间要具有关联性或者两种请求具有关联性C应以行政诉讼成立为前提D可以由行政诉讼案件的被告主动提出正确答案:ABC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应当由民事争议的当事人提出。人民法院在受理行政诉讼案件后,发现符合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其他条件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提
19、起诉讼的权利。 在审理民事赔偿部分时,被告人邹某对被害人刘某提出的殴打刘某的事实没有异议,但合议庭认为邹某是否参与殴打有待查实,此时法庭应当如何处理?( )。A宣布休庭,就有疑问的证据进行核实B要求刘某提供证据证明邹某参与殴打的事实C免除刘某的举证责任,直接认定该事实D交检察机关补充侦查正确答案:C根据高法解释第100条规定,审判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还应当适用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本案中此证据认定应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8条的有关规定处理。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 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下列哪种行为人民法院不应该作为行政案件受理( )A甲某对药品管理部门没收伪劣药品的处
20、罚决定不服B某市居民乙对市政府发布的征收绿化费的规定不服C某村民丙对县土地局决定强行拆除其房屋的行为不服D丁对海关的扣留不服正确答案:B第12条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21年司法考试经典例题9篇 第4篇 关于民事诉讼管辖制度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B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C因公路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车辆最先到达地法院没有管辖权D因管辖错误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C民事
21、诉讼法第30条: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故C错。 “在法学家们以及各个法典看来,各个个人之间的关系,例如缔结契约这类事情,一般是纯粹偶然的现象这些关系被他们看作是可以随意建立或不建立的关系,它们的内容完全取决于缔约双方的个人意愿。每当工业和商业的发展创造出新的交往形式。例如保险公司等的时候,法便不得不承认它们是获得财产的新方式。”据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契约关系是人们有意识、有目的地建立的社会关系B各个时期的法都不得不规定保险公司等新的交往形式和它们获得财产的新方式C法律关系作沩一种
22、特殊的社会关系,既有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思想关系的属性,又有物质关系制约的属性D法律关系体现的是当事人的意志,而不可能是国家的意志正确答案:AC考点法律关系的特征 解析法律关系的特征如下:(1)是根据法律规范建立的一种社会关系,具有合法性;(2)是体现意志性的特种社会关系;(3)是特定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这里我们重点谈谈第(2)项特征:从实质上看,法律关系作为一定社会关系的特殊形式,正在于它体现国家的意志。这是因为,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有目的、有意识地建立的。所以, 法律关系像法律规范一样必然体现国家的意志。但法律关系毕竟不同于法律规范,它是现实的、特定的法律主体所参与的具体社会
23、关系。因此,特定法律主体的意志对于法律关系的建立也有一定的作用。 A项,契约关系本身就是法律关系,故“契约关系是人们有意识、有目的地建立的社会关系”的说法正确,当选。D项根据上述分析明显错误。C项,法律关系具有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属性,前半句正确;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法具有物质制约性,所以法律关系也具有物质制约的属性,后半句正确。故C项正确,当选。 B选项的说法误解了原意。“每当工业和商业的发展创造出新的交往形式,如保险公司等的时候,法便不得不承认它们是获得财产的新方式。”其实质是经济或者物质基础对法的决定作用,法律对经济关系的反映和表达。而不是“各个时期的法都不得不规定保险公司等新的交往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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