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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年司法考试经典例题8辑21年司法考试经典例题8辑 第1辑 何经理为了销售本公司经营的医疗器械,安排公司监事刘某在与某市立医院联系销售业务过程中,按销售金额25的比例给医院四位正、副院长回扣共计25万余元。本案中,该公司提供回扣的行为构成何罪?A行贿罪B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C单位行贿罪D对单位行贿罪正确答案:C “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是:(1)禁止溯及既往(_的罪刑法定);(2)排斥习惯法(_的罪刑法定);(3)禁止类推解释(_的罪刑法定);(4)刑罚法规的适当(_的罪刑法定)。”下列哪一选项与题干空格内容相匹配?A事前成文确定严格B事前确定成文严格C事前严格成文确定D事前成文严格确定正确答
2、案:D 广东司法考试网站显示:“对不起,你的信息已通过审核,不允许修改电字照片”是不是表示我的电子照片通过了审核?是的。 某公司被盗手提电脑一台,侦查人员怀疑是王某所为,王某一开始不承认,但后来经过刑讯承认了盗窃事实,并供述已将电脑卖给刘某,同时还说他之所以拿公司的电脑是因为公司拖欠了6个月的工资。侦查人员找到刘某后,刘某说电脑又倒卖给了秦某。秦某起初不承认,侦查人员威胁他:“如果不承认就按共同盗窃论罪!”秦某害怕,承认了购买电脑一事,并交出了电脑。此案中下列哪些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A王某承认盗窃事实的供述B王某有关公司拖欠他工资的辩解C秦某的证言D手提电脑正确答案:AC本题考查刑事
3、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对非法言词证据的排除规定。刑诉解释第61条规定:“严禁以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凡经查证确实属于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方法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由此可见,王某承认盗窃事实的供述、秦某的证言均属于法律规定的非法言词证据之列,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C两项。 宪法的最高效力表现在下列哪个选项中?( )。A宪法的内容涉及国家的根本制度B宪法是普通法律制定的基础和依据C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不同于普通法律D宪法是一国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全面、集中表现正确答案:B考点宪法最高效力的表现解析宪法是普通法律制定的基础和依据
4、最能体现宪法的最高效力。 下列行为中,哪些属于法律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A.某市政府发文规定,由于本市最近连续发生煤气中毒事件,因此各单位必须使用本市煤气公司生产的煤气安全阀B.天气渐暖,某商场决定所有皮衣六折优惠出售C.甲公司为提高本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通过座谈会的形式,向顾客宣传乙公司的产品不如甲公司的产品D.甲地(不属山东省)出产的苹果品质优良,但市场知名度不高,销路不畅,因此甲地的水果公司在其产品的外包装上全部印上“烟台苹果优质品牌”甲公司为提高本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通过座谈会的形式,向顾客宣传乙公司的产品不如甲公司的产品D甲地(不属山东省)出产的苹果品质优良,但市场知名度不高
5、,销路不畅,因此甲地的水果公司在其产品的外包装上全部印上“烟台苹果优质品牌”正确答案:A,C,D 下列哪一组织是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 )A接受乡政府委托从事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村委会B税务局稽查大队C商标评审委员会D市政府复议办公室正确答案:C行政主体是行政职权的享有者,行政活动的实施者和行政责任的承担者。本题中,村委会是受乡政府委托的组织,必须以委托机关的名义实施行为,该项的行为主体是乡政府。税务局稽查大队是税务局的一个机构,其以税务局名义对外行使职权,行为的法律后果由税务局承担。行政复议办公室是市政府的内部机构,负责行政复议之事,复议决定以市政府的名义作出,也不是行政主体。一般而言,行政机关
6、的内设机构不能作为行政主体,除非有法律的明确授权。商标评审委员会,我国商标法明确规定了其职责权限,能以自己的名义对外进行活动,能够独立承担责任,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所以A、B、D三项错误,C为正确答案。 行政诉讼中,当事人撤回起诉后再行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A不予受理,但当事人是因未交案件受理费而按撤诉处理的,在法定起诉期间内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B不予受理,但当事人是因未交案件受理费而按撤诉处理的,在法定起诉期间内再起诉,并依法解决诉讼费预交问题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C不予受理D不予受理,但有正当理由的除外正确答案:BD行诉解释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
7、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准予撤诉的裁定确有错误,原告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准予撤诉的裁定,重新对案件进行审理。”第37条规定“原告或者上诉人未按规定的期限预交案件受理费,又不提出缓交、减交、免交申请,或者提出申请未获批准的,按自动撤诉处理。在按撤诉处理后,原告或者上诉人在法定期限内再次起诉或者上诉,并依法解决诉讼费预交问题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甲公司和乙公司因合同纠纷诉至法院,乙公司不服一审法院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提起上诉。在此期间,甲公司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一审法院裁定准予撤诉B二审法院裁定准予撤诉C二审法院先对驳回管辖
8、异议裁定的上诉作出裁定,一审法院再根据该裁定作出处理D二审法院查明一审法院无管辖权,直接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正确答案:CC。民事诉讼法第131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同时经济审判规定第5条又规定,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书面裁定,可见应选C项为妥。21年司法考试经典例题8辑 第2辑 甲、乙、丙、丁欲设立一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中约定了如下内容,其中哪些符合法律规定?A甲仅以出资额为限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同时被推举为合伙事务执行人B丙以其劳务出资,为普通合伙人,其出资份额经各合伙人商定为5万元C合伙企业的利润由甲、乙、丁三人
9、分配,丙仅按营业额提取一定比例的劳务报酬D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有限合伙人可以全部转为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也可以全部转为有限合伙人正确答案:CD 公安机关对涉嫌抢劫、已被拘留的张某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审查后,可以作出哪些处理决定?A退回补充侦查B另行侦查C不批准逮捕D批准逮捕正确答案:CD 下列选项中体现责任行政原则的有( )A行政复议B行政赔偿C行政诉讼D行政监察正确答案:ABCDABCD责任行政原则 责任行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必须对自己所实施的行政活动承担责任。责任行政原则的基本要求是,行政机关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如实施违法的行为应承担被撤销的责任,如行为造成损害的,则应承担赔偿责任
10、。行政诉讼制度、行政复议制度、行政赔偿制度、行政监察制度等,都是体现责任原则的法律制度。责任行政原则不仅要有法定的责任形式,而且要有实现这些责任的法律制度。一旦行政机关的活动违反法律规定,责任即从法律规定转化为实际状态。如果没有这些制度,责任行政将毫无意义。行政机关依其行为违法的彤式和所造成的后果分别承担不同的责任,违法的行为应撤销,造成损害的要赔偿,能返还原物的返还原物,无法返还原物的,则应以金钱赔偿。总之,通过必要的法律制度实现。行政诉讼是法院应公民、法人的请求通过法定程序审查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从而解决一定范围内行政争议的活动。行政赔偿,是指赔偿请求人对行政侵权损害向有关国家行
11、政机关请求赔偿,由有关国家机关解决行政赔偿纠纷的程序。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条件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法定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行政机关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复查并作出复议决定的活动。 下列哪项证据可以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A当事人袁某的同事李某向法院作出的有利于袁某的证言B原告陈某向法院提交的其采用偷录方法录下的用以证明被告刘某欠其2万元人民币的录音带,该录音带部分关键词的录音听不清楚C证人因重病住院治疗,提交了一份书面证言,被告对其内容没能作出有效的反驳D原告提出的字迹清晰的合同文书复印件,
12、但该合同文书的原件已丢失,且被告不承认其与原告存在该合同文书复印件所表述的法律关系正确答案:CC。 根据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哪一项办案期限是不能重新计算的?(2022年试卷二第22题)A.补充侦查完毕后的审查起诉期限B.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后的侦查羁押期限C.处理当事人回避申请后的法庭审理期限D.检察院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法院继续审理的审理期限正确答案:C 现阶段我国公有制经济包括下列选项中的哪一或哪些成分?( )A国有经济B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C股份制经济D合资企业正确答案:AB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
13、有制。因此,AB项为正确选项。股份制经济、合资企业中的国有资本属于社会主义公有制,但并非股份制经济、合资企业的所有成分都属于社会主义公有制,因此,CD项错误。 任某因经营失败,欠下巨额债务,潦倒之间想到一个挣钱的办法。任某向保险公司投保了巨额人身伤害保险。随后,任某说服债务人熊某帮助其进行保险诈骗。熊某在任某的授意下,砍断任某的双腿后逃离。任某随后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就在任某提出理赔申请的同时,熊某被公安机关抓获,事情暴露。请回答 9394 题第 93 题 关于保险诈骗罪的犯罪进程形态,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保险诈骗罪(预备)B保险诈骗罪(未遂)C保险诈骗罪(中止)D保险诈骗罪(既遂
14、)正确答案:B理论通说认为,保险诈骗罪的着手为开始实施索赔行为。本题中,任某已经提出理赔申请,只是由于熊某被抓获而未获得赔偿,因此,属于保险诈骗罪(未遂)。 关于涉外民事诉讼及仲裁中相关问题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涉外民事诉讼的财产保全,只能依申请开始,法院不能依职权进行B涉外财产保全中的诉前财产保全,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C涉外仲裁裁决在外国的承认与执行,只能由当事入向有关外国法院申请D涉外民事判决的承认与执行,既可以由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也可以由人民法院请求外国法院承认与执行正确答案:B涉外财产保全、涉外民事判决及仲裁裁决在外国的承认与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9条的
15、规定,当事人依照本法第92条的规定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依照本法第93条的规定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由此可见,民事诉讼法仅规定了涉外民事诉讼的财产保全只能依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开始。而民事诉讼法属于公法范畴,该法并未规定法院可以依职权开始涉外民事诉讼的财产保全,因此,法院无权依职权进行此行为。选项A是正确的。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49条的规定,再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3条第l款的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由此可见,涉外财产
16、保全的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而不是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因此,选项B是错误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64条第2款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应当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由此可见,涉外仲裁裁决在外国的承认与执行,只能由当事人向有关外国法院申请。选项C是正确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64条第l款的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也可以
17、由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由此可见,涉外民事判决的承认与执行,既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也可以由人民法院请求外国法院承认与执行。因此,选项D是正确的。 刑法在司法考试中是重头戏是真的么嗯,刑法很重要。 21年司法考试经典例题8辑 第3辑 下列案件中,直接适用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审理的有:( )A某甲失踪3年杳无音信,其妻到法院要求宣告某甲失踪B某乙欠某丙3000元钱迟迟不还,某丙无奈之下请求法院向某乙发出支付令C甲货轮和乙客轮在大连港内发生碰撞,甲方向当地海事法院起诉请求索赔D某戊与一公司签订劳
18、动合同,该公司以某戊工作能力欠缺为由未足额支付合同中规定的月薪,某戊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现对仲裁裁决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正确答案:ABDABD。C项是海事纠纷,在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以下简称海事诉讼法)通过后主要按照海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审理,在海事诉讼法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才适用民事诉讼法。 下列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说法正确的是:( )A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四年B人民陪审员不适用回避制度的相关规定C甲曾因盗窃罪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所以他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D人民陪审员可以担任审判长正确答案:C50答案:C 考点:人民陪审制度讲解:根据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第9条的规定,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5年,
19、故A项错误;第12条规定,人民陪审员的回避,参照有关法官回避的法律规定执行,故B项错误第1条规定,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不得担任审判长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利,所以D项说法错误。第6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所以C项说法正确一故本题应选C。 关于春秋决狱,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汉代中期以后实行春秋决狱,“论心定罪”的原则B犯罪人主观动机符合“忠”“孝”精神的,即使其行为造成社会危害,也可以减免刑事处罚C犯罪人主观动机严重违背儒家倡导的精神,即使没有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也要给予严惩。D春秋决狱的基础是道教“无为”的思想正确答案:
20、D春秋决狱 春秋决狱是汉代中期以后,随着儒家正统思想的确立,而实行的司法制度。其基础是儒家思想。 当事人就行政案件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受诉人民法院在7日内未立案也未作出裁定。当事人向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中级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在7日内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A要求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依法处理B指定本辖区其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C决定自己审理D经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后自己审理正确答案:ABC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条规定;“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受诉人民法院在7日内未立案也未作出裁定,当事人向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中级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在7日内分别作出以
21、下处理:(一)要求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依法处理;(二)指定本辖区其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三)决定自己审理。” 、法律解释、法律推理与法律职业、法律思维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法学院同学甲与乙对此有过讨论。甲认为:法律职业的独特性与其所特有的法律思维是分不开的;法律思维是一种仅仅依靠法官自由裁量的思维;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是抽象的,它具体体现在法律思维中。乙则认为:法律思维是一种仅仅进行形式逻辑推理的思维;通过进行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能够培养和深化法律思维,有助于保持法律职业的自律和自治。下列何种选项的观点是正确的?A.甲的观点和B.甲的观点和乙的观点C.甲的观点和乙的观点D.甲的观点和乙的观点B法
22、律思维是以法律规定为基础的,因此说“法律思维是一种仅仅依*法官自由裁量的思维”是错误的。法律思维是抽象的,而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是具体的,而不是相反,因此“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是抽象的,它具体体现在法律思维中”是错误的。因此,甲的观点和都是错误的。法律思维具体表现为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法律推理的方法包括形式推理(包括演绎推理和归纳推理)和辩证推理。因此,乙的观点也是错误的。 日本法例规定:“动产继承依被继承人本国法”,该冲突规范中的连结点属于:( )A客观的静态的连结点B客观的动态的连结点C主观的静态的连结点D主观的动态的连结点正确答案:B连结点的分类本题首先必须能够识别题干中的连结点为隐含的,依
23、本国法自然表明此处的连结点为国籍。客观的连结点是指客观存在的连结点如住所、国籍、惯常居所、物之所在地、行为地、履行地以及法院地等,主观的连结点即当事人的意思,这个连结点主要用于确定合同关系的法律适用;静态的连结点就是固定不变的连结点。主要指不动产所在地以及涉及过去的行为或事件的连结点,如婚姻举行地、合同缔结地、法人登记地、侵权发生地。动态的连结点就是可变的连结点,主要有国籍、住所、居所、动产所在地等。本题中的连结点为国籍,则可知其为客观的动态的连结点,故B项正确。理解国籍为可变的连结点,故此为动态连结点。 司法考试第四卷几个题你好,通常情况下为7、8道大题。 下列关于法的特征的表述,正确的是:
24、( )A当事人可以依据普通的法律提出诉讼请求,但不能直接依据宪法提起诉讼,所以法的可诉性。主要是指普通的法律,而不包括宪法B民族自治区可以对国家统一实行的法律进行变通执行,这体现了法的普遍性的例外C法是由公共权力机构制定的,村委会是由村民选举产生的,由村委会制定的村规民约对村民有约束力,也属于法的范畴D法是以权利义务的模式来调整社会关系的,人们遵守一定的权利义务就能实现一定的后果。遵守自然法则的要求,同样也能实现一定的后果,所以自然法则也是法的范畴正确答案:B法的特征包括规范性、国家意志性、强制性、程序性、可诉性。A项错在,虽然宪法不能直接作为起诉的依据,但它是普通法律的前提和基础,是诉讼的间
25、接依据,所以宪法也具有法的可诉性的特征;法具有普遍性,这意味着法在生效范围内具有普及、统一适用的效力,但是法也具有民族性和区域性,在适用执行时可以变通规定,这属于法的普遍性的例外,故B项正确;法是由公共权力机构制定的,这里特指国家的权力机构,而村委会属于村民自治的机构,不能行使国家权力,所以村规民约属于村民的自治规范,但不是法的范畴,故C项错误;权利义务模式是法律调整社会的一个特征,而其他规范也可能设置一定的权利和义务,但依据自然法则实现一定的后果,并不需要人们按照权利义务的模式来实现。所以自然法则是区别于法律的,故D项错误。 根据我国宪法制定的劳动法规定,我国实行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平均每周
26、工作时间可以不超过下列选项的哪些法定时间的工作制度?( )A48小时B40小时C44,小时D45小时正确答案:ABCD劳动法第36条、第39条。21年司法考试经典例题8辑 第4辑 甲国人彼得拟申请赴中国旅游。依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国人彼得应向中国公安部门提出入境申请B受理彼得入境申请的中国有关机关没有义务必须批准入境C如彼得获准入境后发现适合他的工作,可以留在中国工作D如彼得获准入境后前往不对外国人开放的地区旅行,必须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旅行证件正确答案:BD 甲对乙公司的已公告申请的注册商标表示异议,对商标局商标复审委员会复审的裁定也不服,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在
27、诉讼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商标评审委员会为被告B,乙公司为被告C商标评审委员会和乙公司为共同被告D乙公司为第三人正确答案:AD商标注册的争议均需经过司法终局裁决。商标法第33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复审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关于假释的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因爆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在服刑13年时,因有悔改表现而被裁定假释B乙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犯嫖宿幼女罪判8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15年。在服刑13年时,因有悔改表现而被裁定假释C丙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28、,刑罚执行7年后假释。假释考验期内第2年,丙犯抢劫罪,应当判9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10年。在服刑7年时,因有悔改表现而被裁定假释D丁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经过缓刑考验期后,发现丁在缓刑考验期内的第2年,犯故意伤害罪,应判9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10年。在服刑7年时,因丁有悔改表现而被裁定假释正确答案:BCD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公平正义的首要内涵,它包含以下哪一或哪些含义?( )A平等对待B禁止歧视C刑罚均衡D反对特权正确答案:ABD 根据下列材料请回答 9597 题:渔民余某经航运主管机关批准并取得航运许可证,在渡口用自己的渔船摆渡过河的行人。一日,余某在超载摆渡行人时,被航运
29、主管机关的执法人员拦截。经调查,执法人员欲对余某作出行政处罚。第 95 题 航运主管机关执法人员欲当场对余某作出处罚决定,可以作出的处罚有:()A吊销航运许可证B50元以下的罚款C1000元以下的罚款D警告正确答案:BD行政处罚法第33条。 关于积极债券组合管理说法正确的是()。A、水平分析是一种基于对未来利率预期的债券组合管理策略B、久期是衡量利率变动敏感性的重要指标C、对于以债券指数作为评价基准的资产管理人来说,预期利率上升时,将增加投资组合的持续期D、一般而言,只有在存在较高的收益级差和较短的过渡期时,债券投资者才会进行互换操作你好,请到相应版块提问 甲、乙经共谋后到丙的住所对其实施了强
30、奸,事后,甲趁丙不注意之机,将丙的钱包拿走。第二天,甲发现丙的钱包里有一张已经中了5万元的彩票,即兑了奖。就甲拿走被害人钱包和私自兑奖的行为而言,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和乙成立盗窃罪的共同犯罪B甲单独对自己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C甲的行为构成盗窃罪D甲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和诈骗罪,应实行数罪并罚正确答案:BC 上海甲公司作为卖方和澳门乙公司订立了一项钢材购销合同,约定有关合同的争议在中国内地仲裁。乙公司在内地和澳门均有营业机构。双方发生争议后,仲裁庭裁决乙公司对甲公司进行赔偿。乙公司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仲裁裁决。关于甲公司对此采取的做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向内地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31、该仲裁裁决B向澳门特别行政区中级法院申请执行该仲裁裁决C分别向内地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澳门特别行政区中级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D向澳门特别行政区初级法院申请执行该仲裁裁决正确答案:BC 以下对罗马法中法人制度的表述,正确的选项有哪些?( )A古代罗马法中已经形成完整的法人制度,法人分为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两种B财团法人必须拥有一定数额的财产,数额多少没有严格的规定C依照罗马法,手工业行会属于社团法人D帝国时期,团体只须经过元老院的批准即可成立,无须皇帝批准正确答案:BC古代罗马法中还没有形成完整的法人制度,也没有产生法人的概念和术语。到了共和国时期开始承认某些特种团体享有独立的人格。帝国时期进
32、一步认为国家和地方行政区(如省、市、自治市)也具有权利主体的资格。后来随着实际需要,各种具有独立人格的团体大量涌现。罗马的法人分为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两种。前者以人为成立的基础,如国家、地方政府、公益社团和私益社团;后者以财产为成立的基础,如寺院、慈善团体的基金和待继承的财产。团体的成立必须具备三个条件:社团要达到最低法定人数(3人以上);财团必须拥有一定数额的财产,数额多少没有严格的规定。此外,还要经过批准手续。到帝国时期,团体必须经过皇帝或元老院的批准,方可成立。因此A、D项错误,B、C项正确。21年司法考试经典例题8辑 第5辑 下面关于奴隶制法和封建制法的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A奴隶制
33、法和封建制法都属于古代法,深深受到宗教信仰和神灵观念的影响,宗教性格非常明显,常常依靠神灵来取得它的效力或者权威B整个人类社会的发展依次经过奴隶制法到封建制法C奴隶制法是人类史上最早出现的法律,也是私有制类型最早的法律D法律经由奴隶制法发展到封建制法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历史必然,是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结果正确答案:ACD古代法是人类早期的法律,深深受到宗教信仰和神灵观念的影响,宗教性格非常明显,透过或者借助宗教业已神化的形式维护其效力和权威,所以B选项是错误的,其余均是正确答案。 某区工商分局规定,凡本区烟酒批发企业,不得经营外地烟酒。某企业从外地进货,被罚款2000元,该企业不服,向市工商局
34、申请复议。据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该企业可以对区工商局发布的这项规定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提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对该决定的审查申请B该企业对区工商分局的处罚行为既可直接申请复议,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C该企业对罚款申请复议时,除以市工商局为复议机关外,也可向区人民政府提请复议D该企业在对该罚款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时尚不知道区工商局该规定的,可以在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前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正确答案:A45.答案:A 考点:行政复议机关讲解:根据行政复议法第7条的规定,对除国务院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及规章以外的抽象行政行为要求附带审查,采取与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复议一并提起的方式,而不能单独提起,区
35、工商分局的规定是抽象行政行为,故A项错误。工商局处罚的行为,属于复议选择型,即相对方既可申请复议,不服复议决定的再向法院起诉,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故B项正确。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复议机关可以是市工商局,也可以是区人民政府,故C项正确o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26条的规定,申请人在对具行政行为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时尚不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定的,可以在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前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因此,D项正确。 根据下列条件,回答 9192 题:钟某、钱某因借款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子2022年4月10日收到原告甲的起诉状,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立案审
36、理并做出判决。钟某、钱某分别于9月16日、9月19日收到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第 91 题 法院应当在什么时间内立案?( )。A4月15日内B4月17日内C4月20日内D4月25日内正确答案:B民事诉讼法第112条:“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故B正确。 下列哪些民事诉讼,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A某甲诉某乙继承纠纷案件,判决生效3年后,遗产已经毁坏,但某甲提出证据证明人民法院审理本案时,严重违反法定程序并且适用法律有错误B某乙诉某丁离
37、婚案件,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半年后,某丁提出证据证明某乙伪造证据C某甲与某乙的合同纠纷案件,经人民法院调解后制作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半年后,某甲反悔D某甲诉某乙解除收养关系的案件,解除收养关系的判决生效一年后,某甲提出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正确答案:D民事诉讼法第l84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效力后两年内提出。第183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另据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第1款第(一)项规定。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故本题答案应为D。注意: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情形是司法考试中极为重要的知识点,请考生务
38、必熟练掌握。 根据宪法和法律,我国县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政府不可以设立下列哪个机构( )A专门委员会B 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C审计机关D区公所正确答案:AA 根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30 条第l 款的规定,在地方可以设立专门委员会的是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和自治州人大,县级人大无权设立专门委员会。根据该法第31 条第1 款,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可以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根据该法第64 条第2 款,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根据该法第68 条第2 款,县、自治县的人民政府可以设立若干区公所作为它的派出机关。所以应选A 项。 2022年5月9日
39、,县公安局以甲偷开乙的轿车为由,向其送达1,000元罚款的处罚决定书。甲不服,予同月19日向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6月8日。复议机关同意甲撤回复议申请。6月20日甲就该处罚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对甲偷开的轿车县公安局可以扣押B如甲能够证明撤回复议申请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可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对该处罚决定提出复议申请C甲逾期不缴纳1,000元罚款,县公安局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D法院不应当受理甲的起诉正确答案:BC考点证据的扣押、复议申请、滞纳金、提起行政诉讼的条件解析对于甲偷开的轿车公安局能否扣押,关键在于分析该轿:车是否与案件有关,是否为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
40、合法占有的财产。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9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对与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可以扣押;对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合法占有的财产,不得扣押,应当予以登记。对与案件无关的物品,不得扣押。据此虽然轿车与本案有关,但由于该轿车属于乙合法占有的财产,因此不得扣押,应当予以登记。A项错误。关于B项,考查申请人撤回申请后能否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对该出发决定提出复议申请。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38条的规定,申请人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行政复议机构同意可以撤回。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申请人能够证明撤回行政复议
41、申请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的除外。由此可见如果甲能够证明撤回复议申请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可以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对该处罚决定提出复议申请,B项正确。关于C项,是关于滞纳金的缴纳。行政处罚法第51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据此,C项正确。关于D项,根据:行诉解释第35条规定,法律、法规未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行政诉讼必经程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后,又经复议机关同意撤回复议申请,在法定起诉期限内对原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甲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
42、作出之日为5月9日,甲于6月20日提起行政诉讼,并未超过3个月的法定起诉期限,法院应当受理甲的起诉。 法与国家具有共同产生和发展的规律,是同一历史过程的两个方面。二者关系主要表现为()。A.法律的存在是国家存在的前提B.法律的实施离不开国家强制力C.法律的特征、表现形式和内容要受国家的特征、形式、职能等方面的影响D.法与国家的产生、发展以及运行都是密不可分的,因此在一定意义上.二者属于同一种社会现象法律的实施离不开国家强制力法律的特征、表现形式和内容要受国家的特征、形式、职能等方面的影响BC正确 张某欲开办一家生产高科技产品的企业,于是向行政机关申请生产许可证。行政机关于6月1日受理了该申请,
43、并于6月7日开始对企业的厂房、设备进行实地检验、检测,经过5天的检验、检测后,行政机关于6月23日作出了行政许可决定,于7月5日向张某颁发了生产许可证。关于上述情况,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行政机关应当在6月5日之前对厂房、设备进行实地检验、检测B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的时间,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期限C行政机关在6月23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期限D行政机关应当将检验、检测所需时间书面告知张某正确答案:ABD根据行政许可法第55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实施检验、检测,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进行检验、检测。所以A项说法正确。根据第44条规定,行政机关
44、应当自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l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迭许可证件。故B项说法正确。根据第45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依法需要检验、检测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期限内。行政机关应当将所需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人。所以本题中,行政机关并未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长期限,C项说法不正确,D项说法符合法律规定。故应选ABD。 张某向荣发装修公司的住所地A市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乙区人民法院认为由甲区人民法院审理该案更为便利,于是把案件移送至甲区人民法院。甲区人民法院却认为由乙区人民法院审理更适宜,不同意接送移送。则以下何种说法是正确的?( ) A甲区人民法院、乙区人民法院对本案都有管辖权 B张
45、某可以任意选择向甲区或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C乙区人民法院的移送管辖是错误的 D甲区人民法院可以自己对本案无管辖权为由,再行移送正确答案:ABC本案是侵权纠纷,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9条的规定,侵权行为地甲区的人民法院、被告住所地乙区的人民法院都对本案有管辖权,故A项正确。张某可以任意选择向甲区或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故B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的规定,乙区人民法院的移送管辖是错误的,C项正确。受移送的甲区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故D项错误。21年司法考试经典例题8辑 第6辑 下列哪一选项属于民事诉讼法直接规定、具有简易程序特点的内容?A原告起诉或被告答辩时要向法院提供明确的送达地址B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劳动合同纠纷在开庭审理时应先行调解C在简易程序中,法院指定举证期限可以少于30天D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时,审判组织一律采用独任制:0 分 :暂无正确答案:暂无 张某过马路闯红灯,司机李某开车躲闪不及将张某撞伤,法院查明李某没有违章,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判李某承担10%的赔偿责任。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道路交通安全法属于正式的法的渊源B违法行为并非是承担法律责任的唯一根源C如果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