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年司法考试经典例题7辑.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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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年司法考试经典例题7辑21年司法考试经典例题7辑 第1辑 2022年8月1日到8月5日,某文化公司在展览馆举办“家用电器博览会”,甲公司应邀参会,进行展销。但因甲公司营业执照丢失,借乙公司的营业执照来参会。8月3 日,消费者张某在甲公司的柜台购买了一只某厂生产的剃须刀。回来后8月4日使用时发现剃须刀没有其包装上说的多层养护功能。请问,张某在8月5日前可以向谁请求赔偿?( )A甲公司B乙公司C展销会主办者某文化公司D展销会场所人民展览馆正确答案:A赔偿责任主体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7条规定:“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以向其要求赔偿,也可以向
2、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赔偿。”因此,A、B项正确。第38条规定:“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因展销会没有结束,所以张某不能向展销会的相关方面要求赔偿。故C、D不正确。 甲委托乙购买一批货物,乙因家中有事,便向甲提出终止该委托合同关系。由于乙终止该合同关系,给甲造成若干损失,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乙终止合同关系,属于违约行为B乙终止合同关系,属于行使形成权的行为C乙终止合同关系,属
3、于行使请求权的行为D甲可要求乙赔偿损失没有加以标注的试题为单纯识记类题目,“”表示比较难的题目,“”表示相当难的题目。正确答案:BD本题涉及对民事权利性质的认定和民事权利的行使问题。依据合同法第410条的规定,委托人和受托人享有随时解除合同的权利,但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所受损失。因此,本题选项为BD。 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和张某、李某共同出资设立了丁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公司出资40,乙公司和丙公司各出资20,张某和李某各出资10。公司成立后,乙公司未征求其他股东的意见,直接将自己10的股份转让给丙公司。张某拟将自己的股份转让给陈某,书面征求其他股东的意见,甲公司和李某表示同意,但
4、都表示要购买张某的股份,乙公司一直不作回复,丙公司明确表示反对。张某与甲公司、李某和陈某谈判,甲公司、李某和陈某的出价均为20万元,甲公司和李某表示要分期支付,陈某同意一次性支付,张某遂将股份转让给陈某。陈某受让股权后,向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更换公司董事,董事会不予理会,陈某要求丁公司购买自己的股份,丁公司拒绝,陈某起诉丁公司要求收购自己的股份,法院判决陈某败诉。丁公司总经理王某购买的新设备质次价高1,李某经调查了解到王某收受了对方公司的贿赂,李某向监事会反映,监事会迟迟不予答复。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2)张某将股份转让给陈某的做法是否合法?请说明理由。如果张某最终决定将股份转
5、让给甲公司和李某,甲公司和李某对受让股份的比例协商不成,张某应如何转让?(3)法院判决陈某败诉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4)陈某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5)李某如何保护公司利益?正确答案:(1)合法。公司法第72条第1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合法。公司法第72条第2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
6、,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张某根据法律的规定,书面征求其他股东的同意,甲公司和李某同意,乙公司迟迟不答复,视为同意,除张某外,4名股东有3名同意,张某可以将股份转让给陈某。虽然甲公司和李某主张优先购买权,但是陈某的条件优于甲公司和李某,所以张某可以将股份转让给陈某。 张某将自己持有的10%股份转让给甲公司8%,转让给李某2%。 (3)法院判决陈某败诉符合法律规定。公司法第7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
7、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本题中董事会不依法召集股东会会议不属于股东要求公司收购自己股份的法定情形。 (4)陈某有权要求监事会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监事会不召集的,陈某有权自行召集和主持。公司法第41条规定,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5)李某书面请求监事会以公司名义起
8、诉王某,要求王某赔偿公司损失,监事会拒绝起诉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起诉,李某有权以自己名义起诉王某,要求王某赔偿公司损失。依据是公司法第152条规定的股东代表诉讼制度。 某列车临检站在列车临检的过程中,发现某国有公司所属的几节标明“空车回运”字样的储油车中,有剩余的机油2万公斤,经过党委研究,他们卖掉机油,把价款以奖金形式发放给站里职工。经查,根据规定,“空车回运”的车厢中的剩余物资应当上缴给铁路分局统一处理。本案中,列车临检站构成:( )A私分国有资产罪B贪污罪C侵占罪D挪用公款罪正确答案:A私分国有资产罪刑法第396条:“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
9、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题中列车临检站违反规定,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构成犯罪。 有一辆汽车长期停放在某停车场,无人认领,于是有人想向法院申请认定该汽车为无主财产,那么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该申请人必须是与该汽车有利害关系的某停车场管理处B申请人必须向该汽车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C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发出
10、认领公告满一年无人认领的,要判决认定该汽车归申请人所有D人民法院在发出认领公告期间,有人要求对该汽车的所有权的,人民法院应裁定将特别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正确答案:ACD非诉案件均由基层法院管辖,所以B对。申请认定无主财产可以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在公告期满后,无人认领,判决财产无主,收归国家或集体所有,如有人主张权利,告知其另行起诉。 祥云公司欲与某外国公司设立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就相关事项咨询律师。关于律师所作的咨询意见,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自审批部门批准之日起成立B合营企业章程中可以约定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C合营企业合同可以约定由中国境内的任何一家仲裁
11、机构作为双方争议的解决机构D合营企业合同可以约定不以出资比例分配企业利润正确答案:C 某股份有限公司的一名董事持有本公司股票10000股,请问他在一届的任职期间内最多可以转让的公司的股票数是( )A2500股B5000股C7500股D10000股正确答案:C公司法第109条第3款规定:“本法第46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第46条第1款规定:“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由此可知,董事一届的任期最长是3年;第142条第2款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
12、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由此可知,董事任职期间1年最多可以转让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那么他在一届,3年的最长任期内最多可以转让公司的股份数是75%。C项是正确答案。 关于涉外民事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涉外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上诉期无论是不服判决或裁定一律都是30日B涉外民事诉讼中,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当事人要求根据调解协议的内容制作判决书的,可以准许C我国涉外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可以由当事人或仲裁机构向外国法院申请 D涉外财产保全中的诉前财产保全,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正确答案:BB。 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和有关
13、法律的规定,下列关于政治权利和自由的说法中,错误的是哪一项?( )A宪法上的政治权利和自由主要是指宪法第34条规定的我国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和宪法第35条规定的我国公民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和示威的自由B我国宪法第3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这表明,我国公民享有的选举权是一种普选权C集会、游行、示威的主管机关,是集会、游行、示威举行地的市、县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游行、示威路线经过两个以上区、县的,主管机关为所经过区、县的公安机
14、关的共同上一级公安机关D公民可以在其居住地以外的城市发动、组织、参加当地公民的集会、游行、示威。正确答案:D集会游行示威法第l5条规定:“公民不得在其居住地以外的城市发动、组织、参加当地公民的集会、游行、示威。”21年司法考试经典例题7辑 第2辑 罗马法复兴过程中,起了开创作用的法学派别是:( )。A注释法学派B评论法学派C善罗库尔学派D波伦亚法学派正确答案:A罗马法复兴中起开创性作用的法学派别 罗马法的复兴,大致可分为三个历史阶段:注释法学派时期、评论法学派时期和西欧国家的复兴时期。A项应选,D项不选。注释法学派时期,公元ll35年,在意大利北部发现查士丁尼学说汇纂原稿,意大利波伦亚大学最先
15、开始对罗马法的研究。因学者们采用注释方法研究。故被称为“注释法学派”,其创始人是伊尔纳留斯。注释法学派在罗马法复兴运动中起了开创的作用。在罗马法复兴运动中没有波伦亚法学派之称。评论法学派时期,14世纪,意大利法学家又形成研究罗马法中的“评论法学派”,该学派致力于罗马法和中世纪西欧司法实践的结合。 中国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接到以下投诉:中国A公司从甲国B公司进口的一批货物侵犯了中国专利权人李某的权利;中国c公司向乙国D公司出口的一批正版音像制品遭到大规模、有组织的盗版市场的冲击;在中国E公司与丙国F公司的专利和专有技术许可合同中,F公司要求订入排他性返授条件,否则禁止含有该技术的产品在中国销售
16、;丁国H公司的某种软件操作系统在中国占有80%以上的市场,该公司准备捆绑销售其自行开发的杀毒软件,遭到国内外其他软件商的反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禁止甲国8公司该批货物进口B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对中乙两国贸易施加影响C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认为其行为违法时,可以对丙国F公司采取必要措施以消除危害D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认为其行为违法时,可以对丁国H公司采取必要措施以消除危害正确答案:ABCD我国对外贸易法关于对外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保护A正确,依据是第44条规定,因进口产品数量增加,使国内
17、相同产品或者与其直接竞争的产品的生产者受到严重损害或者严重损害的威胁时国家可以采取必要的保障措施,消除或者减轻这种损害或者损害的威胁。B正确。依据是第43条规定,进口的产品直接或者间接地接受出口国给予的任何形式的补贴,并由此对国内已建立的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损害的威胁,或者对国内建立相关产业造成实质阻碍时,国家可以采取必要措施,消除或者减轻这种损害或者损害的威胁或者阻碍。C和D正确,依据是第42条规定,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方式进口,并由此对国内已建立的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损害的威胁,或者对国内建立相关产业造成实质阻碍时,国家可以采取必要措施,消除或者减轻这种损害或者损害
18、的威胁或者阻碍。 下列各项中,关于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说法不正确的是哪一项?( )A受教育权既是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公民的基本义务B基本权利表明公民的宪法地位,是首要的、根本的公民权利,具有不可转让性C环境权属于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D言论、出版、结社自由属于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正确答案:C略 关于涉外仲裁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申请撤销、承认和强制执行国际仲裁裁决,特殊情况下可以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B我国法院既可以撤销本国仲裁裁决,也可以撤销外国仲裁机构的裁决C人民法院撤销仲裁裁决的裁定,当事人无权提出上诉,但人民检察院可以提出抗诉D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由仲裁委员会作出是
19、否保全的裁定,将财产保全的请求提交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她的中级人民法院正确答案:A99A 涉外仲裁的法律适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予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第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由下列人民法院管辖:(一)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第3条:“本规定适用子下列案件:(三)申请撤销、承认与强制执行国际仲裁裁决的案件;”A正确;我国法院可以撤销本国仲裁裁决,不能撤销外国仲裁机构的裁决,B错误;人民法院撤销仲裁裁决的裁定,当事入无权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也不能提出抗诉,C错误;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由人民法院作出是否保全的裁定,将财产保全的请求提交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财产
20、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D错误。 韩某接受甲厂委托为其运输水泥,取得一张乙水泥公司开出的水泥提货单,后不慎丢失,韩某立即前往乙公司挂失,却发现40吨水泥已经被马某提走,遂与马某发生纠纷。经查,马某系花费5000元从一个不认识的人手中购买该提货单的,该批水泥价值为100000元,提货单上的货主为甲厂。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马某取得该批水泥的所有权,依据为买卖合同B马某取得该批水泥的所有权,依据为善意取得C韩某有权请求马某返还水泥或者支付价款D韩某有权请求马某返还水泥,但必须支付马某所支付的5000元价款正确答案:C本题涉及善意取得与不当得利问题。马某能否取得该批水泥的所有权,取决于其取得水泥的
21、提货单是否合法、善意。本题中的提货单记载了债权人和债务人名称的记名债权凭证,马某并非从权利人手中转让所得,其取得该提货单的合同不为有效合同,故A选项错误。善意取得以受让人受让动产或者不动产时善意为必要,马某取得提货单仅支付较低价格,不是从权利人手中取得,也未询问转让人的身份,难谓对交易尽到必要的注意义务,不能认定为善意取得,故B选项错误。因受托占有的提货单丢失,韩某应向甲厂赔偿所受损失,因此取得对遗失提货单及其项下财产的权利,马某提走水泥导致韩某遭受损失,且无合法依据,根据民法通则第92条之规定,马某与韩某之间形成不当得利之债,韩某有权请求马某返还水泥或者支付价款。至于马某支付的5000元价款
22、应由其向无权处分人主张权利,韩某不负偿还义务,故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C。求甘肃政法学院历年司法考试通过率通过率怎么样这个不清楚,帮不上你 某建筑公司与某市政府签订合同新建办公大楼。在建设过程中由于工程款不到位,该公司无法及时向工人发放工资,于是向市政府提出书面质疑,而市政府未给予任何答复。对于该公司寻求救济的途径,下列那些说法正确:( )A该公司可以向市政府提出询问B该公司可以向市财政局投诉C该公司对市财政局的处理决定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D该公司不可提起行政诉讼,因为此合同适用合同法,属于民事纠纷正确答案:D本案的纠纷是工程款不到位,属于合同履行问题。由于政府采购合同
23、适用合同法,故可按民事争议解决相关争议。 甲与乙于2022年6月结婚,婚后不久就离婚。离婚时甲是公车司机,乙是下岗女工并且因病不能参加工作,法院判决甲每月付给乙200元作为生活费,甲可以因下列哪些情况的出现而停止对乙的帮助( )A乙病愈并且找到一份适当的工作B甲因车祸损伤他人财产,已经欠下大量债务C乙离婚后不久再婚D甲离婚后不久再婚正确答案:ABC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商;协议不,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国A公司与甲国B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约定合同争议提交中国C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地在中国,但对仲裁条款应适用的法律未作约定。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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