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试题题库8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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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试题题库8篇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试题题库8篇 第1篇关于界址点坐标册的变更,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对界址点坐标册中已废弃的界址点坐标及界址点点号用红色笔划掉,在相应位置加盖“变更”字样印章B.采用解析法重新测量的界址点,将原界址点坐标用红色笔划掉,并在其上方标注新测数据C.新增加的界址点坐标及界址点号不应加在坐标册中D.当界址点坐标册发生变化较大时,应重新编制界址点坐标册E.界址点坐标册不得更改,应重新编制答案:C,E解析:对于界址点坐标册的变更,对界址点坐标册中已废弃的界址点坐标及界址点号用红色笔划掉,在相应位置加盖“变更”字样印章;采用解析法重新测量的界址点,将原界址点
2、坐标用红色笔划掉,并在其上方标注新测数据;新增加的界址点坐标及界址点号加在坐标册中;当界址点坐标册变化较大时,应重新编制界址点坐标册。甲与丙签订债权转让合同,将其对乙的债权转让给丙,随后甲通知了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甲随时可以撤销债权转让通知B.只有经过丙的同意,甲才能撤销债权转让通知C.只有经过乙的同意,甲才能撤销债权转让通知D.乙可以拒绝接受债权转让通知,仍然向甲作出履行,消灭债务答案:B解析:根据合同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只有经过受让人丙同意,甲才能够撤销债权转让通知。在债权转让中,债务人的意思不能决定债权转让合同的效力,债权
3、人将债权转让情形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即对债务人生效,债务人需要向受让人作出履行,以消灭债务。所以,如果甲通知乙后乙仍然向甲作出履行,不能发生清偿的效力,其债务不能消灭。沙河乡柳树村内有乡办企业一家,村办林场一片。村内的耕地,过去由生产队集体耕种,以后生产队改为组,由各级发包给本组的农户。依照法律规定,以下土地的所有权的归属认定正确的是()。A.所有这些土地都归沙河乡所有B.乡办企业用地和林场土地归沙河乡所有,耕地归各组所有C.林场土地归柳树村所有,其余土地归沙河乡所有D.乡办企业用地归沙河乡所有,林场土地归柳材村所有,耕地归各组所有答案:D解析: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有三:基本主体为村民集体所有
4、;次一级的有村内各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如某村有三个生产队(互助组),每个生产队都可成为独立的所有权主体;高一级的有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改嫁丙。丙死亡后1年,乙得知甲仍然在世,经通讯联系后,遂向法院申请撤销原死亡宣告,撤销甲的死亡宣告后,甲与乙的婚姻关系()。A.自行恢复B.并未自行恢复C.视为自行恢复D.经甲同意自行恢复答案:B解析:根据民法通则意见第三十七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撤销死亡宣告后,如果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被宣告人的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下列各
5、项不能提起行政复议的是()。A.某市交通管理局发布了排气量1升以下的汽车不予上牌照的规定,并据此对吴某汽车不予上牌照的行为B.某乡政府发布通告劝导农民种植高产农作物的行为C.城建部门将某施工企业的资质由一级变更为二级的行为D.民政府部门对王某成立社团的申请不予批准的行为答案:B解析: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第(三)项、第(八)项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
6、办理的,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B项是行政指导行为,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会造成影响,当事人不能提起行政复议。下列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属于绝对发生的是()。A.甲建房子获得房屋的所有权B.甲将其财产赠与乙C.甲将其祖传古董卖给乙D.甲通过继承获得房屋所有权答案:A解析: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可以分为绝对的发生和相对的发生。其中绝对的发生,是指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原始发生的;相对的发生,是指当事人继受其他民事主体的权利义务而形成民事法律关系。本题中只有A项中属于绝对发生。田坎是指耕地中()的地坎。A.南方大于等于1mB.北方大于等于2mC.南方大于等于2m、北方大于等于1mD.北方大于等于2m、南方大
7、于等于1m答案:D解析:耕地中北方大于等于2m、南方大于等于1m的地坎(含耕地中田埂、地埂)称为田坎。耕地坡度(地面坡度)大于2时,可测算耕地田坎系数,用田坎系数扣除田坎面积;对耕地坡度(地面坡度)小于等于2的耕地中的田坎,须外业实地逐条调绘在调查底图上,内业面积量算时逐条扣除。对重庆市人民政府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当向()申请行政复议。A.重庆市人民政府B.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C.国务院D.国务院法制局答案:A解析: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复议的,向做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重庆市人民政府作出的具体行政
8、行为属于直辖市的具体行政行为,应当向重庆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变更地籍测量的基础图件是()。A.原宗地草图B.土地利用现状图C.原宗地图D.原地籍图答案:D解析:变更地籍测量一般不进行控制测量及测绘地籍图,而利用原界址点或原控制点作为控制,利用原地籍图作为基础图件。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试题题库8篇 第2篇某甲与某乙已登记结婚,但未同居,也未举行婚礼。之后某甲后悔与某乙结婚,进行下列哪种行为后,婚姻关系才能解除?()。A.调解B.宣布婚姻无效C.离婚D.分居二年以上答案:C解析:A项,调解只是离婚的一种程序,并不是解除婚姻关系的理由。B项,尽管某甲与某乙未同居,也未举行婚礼,但某甲与某乙已经办理
9、了结婚登记且不存在婚姻无效的法定事由,他们之间成立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解除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只能通过离婚的方式。D项,分居二年以上构成离婚事由的,还需该分居二年是因为感情不合造成的,而且即便是因感情不合而分居二年以上也只是离婚的理由之一,尚需经过协议离婚或判决离婚才能解除婚姻关系。有权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的机关有()。A.国务院的部、委员会B.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C.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D.设区的市人民政府E.沿海开放城市的市人民政府答案:A,B,C,D解析: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省
10、、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以及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做出具体规定。土地使用期限审核是指土地权利人以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其使用期限()。A.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期限B.应与农地使用合同相符C.应满足使用者的需要D.无任何限制答案:A解析:土地权属性质的审核主要是对土地权利的性质、范围、内容、义务和限制等进行审核。土地使用期限审核是指土地权利人以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其使用期限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期限。集体土地使用权期限应与农地使用合同和国家有关政策相符。某市市政府为了引
11、进外资,搞活地方经济,发布一文件称:如果有关企业或个人介绍外国企业在该市投资达1000万美元以上,市政府奖励10万元人民币。公民甲通过自己的海外关系联系一外商,该外商在该市投资2000万美元。但事后市政府拒绝给予该公民1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甲能否就市政府的拒绝奖励的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A.不可以。行政诉讼法并未列举行政奖励行为,因行政奖励行为引发的争议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B.不可以。市政府的文件是行政指导行为,对公民甲并不具有强制力,因而市政府拒绝履行行政指导所设定义务的行为是不可诉的C.可以。因行政奖励是具体行政行为,市政府不给予甲公民奖励的行为侵犯了甲的财产权。市政府的行为是可诉的
12、D.不可以。公民甲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因市政府与甲之间是要约承诺的民事合同关系答案:C解析:考查应予受理的案件、不予受理的案件。行政诉讼法虽然在列举的受案范围里没有列举行政奖励,但是在排除受案范围里也没有排除行政奖励的可诉性,所以根据概括性的受案范围的规定,行政奖励可以进行行政诉讼。本题中,有政府的行政奖励,才有外商的投资,使用奖励引导该投资的,有投资就应有奖励,所以该奖励的10万元,属于投资者甲公民的财产,所以,甲公民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某县城建规划局批准利华房地产企业在已经建成的住宅小区内4号楼前的空地新盖一栋住宅楼,与4号楼间距只有5米。4号楼的居民认为县城建规划局在已经建成的小区批准建房屋
13、是违法的。4号楼居民对规划行为不服而提起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人民法院审查规划行为的合法性,居民是否对4号楼前空地拥有合法权益不影响其享有原告资格,因此小区内所有人均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住在县城其他小区的人也可以就此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B.规划行为是利华房地产企业的,小区居民不是规划行为的相对人,故不具备原告资格C.4号楼居民虽不拥有4号楼前空地的所有权,但是违规在这里建房,影响了居民的采光通风等权利,因此具备原告资格D.由于当时批准建设的小区规划是统一整体,房产商提供的规划图是对小区整体环境的承诺,现在违反以前规划建房,影响了全小区居民的合法权益,因此大家都可以提起行政诉讼E.4号
14、楼居民可以推选出代表进行代表人诉讼答案:C,D,E解析:A项,原告要证明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其他小区居民除了特殊情况,都不是适格的行政诉讼原告。B项,规划行为对小区居民的利益产生实际影响。行政强制执行的一般程序包括()。A.行政强制执行决定的作出B.告诫C.行政强制执行的实施D.申请E.命令义务人限期履行答案:A,B,C解析:行政强制执行的一般程序是指各种行政强制执行方式通用的程序,也称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阶段、告诫阶段和行政强制执行的实施阶段。申请和命令义务人限期履行都是人民法院行政强制执行的程序步骤。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批准。A.乡级
15、以上人民政府B.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C.县级以上人民政府D.市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答案:B解析: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李永宏于2022年离家出去打工后就没有任何消息,下列做法合乎法律规定的是()。A.如果李永宏的父母要求人民法院宣告李永宏死亡,而他的妻子不同意,人民法院不应当宣告李永宏死亡B.如果他的妻子也同意宣告李永宏死亡,人民法院应当首先宣告李永宏为失踪人,然后才能宣告李永宏死亡C.假如人
16、民法院宣告李永宏死亡后,一位打工的同乡告诉他的妻子,一次在公共汽车上看见李永宏,但未同他打招呼,他妻子于是要求人民法院撤销死亡宣告,人民法院应当撤销死亡宣告D.假如人民法院宣告李永宏死亡后,李永宏寄了一笔钱回家,他的妻子正准备同他人结婚,不同意申请人民法院撤销死亡宣告,而李永宏父母要求人民法院撤销死亡宣告,人民法院应当撤销死亡宣告E.如果人民法院宣告李永宏死亡后,其子被他人依法收养,撤销宣告死亡后,李永宏可以以未经自己同意为由,主张收养关系无效答案:A,D解析:宣告死亡的申请人是有顺序规定的,不能违反顺位规定。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撤销宣告死亡也必须经利害关系人有确凿证据证明。划拨国
17、有建设用地使有权是国家依()而获得的权利。A.经济权利B.行政权利C.法律强制手段D.政治手段答案:B解析: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国家凭借行政权利进行土地资源配置的方式,土地使用人为获得该种权利首先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试题题库8篇 第3篇下列民事法律关系中,可以以行为作为其客体的是()。A.物权B.债权C.人格权D.继承权答案:B解析:债权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行为,即体现一定物质利益的行为;物权法律关系的客体大多数是物;人身权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继承权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被继承人生前所有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物或者其他债权债务以及可以继承的其他财产权利,其客体具有多样复
18、杂性。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采取()方式出让。A.协议B.招标C.拍卖D.划拨E.挂牌答案:A,B,C,E解析:通过划拨方式获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无偿的、无期限的,通过出让方式获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有偿的,有期限的,因此划拨不属于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式。宗地图主要描述的内容有()。A.宗地位置B.界址点线C.测量坐标D.相邻宗地关系E.相邻街坊关系答案:A,B,D解析:宗地图是描述宗地位置、界址点线和相邻宗地关系的图件。它是在地籍测绘工作的后阶段,对界址点坐标进行检核后,确认准确无误,并且其他的地籍资料也正确收集完毕的情况下,依照一定的比例尺制作成的反映宗地实际位置和有关情况的一种图件。张三的甲地与李四
19、的乙地南北毗连,张三为了能在自己的房子里欣赏南边的风景,与李四约定:李四不得在乙地上建造高层建筑,张三为此每年给李四4000元作为补偿,期限10年。两年后,张三将甲地分作南北两块,南边的一块卖给王五,北边的一块卖给赵六。以下说法中错误的是()。A.张三仍享有地役权B.王五和赵六共同享有地役权C.赵六单独享有地役权D.王五单独享有地役权E.地役权消灭答案:A,B,C,E解析:张三与李四的约定属于设定地役权的合同,张三为地役权人。物权法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张三与李四的地役权合同未经登记,因此仅
20、在二人之间发生效力。张三转让甲地后,其上的地役权也随同转让。地役权具有不可分性,需役地分割时,地役权在分割后的各部分土地上继续存续。本题中,甲地分割后,王五的土地与乙地仍相邻,仍涉及地役权问题,而赵六的土地与乙地不再毗连,地役权是否存续与赵六无关,因此应由王五单独享有地役权。随着土地市场的不断规范和土地登记代理市场的日趋发育,土地登记代理业务接受委托的来源中,()将是未来发展的主要途径。A.被动接受B.主动争取C.强制得到D.自我申请答案:B解析:主动争取即由土地登记代理人走出门主动争取为他人提供代理服务。随着土地市场的不断规范和土地登记代理市场的日趋发育,主动争取将是土地登记代理业务来源的主
21、要途径。要求土地登记代理人应有主动争取土地登记代理业务的市场开拓意识,不断提供服务质量,努力提升服务水平,以赢得更多的土地登记代理业务。查询申请人查询到有关的土地登记信息后,如果希望将此作为证明某一事实的证据以向有关方面提供,要求查询机构在查询结果上盖印鉴章,这种查询方式称为()。A.签证B.鉴证C.盖章查询D.批准答案:B解析:当查询申请人查询到有关的土地登记信息后,如果希望将此作为证明某一事实的证据以向有关方面提供,要求查询机构在查询结果上盖印鉴章,这种查询方式称为鉴证。鉴证是要查询机构出具有关土地权利情况或变动情况的证明,说明查询结果的来源,表明查询结果的权威性。地籍管理信息系统所特有的
22、()功能,将两层图形数据进行叠加,从而产生一个新的要素层。A.空间分析B.数据输出C.查询统计D.元数据管理答案:A解析:空间分析是诸如地籍管理信息系统此类GIS系统所特有的功能,将两层图形数据进行叠加,产生一个新的要素层的操作,其结果是原来的要素被分割、剪断、套合,然后生成新的要素。新要素综合了原来两层要素所具有的属性。根据民事权利的分类,下列权利中,属于形成权的是()。A.合同当事人请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B.受害人请求致害人赔偿损失C.继承人放弃继承权D.合同当事人请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答案:C解析:形成权是依权利人单方意思表示即可发生法律效果的权利。形成权有两个构成条件:单方行使;引起民事法
23、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关于物权和债权的区别,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在权利性质上,物权为支配权,而债权为请求权B.在权利效力范围上,物权为绝对权,而债权为相对权C.在权利客体上,物权的客体为物,债权的客体不以物为限D.在权利的发生上,物权的设定采取任意主义,债权的设定采取法定主义答案:D解析:物权的种类和基本内容由法律规定,不允许当事人自由创设物权种类。很显然,在权利发生上,物权的设定采取法定主义,债权是一种意定主义。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试题题库8篇 第4篇甲与保姆乙约定:甲生前由乙照料,死后遗产全部归乙。乙一直细心照料甲。后甲女儿丙回国,与乙一起照料甲,半年后甲去世。丙认为自己是第一顺序继
24、承人,且尽了义务,主张甲、乙约定无效。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遗赠扶养协议有效B.协议部分无效,丙可以继承甲的一半遗产C.协议无效,应按法定继承处理D.协议有效,应按遗嘱继承处理答案:A解析:继承法第31条第1款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遗赠扶养协议签订即生效,即使甲的女儿丙已经回国,扶养人尽了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遗赠扶养协议中约定的权利,且遗赠扶养协议效力高于遗嘱继承的效力,遗嘱继承的效力高于法定继承的效力。下列行为属于法律上的处分的是()。A.将代别人保管的几箱苹果中即将发霉的一些卖掉B.向乞讨的流浪汉施舍饭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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