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原司法考试)考试真题及答案9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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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职业资格(原司法考试)考试真题及答案9篇法律职业资格(原司法考试)考试真题及答案9篇 第1篇中国甲公司与英国乙公司签订一份商事合同,约定合同纠纷适用英国法。合同纠纷发生4年后,乙公司将甲公司诉至某人民法院。英国关于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为6年。关于本案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本案的诉讼时效应适用中国法B.本案的实体问题应适用英国法C.本案的诉讼时效与实体问题均应适用英国法D.本案的诉讼时效应适用中国法,实体问题应适用英国法答案:B,C解析:选项 A、 D 错误,选项 B、 C 正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履行义
2、务最能体现该合同特征的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其他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本题中,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合同纠纷适用英国法,所以关于合同纠纷的实体问题和诉讼时效都应当适用英国法。甲、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同时约定,因合同效力或合同的履行发生纠纷提交A仲裁委员会或B仲裁委员会解决,但应该适用C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合同签订后,甲公司主张合同无效。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上述仲裁协议当然无效B.由于双方明确约定适用C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视为双方对仲裁机构的约定明确,上述仲裁协议有效C.若甲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应当受理D.若甲公司向C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乙公司答辩且C
3、仲裁委员会已经做出裁决的,乙公司不能以上述仲裁协议无效为由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无效答案:C,D解析:本题考查选定仲裁协议的效力。根据仲裁法第18条的规定,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使上述仲裁协议有效,并不是当然无效,A项错误。根据仲裁法解释第4条,仲裁协议仅约定纠纷适用的仲裁规则的,视为未约定仲裁机构,B项错误。在没有签订补充协议之前,上述仲裁协议无效,法院应当受理,C项正确。根据仲裁法解释第13条第1款,依照仲裁法第20条第2款的规定,当事人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没有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而后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甲公司向C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乙公司答辩的,乙公司不
4、能再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无效。甲、乙双方于2022年1月7日订立买卖1000台彩电的合同,价款200万元,双方约定:甲支付全部价款后,彩电的所有权才转移给甲。乙于2月4日交付了1000台彩电,甲于3月5日支付了100万元,5月6日支付了剩余的100万元。下列关于彩电所有权转移的表述中,符合合同法规定的是()。A.2月4日1000台彩电所有权转移 B.3月5日1000台彩电所有权转移 C.3月5日500台彩电所有权转移 D.5月6日1000台彩电所有权转移答案:D解析: 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时,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本题约定了甲支付全部价款后,彩电的
5、所有权才转移给甲。5月6日支付了剩余的100万元。所以5月6日1000台彩电所有权转移。根据刑法及刑法修正案(八),下列关于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犯罪的定罪与量刑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可以作为一般累犯B.犯罪时不满16周岁的人,不负刑事责任C.审判时已满75周岁的被告人,一般不适用死刑D.已满75周岁的被告人故意犯罪,应当减轻处罚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自然人犯罪主体。累犯不适用于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所以选项A错误。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须对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负刑事责任。所以选项B错误。已满7
6、5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所以选项D错误。 刘某对市辖区土地局依据省国土资源厅的规定作出的一项行政处理决定不服提起行政复议,同时要求审查该规定的合法性。在此情况下,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市政府作为复议机关无权对省国土资源厅的规定进行处理B.区政府作为复议机关应当将省国土资源厅的规定转送市政府处理、C.省政府有权对该规定进行处理D.市土地局作为复议机关应当将审查省国土资源厅规定的请求转送省国土资源厅处理答案:B,C,D解析:。本题涉及复议中对部分抽象行政行为的附带审查和程序问题。根据行政复议法第26条的规定,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
7、一并提出对本法第7条所列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对该规定有权处理的,应当在30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7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依法处理,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应当在60日内依法处理。处理期间,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本题中,复议机关应为区政府或市土地局,市政府不能成为复议机关,因而A项不对。区政府转送该规定必须遵守行政的层级性,不可越级转送,所以B项正确。而省政府对此规定显然有权处理,所以C项正确。而D项也是完全符合程序的,省国土资源厅当然可以对自己作出的规定进行改变或者撤销。所以,此题选BCD项。此题的难点在B项,市政府虽无权处理此规定,但区政府也不可直接转送
8、给省政府,必须由市政府转送,这是行政组织的“层次性”要求决定的。中国甲公司与德国乙公司订立了进口一批机器的合同,并向保险公司投保了一切险。由韩国某航运公司所属的“明浩”号运输。运输途中由于“明浩”号的过失在公海与一巴拿马籍货轮相碰,导致甲公司的机器受损。关于本案,依海牙规则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哪些是正确的?()A.甲公司应向韩国某航运公司提出索赔,因为其过失引起碰撞导致机器的损坏B.甲公司应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C.甲公司应向德国乙公司提出索賠D.韩国某航运公司对因碰撞导致的巴拿马籍船舶的损失应负賠偿责任,但对本船承运的机器免责答案:B,D解析:。A不正确,因为依海牙规则承运人对航行过失引起的损失是
9、免责的,所以不能向航运公司提出索赔。B正确,航运公司对航行过失是免责的,而一切险对此类风险是承担赔偿责任的,因此,甲应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C不正确,乙公司是托运人,本题货损与托运人没有关系。D正确,依海牙规则,承运人对本船承运的货物是免责的,但与对方船舶不是合同关系而是侵权关系,因此,韩国公司对对方船舶因碰撞引起的损失不能免责。关于监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甲出门打工之前,将孩子委托给邻居照管,则邻居是委托监护人B.甲是现年15岁的精神病人,为甲设定监护人,适用关于精神病人监护的规定C.甲丧夫后携幼子乙改嫁,乙的爷爷有权要求法院确定自己为乙的法定监护人D.市民甲、乙之子丙5周岁,甲
10、乙离婚后对谁担任丙的监护人发生争议,丙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有权指定答案:A解析:考点:监护讲解:监护分为法定监护、指定监护与委托监护。民法通则意见第22条规定:“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在甲将孩子委托给邻居照管的情形,该邻居即是孩子的委托监护人,故A项正确。民法通则意见第13条规定:“为患有精神病的未成年人设定监护人,适用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的规定。”而民法通则第16条是关于未成年人监护人的确定规则。可见,确定未成年精神病人的监护人,适用未成年人监护的规定而不是精神病人监
11、护的规定,故B项错误。民法通则第16条第1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据此可知,甲丧夫后虽然携幼子乙改嫁,但甲仍然是乙的监护人,乙的爷爷无权要求法院确定自己为乙的法定监护人,故C项错误。民法通则第16条第2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第16条第3款规定:“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
12、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可见,指定监护只在由未成年人父母以外的人争抢担任监护人或互相推倭都不愿意担任监护人的情况下产生。在丙父母仍健在的情况下,丙的监护人就是其父母甲和乙,即便是甲、乙离婚了,其监护人仍然是甲和乙,不存在指定监护的问题,只是离婚时应由法院判决谁与丙共同生活的问题。故D项错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行政决定作出前,当事人有权就下列哪些情形要求举行听证?A.区工商分局决定对个体户王某销售的价值10万元的假冒他人商标的服装予以扣押B.县公安局以非法种植罂粟为由对陈某处以3000元罚款C.区环保局责令排放污染物严重的某公司停业整顿D.胡某因酒后驾车,被公安交管部
13、门吊销驾驶证答案:B,C,D解析:选项 A 错误。对于扣押措施的实施,行政强制法没有规定听证程序。选项 B、 C、 D 正确。按照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法律职业资格(原司法考试)考试真题及答案9篇 第2篇关于税收优惠制度,根据我国税法,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个人进口大量化妆品,免征消费税B.武警部队专用的巡逻车,免征车船税C.企业从事渔业项目的所得,可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D.农民张某网上销售
14、从其他农户处收购的山核桃,免征增值税答案:B,C解析:本题考查消费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车船税。 A项:消费税暂行条例第12条第2款规定:“个人携带或者邮寄进境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连同关税一并计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根据消费税税目税率表,化妆品属于应税消费品,但化妆品在价值5000元以下的可以免征消费税,题目中表述为大量的化妆品应理解为超出了价值5000元的限额,应当缴纳消费税,所以A项免征的说法错误。B项:车船税法第3条第2项规定:“下列车船免征车船税:(二)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的车船;”据此,武警部队专用巡逻车免征车船税,B项正确。C项:企业所得税法第
15、27条第1项规定:“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企业从事渔业项目所得减免征企业所得税,C项正确。D项: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若农民张某销售自产的山核桃则免征增值税,但题目中农民张某是在网上销售从其他农户处收购的山核桃,不属于自产的农产品,因而不符合免征增值税的情形,所以D项错误。下列有关世界贸易组织的国民待遇原则的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项?( )A.世界贸易组织的三个主要协定关税与贸易总协定、服务贸易总协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 协定(简称TRIPs)都有关于国民待遇的规定,且三个协定中的国民待遇义务都相同B.国民待遇,是指一国
16、承诺给予另一国的优惠待遇不低于它现在或将来给予第三国的待遇C.世界贸易组织对成员在服务贸易市场开放方面的义务没有统一的规定,是否给予国民待遇依成员 的具体承诺表来确定,在作出的承诺中,不允许对国民 待遇进行限制D.关税与贸易总协定规定的国民待遇仅适用于外国的进口产品所涉及的国内税和国内规章制度方 面的措施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世界贸易组织_世界贸易组织的主要法律制度。国民待遇是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三个主要协定关税与贸易总协定、服务贸易总 协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都有关于国民待遇的规定,但是,三个协定中的国民待遇义务并不相同,所以A错误。B错误,B项是有关最惠国待遇的定义。C错误,C
17、的前部分正确,但是后部分不正确,正确的陈述应为“即使在作出的承诺中,也允许对国民 待遇进行限制”。D正确。某商场在促销期间挂出一条“促销期间在本商场购物达500元者,可参与本商场抽奖活动,特等奖为小汽车一部”的横幅,吸引了大批顾客前来购物,甲某很幸运,抽中了特等奖,兑奖时却发现所谓的小汽车竟然只是一辆玩具小汽车模型,甲某很生气,向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控告。根据这一情况,某商场的行为的性质该如何认定?()A、是引入误解的虚假宣传,构成不正当竞争B、是违反商业道德的宣传,不违法C、只是对消费者构成欺诈,不构成不正当竞争D、是欺骗性的交易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答案:A解析:虚假宣传行为与欺骗性交易行为。
18、详解:以广告或是其他方式销售商品是常见的促销手段,但虚假的广告直接误导了消费者,同时也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造成公平竞争秩序的混乱,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条将此类行为作为必须禁止的行为予以规范。因此,选项A是正确的,选项B、C是错误的。欺骗性交易行为是经营者以种种不实手法对自己的商品、服务作虚假表示、说明或承诺,或不当利用他人的劳动成果来推销自己的商品或服务,损害同业竞争者利益以及消费者利益的行为。欺骗性交易行为的表现形式有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与知名商品相混淆,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姓名,伪造、冒用各种质量标志和产地标志等,本题的情况很显然不是欺骗性的交易行为,据此,选项D是错误的。甲误认
19、为遭到乙的紧急的不法侵害,而对乙实行防卫行为,致乙死亡。事后证实乙的行为不具有不法侵害的性质。对甲的行为认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有:( )A.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B.可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C.可能属于意外事件D.可能属于防卫过当答案:B,C解析:本题考查正当防卫。事实上不存在不法侵害,行为人误以为存在不法侵害而对臆想中的侵害者进行防卫,属于假想防卫。对于假想防卫,应视行为主观上有无过失而予以不同的处理,若行为人无过失的应视为意外事件,若行为人有过失而根据刑法的规定应该承担刑事责任的,构成过失犯罪。因此本题中BC是正确的。某船舶上设定了抵押权,船舶因碰撞被修理,船舶营运人未按约定支付修理费用,修船人将
20、船舶留置,船舶的营运人尚有船员工资和港务费未支付,相关权利的行使顺序是:()A.港务费船员工资船舶留置权船舶抵押权B.船员工资港务费船舶留置权船舶抵押权C.船舶留置权船员工资港务费船舶抵押权D.船员工资港务费船舶抵押权船舶留置权答案:B解析:。考查在船舶上的相关优先权利之间的关系。法律依据为海商法第22条、第23条、第25条关于优先权受偿问题的规定。以下情形,应由中国人民银行查处的是、A、资本充足率低于8%B、未经批准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买卖金融债券的C、未经批准境外借款D、未按规定交存存款准备金答案:B,C,D解析:根据商业银行法第76条的规定,BC选项正确。商业银行法第77条规定:“商业银行有
21、下列情形之一,由中国人民银行责令改正,并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建议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拒绝或者阻碍中国人民银行检查监督的;(二)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报表和统计报表的;(三)未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比例交存存款准备金的。”根据该条规定,D选项正确。根据商业银行法第75条第3项未遵守资本充足率、存贷比例、资产流动性比例、同一借款人贷款比例和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关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其他规定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查处。所以A选项不正确。A公司和B公司于202
22、2年5月20日签订合同,由A公司将一批平板电脑售卖给B公司。A公司和B公司营业地分别位于甲国和乙国,两国均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缔约国。合同项下的货物由丙国C公司的“潇湘”号商船承运,装运港是甲国某港口,目的港是乙国某港口。在运输途中,B公司与中国D公司就货物转卖达成协议。在贸易术语适用上,A、B公司在双方的买卖合同中仅约定适用FOB术语。对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22年)A.该合同应当适用2022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B.货物的风险应自货交C公司时由A公司转移给B公司C.B公司必须自付费用订立从指定装运港运输货物的合同D.因当事人选择了贸易术语,故不再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公约答案
23、:C解析:本题考查FOB术语。A项,2000年通则与2022年通则两个版本并存,选用哪个版本须由当事人约定,并非一定适用2022年通则,A项错误。B项,对于FOB术语,2000年通则规定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风险转移,2022年通则将风险转移时间改为货物装上船时,无论依哪个通则,B项表述均为错误。CD项,FOB术语下,买方负责运输,C项正确。双方选择适用贸易术语,并不排除公约的适用,D项错误。某甲等30名律师各出资100万元合伙设立了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顶呱呱律师事务所。该所的非合伙人律师某乙将委托人丙某的500万赔偿款卷走,下落不明。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丙某可以请求顶呱呱律师事务所赔偿
24、其损失B、顶呱呱律师事务所向丙某赔偿损失后,可以向某乙追偿C、某甲仅以其在顶呱呱律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D、某甲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答案:A,B,D解析:本题为选非题。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44条第1款规定:“律师违法执业或者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律师事务所赔偿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的律师追偿。”某乙卷走委托人款项,显然是违法执业,故A、B项说法正确。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44条第2款规定:“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律师事务所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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