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国开电大法学专科《民法学1》十年期末考试名词解释题库(排序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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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新国开电大法学专科民法学1十年期末考试名词解释题库(排序版)最新国开电大法学专科民法学1十年期末考试名词说明题库(排序版) 说明:资料整理于2021年6月29日,收集了2007年1月至2021年1月中心电大期末考试的全部试题及答案。按份共有:2007年1月试题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共有人根据各自的分额分别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担当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按份共有:2007年7月试题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共有人根据各自的份额分别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担当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按份共有:2009年7月试题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共有人根据各自的份额分别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担当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按份共有:2010
2、年1月试题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共有人根据各自的分额分别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担当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按份共有:2011年1月试题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共有人根据各自的份额分别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担当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按份共有:2016年1月试题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共有人根据各自的份额分别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担当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按份共有:2017年1月试题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共有人根据各自的份额分别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担当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按份共有:2017年6月试题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共有人根据各自的份额分别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担当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按份共有:2018年7月试题是指两个或
3、两个以上的共有人根据各自的分额分别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担当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按份共有:2019年7月试题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共有人根据各自的分额分别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担当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按份共有:2021年1月试题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共有人根据各自的份额分别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担当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 不动产:2008年1月试题是指不能移动或如经移动即会损害和降低其经济价值的物。 不动产:2015年7月试题是指不能移动或如经移动即会损害和降低其经济价值的物。不动产:2017年1月试题是指不能移动或如经移动即会损害和降低其经济价值的物。财产关系:2007年1月试题是指人们在产品的生产、安
4、排、交换和消费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经济内容的关系。财产关系:2014年1月试题是指人们在产品的生产、安排、交换和消费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经济内容的关系。财产关系:2015年1月试题是指人们在产品的生产、安排、交换和消费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经济内容的关系。财产全部权:2008年7月试题是指全部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的占有、运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财产全部权:2010年1月试题是指全部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的占有、运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财产全部权:2018年7月试题是指全部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的占有、运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财产全部权:2019年7月试题是指全部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的占有、运用、收益和处
5、分的权利。承包经营权:2010年1月试题是指由公民或集体组织,对国家全部或集体全部的土地、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等,依照承包合同的规定而享有的占有、运用和收益的权利。承包经营权:2018年7月试题是指由公民或集体组织,对国家全部或集体全部的土地、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等,依照承包合同的规定而享有的占有、运用和收益的权利。承包经营权:2019年7月试题是指由公民或集体组织,对国家全部或集体全部的土地、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等,依照承包合同的规定而享有的占有、运用和收益的权利。除斥期间:2014年1月试题指某种权利的法定存续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若不行使权利,期间届满后,该项实体权
6、利即告歼灭。除斥期间:2015年1月试题指某种权利的法定存续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若不行使权利,期间届满后,该项实体权利即告歼灭。代理:2009年7月试题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范围内以被代理人名义与第三人实施的、法律效果干脆归属于被代理人的行为及相应的法律制度。代理:2011年1月试题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范围内以被代理人名义与第三人实施的、法律效果干脆归属于被代理人的行为及相应的法律制度。代理:2012年1月试题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范围内以被代理人名义与第三人实施的、法律效果干脆归属于被代理人的行为及相应的法律制度。代理:2013年7月试题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范围内以被代理人名义与第三人实施的、法律效果干
7、脆归属于被代理人的行为及相应的法律制度。代理:2016年1月试题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范围内以被代理人名义与第三人实施的、法律效果干脆归属于被代理人的行为及相应的法律制度。代理:2017年6月试题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范围内以被代理人名义与第三人实施的、法律效果干脆归属于被代理人的行为及相应的法律制度。代理:2021年1月试题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范围内以被代理人名义与第三人实施的、法律效果干脆归属于被代理人的行为及相应的法律制度。 担保物权:2010年7月试题是指以担保债权为目的,即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的物权。 担保物权:2011年7月试题是指以担保债权为目的,即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的物权。担保物权
8、:2012年7月试题是指以担保债权为目的,即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的物权。担保物权:2013年1月试题是指以担保债权为目的,即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的物权。担保物权:2014年7月试题是指以担保债权为目的,即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的物权。担保物权:2015年7月试题是指以担保债权为目的,即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的物权。担保物权:2016年7月试题是指以担保债权为目的,即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的物权。担保物权:2019年1月试题是指以担保债权为目的,即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的物权。担保物权:2020年1月试题是指以担保债权为目的,即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的物权。等价有偿原则:2009年1月试题是
9、指民事主体在从事转移财产等民事活动中,要根据价值规律的要求进行等价交换,实现各自的经济利益。等价有偿原则:2017年6月试题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转移财产等民事活动中,要根据价值规律的要求进行等价交换,实现各自的经济利益。法定代理:2007年7月试题是指法律依据肯定的社会关系的存在而设立的代理。它是为无行为实力人和限制行为实力人设立的代理方式。法律关系:2021年1月试题是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特别的社会关系,即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法人:2008年7月试题是具有民事行为实力和民事权利实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担当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2010年1月试题是具有民事行
10、为实力和民事权利实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担当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2014年1月试题是具有民事权利实力和民事行为实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担当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2018年1月试题是具有民事权利实力和民事行为实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担当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实力和民事行为实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担当民事义务的组织。房屋典权:2007年7月试题是指典权人支付典价,占有他人的房屋,并对其进行占有、运用、收益的权利。房屋典权:2009年7月试题是指典权人支付典价,占有他人的房屋,并对其进行占有、运用、收益的权利。房屋典权:2011年1月试题是指典权人支付典价,占有他
11、人的房屋,并对其进行占有、运用、收益的权利。房屋典权:2012年1月试题是指典权人支付典价,占有他人的房屋,并对其进行占有、运用、收益的权利。房屋典权:2013年7月试题是指典权人支付典价,占有他人的房屋,并对其进行占有、运用、收益的权利。房屋典权:2016年1月试题是指典权人支付典价,占有他人的房屋,并对其进行占有、运用、收益的权利。房屋典权:2017年6月试题是指典权人支付典价,占有他人的房屋,并对其进行占有、运用、收益的权利。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2008年7月试题指当事人为民事法律行为设定肯定的期限,并把期限的到来作为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发生或歼灭的前提。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2015年7
12、月试题指当事人为民事法律行为设定肯定的期限,并把期限的到来作为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发生或歼灭的前提。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2017年1月试题指当事人为民事法律行为设定肯定的期限,并把期限的到来作为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发生或歼灭的前提。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2010年7月试题是指设定肯定的条件,并将条件的成就与否作为确定效力发生或歼灭的依据的民事法律行为。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2011年7月试题是指设定肯定的条件,并将条件的成就与否作为确定效力发生或歼灭的依据的民事法律行为。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2012年7月试题是指设定肯定的条件,并将条件的成就与否作为确定效力发生或歼灭的依据的民事法律行为。附条件的
13、民事法律行为:2013年1月试题是指设定肯定的条件,并将条件的成就与否作为确定效力发生或歼灭的依据的民事法律行为。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2014年7月试题是指设定肯定的条件,并将条件的成就与否作为确定效力发生或歼灭的依据的民事法律行为。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2016年7月试题是指设定肯定的条件,并将条件的成就与否作为确定效力发生或歼灭的依据的民事法律行为。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2019年1月试题是指设定肯定的条件,并将条件的成就与否作为确定效力发生或歼灭的依据的民事法律行为。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2020年1月试题是指设定肯定的条件,并将条件的成就与否作为确定效力发生或歼灭的依据的民事法律行为
14、。个人合伙:2010年1月试题是指两个以上公民出于共同的经济目的,自愿签订协议,共同出资和经营,共负盈亏和风险,对外负无限连带责任。个人合伙:2010年7月试题是指两个以上公民出于共同的经济目的,自愿签订协议,共同出资和经营,共负盈亏和风险,对外负无限连带责任。个人合伙:2011年7月试题是指两个以上公民出于共同的经济目的,自愿签订协议,共同出资和经营,共负盈亏和风险,对外负无限连带责任。个人合伙:2012年7月试题是指两个以上公民出于共同的经济目的,自愿签订协议,共同出资和经营,共负盈亏和风险,对外负无限连带责任。个人合伙:2013年1月试题是指两个以上公民出于共同的经济目的,自愿签订协议,
15、共同出资和经营,共负盈亏和风险,对外负无限连带责任。个人合伙:2014年7月试题是指两个以上公民出于共同的经济目的,自愿签订协议,共同出资和经营,共负盈亏和风险,对外负无限连带责任。个人合伙:2016年7月试题是指两个以上公民出于共同的经济目的,自愿签订协议,共同出资和经营,共负盈亏和风险,对外负元限连带责任。个人合伙:2018年7月试题是指两个以上公民出于共同的经济目的,自愿签订协议,共同出资和经营,共负盈亏和风险,对外负无限连带责任。个人合伙:2019年1月试题是指两个以上公民出于共同的经济目的,自愿签订协议,共同出资和经营,共负盈亏和风险,对外负无限连带责任。个人合伙:2019年7月试题
16、是指两个以上公民出于共同的经济目的,自愿签订协议,共同出资和经营,共负盈亏和风险,对外负无限连带责任。个人合伙:2020年1月试题是指两个以上公民出于共同的经济目的,自愿签订协议,共同出资和经营,共负盈亏和风险,对外负无限连带责任。共同共有:2009年1月试题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或法人,依据某种共同关系而对某项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权利并担当义务。共同共有:2012年1月试题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或法人,依据某种共同关系而对某项财产不分份额的共同享有权利并担当义务。共同共有:2013年7月试题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或法人,依据某种共同关系而对某项财产不分份额的共同享有权利并担当义务。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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