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交通局交通公路试验检测服务采购公开招标采购公告6720.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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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交通局交通公路试验检测服务采购公开招标采购公告6720 政府选购招标文件项 目 名 称 :交通马路试验检测服务选购招 标 编 号 :LZZFCGZX(2019)4036 中国 四川(泸州)泸州市纳溪区政府选购中心泸州市纳溪区交通局(选购人)2019 年11 月 共同编制 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3其次章投标人须知5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22第四章投标人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37第五章投标人供应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证明材料38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39第七章评标方法42第八章政府选购合同(服务类)53第一章投标邀请 泸州市纳溪区政府选购
2、中心(选购代理机构)受 泸州市纳溪区交通局(选购人)托付,拟对 交通马路试验检测服务选购 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投标。一、招标编号:LZZFCGZX(2019)4036二、 招标项目名称:交通马路试验检测服务选购 。三、选购预算及资金来源:本招标项目选购预算为 1546800.00 元,其中财政预算资金 1546800.00 元 。 四 、 招标项目简介:交通马路试验检测服务选购 。(详细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五、供应商参与本次政府选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担当民事责任的实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实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与本次政府选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依据选购项目提出的特别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五章)。六、 严禁参与本次选购活动的供应商 1.依据关于在政府选购活动中查询及运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选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选购网网站()、四川政府选购网网站(www.ccgp-)和信用泸州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选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
4、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选购严峻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与本项目的选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选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为选购项目供应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选购项目。供应商为选购人、选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选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供应询问论证,其供应的询问论证看法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选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选购项目供应规范编制。七、招标文件获得时间、地点:招标文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供应免费下载,
5、请潜在供应商自2019年11月19日09:00至2019年 11 月 25日17:00前 ( 北 京 时 间 )登 录 全 国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 四 川 省 . 泸 州 市 )(),成为注册用户,网上在线获得招标文件(不供应现场购买或邮寄等其他方式)。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八、 投标截止时间:2019 9 年 年 12 月9 9 日 日 09: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九 、开标时间:2019 9 年2 12 月 月 9 日 日 09:30(北京时间)。本项目报名、保证金交纳截止后,是否
6、具备开标条件的信息,请供应商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的项目开标前状态栏目查看。假如该栏目提示项目达不到开标条件,选购中心将不组织本项目开标。十、开标地点:泸州市纳溪区政府选购中心(纳溪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十一、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选购网(http:/www.ccgp-)、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泸州市纳溪区交通局 地址:泸州市纳溪区云溪西路 175 号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8982787331 选购代理机构:泸州市纳溪区政府选购中心地址:泸州市纳溪区人民西路三段 邮编:646000 联 系 人:朱
7、先生 联系电话:0830-42816002019 年 11 月 18 日其次章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选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本招标项目选购预算 :1546800.00元;该项目不分包 超过选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1.本次选购项目最高限价是单价限制价,超过最高限价(单价限制价)为无效投标。(详见第六章项目清单中的各项单价限制价)2.本次选购项目的结算价不超过选购预算 1546800.00 元。2 低于成本价不正值 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
8、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供应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根据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供应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依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分)、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具体陈述。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3.供应商供应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选购项目选购需求、专
9、业实际状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状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序号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3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扣分(实质性要求)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依据政府选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方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赐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标。2.参与政府选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供应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
10、供应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供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非特地面对中小企业的政府选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赐予联合体 3%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二、失信企业报价扣分 1对根据四川省政府选购当事人诚信管理方法(川财采201533 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
11、信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选购活动中实行干脆从总分中扣除 5 分,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直至总分扣完为止。2供应商参与政府选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状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4 评标状况公告 全部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状况、采纳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状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选购网上选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序号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5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30000.00元(叁万元整)。2.以注册用户身份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运用企业基本户转入指定虚拟子账号(若账户有多个,投标人可选择随意一个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转款
12、户名必需与投标人名称一样,转款账号必需与投标人网上注册的银行账号一样),否则视为无效。3.保证金缴纳方式:电脑在线划转,手机划转,柜台划转(不能通过现金干脆存入)。4.核对保证金缴纳信息。可在系统内保证金缴纳查询处查询自己的入账信息。投标人完成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后,应在系统内打印投标保证金缴纳回执,并将该回执带至开标现场。5.交款截止时间:2019 年 12 月 6 日 10 时 00 分。6.保证金退款询问电话:0830-4259716 6 履约保证金交款时间、方式及金额:由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以非现金的形式将履约保证金足额缴入选购人指定的财政专户(履约保证金为本项目合同金额
13、的 5% 。)。收款单位:泸州市纳溪区财政局。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四川泸州纳溪共同街支行 银行账号:175301040000540 7 选购文件询问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830-4281600。 8 开标、评标工作询问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830-4281600。9 中标通知书领取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选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上公告后,请中标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泸州市纳溪区政府选购中心政府选购服务股领取中标通知书,不再另行通知。联系人:朱先生。联系电话:0830-4281600。地址:泸州市纳溪区政府选购中心序号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0供应商
14、询问 依据托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选购人负责答复。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18982787331。地址:泸州市纳溪区云溪西路 175 号。邮编:646000。11 供应商质疑 依据托付代理协议约定,本项目对选购文件、选购过程、选购结果的全部质疑均由选购人负责受理和回复,供应商如有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向选购人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选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18982787331。地址:泸州市纳溪区云溪西路 175 号。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选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选购文件、选购过程、选购结果的范围。12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泸州市纳溪区财政局。联系电话
15、:(0830)4281798。地址:泸州市纳溪区政府综合楼五楼。邮编:646300。13政府选购合同 公告与备案 政府选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政府选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选购网公告;政府选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选购人负责将政府选购合同向本选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泸州市纳溪区财政局备案。14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5 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二、总则 1. 适用范围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选购项目。2. 有关 定义2.1 选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选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选购人是泸州市纳溪区交通局。2.2 选购
16、代理机构 系指依据选购人的托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选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选购代理机构是泸州市纳溪区政府选购中心。 2.3 招标选购单位系指选购人和选购代理机构的统称。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与投标和向选购人供应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3. 合格的投标人 (实质性要求)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向选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4. 投标费用 (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参与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担当。5 5 充分、公允竞争保障措施 (实质性要求)5.1 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17、人或者存在干脆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选购活动。选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干脆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与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后续的政府选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2 2 前期参加供应商处理。为选购项目供应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选购项目的其他选购活动。供应商为选购人、选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选购需求、编制选购文件过程中供应询问论证,其供应的询问论证看法成为选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选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
18、条款的,视同为选购项目供应规范编制。5.3 3。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 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选购项目中,同时托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三、招标文件6 6 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打算投标文件和参与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留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文件格式; (四)投标人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五)投标人应当
19、供应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七)评标方法; (八)合同主要条款。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 招标选购单位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7.2 招标选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四川政府选购网 ( www.ccgp-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 上发布更正公告,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要求领取澄清或者修改内容的书面通知时不得拒绝。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选购人或者选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
20、时间,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3 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7.3 投标人认为须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选购单位构提出申请,但招标选购单位可以确定是否接受投标人的申请事项。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8.1 依据选购项目和详细状况,招标选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在招标文件供应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详细的时间和地点。8.2 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担当。四、投标文件9
21、9 投标文件的语言 (实质性要求)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选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全部来往书面文件均须运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需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供应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假如出现差异和冲突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10 计量单位 (实质性要求)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选购项目全部合同项下的投标均采纳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11. 投 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
22、民币报价。 12. 联合体投标(本次选购 不接受 供应商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实质性要求)12.1 允许联合体投标的,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投标,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选购法其次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选购人依据选购项目的特别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选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12.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担当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选购单位。12.3 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与投标的一切事务,并担当投标及
23、履约中应担当的全部责任与义务。12.4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选购人签订选购合同,就选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选购人担当连带责任。12.5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根据联合体分工担当相同工作的,应当根据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12.6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政府选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与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选购活动。 13. 学问产权(实质性要求)13.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运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运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扰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学问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学问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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