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车公司现代公司制度中的产权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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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泓域/新能源车公司现代公司制度中的产权制度新能源车公司现代公司制度中的产权制度目录第一章 公司简介3一、 公司基本信息3二、 公司简介3第二章 项目背景分析5一、 产业环境分析5二、 负极:人造石墨仍是主流,硅碳负极布局加速6三、 必要性分析8第三章 现代公司制度中的产权制度10一、 财产的私有、共有与公有10二、 产权在现实经济活动中的具体形式14三、 现代公司制度中的法人财产权17四、 现代公司制度中的控制权20第四章 SWOT分析23一、 优势分析(S)23二、 劣势分析(W)25三、 机会分析(O)25四、 威胁分析(T)26第五章 发展规划分析32一、 公司发展规划32二、 保障措施
2、33第六章 风险评估分析36一、 项目风险分析36二、 项目风险对策38第七章 法人治理41一、 股东权利及义务41二、 董事44三、 高级管理人员49四、 监事51第一章 公司简介一、 公司基本信息1、公司名称:xx有限责任公司2、法定代表人:曾xx3、注册资本:1380万元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5、登记机关:xxx市场监督管理局6、成立日期:2015-8-137、营业期限:2015-8-13至无固定期限8、注册地址:xx市xx区xx二、 公司简介本公司秉承“顾客至上,锐意进取”的经营理念,坚持“客户第一”的原则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公司坚持“责任+爱心”的服务
3、理念,将诚信经营、诚信服务作为企业立世之本,在服务社会、方便大众中赢得信誉、赢得市场。“满足社会和业主的需要,是我们不懈的追求”的企业观念,面对经济发展步入快车道的良好机遇,正以高昂的热情投身于建设宏伟大业。公司不断建设和完善企业信息化服务平台,实施“互联网+”企业专项行动,推广适合企业需求的信息化产品和服务,促进互联网和信息技术在企业经营管理各个环节中的应用,业通过信息化提高效率和效益。搭建信息化服务平台,培育产业链,打造创新链,提升价值链,促进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第二章 项目背景分析一、 产业环境分析预计地区生产总值增长xx%左右,连续xx个季度稳定增长;固定资产投资增长xx%,
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xx%,进出口总额增长xx%;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xx%。产业结构不断优化。高端装备制造业产值占装备制造业产值比重提高到xx%,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提高到xx%,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保持在xx%以上,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提高到xx%。发展活力持续增强。重点领域改革提速增效,对外开放不断扩大,创新创业更加活跃,实际利用外资增长xx%,引进内资增长xx%,民间投资增长xx%,实有市场主体增长xx%。今年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谋划“十四五”、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当前,世界经济增长持
5、续放缓,国内“三期”叠加影响继续深化、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但我国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更要看到,区域经济发展的稳定性、成长性在增强,区域的营商环境在优化,各方面对区域的预期也在改善。今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xx%左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xx%,固定资产投资增长xx%,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xx%,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xx%以内;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达到xx%;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xx%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进一步下降。二、 负极:人造石墨仍是主流,硅碳负极布局加速锂电池负极材料在锂电池中起储存和释放能量的作用,主要影响
6、锂电池的首次库仑效率、循环性能以及倍率性能等。负极材料主要分为碳材料与非碳材料两大类。碳材料是指碳基体系,主要包括天然石墨、人造石墨、复合石墨、中间相碳微球、硬碳、软碳等。非碳材料主要包括硅基材料、锡基材料、钛酸锂等。石墨类负极的价格低廉、比容量(LiC6理论比容为372mAh/g)较高、循环性能及安全性能较好,各方面性能较为均衡,是目前最主流的锂电池负极材料。人造石墨是锂电负极的主流技术路线。天然石墨由天然鳞片晶质石墨经过粉碎、球化、分级、纯化、表面处理等工序制作而成,虽然成本低、技术成熟度高,但首效较低、倍率性能较差,主要用于消费类电池。而人造石墨则一般采用致密的石油焦或针状焦作前驱体制成
7、,避免了天然石墨的表面缺陷,首次效率与倍率性能得以提升,因此在动力领域的份额不断扩大。根据高工锂电数据统计,2020年中国负极材料出货量为36.5万吨,其中人造石墨出货量29.7万吨,占比高达81.3%。高比容硅基负极是最具潜力的技术方向。目前市场上的高端石墨比容量可达360-365mAh/g,已接非常近理论上限(372mAh/g),进一步提升的可能性不大。高比能诉求下,现有商用负极难以满足需求,需要以更高比容的材料替代。而在众多可选的新型高比容负极材料(锡基、硅基、氧化物、过渡金属氮化物以及金属锂负极等)中,硅基材料是较具开发潜力的类型,主要基于以下理由:(1)理论比容量极高。硅在室温下能与
8、锂形成Li15Si4合金,据此计算硅具有3580mAh/g的理论比容量,大约是石墨负极的十倍。(2)安全性能优。由于锂硅合金形成的电位在0.4V(vsLi/Li+),因此硅负极表面不会出现锂金属析出。(3)原材料丰富。从生产成本来说,硅元素在地壳中的含量仅次于氧,具有低成本大规模生产的潜力。硅基负极单独应用存在问题。虽然硅基负极潜力巨大,但纯硅负极单独应用存在如下问题:(1)体积膨胀大。硅与锂的电化学反应使硅发生13倍的体积膨胀,巨大的体积变化带来材料的粉碎与电极的破坏;(2)首次效率较差。体积的变化使SEI膜出现破裂与生成的交替,消耗大量锂离子与电解液,导致电池的首次库仑效率较差、内阻增加和
9、容量的迅速衰减;(3)硅的导电性差。硅属于半导体,导电性较差,在高倍率下不利于电池容量的有效释放。(4)工艺复杂。目前可通过制备纳米硅、多孔硅或合金硅的方式改善硅基负极的电化学性能,但同时也会面临工艺的复杂性等问题。硅/碳复合负极应用持续落地,产品性能不断升级。当前针对硅基负极的改性研究集中在解决体积效应、维持SEI膜稳定和提高首效三个方面。优化的方向包括:(1)微观结构设计。即通过制备纳米硅、多孔硅或合金硅的方式改善电化学性能。(2)制备复合材料。如制备结构稳定的硅/碳负极,硅氧/碳负极提高导电性,增强机械强度。(3)预锂化。预锂化技术通过补偿首次锂损耗,能够延缓容量衰减,提升硅基负极性能。
10、目前,特斯拉已将硅碳负极应用于Model3,在人造石墨中加入10%的硅,负极容量提升至550mAh/g,单体能量密度达300Wh/kg;广汽宣布采用新型硅负极材料的方壳电芯能量密度达到275Wh/kg,将使电动车续航突破1000km;宁德时代的高镍三元+硅碳负极电芯比能量突破300Wh/kg。三、 必要性分析(一)现有产能已无法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作为行业的领先企业,公司已建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和较高的市场知名度,产品销售形势良好,产销率超过 100%。预计未来几年公司的销售规模仍将保持快速增长。随着业务发展,公司现有厂房、设备资源已不能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公司通过优化生产流程、强化管理等手段
11、,不断挖掘产能潜力,但仍难以从根本上缓解产能不足问题。通过本次项目的建设,公司将有效克服产能不足对公司发展的制约,为公司把握市场机遇奠定基础。(二)公司产品结构升级的需要随着制造业智能化、自动化产业升级,公司产品的性能也需要不断优化升级。公司只有以技术创新和市场开发为驱动,不断研发新产品,提升产品精密化程度,将产品质量水平提升到同类产品的领先水准,提高生产的灵活性和适应性,契合关键零部件国产化的需求,才能在与国外企业的竞争中获得优势,保持公司在领域的国内领先地位。第三章 现代公司制度中的产权制度一、 财产的私有、共有与公有从法权体系来说,财产或物的分类方法很多,例如可以将财产分为有体物与无体物
12、、可有物与不可有物、动产与不动产、可分物与不可分物、单一物与组合物、主物与从物、原物与孽息、有主物与无主物等。如果依经济性质进行划分,可以将财产分为私人财产、共有财产与公有财产。在分析国有经济的产权基础之前,有必要对这三种财产形式做一个简要的介绍。(一)关于私人财产与私有产权尽管大陆法系与普通法系对财产的概念有不同的解释,但基于共同的价值观念的偏见,它们都把财产的私有制看做是最完美的财产制度。因此,前面所述及的它们对于财产与财产权的研究和规定,实际上主要是针对私人财产的。我们在运用马克思主义的产权理论进行分析时,其对象也主要是私人财产,基本未涉及其他财产形式。为了避免重复,这里只对上述分析做一
13、个小结。1.私人财产的实质是对经济物品的排他性的占有,这种占有关系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在国家出现后才取得法权形式即私有产权。2.私有产权的内容包括自物权、他物权、继承权、债权和知识产权。其中,自物权即财产所有权,是财产权的核心与基础,它具有绝对性、排他性和永继性。所有权结构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支配权和收益权。3.私有产权是一组可以不断分解和转让的权利束。财产权经常以分解的形式出现,产权的转让与交易是商品交换的内核。4.私有产权的有效性依赖于一种强制的社会力量的保护,这种社会力量包括国家政权、法律制度、社会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其中,国家行政力量对私有产权既有保护的作用,也带有制约和干扰的作用。5
14、.私有产权在现实生活中总是要受到一定的限制的,这些限制主要是为了维护社会的利益和保护他人的正当权益。以上对于私有产权的这些规定,也可以说是产权的最一般、最基本的内涵,它也应当适用于国有经济中的产权关系。但是,由于国有经济产权主体即国家的特殊地位,使得国有产权有了一些新的特征。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下面专门论述。(二)关于财产的共有关系财产共有关系是指数人共享一物的所有权。我国民法通则第78条规定:“财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有”。共有的主体成为共有人,其客体称为共有财产或共有物。财产的共有关系,具体可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两种形式。共同共有指共有人根据某种共同关系,对某项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
15、权利并承担义务,如夫妻共有财产、家庭共有财产,而夫妻关系或家庭关系是这种共同共有关系的基础;按份共有指共有人按照预先确定的份额,分别对共有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如合伙制、股份制企业的资本就是按份共有的财产。财产的共有关系的法律特征如下:(1)共有主体是非单一的,多个共有主体对共有物只能共同享有一个完整的所有权。(2)共有物在共有关系存续期间不能分割,每个共有人的权利及于整个共有财产,因此共有并不是分别所有。(3)共有人对共有物共同地或者按照各自的份额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每个共有人的权益不受其他共有人的侵犯,在行使对共有财产的权利时,要由共有人集体协商。(4)共有关系是多个权利主
16、体基于共同的生产和生活的目的,将其财产联合在一起而产生的财产形式,它是财产所有权的联合,而不是一种特殊的所有权形式。所以,共有关系实际上是一种“混合所有制”,其经济性质由共有人各自的经济性质的集合来确定,既可以完全是私有产权的集合,也可以完全是公有产权的集合,还可以是两种产权的兼容。(三)关于财产的公有关系这里所说的公有包含两重含义,一是指对财产公共所有的产权形式,二是指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财产的公有与共有的外表十分相似,所以,人们也时常将二者混同起来。其实,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1)公有财产的主体是单一的,是集合概念的“全民”或“集体”;而共有财产的主体是非单一的,包括多个共
17、有人。(2)公有财产已脱离个人而存在,它既不能实际分割为个人所有,也不能由个人按照一定份额享有财产权利;而共有财产并没有与共有人脱离关系,它以共有人的个人所有为基础,产权必须划分到每个共有人的名下。(3)单个公民加入或退出公有组织,并不影响公有财产的完整性;而对于共有财产来说,这种情况将影响其财产的完整。(4)由于公共所有是对私有产权的根本否定,公有关系不能兼容共有关系;而共有关系本身就是“混合所有制”,它可以兼容各种性质的财产,包括私人财产与公有财产。国家所有与公有是什么关系呢?人们时常把二者混同起来,把国家所有当做是公共所有,并把二者相互替代使用。也有些国家的法律将国有资产划分为国家公产与
18、国家私产两类。国家公产指供全体公民共同享用之物,如河川、道路、公园等,国家并不是这些财产的所有者,没有处置权,只有“保管权”。国有私产包括国有企业、政府财产等,国家对此拥有所有权,可以将其出售和转让。也就是说,他们认为,国家公产实质上就是社会公有。实际上,国家所有与公共所有是两个不同层次的概念。公共所有是与私人所有相对立的概念,是指财产的经济性质;而国家所有是指财产占有的具体形式,二者是内容与形式的关系。公共所有可以采取国家所有、集体所有的形式;而国家所有的形式并不一定就是公共所有,其经济性质应由国家的性质决定。例如,封建制度下的国家所有,实际上是封建君主所有,资本主义的国家所有实际上是“集体
19、的资本家”所有,只有社会主义国家所有才是真正的全社会的公共所有。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就曾对那种把国有化与社会主义公有制等同起来的冒牌的社会主义进行了批判。他指出:“如果烟草国营是社会主义的,那么拿破仑和梅特涅也应该算入社会主义创始人之列了。”“无论转化为股份公司,还是转化为国家财产,都没有消除生产力的资本属性。现代国家,不管它的形式如何,本质上都是资本主义的机器,资本家的国家,理想的总资本家。它越是把更多的生产力据为己有,就越是成为真正的总资本家,越是剥削更多的公民。工人仍然是雇佣劳动者,无产者。”二、 产权在现实经济活动中的具体形式(一)私有产权或个人产权如上所述,属于个人的产权即为私有产权
20、,它可以转让一以换取对其他物品同样的权利。私有产权是最为常见的,也是基本的产权形式,它是给予人们对私人财产有矛盾的各种用途进行选择的一种排他的权利。在假设的私有产权完备的条件下,个人利用自己的财产采取的任何行动,都不可能影响任何其他人的私有财产的实际归属,也不会出现违规行为。相反,如果在行使私有产权时对其他人的利益产生了影响,或是属于法律所禁止的,例如擅自在自己的土地上种毒品,则私有产权就要遭到否定。在现实生活中,人们通常将属于个人及一个家庭的财产所有权界定为私有产权。(二)集体产权或集团产权集体产权是指对某种资源的使用权利是由一个集体共同做出的;由集体的决策机构以民主程序对权利的行使做出规定
21、和约束。集体所有制企业、公司制企业和合作制企业,其出资者对企业拥有的专用性生产资源所行使的权力,就是典型的集体产权。出资者可以通过“一人一票”或“一股一票”的原则决定这些资源的用途。一般而论,集体的规模越大,分享集体收益的人就越多,为实现集体利益而进行活动的个人分享的份额就越小。所以,如果在严格的经济人或理性人假定的前提下,不会有人为集体的共同利益采取行动,这里会存在严重的“搭便车”行为。(三)共有产权或社团产权共有产权是为了谋求组织成员平均利益最大化而设立的产权,兄弟会、各种俱乐部或乡村俱乐部,都是共有组织的实例。共有产权是一种人们很少对其进行分析的产权形式,它与私有产权或集体产权不同,不具
22、备产权利益的匿名可转让性。一个共有组织的成员,只有在取得其他各成员的同意后,才能将共有组织的权益转让给他人。共有资源对于其成员来说,常常可以非排他性地使用;而对其他人来说,则具有明显的排他性。共有资源的使用可以是免费的,也可以优惠性地收费。(四)政府产权或国家产权政府产权,从理论上说,是对由政府或国家所占有的那部分资源的使用权利。对这些资源,国家按社会可接受的政治程序,决定由谁来具体支配和使用。严格地说,政府产权与国家产权也有所差别:国家产权的主体是全体人民,其客体是归国家所有的领海、领空、国土资源和国有资产等;狭义的政府产权指政府所拥有的一些资源,如政府的办公楼、政府的用地等。在现实中,由于
23、国有资产也是由政府管理的,所以二者的区别常常被忽略。政府的或国有的财产的经济性质,取决于政府的性质。但总体而言,国有资产普遍存在着效益不高、流失严重的问题。三、 现代公司制度中的法人财产权现代公司制度中的“法人财产权”,是我国在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中提出的一个新概念。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指出: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是产权关系明晰,企业中的国有资产所有权属于国家,企业拥有包括国家在内的出资者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成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法人财产权的概念,是针对股份制企业出资者所有权同企业经营决策权分离的状况提出来的。它的含义既不同于传统上说的“经营权”,也不同于产权经济学
24、所讲的“控制权”,这是一种新的提法,是一个理论的创新。股份公司作为现代企业制度的“最伟大的革命”,能将分散的私人资本迅速集聚成巨额资本,使生产规模“惊人地扩大了”,使所有权与经营权发生了深刻的分离。但是,美国的股权高度分散的状况是否具有普遍性,经理人员的职权是否都达到了“经理革命”的程度,我国理论界有不同的看法。因此,中央文件没有采用西方的“控制权”说,而是另辟蹊径,提出了“法人财产权”说。然而,回避了原有的矛盾,又出现了新的矛盾。法人财产权的内涵是什么呢?目前理论界对此争论较大,大致有以下四种观点:第一种观点是“经营权”说,即将法人财产权解释为经营权。马克思在分析股份制的财产结构时指出: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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