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中外货物买卖合同书 .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简单中外货物买卖合同书 .doc(16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简单中外货物买卖合同书简单中外货物买卖合同书有很多会和外国人坐生意,但是一定要签好合同哦,下面小编就给大家分享看看买卖合同,有时间的来收藏哦中外货物买卖合同书合同编号:_买方:_卖方:_买方同意购买,卖方同意出售下述商品,并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一、商品名称,规格,数量及单价:项目序号 商品名称及规格 单 位 数 量 单价总价总值二、生产国别和制造厂:_。三、包装:以新的,坚固的木箱或纸箱包装,并能防潮,防湿,防震,防锈及防止粗暴装卸,适合于远程海运,邮包邮寄,空运运输。由于采用不适当或不妥当的包装而引起生锈,损
2、坏,丢失,其责任应由卖方承担。四、唛头: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上用不退色的油漆刷上箱号,尺码,毛重,净重和诸如”;勿倒置”;,”;小心轻放”;,”;防潮”;等字样,以及提升位置和下列唛头。五、装船时间:_。六、装船港口:_。七、目的港口:_。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八、保险:装船后由买方负担。九、支付条件:2.如以托收方式支付:交货后,卖方经由卖方银行通过_银行寄送本合同第 10 条所规定的装船单据向买方收取货款。3.如以信汇或电汇方式支付:接到本合同第 10 条所规定的装船单据后于七天内付款。十、付款单据:1.为了议付货款,卖方应向支付银
3、行呈交下列单据:(1)全套清洁无瑕疵,注明”;运费到付”;,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和通知目的港已”;装船”;的海运提单。(2)发票_份:注明合同号和唛头(一个以上唛头应分别开发票)。(3)装箱单_份:注明发货重量及相应发票的编号和日期。(4)由制造厂出具的品质和数量证明书两份,如 14 条第(1)项中所规定。(5)通知买方已装船的电报抄件一份。2.装船同时,卖方应将上述单据副本各一份(本条 5 项除外)寄送目的港。十一、装船条件:1.卖方应于本合同规定的装船期前_天,以电报通知买方如下内容:合同号,品名,数量,价值,件数,毛重,尺码,港口备妥待运日期,以便买方洽订舱位。2._(电报挂号:_),将作
4、为买方的船代理洽订舱位。3.买方应于船只预计抵港日期前十天,将船名,预计装货日期,合同号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安排装船。卖方应与船代理保持密切联系。当必须换船或船提前或推迟到港时,买方或其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如船只不能在买方通知的船期后_内到达港口,买方应担负自_天起所带来的仓租费和保险费。4.如船只按时抵达装船港口后,而卖方不能按时备货装船,由此产生的空仓费和滞期费应由卖方负担。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5.货物越过船舷和脱钩前的全部费用,风险由卖方负担;货物越过船舷和脱钩以后的全部费用,风险由买方承担。十二、装船通知:卖方应于货物装船完
5、毕后,立即以电报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毛重,发票价值,船名和起航日期。若由于卖方未及时以电报通知买方,而使买方不能及时办理保险时,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应由卖方承担。十三、质量保证:卖方保证货物采用最好的和未用过的全新材料,第一流制造工艺,其成品质量,规格和性能与本合同规定相符。货物的保证期为货物抵目的港后_月。十四、检验和索赔:1.发货前,制造厂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重量作精密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书,证明货物符合本合同规定。质量证明书应附有制造厂试验项目和结果的报告。2.货到目的港后,买方将申请中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简称局)对货物的品质,规格和数量/重量进行初检,并出具
6、检验报告。如该局发现规格或数量或二者有出入,除保险公司或轮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有权在货物到达目的港后_日内拒收该货物或向卖方提出索赔。3.如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买方将申请商检局进行检验,并凭检验报告有权向卖方索赔(包括换货)。所有费用(检验费,退货和换货的运费,保险费,仓储费和装卸费等)均应由卖方承担。4.若买方提出索赔后三十天内卖方未予答复,则认为卖方已接受上述索赔。十五、人力不可抗拒:凡是制造或装船运输过程中,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致使卖方推迟交货或不能交货时,卖方可不负责任。但发生上述事故时,卖方应立即通知买方,并在十四日内,给买方航寄一份由主管政府当局颁发的事故证明书。在此
7、情况下,卖方仍有责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加速交货。如事故延续十周以上,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十六、迟交货罚款: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除本合同第 15 条规定的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买方应同意在卖方支付罚款的条件下延期交货。罚款可由支付银行在议付货款时扣除,但罚款不得超过迟交货物总价的 5%。罚款率按每七天收 0.5%,不足七天时以七天计算。如卖方延期交货超过合同规定十周时,买方有权撤销合同。此时,卖方仍应不迟延地按上述规定向买方支付罚款。十七、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
8、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当提交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十八、补充条款:_。十九、本合同正本共_份,采用中,_文(略)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签字后即生效,双方各执一份为凭。买方(公章):_卖方(公章):_代表(签字):_代表(签字):_见证人(签字):_见证人(签字):_年_月_日_年_月_日有关于中外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编号:_中国_(以下简称卖方)和_国_(以下简称买方)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按照以下两部分条款签订本合同:第一章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
9、。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一、商品品名:_。二、数量:_吨。三、规格:指标项目试验方法。1.密度:_克/立方厘米。2.含硫:重_%最高_。3.含水:重_%最高_。四、价格:本合同各交货期的具体价格原则上与_号合同,同一交货期有效的价格一致。五、交货期:六、装船口岸:_。七、目的口岸:_。八、付款条件:买方应于货物装船前十天,按本合同第二部分第三条 1 款双方商定的装船数量及期限,通过双方同意的银行开出以中国化工进出口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美元信用证。该信用证凭受益人出具的以开证行为付款人的汇票以及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九条所规定的各项单据,自提单日起三十天(包
10、括提单日在内),由开证行将货款电汇中国银行。信用证金额应按双方商定的交货数量增开 5%。信用证上须证明租船提单可以接受。九、单据:1.卖方在货物启运后,应向议付银行提供下列单据作为议付货款的依据:(1)发票_份;(2)清洁装船提单正本_份;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3)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重量鉴定证书及产地证明书各一份。2.卖方须将上述单据中的清洁装船提单副本_份,随船带交目的港买方指定的收货人。其余单据副本_份航寄买方。十、附注:1.本合同第一部分各条款尚未规定的事项,应按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第二部分的各条款以及由双方随时协商
11、后决定的条款履行。2.本合同的执行由商事株式会社开立信用证。3.本合同项下的数量双方应努力执行,但如买方或卖方在接货或供货方面有困难时,双方对本合同的履行均可不承担责任。4.本合同第一部分以中_两国文字书就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为证。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第二章一、总则:本部分条款与第一部分条款在本合同中是不可分割的两部分。二、交货条件:1.货物所有权及风险的转移,以装港岸上输油臂与油轮集输油管连接点作为分界线,货物通过该连接点时,由卖方转移到买方,卖方交货责任即告终止。2.买方所派油轮,禁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水域排放油类或油性混合物。油轮进港后,应根据港口当局的规定把压舱污水排放在
12、处理池内,费用由买方负担。3.买方所派油轮在装货港,应遵守当地行政当局所规定的有关油轮作业安全规则。4.买方所派油轮载重吨不得超过_吨,满载最大吃水不得超过_米。油轮长度不得大于_米。如买方所派油轮不符合上述规定时,必须事先征得卖方同意,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港口当局拒绝油轮靠栈桥,或发生空舱及与此有关的损失均由买方负担。5.由于卖方的原因,如在装货港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其费用由卖方负担。但由于买方的原因,如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其费用由买方负担,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为了确保油轮的安全,装船移泊费用由买方自理。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
13、。6.每批装船数量允许增减 5%,由买方选择。三、装船通知:1.买方应在装船月 15 天前电告卖方派船计划,包括船名,预抵装港日期,装运数量。卖方接到买方派船计划后,应在五天内电复买方接受或可以接受的预抵装港日期和装运数量。买卖双方对油轮预抵装港日期或装运数量的意见不一致时,双方协商安排一个都可以接受的日期,装运数量,或者安排另外一些油轮来接货。双方商妥的油轮预抵装港的日期叫做”;确认日期”;。2.买方应按双方商妥的”;确认日期”;派油轮抵达装港。卖方应及时装货。如买卖双方因特殊原因要求更改”;确认日期”;或装运数量时,对方根据储罐,泊位和供货或接货的可能以及油轮安排的可能,应在两天内电复可以
14、接受或不可接受。如油轮在”;确认日期”;以前或以后抵达装港,卖方应做出最大努力尽快装货。3.买方在本条 1.项通知派船计划时,已列明预抵装港日期及装运数量,但注明船名待定时,买方应最迟在确认日期十天前将船名电告卖方。4.双方商妥”;确认日期”;的油轮,允许买方按同一”;确认日期”;,同一装运数量和装货港口可以接受的船型另派油轮代替。但买方最迟应在”;确认日期”;前五天将代替油轮的船名等有关情况通知卖方。5.买方在油轮抵达装港前五天电告卖方(包括装港卖方分公司)及装港中国外轮代理公司预报船名,船籍,预抵装港日期,装运数量,买方应指示船长在油轮抵达装港前 48 小时和 24 小时及 6 小时向卖方
15、(包括装港卖方分公司)及装港中国外轮代理公司报告预抵装港的时间。6.装船完毕后,卖方应在 24 小时内以电报通知买方:合同号,品名,密度(注明换算温度),含硫量%,含水量%,船名,收货人,装运数量,发票单价,总值,提单日,离泊时间。四、装货定额:1.油轮抵达装港后,具备装货条件时,船长通过装港外轮代理公司应在办公时间内以书面或 vhf 电话向装港卖方或外轮代理公司提出备装通知书并同时确认。装船作业开始时间按以下规定计算。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1)按”;确认日期”;抵装港的油轮,以确认备装通知书六小时后开始起算。但如在确认备装通知书后
16、不到六小时装油时,以开装时间起算。(2)在”;确认日期”;前一天办公完毕时间(从_月_日至_月_日:_:00,从_月_日至_月_日:_:00 时)前抵装港的油轮,在办完入港手续后,如有条件提前装油者,以开装时间起算,没有条件装油者,则以确认日上午八时起算。(3)在”;确认日期”;前一天从办公完毕时间至 24:00 时抵装港的油轮,在办完入港手续后,如有条件提前装油者,以开装时间起算,如没有条件者,则以确认日下午二时起算。在”;确认日期”;以后抵装港的油轮,以开装时间起算。2.自起算装船作业时间开始,卖方应在 36 小时内将整船货物装完,除大风雷雨天气及港务当局另有规定外,应日夜连续装货。3.由
17、于下列情况耗费的时间,均不计算在装货作业时间以内:(1)由于大风,雷雨等恶劣天气而不能进行作业的时间。(2)港务当局由于安全原因不准靠栈桥而在港内停留的时间及港务当局禁止装船的时间。(3)排放压舱污水至验舱完毕的时间。4.以拆卸输油管线完毕时间作为装货作业的完毕时间。5.因码头装货设备故障而发生的滞期费按本部分第五条第1.项所规定的运费率的 50%计算。五、滞期费:2.油轮在装货港口的动态,以装港外轮代理公司编制的并经船长签字确认的装货时间事实记录为准,卖方应在装货后三十天内向买方提供装货时间事实记录一份。3.买方向卖方提出的滞期费,经卖方审核属实后,应以美元现汇支付。4.如果买方向卖方提出滞
18、期索赔,须在船抵目的港后 60 天内提出。六、商品检验:1.重量的鉴定由装船口岸国家商检局出具的重量鉴定证书为准。提单数量应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根据重量鉴定证书填写。重量鉴定证书及提单所列数量作为买卖双方交货数量的依据。2.品质的检验:由装船口岸国家商检局按 sybxx-59 石油产品试样法取样,混合后分装三份作为卖方所交货物的标准样品。上述三份样品之中的一份将交给油轮船长。其余二份均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一份供化验用,一份装货后保存六十天。国家商检局经化验后所出具的品质证书作为卖方所交货物的品质依据。七、投保油污责
19、任险:1.买方所派油轮应加入基于 1969 年国际油污民事责任公约(clc)第七条的金额保证(p&iclub 保险)以及 tovalop 协定。2.由买方所派油轮,当在装港遇事故而发生油类和油类混合物的污染或有发生这类污染的可能性时,船东或船长应迅速采取清除措施,防止油污而造成的损失,或为避免油污损失进一步扩大所采取合理而有效的措施。但船东或船长不采取上述措施时,卖方在通知船东或船长之后,可以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进行清除工作和减轻油污可能造成的损失。卖方应随时将所要采取的措施和后果告诉船东或船长,如时间允许,应在采取措施前,将拟采取的措施告诉船东或船长。卖方采取的上述措施可以认为是按船
20、东或船长委托进行的。在这种场合,对于被委托者采取的措施,委托者有权按实际情况向对方提出异议或者通知其停止工作。委托人提出通知后,被委托者则应无权再继续进行工作。3.卖方或船东船长采取的上述措施均不得与 1969 年 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clc)及 tovalop 协定的规定相抵触。八、人力不可抗拒: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时交货时,卖方可以延期交货或部分延期交货或取消合同,但卖方应向买方提交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开具的发生事故情由的证明文件。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时接货时,买方可以延期接货或部分延期交货或取消合同,但买方应向卖方提交由日本国际商事仲裁协会签发的证明文件。此资料
21、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九、罚款:如买方除本部分第八条规定以外未按合同规定执行,以致本合同全部或一部分不能按期执行,而使卖方遭受损失时,买方应承付罚金,罚金分别为合同总值或未能执行部分总值的 1%。如卖方除本部分第八条规定以外未能全部或一部分履约交货而使买方遭受时损失,卖方应承付罚金,罚金分别为合同总值或未能履行部分总值的 1%。十、仲裁:因执行合同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签订合同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尚不能解决,应提交仲裁,不向法院申诉。仲裁在被告所在国进行。在中国,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
22、委员会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在_,由_国际商事仲裁协会根据该协会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签订合同双方都应执行。十一、本合同第二部分以中,_两国文字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卖方(盖章):_买方(盖章):_负责人(签字):_负责人(签字):_地址:_地址:_电报挂号:_电报挂号:_年_月_日_年_月_日签订地点:_签订地点:_中外货物买卖合同阅读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买 方:_地 址:_ 邮码:_ 电话:_法定代表人:_ 职务:_卖 方:_地 址:_ 邮码:_ 电话:_法定代表人:_ 职务:_买方和卖方在平等、自
23、愿、互惠、互利原则上,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全面履行:第一条 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_第二条 合同总值第三条 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第四条 装运港第五条 目的港第六条 装运期_分运:_转运:第七条 包装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及长途陆路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损,使之完好安全到达安装或建筑工地。任何由于包装不善所致任何损失均由卖方负担。第八条 唛头卖方必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一包装箱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轻放”;、”;保持干燥”;等字样及下列唛头: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
24、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第九条 保险在 cif 条款下:由卖方出资按 110%发票金额投保。在 cfr 条款下:装运后由买方投保。第十条 付款条件1.买方在装运期前 30 天,通过_银行开立由买方支付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_%,计_。该信用证在_ 银行收到下列单证并核对无误后承付(在分运情况下,则按分运比例承付)。a.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份副本,注明”;运费已付”;、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_运输公司。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c.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d.由制造厂家
25、出具并由卖方签字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e.已交付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f.装运后即刻发给买方的已装运通知电报/电传附本一份。g.在 cif 条款下1.全套按发票金额 110%投保_ 的保险费。2.卖方在装运后 10 天内,须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f 除外)一份寄给买方,两份寄目的港_运输公司。3.银行在收到合同中规定的、由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在_天内,承付合同金额的百分之_,金额为_。4.按本合同第 15 条和 18 条,规定买方在付款时有权将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货物罚款扣除。5.所有发生在买方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应由_方承担。所有发生在买方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应由_方承担。第十一条 装运条件
26、1.卖方必须在装运前 40 天向买方通知预订的船只及其运输路线,供买方确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认。2.卖方必须在装运前 20 天通知买方预计发货时间、合同号、发票金额、发运件数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码。3.卖方必须在装船完毕后 48 小时内,以电报/电传方式向买方通知货物名称、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船名和启运日期。4.如果任一单件货物的重量达到或超过 吨,长 米,宽 米,卖方须在装船期前 50 天向买方提供 5 份详细包装图纸,注明详细的尺码和重量,以便买方安排内陆运输。5.在 cfr 条款下: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按 11 条第(3)款执行,
27、以致买方未能将货物及时保险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第十二条 技术文件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术文件一份必须随每批货物一同包装发运:a.基础设计图。b.接线说明书、电路图、气/液压连图。c.易磨损件的制造图纸和说明书。d.零配件目录。e.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2.此外,在签订合同 60 天内,卖方必须向买方或最终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第 1 项中规定的技术文件,否则,买方有权拒开信用证或付货款。第十三条 保质条款卖方必须保证所供货物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工艺制造、崭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修情况下,卖方必须对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_天
28、的保证期,此保证期从货物到达起开始计算。第十四条 检验1.卖方/制造厂商必须在交货前全面、准确地检验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数量,签发质量证明书,证明所交货物与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相符,但此证明书不作为货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物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最后依据,卖方或制造厂商应将记载检验细节和结果的书面报告附在质量说明书内。2.在货物抵达目的地港之后,买方须申请_ 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称商检局)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检验证明书。如果发现到货的质量、规格和数量与合同不符,除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负责者外,买方在货物抵达目的港后_天
29、内有权拒收货物,向卖方索赔。3.如果发现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本合同第 13 条所述保证期内被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缺陷或使用不适当原材料,买方将安排商检局检验,并有权依据检验证书向卖方索赔。4.如果由于某种不能预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内检验证书不及办妥,买方应电告卖方延长商检期_ 天。第十五条 索赔1.若卖方对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且买方在本合同第 13 条、第 14 条规定的检验和质量保证期之内提出索赔时,卖方在征得买方同意后,须按下列之一种或几种索赔:a.同意买方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买方,并承担因退货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
30、险费、检验费、仓储、码头装卸费以及监管保护所退货物的一切其他必要费用。b.按照货物质量低劣程度、损坏程度和买方蒙受损失金额将货物贬值。c.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的新部件替换有瑕疵部件,并承担买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及费用,新替换部件的保质期须相应延长。2.若卖方在收到买方上述索赔书后一个月之内未予答复,则视为卖方接受索赔。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1.如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无法履约,履约期限则按照不可抗力影响履约的时间作相应延长。2.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和终止时尽快电告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 14 天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
31、识。内将主管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书挂号航空邮寄给另一方认可。3.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 120 天,另一方有权用挂号航空寄书面通知,通知受阻一方终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第十七条 仲裁由于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解决,按下述第()项仲裁:1.提交中国北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其程序仲裁。2.提交双方同意的第三国仲裁机构仲裁。仲裁机构的裁决具有最终效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仲裁费用败诉一方承担,仲裁机构另有裁定者除外。仲裁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除争议部分之外的合同其他条款。第十八条 延期和罚款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交货,除因不可抗力事故之外,若卖方同意支付延期罚款,买方应同意延期交货,罚款通过议付行在议付时扣除,但是罚款额不得超过货物总值的 5%。罚金率按每星期 0.5%计算。不足一星期者按一星期计。如果卖方交货延期超过合同规定船期 10 星期,买方有权撤消合同,尽管撤消了合同,卖方仍须向买方立即支付规定罚款。第十九条 附加条款本合同由双方于_年_月_日在_国_市用_ 文签署,正本一式_份,买卖双方各执_份,合同以下述()款为生效方式:1.立即生效。2.合同签署后_ 天内,由双方交换确认书后生效。买方:_签名:_卖方:_签名:_签署日期:_年_月_日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