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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太原市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评估验收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应对新一轮高考制度改革对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提出的新要求,缩小我市普通高中区域之间、城乡之间、校际之间的办学条件差距,根据国家、省教育规划纲要精神和山西省普通高级中学办学基本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办学基本标准)、山西省教育厅推进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从2015年起,启动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评估验收工作。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坚持“统筹规划、保障基本、以评促建”的原则,以满足基本需求,促进
2、教育公平为目标,充分落实普通高中学校举办者的主体责任,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优化结构,加强建设,推动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实现标准化、规范化,努力将每一所普通高中学校建设成办学条件合格学校,整体提升普通高中教育发展水平。二、工作目标按照省的要求,我市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评估验收工作从2015年开始启动。力争用三年时间,使全市所有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均达到办学基本标准的要求,基本实现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学校管理科学规范、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基本达标、生活服务设施满足师生需求、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的目标。三、工作原则1严格标准,确保基本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以办学基本标准为统一标准,依照太
3、原市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评估验收细则(试行)(以下简称评估验收细则)进行评估验收。普通高中学校举办者要对照办学基本标准,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把“补短板”、“保基本”放在首位,满足教育教学和师生生活基本需要,杜绝超标准建设和奢华浪费,坚决防止拉大差距。2严格程序,确保质量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评估验收工作要严格按照办学基本标准和评估验收细则,严格遵照学校自评、市级评估、省级抽查的程序进行评估验收,做到公开透明,严禁弄虚作假,确保评估验收质量。3以评促建,评建结合各普通高中学校要以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评估验收工作为契机,对照办学基本标准和评估验收细则,结合自身实际,改善办学
4、条件、规范内部管理、提升教育质量,并认真进行自评。根据评估验收结果,及时进行整改。明确评估是手段,建设是关键,提高是目的。通过评估验收,促进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显著改善,布局规模更加科学合理,高中教育更加协调发展。四、建设任务1大力推进学校基本建设,实现校舍建设标准化。加强学校基本建设,重点加强实验室、功能用房、体育活动场地建设,使各学校在建设用地、校舍建筑及各类校舍用房等方面均达到办学基本标准要求。2大力推进设施设备配备,实现装备条件标准化。对照办学基本标准,配足配齐教学实验仪器设备、体音美卫、计算机、图书等装备,使各学校设施设备配备均达到办学基本标准要求,满足教育教学需求。3大力推进服务设施建
5、设,实现后勤装备标准化。对照办学基本标准和山西省中小学后勤装备基本标准(试行),着力改善学生宿舍、食堂、澡堂、厕所、饮水等学生生活附属设施设备建设,保证学生基本生活需要。 4大力推进校容校貌建设,努力优化育人环境。对照办学基本标准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校校容校貌建设的意见(试行),加强学校环境建设,使各学校成为干净整洁、环境优美、文化氛围浓厚的卫生校园、绿色校园、书香校园。5.大力推进学校资源整合,逐步达到学校布局合理。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优化普通高中学校布局作为标准化建设的重要任务,在保持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规模基本稳定的基础上,调整普通高中学校布局结构,优化资源配置,加强薄弱高
6、中建设,逐步消除办学条件差、办学质量低的学校和办学规模小于4轨的学校,不审批新建30轨以上办学规模的学校,实现全市范围内普通高中学校设置科学、布局合理、规模适度。五、工作体制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评估验收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工作体制。1各普通高中学校负责本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的摸底和自评工作。各学校依照办学基本标准和评估验收细则,针对本学校办学条件实际,逐条逐项进行摸底,明确需求缺口,积极争取举办者的大力支持,制定本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办学条件达到办学基本标准。组织实施本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自查自评工作,并根据评估验收结果进行整改。2县级政府及
7、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所属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工作。制定本地区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根据所属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摸底情况和需求缺口,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大力改善办学条件,确保达到办学基本标准。3市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所属普通高中学校和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和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评估验收工作。制定全市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工作规划和评估验收工作方案。根据所属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摸底情况和需求缺口,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大力改善办学条件,确保达到办学基本标准。督促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举办者落实主体责任,努力加大投入,改善办学条件,依法规范办学。在学校自评
8、的基础上,组织对达到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要求的普通高中学校进行评估验收,并将结果按时上报省。省教育厅将对全省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工作进行统筹、指导和督查,对通过市级评估验收的学校进行抽查,对全省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六、评估办法和程序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评估验收按照学校自评、市级评估、省级抽查的程序进行。基本工作办法及程序为:1学校自评各普通高中学校要按照职责要求,对本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工作进行自评,对自评不达标的项目要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整改后达标。按要求及时提交自评报告,准备接受评估验收。各学校自评报告于9月15日前报市教育局。自评报告要明确提
9、出本学校拟接受市级评估的年度时间表。2市级评估市教育局在对各学校自评报告进行认真研究分析的基础上,制定市级评估验收规划,根据规划,分年度对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工作进行评估验收。根据各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工作情况提出明确意见,确认其“达标”、“基本达标”或“不达标”结果,对“基本达标”或“不达标”学校提出整改要求,明确整改时限。3省级抽查市级评估验收结果报告将向省教育厅报送。省教育厅将在收到市教育局评估验收结果报告后一个月内,对通过市级评估验收,结果为“达标”的普通高中学校进行抽查,抽查学校数将不低于市级评估验收认定数的10%。省级抽查结果与市级评估验收认定结果不一致的学校,以省
10、级抽查结果为准。省级抽查结束后,由市公布本地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评估验收结果。同时,省教育厅将对各市工作进展情况和规划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和通报。七、工作要求1强化政府职责实施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工作是全面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提高全市高中教育教学水平、推进高中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办有普通高中的有关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将其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科学规划、合理安排、扎实推进。要在政策、人力资源和资金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明确政府教育、财政、发改等相关部门的职责,确保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2
11、明确部门责任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我市高中教育事业发展现状,充分考虑城镇化进程和学龄人口变化等因素,按照2017年秋季开学前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全部达标的总要求,根据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明确重点任务和时间节点,建立基础台账,达标一所、销号一所,以项目化思维推进工作落实。基教、规划、财务、民办、督导、装备、信息等相关处(科)室要明确各自责任,分工负责,合力推进。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主动向政府汇报,积极争取政府支持,确保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工作顺利推进。3加大经费投入要加大经费投入,拓宽来源渠道,为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提供经费保障。全面摸排公办普通高中学校负
12、债情况,对因建(扩)校产生的债务列出还款计划,逐年化债,减轻学校负担。要加大对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的统筹管理,督促民办普通高中举办者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要按照节俭经济的原则,对照办学基本标准科学测算经费需求,合理安排经费投入,立足“补短板、保基本”,促进资源的均衡配置。要规范资金使用,建立健全经费监管机制,杜绝形式主义和铺张浪费,加强经费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不断提高经费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4确保评估实效要规范评估过程,严肃评估纪律,严格按照评估办法和程序进行。学校自评报告要确保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对自查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整改不走过场。市级验收要严格对照办学基本标准和评估验收细则,真正发
13、挥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作用。通过评估验收,切实提高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特别是使长期以来办学条件较差的学校达到满足基本教育教学需求的目的。对整改后办学条件仍不达标的学校可采取暂停招生、撤销、合并等多种形式予以解决,切实维护评估验收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正性。八组建工作机构市教育局成立太原市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评估验收工作领导组。组 长:马兆兴副组长:刘富海、王太杰、荆俊杰、王树红、赵长虹、曲向平成 员:市教育局发展规划处、财务处、基础教育处、民办与成人教育处、督导室、装备中心、信息中心负责人。基础教育处负责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评估验收总体协调工作;发展规划处负责全市普通
14、高中学校优化布局结构整合资源配置工作;财务处负责市属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所需经费筹措和投入工作;民办与成人教育处负责督促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加强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工作;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评估验收工作;装备中心、信息中心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市属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设施设备配备工作。附件一山西省普通高级中学办学基本标准(试行)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山西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适应教育现代化和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满足普通高中课程实施和教育教学改革对办学条件的要求,推动高中学校办学条件标准
15、化,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条例,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要求,特制定山西省普通高级中学办学基本标准(试行)。一、学校设置、规模与规划(一)学校设置普通高级中学的设置或撤销,需由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原则上每10万人设置一所普通高中学校。各地要根据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要求,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需要,综合考虑区域内人口密度、分布和变化,初中毕业生数量变化,普职协调发展以及交通、环境等因素,科学设置、合理布局普通高中学校,并使学校适应现代教育需求,具有适宜规模和可持续发展空间。(二)学校规模普通高中学校规模以8-16轨为宜,最小不得低于4轨。最大不得超过30轨。每班学生数以50人为宜,
16、最大不超过56人。(三)学校布局与规划1.学校选址。学校选址应选在地质条件较好、环境适宜、交通方便、地形开阔、阳光充足、具备必要基础设施的地段。应避开地震危险地段、泥石流易发地段、滑坡体、悬崖边及崖底、风口、洪水沟口、输气管道和高压线走廊等;应避免学生跨越公路干线、无立交设施的铁路、无安全通行防护设施的河流及水域。不应与集贸市场、娱乐场所,生产、经营、贮藏有毒有害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噪声污染源等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和危及学生安全的场所毗邻。2.学校建设程序。学校校园规划与设计、建设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 50099-2011)及国家现行有
17、关建设标准及建筑设计规范。新建、改建、扩建学校应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都必须先规划、勘察和设计,严格履行报批手续后方可施工。3.校园总体规划。总体规划应按教学区、体育运动区和生活区等不同功能要求合理布局。教学、图书、实验用房应设置在校园的静区,并保证良好的建筑朝向。校园内建筑与相邻的校外建筑之间的距离,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规划、消防、日照等有关规定;教学用房与体育活动场所应有合理的间距,田径场地和球类场地的长轴宜为南北方向,主看台宜设在西侧。音乐教室、琴房、舞蹈教室的布置应尽可能减少对教学用房的干扰。校园内的交通应便捷,校园道路应避免穿越体育运动场地。学校的主出入口不宜设在主要交通干道旁边,校
18、门外侧应设置人流缓冲区。4.校园环境绿化、美化。校园绿化、美化应结合建筑景观统一规划设计和建设,形成优美的校园环境和人文景观,充分发挥环境的育人作用。具有优秀历史文化重大价值的校园及校舍应依法保护,并合理保持其特色。5.校园基础设施。校舍的设计和建设,应充分考虑学校进行教学所需通讯、强弱电、燃气、采暖、采光、通风等方面的要求;室外水、电、气、热力、通讯等地下管线设置,应根据校园总体规划的要求合理布置。6.学校应在校园广场或主要运动场区等醒目位置设置国旗旗台、旗杆。学校应有围墙(或安全隔离设施)、校门。二、学校建设用地学校建设用地包括建筑用地、体育用地、绿化用地、道路及广场、停车场用地。4-14
19、轨制学校生均建设用地面积不得低于26,15-18轨制学校不得低于24,19轨制及以上学校不得低于22。寄宿制学校应按实际需要适当提高建设用地面积标准。有条件时各学校宜预留发展用地。(一)建筑用地学校建筑用地包括: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行政办公用房和生活服务用房等全部建筑的用地;自行车库及机动车停车库用地;设备与设施用房的用地;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学生食堂的用地等。(二)体育用地学校体育用地包括体育课、课间操及课外活动场所所需的场地和场地间的专用甬道等。体育运动场用地应符合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教体艺20085号)要求。新建、改建、扩建学校应按以下标准设置田径场及球类场地。普通高中学校
20、田径场及球类场地设置标准学校规模运动场地类别8轨12轨16轨20轨及以上田径场(块)300米(环形)1块400米(环形)1块400米(环形)1块400米(环形)1块篮球场(块)46810排球场(块)2333器械体操区150平方米200平方米250平方米300平方米注:1300米以上的环形田径场应包括足球场及100米的直跑道。2田径场内应设置12个沙坑(长56米、宽2.754米,助跑道长2545米)。3学校可根据实际条件进行集中或分散配备器械体操区。(三)绿化用地学校绿化用地指集中绿地、零星绿地、水面和供教学实践的种植园及小动物饲养园。高中学校生均绿化用地面积不宜小于5。(四)道路及广场、停车场
21、用地学校要以安全、便利为原则,根据实际需要在校园内设置道路、广场和停车场。学校校园内的道路及广场、停车场用地应包括消防车道、机动车道、步行道、无顶盖且无植被或植被不达标的广场及地上停车场。三、学校建筑(一)校舍建筑普通高级中学学校校舍由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用房三部分组成。1.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学校设置普通教室;设置理化生实验室、理化生准备室、理化生仪器室、化学药品室、生物药品室、计算机教室、计算机辅房、体育器材室、音乐教室、音乐器材室、美术教室、美术器材室、书法教室、通用技术教室及通用技术器材室等专用教室和辅助用房;设置合班(阶梯)教室、学生阅览室、教师阅览室、藏书室、学
22、生活动室、体质测试室、心理咨询室、德育展览室及任课教师办公室等公共教学用房及其辅助用房。有条件的学校可设置生物培养室(标本室)、科学探究室、器乐排练室、琴房及声(器)乐训练室、舞蹈室、历史教室、地理教室、地理园地及风雨操场(体育馆)等。2.行政办公用房学校设置校务、教务等行政办公室、档案室、会议室、学生组织及学生社团办公室、文印室、广播室、值班室、安防监控室、网络控制室、卫生室(保健室)、传达室、总务仓库及维修工作间等管理用房。3.生活服务用房学校应根据办学实际需要设置教工休息室、教职工和学生食堂、餐厅、开水房、浴室、厕所、配电室等。寄宿制学校应根据寄宿生人数配置学生宿舍,并相应增加食堂、浴室
23、等相关生活用房。学生宿舍每室居住学生不宜超过6人,每生占用使用面积不宜小于3。教学用建筑内应在每层设饮水处,每处应按每40-45人设置一个饮水水嘴计算水嘴的数量。学生卫生间男生至少为每40人设1个大便器或1.2m长大便槽;每20人设1个小便斗或0.6m长小便槽;女生应至少为每13人设1个大便器或1.2m长大便槽。(二)校舍建筑标准1.校舍建筑及附属设施建设要严格按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 50099-2011)、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建标2002102号)、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109-2008)及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JY/T 0385-2006)等标准执行,符合国家有关建
24、筑设计、环保、安全、节能等标准的要求。2.学校建筑设计应抗震防震,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GB 504132007)及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2008)规定。学校的教学用房、学生宿舍和食堂抗震设防类别应不低于重点设防类(乙类)。学校设计应经过施工图审查,建筑施工需实施工程监理。3.学校建筑结构要安全坚固。校舍建筑应按防御各类重大意外灾害的相关规范要求进行设计。建筑结构应采用抗震性能好的结构体系。建筑材料的强度等级、型号、规格、质量等材料性能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满足设计的要求。4.建筑防火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
25、162006)的规定。建筑物的耐火等级:楼房不应低于二级,平房不应低于三级。建筑防雷装置应符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2010)的规定。5.楼梯和走廊的设置、宽度、位置和形式,应满足使用要求,符合安全疏散和国家防火规范要求。楼梯不得采用螺旋形或扇形踏步。6.室内采光和照明应符合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 500332013)和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13)的规定。室内装修应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2010)和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95(2001年修订版)的要求。7.教学用房的环境噪声控制值应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26、501182010)的有关规定。8.学校食堂、厨房装修及设施配置应符合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教体艺20085号)、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国食药监食2011395号)关于学校食堂卫生管理的要求。食堂应距离污染源25米以上,应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餐厅。9.学生宿舍应按男、女分区或分单元布置。学生宿舍应设有厕所、盥洗设施。宿舍外设厕所的,宿舍距离厕所不超过30米,沿途应有路灯。(三)校舍建筑面积普通高级中学非寄宿制学校生均校舍面积不低于8。寄宿制学校应根据需要增加建筑面积。普通高中校舍建筑面积标准见附件1。(四)校舍用房面积 普通高中各类校舍用房
27、面积标准见附件2。四、设施设备学校装备应当满足教育教学的基本需要和学生学习、生活的实际需要。装备配备应适应教育教学改革的需要,体现方便教学、方便师生使用的原则。学校设施设备包括:常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学科专用教学设施设备、现代教育技术设备、图书馆设备、办公和生活设备、安全管理设施设备六大类。(一)常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常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要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能满足常规教育教学需要。包括学生通用设备、常规教学设备和学校环境通用设备。学生通用设备包括课桌、椅(凳)、仪器柜、计算机等。课桌椅应符合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GB/T 3976-2002)标准,保证每生1桌1椅。常规教学设备包括黑板、板书工
28、具、多媒体电教设备、计算机等。学校环境通用设备包括温度调节、照明、通风、防火、隔音等教学环境与安全设备。(二)学科专用教学设备学校需按照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要求配置各学科专用教学设备。1.理科教学专用设备。高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信息技术、通用技术教学仪器、器材,要按照国家高中理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JY/T 0406-2010)进行配备,满足两人一组开展学生分组实验。其中选配设备由学校依据所用教材和选修课程的开设要求进行配备。普通高中理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见附件3。2.文科教学专用设备。文科教学应配备能够满足学校进行语文、英语、历史、思想政治等课程教学实际需要的视听资料、教学软件
29、、播放设备等。所有仪器设备应能适应文科教学的人文性、历史性、多样性、感悟性等特点,便于学生直观感受以及师生互动。普通高中文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见附件4。3.艺术科教学专用设备。艺术科教学专用设备的配备,应能适应音乐、美术的教学特点,便于学生操作、体验与感悟,满足教师多种形式教学和学生多种艺术学习活动的需要。同时还应兼顾师生艺术活动及特长学生专业发展的需求。特色学校可根据自身要求,配备相应器材设备。普通高中音乐教学器材配备标准见附件5。普通高中美术教学器材配备标准见附件6。4.体育与健康教育专用教学设备。主要包括能满足体操、田径、球类等课程教学所需要的运动器械,测量、计时工具和挂图、教学软件等。体
30、育特色学校可根据需要适当增加相关器材配备。普通高中体育器材设施配备标准见附件7。5.卫生保健与健康教育设备。卫生保健与健康教育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教体艺20085号)配置相关设备,主要包括学校开展学生发育和健康检查、卫生保健、简单治疗、心理咨询工作所需要的卫生器材、仪器设备及辅助材料等。高中卫生保健与健康教育设备配备标准见附件8。(三)现代教育技术设备学校应当根据现代教育教学的特点和教育信息化发展需求,配备现代信息技术设施设备和其它现代教育技术装备,满足学生通过网络进行学习活动、教师多媒体教学和网络备课以及学校现代化网络办公的需要。学校现代教育技术设备主要包括电化教学设备、信
31、息技术教育装备、校园网络装备和校园广播电视设备等。其配备应满足信息技术课程和其它教学学科需要。每间教室按标准班额每人一台的标准配备学生用机,专任教师用机达每人1台。按教育部初、中等学校校园网建设规范(教基司199915号)和山西省基础教育信息化建设基本标准(试行)(晋教基201329号),每个班级配备多媒体教学设备。普通高中现代教育技术设备配备标准见附件9。(四)图书馆设备学校图书馆(室)装备应按教育部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教基20035号)规定,以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各类图书及教师使用的教育教学理论书籍及工具书为主,配备必要的图书资料。生均藏书35册以上,各种馆藏图书、期刊、电
32、子出版物等必须是国家合法出版物,应按规定及时剔旧、更新。一般每年新增图书比例不应少于藏书标准的1%。图书馆(室)应配置能满足正常阅览和管理需要的各类藏书设备、阅览设备、安全设备、图书管理信息软件和必要的办公设备。有条件的学校可增设电子阅览室,增加电子图书、音像视听资料的配备,实行计算机管理,与校园网相结合,实现电子图书资源共享。普通高中图书馆(室)装备配备标准见附件10。(五)办公及生活设备1.办公设备包括用于办公的桌椅、资料柜、作业柜、储物柜、计算机、电话、打印机、一体化速印机等必要设备。生活设备包括卫生用具、食堂餐厅设备、学生及单身教职工宿舍设施、锅炉房设备等各种必要的生活服务设备。2.办
33、公及生活设备由学校本着安全、规范、耐用,能满足办公、生活和现代化管理需要的原则配置。3.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内按照每生一床的标准配置床铺,上铺应设有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栏;宿舍应有符合要求的照明、取暖和卫生设施、换气窗;学生宿舍取暖应取消火炉,可采用暖气或空调;宿舍一层出入口及门窗,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食堂应配备足够的通风、照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以及存放废弃物的设施设备;要配备清洗蔬菜、肉类、餐具的设施设备,不得混用;生熟食品、主副食品加工设备要严格分开。(六)安全管理设施设备为保障师生安全,学校应按照预防为主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规定,在校内、楼内和相关
34、室内配置完善的消防设施设备、应急照明设备、防盗、防暴力侵害等安全设施设备,设置快速疏散标志。在校内高地、水池、楼梯等容易发生危险的地段设置警示标志和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要在重点部位安装视频监控,确保师生在校期间的安全。附件:1.山西省普通高级中学校舍建筑面积标准2.山西省普通高级中学校舍用房面积标准3.山西省普通高级中学理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4.山西省普通高级中学文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5.山西省普通高级中学音乐教学器材配备标准6.山西省普通高级中学美术教学器材配备标准7.山西省普通高级中学体育器材设施配备标准8.山西省普通高级中学卫生保健与健康教育设备配备标准9.山西省普通高级中学现代教育技术设备
35、配备标准10.山西省普通高级中学图书馆(室)装备配备标准山西省普通高级中学办学基本标准(试行)附件1山西省普通高级中学校舍建筑面积标准 单位:项 目8轨12轨16轨20轨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使用面积51477163944811823行政办公用房使用面积506566662722生活服务用房使用面积374548723897校舍总使用面积602782771083313442生均使用面积54.64.54.5校舍总建筑面积10045137951805522403生均建筑面积8.47.77.57.5说明:1、本指标不含选配用房、浴室、自行车存放地及寄宿生的食堂餐厅、学生宿舍、配电室、锅炉房等建筑面积。2
36、、校舍建筑面积=校舍使用面积/平面利用系数,普通高中平面利用系数K=0.6。3、4-7轨制高中学校参照8轨制学校建设标准,其它轨制高中学校参照执行与其轨制相近学校的标准。山西省普通高级中学办学基本标准(试行)附件2山西省普通高级中学校舍用房面积标准单位:用房名称每间使用面积8轨12轨16轨20轨备 注间数面积小计间数面积小计间数面积小计间数面积小计一、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514771639448118231、普通教室及辅助用房1728259234564320普通教室72241728362592483456604320教师休息室根据实际需要按使用教师人均3.5配备选配2、专用教室及辅助用房2030
37、257033564184物理实验室/探究室962192328843845480化学实验室/探究室962192328843845480生物实验室/探究室96196219232884384理、化、生实验员室30426072人均6准备室(理、化、生)24各172各2144各2144各3216仪器室(理、化、生)24各2144各3216各3216各4288药品室(化、生)24各124各124各124各124危险药品室(化)818181818或在药品室内设置危险药品柜,并加双锁培养室(生)(1)(42)(1)(42)(1)(42)(1)(42)生物园地1111可结合校园绿化设置计算机教室96219221
38、9232884384计算机辅房24124124124124语言实验室96(2)192(3)288(3)288(4)384音乐教室962192219232884384器乐排练室96(1)(96)(1)(96)(1)(96)(1)(96)琴房及声器乐训练室根据实际需要设置选配音乐器材室24248248372372舞蹈室120(1)(120)(1)(120)(1)(120)(1)(120)美术教室962192219232884384书法教室96196196196196美术器材室24124124248248历史教室96(1)(96)(1)(96)(1)(96)(1)(96)地理教室96(1)(96)(
39、1)(96)(1)(96)(1)(96)史地资料器材室24124124124124地理园地(1)(1)(1)(1)风雨操场(体育馆)(1)(1)(1)(1)面积根据学校开设的体育项目确定体育器材室24372372496496通用技术教室962192219232883288通用技术器材室241241242482483、公共教学用房1389200126363319合班(阶梯)教室180270360450学生阅览室2854285707138人/座, 1.9/座教师阅览室741111481843人/座, 2.3/座期刊杂志室可与阅览室合用视听阅览室可与计算机教室合用藏书室120180240300借书处
40、10110110110110学生活动室722144321642886432体质测试室24248248248248心理咨询室24248248372372有条件的可附设能容纳1个班的心理活动室德育展览室60160160160160任课教师办公室人均54206308401050二、行政办公用房506566662722行政办公室140168196224档案室24124124124124会议室16018011001120学生组织及学生社团办公室24124124124124文印室136136148148广播室12112112112112值班室22122122122122安防监控室2412412412412
41、4网络控制室24124124124124卫生室(保健室)24248248372372传达室22122122122122总务仓库46587082维修工作间24124124124124三、生活服务用房374548723897饮水处24242424学生卫生间180270360450每生0.15教工卫生间39587796人均0.4浴室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另行申报增列学生食堂按在校学生的70%且生均面积不小于0.9设置教工食堂131196262327按80%教师人均1.7学生宿舍按寄宿生生均面积不小于3设置另行申报增列配电室根据实际需要设置锅炉房根据实际需要设置自行车棚根据实际需要设置,自行车存放面积应按1m2/辆计 注:标准中加“()”的为选配,面积小计中不包含选配和需另行申报增列的用房面积。山西省普通高级中学办学基本标准(试行)附件3山西省普通高级中学理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序号名 称规格功能单位数量备 注8轨12轨16轨20轨1数学教学仪器套468102物理教学仪器/演示套23463物理教学仪器/分组套12334化学教学仪器/演示套23465化学教学仪器/分组套12336化学药品套12337生物教学仪器套12338地理教学用具套23459地理教学仪器套111110通用技术教学仪器套1111 注: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