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改派、取消暂缓的具体程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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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毕业生办理改派和取消暂缓流程调整就业方案是指在学校上报就业方案和主管部门核发报到证后,毕业生找到新的就业单位并自愿申请更改调整其原报到单位的一项就业派遣工作,俗称改派。改派后毕业生凭新报到证到新单位报到,并将档案等人事关系重新派到新的用人单位或其上级人事主管部门。一、毕业生改派的的具体程序:1、已找到能正式接收毕业生人事组织关系的新单位的毕业生,在毕业二年内,持有有效的单位接收函、原报到证、原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同意该生另行就业的放行函(或在原报到证上加“同意改派”的意见)、原单位的解约函(如已经与原单位签约的毕业生必需此函)以及嘉应学院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改派申请表(此表可在学校就业网下载)到我中心
2、进行申请。2、我中心审查毕业生改派申请。3、按上级要求,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将在有效的时期内,每月最后一个星期受理各高校毕业生的改派申请。因此,我中心将毕业生申请改派后的当月或下一月的最后一周派人前往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相关的改派手续。4、改派成功后,毕业生持新的报到证、毕业证原件等相关资料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若档案还在我中心,档案可由我中心寄到新单位,若档案已寄出,则由毕业生自行协调档案转寄的相关工作,同时应该将新报到证的存根放入档案中。改派可以委托其他人办理,但必须有以上证明或证件,及委托人的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取消暂缓就业的具体程序:1、报到证的办理:在档案未送交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前(一般为当年的7月中旬),将接收函、暂缓就业协议书及取消暂缓申请书交回校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由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到省中心办理。档案送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后,由毕业生持有效的人事部门的接收函、暂缓就业协议书到广东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 2、户口迁移证的办理:凭报到证、接收函、毕业证原件等相关资料到户口所在地办理。 以上手续可委托其他人办理,但必须有以上证明或证件,及委托人的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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