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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业中、高级职称评价条件(征求意见稿)浙江省农业技术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征求看法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农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中青年人才在农业技术推广应用领域的骨干力气作用,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关于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看法(人社部发2019114 号)要求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看法(浙委办发20184 号)精神,结合我省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制定本评价条件。其次条本评价条件为从事农业技术探讨和推广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农业技术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
2、农业技术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高级农艺师、高级畜牧师、高级兽医师)的依据。第三条根据本评价条件评审通过并获得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和高级农艺师(高级畜牧师、高级兽医师)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者,表明持证人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其次章 申报条件 第四条思想道德条件 申报对象必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酷爱三农工作,仔细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身心健康,具备从事农业技术工作的身体条件。第五条 申报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探讨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取得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职务任职资格
3、后,实际聘任助理级职务满 2 年;或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取得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职务任职资格后,实际聘任助理级职务满 4 年;或具有中学(中专)以上学历,从事农业生产和技术推广应用工作 5 年以上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专业技术人员。(二)具有其他系列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且已转评获得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职务任职资格的,实际累计聘任助理级技术职务满 4 年(探讨生学历或硕士学位人员累计聘任助理级技术职务满 2 年),其中实际聘任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职务 1 年以上。第六条 申报高级农艺师(高级畜牧师、高级兽医师)职务任职资格
4、人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取得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职务任职资格后,实际聘任中级职务满 2 年;或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中学或中专学历),取得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职务任职资格后,实际聘任中级职务满 5 年。(二)具有其他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且已转评获得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职务任职资格的,实际累计聘任中级技术职务满 5 年,其中实际聘任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职务 1 年以上。(三)按本评价条件所附量化赋分标准,自评达到规定分值,并经两位同行知名正高级农业专家举荐(每名举荐专家每年最多可举荐
5、 2 名申报人员,并对举荐行为负责),填写专家举荐表。(四)具有中学或中专以上学历,从事农业生产和技术推广应用工 10 年以上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专业技术人员,在带动区域产业发展、科技进步、农户增收,支撑农业龙头企业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在全省农业相关领域有较高知名度,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主持培育新品种的播种面积在占比同一类品种生产面积20%以上或产值达到 5000 万以上,或主持推广的新技术、新模式达到 20 万亩或产值达到 5000 万元以上,或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等; 2.主要参加完成省级以上重大农业科技专项、科技支撑安排等科技项目 1 项,或主持完成市厅
6、级农业科技项目 1 项,并通过验收;或主持获得国家级(省级)审(认)定的新品(良)种或主持研发的重大新技术、新产品 1 项(2 项);3.获得本专业国家级科技成果奖或省级科技成果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排名前 5,简称 5,下同)或部级农业科技成果一等奖(7)、二等奖(5)、三等奖(3)或市厅级科技成果一等奖(3)、二等奖(1)、三等奖(1,二项);4.主持制定国家标准 1 项(主要参加制订 2 项),或主持制订行业标准、省级地方标准、全国性团体标准 2 项(主要参加制订 4 项),或主持制定市级地方标准、省级以上团体标准 2项以上; 5.主持获得本专业国家独创专利 2 项以上,并取得显著的经
7、济和社会效益;6.在农业技术领域做出突出成就,或在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业重大灾难处置等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受到省级以上政府或国家级部门表彰; 7. 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荣誉及国家级一类大赛前 5 名(双人赛项前 3 名、三人赛项前 2 名)、国家级二类大赛前 3 名(双人赛项前 2 名、三人赛项前 1 名)。第七条其他条件 (一)年度考核等次要求。申报对象近 3 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二)接着教化要求。申报对象应根据要求参与接着教化,并达到专业技术人员接着教化相应学时规定。第八条 获得以下学历(学位),经考核合格的,可认定或初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事业单位须要
8、在有岗位空缺状况下进行:(一)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探讨生学历或硕士学位者,从事专业工作满 3 年,经考核合格,可初定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职务任职资格。(二)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博士学位者,经考核合格,可初定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职务任职资格。(三)博士后流淌站、工作站出站人员,在站期间圆满完成探讨课题,取得科研成果者,经考核合格,可认定高级农艺师(高级畜牧师、高级兽医师)职务任职资格。第三章 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资格评审条件 第九条专业实力素养 (一)娴熟驾驭并能够敏捷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学问,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理念、新方法的现状和发展趋势。(二)具有独立担当本专业范
9、围内较困难技术工作的实力,能够结合农业农村生产状况,解决较为困难的实际问题。(三)参加农业农村科研或推广项目实施、农业重大灾难处置等;或能够结合农业农村生产实际制定技术工作规划、安排,并在参加推广先进技术、科研成果方面作出成果。(四)能够指导本专业初级职称技术人员或高校本科生的工作和学习。第十条专业工作业绩 担当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具备下列条件 2 条以上,其中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必需符合条件(一)或条件(二)中的 1 条。(一)参加完成本级以上部门的农业科技项目 1 项以上; (二)获县级以上农业科技成果奖 1 项以上; (三)参加制定标准 1 项以上; (四)获本专业国家独创专利或好用新
10、型专利 1 项以上; (五)获省级以上审(认)定的新品(良)种或参加研发的新技术、新产品 1 项以上; (六)现聘为县级以上农业产业技术创新与推广服务团队专家(须有聘书),或获得浙江农业技术能手称号、技师职业资格,或浙江农业之最创建者、主要技术指导者; (七)在农业技术领域做出肯定成就,或在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业重大灾难处置等工作中做出肯定贡献,受到县(市)级以上政府(部门)技术表彰。 第十一条论文、著作条件 担当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具备下列论文或著作条件之一:(一)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取得 CN 或 ISSN 刊号的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 1 篇以上;(二)以主编、副主编身份在取得正式刊号的
11、出版社刊登本专业学术著作、译著 1 部以上,或本人参加撰写 3 部以上。第四章 高级农艺师(高级畜牧师、高级兽医师)资格 评审条件 第十二条专业实力素养 (一)系统驾驭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学问,具有跟踪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实力,在相关领域取得重要成果; (二)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业绩突出,具有娴熟运用本专业领域的理论和现有科研成果,进行新技术开发和解决重大技术难题,解决农业农村生产中困难的实际问题或重大技术问题的实力; (三)驾驭本专业有关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规程,具备对一般农业科技项目进行评估和鉴定的实力; (四)在指导、培育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能够指导本专业中
12、级职称技术人员或探讨生的工作和学习。第十三条专业工作业绩 担当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农业工作)以来,具备下列条件 2 条以上,其中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必需符合条件(一)或条件(二)中的 1 条,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专业技术人员必需符合条件(八)。(一)主要参加完成上级部门或本级以上政府的农业科技项目或主持完成本级以上部门的农业科技项目 2 项以上,并通过验收; (二)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奖,或市厅级科技成果一、二等奖、三等奖(5),或市级农业丰收一等奖(5)、二等奖(3)、三等奖(1);县级及以下农技人员获市厅级科技成果奖,或市级农业丰收一等奖(7)、二等奖(5)、三等奖
13、(3); (三)参加制定国家标准(5)、行业标准(4)、省级地方标准(3)、全国性团体标准(3)1 项以上,或主持制定市级地方标准、省级团体标准 1 项以上; (四)获得本专业国家独创专利(2)1 项;或主持获得好用新型专利 2 项、农业类软件著作权 3 项以上; (五)获得国家级审(认)定的新品(良)种或主要参加研发的新技术、新产品(5)1 项以上;或主持获得省级审(认)定的新品(良)种或主持研发的新技术、新产品 1 项以上; (六)现聘为县级以上农业产业技术创新与推广服务团队专家(须有聘书),或获 全国农业技术能手浙江省技术能手浙江金蓝领等称号、省级职业技能竞赛决赛前 3 名,或高级技师职
14、业资格,或浙江农业之最创建者、主要技术指导者; (七)在农业技术领域做出较好成就,或在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业重大灾难处置等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受到市(厅)级以上政府(部门)技术表彰;(八)在从事领域技术全省领先,带动区域产业升级和科技进步贡献突出,或带动区域农夫增收显著,或主要支撑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成为全省示范性主体。第十四条论文、著作条件 担当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具备下列论文或著作条件之一:(一)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申报人员 1.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 1 篇以上; 2.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取得 CN 或 ISSN 刊号的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 2 篇以上; 3
15、.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取得 CN 或 ISSN 刊号的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或主持编制的专题调研报告、行业发展规划、技术实施方案等被县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印发、接受、组织实施,取得肯定经济和社会效益并经过规定程序认定通过的视同论文各1 篇以上; 4.在取得正式刊号的出版社刊登本专业学术著作、译著 1部以上(主编、副主编或本人撰写 4 万字以上,县级及以下农技人员 3 万字以上)。(二)科研院所申报人员 1.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列入三大检索(SCI、EI、ISR)、国内一级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 1 篇以上;2.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 2 篇以上; 3.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取得 CN 或 ISS
16、N 刊号的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 3 篇以上; 4.在取得正式刊号的出版社刊登本专业学术著作、译著 2部以上(主编、副主编)。国内一级期刊和 SCI、EI、ISR 收录可参照浙江高校国内学术期刊名录最新版及浙江高校图书馆发布期刊书目;核心期刊分类可参照北京高校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最新版。其他比较公认但未列入最新版书目的,申报对象需在申报时供应期刊分类证明,再由评审专家现场确定。第五章附 则 第十五条 本评价条件中涉及的工作实力、工作业绩、科研成果、论文论著等均应与申报专业相关联,且为担当相应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后取得,同时供应相应的佐证材料。第十六条 本评价条件中有关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说明 (一)
17、农业技术专业包括:农学、园艺、畜牧、兽医、植物爱护、土肥、农产品加工与质量平安、农村合作组织管理等。(二)国家级科技成果奖是指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独创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省部级科技成果奖是指省政府(国务院相关部门)设立的科技成果嘉奖,包括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市厅级科技成果奖是指市级政府(省政府相关部门)设立的科技成果奖,包括省农业丰收奖、省农业农村厅技术进步奖。经国家政府部门批准的社会团体的科技嘉奖,须供应设奖单位被授权批准设立科技奖项文件或科技部门注册审批的文件。(三)省部级农业科技项目是指省科技部门或国家级部门下达的农业科技项目;市厅级农业科
18、技项目是指市科技部门或省级部门下达的农业科技项目;县级农业科技项目是指县科技部门或市级部门下达的农业科技项目。(四)获奖(得)者是指国家有关机构规定的获得奖项各等级额定获奖人员(有个人获奖证书)。(五)主持是指担当项目、课题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六)主要参加是指项目、课题排名前 3 者、专项(专业、专题)负责人,或项目、课题的次级子项目、子课题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七)本评价条件中所称以上、以下均含本级。(八)本评价条件中所称的年均为周年 。第十七条申报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评审资格或取消其已取得的任职资格,收回资格证书,并从评审次年起 3年内不得再申报相应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一)伪造
19、、变造证件、证明的; (二)提交虚假申报材料的; (三)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者因违纪违法行为受到相应处理,或者涉嫌违纪违法且在处理阶段,但在申报材料中未照实报告上述状况的; (四)有其他严峻违反评审规定行为的。第十八条 本评价条件由省农业农村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负责说明。第十九条本评价条件自 2020 年 8 月日起执行。 农业技术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专家举荐表 被举荐人工作单位举荐人工作单位及职称手机号码举荐理由 举荐人(签名):年 月 日浙江省农业工程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征求看法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农业工程技
20、术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中青年人才在农业工程技术推广应用领域的骨干力气作用,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关于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看法(人社部发2019114 号)要求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看法(浙委办发20184 号)精神,结合我省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制定本评价条件。其次条本评价条件为从事农业工程技术探讨和推广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农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依据。第三条根据本评价条件评审通过并获得农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者,表明持证人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其次章 申报条件 第四条思想道德条件 申报对象必需遵守中华
21、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酷爱三农工作,仔细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身心健康,具备从事农业工程技术工作的身体条件。第五条 申报农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探讨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取得农业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后,实际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 2 年;或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取得农业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后,实际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 4年。(二)具有其他系列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且已转评获得农业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实际累计聘任助理级技术职务满 4 年(探讨生学历或硕士学位人员累计聘任助理级技术职务
22、满 2 年),其中实际聘任农业助理工程师职务 1 年以上。第六条 申报农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取得农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后,实际聘任工程师职务满 2 年;或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农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后,实际聘任工程师职务满 5 年。(二)具有其他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且已转评获得农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实际累计聘任中级技术职务满 5 年,其中实际聘任农业工程师职务 1 年以上。(三)按本评价条件所附量化赋分标准,自评达到规定分值,并经两位同行知名农业正高级工程师专家举荐(每名举荐专家每年最多可举荐
23、 2 名申报人员,并对举荐行为负责),填写专家举荐表。第七条其他条件 (一)年度考核等次要求。申报对象近 3 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二)接着教化要求。申报对象应根据要求参与接着教化,并达到专业技术人员接着教化相应学时规定。第八条 获得以下学历(学位),经考核合格的,可认定或初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事业单位须要在有岗位空缺状况下进行:(一)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探讨生学历或硕士学位者,从事专业工作满 3 年,经考核合格,可初定农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二)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博士学位者,经考核合格,可初定农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三)博士后流淌站、工作站出站人员,在站期间圆满完成探讨
24、课题,取得科研成果者,经考核合格,可认定农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第三章 农业工程师资格评审条件第九条专业实力素养 (一)娴熟驾驭并能够敏捷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学问,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理念、新方法的现状和发展趋势。(二)具有独立担当本专业范围内较困难技术工作的实力,能够结合农业农村生产状况,解决较为困难的实际问题。(三)参加农业农村科研或推广项目实施、农业重大灾难处置等;或能够结合农业农村生产实际制定技术工作规划、安排,并在参加推广先进技术、科研成果方面作出成果。(四)能够指导本专业初级职称技术人员或高校本科生的工作和学习。第十条专业工作业绩 担当助理工程师职务以来,具备下列条件
25、 2 条以上,其中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必需符合条件(一)或条件(二)中的 1条。(一)参加完成本级以上部门的农业科技项目 1 项以上; (二)获县级以上农业科技成果奖 1 项以上; (三)参加制定标准 1 项以上; (四)获本专业国家独创专利或好用新型专利 1 项以上; (五)获省级以上审(认)定的新品(良)种或参加研发的新技术、新产品 1 项以上; (六)现聘为县级以上农业产业技术创新与推广服务团队专家(须有聘书),或获得浙江农业技术能手称号、技师职业资格,或浙江农业之最创建者、主要技术指导者; (七)在农业工程技术领域做出肯定成就,或在重大水产品疫病防控、农业重大灾难处置等工作中做出肯定贡
26、献,受到县(市)级以上政府(部门)技术表彰。 第十一条论文、著作条件 担当助理工程师职务以来,具备下列论文或著作条件之一:(一)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取得 CN 或 ISSN 刊号的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 1 篇以上; (二)以主编、副主编身份在取得正式刊号的出版社刊登本专业学术著作、译著 1 部以上,或本人参加撰写 3 部以上。第四章 农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条件 第十二条专业实力素养 (一)系统驾驭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学问,具有跟踪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实力,在相关领域取得重要成果; (二)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业绩突出,具有娴熟运用本专业领域的理论和现有科研成果,进行新技术开发和解决重大技术
27、难题,解决农业农村生产中困难的实际问题或重大技术问题的实力; (三)驾驭本专业有关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规程,具备对一般农业科技项目进行评估和鉴定的实力;(四)在指导、培育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能够指导本专业中级职称技术人员或探讨生的工作和学习。第十三条专业工作业绩 担当工程师职务以来,具备下列条件 2 条以上,其中必需符合条件(一)或条件(二)中的 1 条。(一)主要参加完成上级部门或本级以上政府的农业科技项目或主持完成本级以上部门的农业科技项目 2 项以上,并通过验收; (二)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奖,或市厅级科技成果一、二等奖、三等奖(5),或市级农业丰收一等奖(5)、二等奖
28、(3)、三等奖(1);县级及以下农技人员获市厅级科技成果奖,或市级农业丰收一等奖(7)、二等奖(5)、三等奖(3); (三)参加制定国家标准(5)、行业标准(4)、省级地方标准(3)、全国性团体标准(3)1 项以上,或主持制定市级地方标准、省级团体标准 1 项以上; (四)获得本专业国家独创专利(2)1 项;或主持获得好用新型专利 2 项、农业类软件著作权 3 项以上; (五)获得国家级审(认)定的新品(良)种或主要参加研发的新技术、新产品(5)1 项以上;或主持获得省级审(认)定的新品(良)种或主持研发的新技术、新产品 1 项以上; (六)现聘为县级以上农业产业技术创新与推广服务团队专家(须
29、有聘书),或获 全国农业技术能手浙江省技术能手浙江金蓝领等称号、省级职业技能竞赛决赛前 3 名,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浙江农业之最创建者、主要技术指导者; (七)在农业工程技术领域做出较好成就,或在重大水产疫病防控、农业重大灾难处置等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受到市(厅)级以上政府(部门)技术表彰; (八)在从事领域技术全省领先,带动区域产业升级和科技进步贡献突出,或带动区域农夫增收显著。第十四条论文、著作条件 担当工程师职务以来,具备下列论文或著作条件之一:(一)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申报人员 1.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 1 篇以上; 2.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取得 CN 或 ISSN 刊
30、号的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 2 篇以上; 3.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取得 CN 或 ISSN 刊号的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或主持编制的专题调研报告、行业发展规划、技术实施方案等被县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印发、接受、组织实施,取得肯定经济和社会效益并经过规定程序认定通过的视同论文各1 篇以上; 4.在取得正式刊号的出版社刊登本专业学术著作、译著 1部以上(主编、副主编或本人撰写 4 万字以上,县级及以下农技人员 3 万字以上)。(二)科研院所申报人员 1.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列入三大检索(SCI、EI、ISR)、国内一级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 1 篇以上;2.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 2 篇以上;
31、3.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取得 CN 或 ISSN 刊号的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 3 篇以上; 4.在取得正式刊号的出版社刊登本专业学术著作、译著 2部以上(主编、副主编)。国内一级期刊和 SCI、EI、ISR 收录可参照浙江高校国内学术期刊名录最新版及浙江高校图书馆发布期刊书目;核心期刊分类可参照北京高校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最新版。其他比较公认但未列入最新版书目的,申报对象需在申报时供应期刊分类证明,再由评审专家现场确定。第五章附 则 第十五条 本评价条件中涉及的工作实力、工作业绩、科研成果、论文论著等均应与申报专业相关联,且为担当相应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后取得,同时供应相应的佐证材料。第十六条 本
32、评价条件中有关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说明 (一)农业工程专业包括:农业机械化、农业环境工程、农村能源、水产(渔业)、农业信息管理等。(二)国家级科技成果奖是指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独创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省部级科技成果奖是指省政府(国务院相关部门)设立的科技成果嘉奖,包括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市厅级科技成果奖是指市级政府(省政府相关部门)设立的科技成果奖,包括省农业丰收奖、省农业农村厅技术进步奖。经国家政府部门批准的社会团体的科技嘉奖,须供应设奖单位被授权批准设立科技奖项文件或科技部门注册审批的文件。(三)省部级农业科技项目是指省科技部门或国家级部门下达的
33、农业科技项目;市厅级农业科技项目是指市科技部门或省级部门下达的农业科技项目;县级农业科技项目是指县科技部门或市级部门下达的农业科技项目。(四)获奖(得)者是指国家有关机构规定的获得奖项各等级额定获奖人员(有个人获奖证书)。(五)主持是指担当项目、课题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六)主要参加是指项目、课题排名前 3 者、专项(专业、专题)负责人,或项目、课题的次级子项目、子课题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七)本评价条件中所称以上、以下均含本级。(八)本评价条件中所称的年均为周年 。第十七条申报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评审资格或取消其已取得的任职资格,收回资格证书,并从评审次年起 3年内不得再申报相应职
34、务任职资格评审:(一)伪造、变造证件、证明的; (二)提交虚假申报材料的; (三)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者因违纪违法行为受到相应处理,或者涉嫌违纪违法且在处理阶段,但在申报材料中未照实报告上述状况的; (四)有其他严峻违反评审规定行为的。第十八条 本评价条件由省农业农村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负责说明。第十九条本评价条件自 2020 年 8 月日起执行。 农业高级工程师资格专家举荐表 被举荐人工作单位举荐人工作单位及职称手机号码举荐理由 举荐人(签名):年 月 日附件:1.省农业中级、副高级职称评审量化评分表 2.省农业中级、副高级职称评审量化指标说明附件 2 省农业中级、副高
35、级职称评审量化指标说明 (2020 年参考)一、技术实力素养 1、任职年限:指担当相应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后以来的年限(年限须足年计算,下同)。2、专业工作年限:指从事涉农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3、学历学位:以最高一项计分。4、技术专家:指县级以上政府部门、权威学术机构发文或颁发聘书的专家,包括首席专家、行业技术团队专家、各级政府培育的人才等。农业农村部聘任专家计 4 分;省级首席、151人才、学术委员会委员计 3.5 分;全国农业技术能手、浙江省技术能手、浙江金蓝领、省级职业技能竞赛决赛前 3 名、高级技师、浙江首席技师、浙江农业之最创建者、省技术团队专家、省农业技术带头人、市安排人才等计 3
36、 分;厅新禾安排人才计 2 分。以取得最高 2 项计分,合计不超过 5 分。5、年度考核:以近三年单位专业技术考核结果为依据,一个年度优秀计 0.5 分,最高可计 1.5 分。二、业绩水平及实际贡献 第 6 项不超过 3 个、第 79 项分别不超过 2 个计分,合计不超过 28 分。69 和 12 项计分规则如下:排名第 1 者按实际状况计分,排名其次、三、四、五者分别根据排名第 1 者的 0.8、0.7、0.6、0.5倍计分,排名第六及以后者根据排名第 1 者的 0.4 倍计分。6、科研推广项目:以申报对象主持或作为参加完成的同级以上政府或部门的农业项目计分(如省级申报对象参与市县级项目不计
37、分,以此类推)。科技成果转化(横向)项目以技术合同经费金额 700、500、300、100、30 万以上分别按 10、8、6、4、2 分计算。已完成安排任务一半以上,但未结题的可按最高 50%计分。可参照下表。以能证明项目来源、起止年限、项目资金额度、本人排名和项目验收看法(或结题证书、成果登记证书)等材料为依据。7、标准:以发布标准的封面页、前言、正文首页为依据。以申报对象作为起草人制定的标准计分,修订标准降低一个等级计分。县级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市(县)团体标准计入其他标准。8、专利:以专利证书为依据,申报阶段的专利不计分。9、新品种、新产品、新技术:以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审(认)定、登记的
38、新品(良)种或研发的新技术、新产品证书等为依据计分。其中新产品国家一、二、三类分别按 10、8、6 分计算,省一、二、三类分别按 6、5、4 分计算。10、技术工作荣誉:指在农业农村领域做出突出成就,受到县级以上政府或组织人事部门表彰,包括省级金牛奖、最美浙江人系列、农业农村系统先进技术工作者等。以证书或政府部门颁发的文件为依据以最高 2 项计分,合计不超过 5 分。11、培育人才:指申报对象针对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的技术培训、实地指导等状况。 主持各类项目级别分类表 级别项目来源分值一、国家级项目1 国家重点研发安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重大、重点、杰青)、863 安排等 15 2 国
39、家重点研发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探究、联合基金、学术沟通)等 12 3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等 10 二、省部级项目 4 省级重点研发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重大、重点、杰青)、省农业新品种选育重大专项等 10 5 农业农村部国家产业技术体系项目、部重大技术协同推广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一般、青年、学术沟通)、省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省级科技一般项目等 8 6 省农业新品种选育子课题、省三农六方科技协作项目、省农业产业技术团队项目、省科技特派员项目等 6 三、市厅级项目 7 省农业农村厅下达的科技推广项目、市级重大(重点)科技项目、市
40、级农业攻关项目等 6 8 市级科技课题、市科技特派员项目、市公益性科技项目等 5 9 市种子种苗项目、厅级其他竞争性项目、其他厅局级一般项目等 4 四、县级项目10 县级科技项目等 4 11 省(百村)引智项目、国家外专局引智项目、农业技术推广基金会项目、县级其他农业项目等 3三、科技成果获奖状况 12、科技嘉奖:指申报对象有同级及其以上政府颁发的或同级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科技奖项的完成者。各级农业丰收奖为部门嘉奖。科技成果奖项中均不含二级证书。以申报对象获得的科技成果的最高 3 项计分,合计不超过 30 分。浙江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嘉奖方法(浙政办发2006139 号)明确:对获得省农业科技
41、成果转化推广奖的科技人员,在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中视同于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主要完成者;对获得省农业科技突出贡献奖的科技人员,在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中视同于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主要完成者。浙江省科技成果转化嘉奖方法(浙政办发2009120 号)明确:省科技成果转化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获奖人员在省范围内参照享受省科学技术奖重大贡献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获奖人员的其他同等待遇。浙江省农业厅科技嘉奖方法( 浙农科发201216 号)明确:省推广贡献奖相当于省农业丰收奖三等奖。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嘉奖方法实施细则(农办科20132号)明确:获奖人员在晋升职称、职务、评比先进时,贡献奖和合作奖
42、均按丰收奖一等奖对待。四、论文论著 13、论文论著以申报对象第一作者的代表论文、视同论文和著作、译著得分高的 5 篇(部)计分,其中视同论文不超过 3 篇,著作、译著不超过 2 部(参照附件)。其他比较公认但未列入书目的,申报对象需在申报时供应期刊分类证明,再由评审专家现场确定。论文不含录用通知、增刊发表的及非正式出版的学术年会论文集、内部刊物等的论文。五、附加分 14、标记性业绩成果(专家综合评价):指评审专家对申报对象的标记性业绩成果等作出的综合性评价,在农业技术创新推广中有重大突出贡献的申报对象可计分。如主持获省部(市厅)级科技成果三(一)等奖以上、主持培育新品种的播种面积占比同一类品种
43、生产面积 20%以上或产值达到 5000 万以上,主持推广的新技术、新模式达到 20 万亩或产值达到 5000 万以上, 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等可得最高分。市县评审对象在科技进步、农技推广和服务企业方面有类似标记性成果的可酌情赋分。无突出性标记成果的则该项不得分。15、在基层农业技术推广、科研方面取得较好成果:以现在县乡工作的申报对象的县乡基层工作年限、取得的工作业绩等因素综合考虑计分。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专业技术人员可视作乡级技术人员。科技特派员、农村指导员、2 年以上基层挂职经验人员可酌情赋分。16、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以获奖证书为依据的最高
44、1 项计分。部分涉农专业国内一级学术期刊名录 序号刊物名序号刊物名1 蚕业科学 32 应用生态学报 2 茶叶科学 33 园艺学报 3 动物养分学报 34 浙江高校学报 (人文社会科学版) 4 果树学报(原:果树科学) 35 浙江高校学报(工学版)5 海洋工程 36 浙江高校学报(英文版.A) 6 海洋学报 37 浙江高校学报(英文版.B) 7 海洋与湖沼 38 浙江高校学报(英文版.C) 8 核农学报 39 植物爱护学报 9 环境科学 40 植物病理学报 10 环境科学学报 41 植物分类学报 11 机械工程学报 42 植物生理与分子生物学学报 (原:植物生理学报)12 菌物学报(原:菌物系统
45、) 43 植物生态学报 13 昆虫分类学报 44 植物学报 14 昆虫学报 45 植物养分与肥料学报 15 麦类作物学报 46 中草药 16 棉花学报 47 中国环境科学 17 农药学学报 48 中国机械工程 18 农业工程学报 49 中国粮油学报19 农业机械学报 50 中国农村经济 20 农业经济问题 51 中国农业科学 21 农业生物技术学报 52 中国生物防治 22 生态学报 53 中国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报 23 生物工程学报 54 中国生物医学工程学报 24 生物化学与生物物理学报 55 中国食品学报 25 生物物理学报 56 中国兽医学报 26 兽类学报 57 中国水稻科学 27
46、 水产学报 58 中国土地科学 28 水生生物学报 59 中国畜牧杂志 29 水土保持学报 60 中国药学杂志 30 土壤学报 61 中国预防兽医学报 31 畜牧兽医学报 62 作物学报 部分涉农专业中文核心期刊名录 序号学科分类刊物名1 农业经济 中国农村经济 、中国农村视察 、农业现代化探讨、农业技术经济 、 南京农业高校学报.社会科学版、中国农业资源与区划 、农村经济、农业经济、中国农业高校学报.社会科学版、华中农业高校学报.社会科学版、华南农业高校学报.社会科学版 2 化学 理化检验.化学分册 3 海洋学 海洋地质与第四纪地质、海洋通报、热带海洋学报、应用海洋学学报、海洋科学进展、 海
47、洋科学、海洋学探讨、海洋预报 、海洋科学、海洋湖沼通报 4 植物学 植物学生态学报、西北植物学报 、植物科学学报、植物资源与环境学报、植物探讨 、广西植物、热带亚热带植物学报 5 动物学、人类学 动物学杂志 、应用昆虫学报、人类学学报、四川动物 、中国试验动物学报、野生动物学报 6 综合性农业科学、技术 浙江农业学报、江苏农业学报、浙江高校学报(农业与生命科学版)、浙江海洋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改名为:浙江海洋高校学报.自然科学版)7 农业基础科学 土壤、土壤通报、中国生态农业学报、中国土壤与肥料、中国农业气象、中国水土保持 、水土保持探讨、水土保持通报 8 农业工程 浇灌排水学报、节水浇灌、排灌机械工程学报 、农机化探讨、中国农机化学报 9农学、农作物 玉米科学、中国油料作物学报、植物遗传资源学报、分子植物育种 、大豆科学、作物杂志、杂交水稻、花生学报、种子 10 植物爱护 中国生物防治学报、植物爱护 、农药、环境昆虫学报、植物检疫、中国植保导刊 11 园艺 中国蔬菜、北方园艺、食用菌学报、中国果树、中国食用菌、中国南方果树、热带作物学报、中国瓜菜 12 畜牧、动物医学 中国兽医科学、中国畜牧兽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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