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灭菌洗衣机项目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参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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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泓域/抗菌灭菌洗衣机项目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抗菌灭菌洗衣机项目建设工程合同管理xx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 项目背景分析4一、 产业环境分析4二、 产业发展实施路径5三、 必要性分析8第二章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10一、 工程施工合同订立10二、 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审理相关规定12三、 FIDIC施工合同条件17四、 英国NEC和美国AIA合同文本26五、 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履行管理30第三章 公司简介35一、 公司基本信息35二、 公司简介35第四章 项目概况37一、 项目概述37二、 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构成39三、 资金筹措方案39四、 项目预期经济效益规划目标39五、 项目建设进度规划40第五章 投资计划
2、41一、 投资估算的编制说明41二、 建设投资估算41三、 建设期利息43四、 流动资金44五、 项目总投资46六、 资金筹措与投资计划47第六章 进度计划49一、 项目进度安排49二、 项目实施保障措施50第一章 项目背景分析一、 产业环境分析在坚持高标准要求、加快高水平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中更加自信、更加坚定,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的成绩,建设有影响力的国际化都市、打造中高端消费品贸易之城和制造之城取得新的成效,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按时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圆满完成“十三五”规划打下了坚实基础。经济运行健康平稳。地区生产总值突破xx亿元,达到xx亿元,增长xx%,连续xx年荣获“中国最佳表现城
3、市”称号。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xx:xx:xx,新经济、绿色经济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分别提高到xx%、xx%。城乡居民收入分别增长xx%和xx%,达到xx元和xx元。今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速力争高于区域平均水平,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进出口总额以及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主要经济指标增速与地区生产总值增速相适应,城镇登记失业率、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省调控目标范围内,森林覆盖率达到xx%,环境空气优良率保持在xx%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下降率、新增能源消费总量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控制在
4、省下达目标范围内。二、 产业发展实施路径(一)“龙头+配套”,构建产业新协同坚持龙头企业带动,促进各类要素和政策向优势企业集中,形成一批具有规模效应、技术创新能力强的企业,支持家电龙头企业加大在我省的技术研发、投资规模、品牌推广、产品更新等力度。鼓励龙头企业通过品牌资产、渠道资源、技术研发等优势与中小企业建立紧密的协作配套关系,带动中小配套企业协同发展,引导家电配套企业加大产品研发力度,重点突破关键技术、核心器件、先进制造工艺,提升配套水平,增加产业“粘性”,培育、打造一批在产业配套领域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独角兽”、“单打冠军”、“瞪羚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一批智慧装卸搬运、分拣包
5、装、加工配送、售后服务等第三方服务企业。(二)“基地+集聚”,打造产业新集群加快以合肥为主体、芜湖和滁州为两翼的“一体两翼”家电制造基地建设。依托中国家电协会、智能家居产业联盟等大力引导智能家电(居)及零部件企业向基地集聚,全面推进合肥、芜湖、滁州开展智能家电(居)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生产制造中心、物流交易中心、新型建材生产研发中心、总部基地建设。支持蚌埠、马鞍山、阜阳、六安、宣城等地为多节点的智能家电(居)产业基地建设,形成一批“大而优”、“小而专”智能家电(居)产业配套集群或产业园区,将安徽省打造成世界级智能家电(居)产业集群。(三)“平台+创新”,激发企业新动能加强与科研
6、院所、行业协会和联盟等深度合作,依托中国家电研究院、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中科院合肥研究院及行业协会、联盟等深度合作,建立智能家电(居)创新中心,在关键共性技术、基础零部件及元器件、基础软件、基础材料等方面补短板,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实现家电产业链自主可控。引导龙头企业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深度融合,在细分领域打造技术类别完备的创新平台,形成多方共赢的技术生态圈,增强技术、产品创新和核心竞争力。积极引导家电(居)企业通过自建工业互联网平台或应用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创新发展模式,满足个性化需求,避免同质化竞争,加快实现从生产型制造向智能制造、服务型制造转变。构建安徽省智能家电(
7、居)公共服务创新平台和智能家居产业研究院,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服务体系,综合运用政策、规划、标准、资金等多种手段,实现机制创新、服务创新、模式创新,为企业提供人才、资金、政策等方面的赋能服务。通过AIIoT实现赋能倍增,打造1+N+X(1个平台,N:家电产品,X:其他行业)产品生态圈,带动家电与汽车、建材、服装、食品、医疗、文化、教育、娱乐、康养、物流等行业协同融合发展。如“家电+住宅”,发展全屋装配式科技住宅产业;“厨电+食材”,发展健康美食产业;“洗涤护理+衣物”,发展时尚服装产业等。发挥抖音等社交平台宣传互动作用,培育线上新品牌。线上、线下双轮驱动,推动“线下沉浸式虚拟/现实体
8、验+线上远程个性化定制”等商业模式创新,打造新优势。(四)“品质+品牌”,提升安徽新形象深入实施家电(居)质量提升行动,全面推行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发挥标准带动引领,强化技术支撑作用,促进产品“质量合格”向“用户满意”提升。引导企业建立以质量为基础的品牌发展战略,鼓励行业协会、专业机构健全品牌培育专业化服务体系、宣贯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完善品牌培育成熟度评价机制。推动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做大做强本土品牌,在细分领域培育一批头部企业。发挥“精品安徽”央视宣传平台作用,加强品牌宣传推广,引领消费需求,增强消费信心,促进企业加快质量升级。(五)“外引+内强”,推动产业新发展做好“引进来”。瞄准国际知名
9、主机企业及核心技术的配套企业,引进到我省设立区域总部、研发中心、制造基地;有针对性引进小家电生产及配套企业,推进高端智能家电和功能型生活电器快速发展。推动“走出去”。适应“双循环”发展格局,发挥“一带一路”平台作用,大力推进产品外销、商业和资本输出。引导企业建立若干个产业园区、跨境电商平台和海外仓,发展跨境物流,推动智能家电(居)产业有序开展对外投资合作。目标市场由非洲、东南亚向欧美等高端市场拓展,在深耕非洲市场的同时大力拓展拉美、中东欧国家市场。(六)“人才+引智”,完善育才新机制通过“115”产业创新团队、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千人、万人计划等引进一批能够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带动产业
10、发展的创新团队,打造一批核心零部件、智能制造等领域的杰出人才、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等高端人才,谋划实施高端人才激励计划。通过“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师带高徒,培养、培育高技能人才和工匠人才。对标长三角人才政策,推动人才深度融合、跨界协调创新,促进高层次人才共享共用。坚持招商与招才并举,引资与引智并重,构建引才、育才、用才、留才一体推进的良好机制。三、 必要性分析(一)现有产能已无法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作为行业的领先企业,公司已建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和较高的市场知名度,产品销售形势良好,产销率超过 100%。预计未来几年公司的销售规模仍将保持快速增长。随着业务发展,公司现有厂房、设备资源已不能满足不断
11、增长的市场需求。公司通过优化生产流程、强化管理等手段,不断挖掘产能潜力,但仍难以从根本上缓解产能不足问题。通过本次项目的建设,公司将有效克服产能不足对公司发展的制约,为公司把握市场机遇奠定基础。(二)公司产品结构升级的需要随着制造业智能化、自动化产业升级,公司产品的性能也需要不断优化升级。公司只有以技术创新和市场开发为驱动,不断研发新产品,提升产品精密化程度,将产品质量水平提升到同类产品的领先水准,提高生产的灵活性和适应性,契合关键零部件国产化的需求,才能在与国外企业的竞争中获得优势,保持公司在领域的国内领先地位。第二章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一、 工程施工合同订立200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
12、联合发布了适用于大型复杂工程的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其中包括“合同条款及格式”,2012年,九部委又联合发布了适用于工期在12个月内的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其中也包括“合同条款及格式”,2017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尽管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有多种,但其中影响较大、应用广泛的是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中的合同条款及格式。因此,这里主要介绍该合同条款及格式,包括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合同附件格式及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一)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是以发包人
13、委托监理人管理工程合同的模式设定合同当事人的义务和责任,区别于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直接进行约定和操作的合同管理模式。通用合同条款同时适用于单价合同和总价合同,合同条款中涉及单价合同和总价合同的,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根据各行业和具体工程的不同特点和要求进行修改和补充。通用合同条款包括24个方面:一般约定,发包人义务,监理人,承包人,材料和工程设备,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交通运输,测量放线,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进度计划,开工和竣工,暂停施工,工程质量,试验和检验,变更,价格调整,计量与支付,竣工验收,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保险,不可抗力,违约,索赔,争议的解决。(二)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
14、同条款是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对通用合同条款的补充、细化,除通用合同条款中明确专用合同条款可作出不同约定外,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与通用合同条款规定的内容相抵触。(三)合同附件格式格式。合同附件格式是订立合同时采用的规范化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履约保函和预付款保函1、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是合同组成文件中唯一需要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时签字盖章的法律文书。合同协议书除明确规定对当事人双方有约束力的合同组成文件外,订立合同时需要明确填写的内容包括发包人和承包人名称、施工的工程或标段、签约合同价、合同工期、质量标准和项目经理人选。2、履约保函履约担保采用保函形式,履约保函标准格式主要有以下特点。
15、(1)担保期限。自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签发工程移交证书之日止。(2)担保方式。采用无条件担保方式,即持有履约保函的发包人认为承包人有严重违约情况时,即可凭保函要求担保人予以赔偿,不需承包人确认。在标准履约保函格式中,担保人承诺“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以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日内无条件支付“。3、预付款保函预付款担保采用银行保函形式,同样也是采用无条件担保方式,即担保期限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发包人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说明已完全扣清预付款止。按照担保金额与剩余预付款的金额相等原则,保函格式中明确
16、规定“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预付款金额减去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在向承包人签发的进度付款证书中扣除的金额”。二、 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审理相关规定为更好地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于2020年12月25日通过了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2025号)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部分条款与工程造价管理密切相关。(二)关于工期争议的解决1、开工日期争议解决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开工日期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按照以下情形予以认定:0开工日期为发包人或者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开工通知发出后,尚不具备开工
17、条件的,以开工条件具备的时间为开工日期;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开工时间推迟的,以开工通知载明的时间为开工日期。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已经实际进场施工的,以实际进场施工时间为开工日期。发包人或者监理人未发出开工通知,亦无相关证据证明实际开工日期的,应当综合考虑开工报告、合同、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报告或者竣工验收备案表等载明的时间,并结合是否具备开工条件的事实,认定开工日期。2、实际竣工日期争议解决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以下情形予以认定: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
18、之日为竣工日期。3、顺延工期争议解决当事人约定顺延工期应当经发包人或者监理人签证等方式确认,承包人虽未取得工期顺延的确认,但能够证明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发包人或者监理人申请过工期顺延且顺延事由符合合同约定,承包人以此为由主张工期顺延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当事人约定承包人未在约定期限内提出工期顺延申请视为工期不顺延的,按照约定处理,但发包人在约定期限后同意工期顺延或者承包人提出合理抗辩的除外。建设工程竣工前,当事人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工程质量经鉴定合格的,鉴定期间为顺延工期期间。(三)关于工程量及价款争议的解决1、工程量争议解决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承包
19、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2、工程计价标准及方法争议解决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结算工程价款。3、工程价款利息争议解决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
20、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垫资时的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部分除外。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4、工程价款结算争议解决当事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载明的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价款不一致,一方当事人请求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当事
21、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5、工程质量保证金争议解决有下列情形之一,承包人请求发包人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届满。当事人未约定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的,自建设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满2年。因发包人原因建设工程未按约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自承包人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90日后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届满;当事人未约定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的,自承包人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90日后起满2年。发包人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后,不影响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履行工程保修义务。6、无效合同
22、的价款结算争议解决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订立的数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均无效,但建设工程质量合格,一方当事人请求参照实际履行的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实际履行的合同难以确定,当事人请求参照最后签订的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四)关于咨询意见及争议鉴定1、咨询意见效力当事人在诉讼前共同委托有关机构、人员对建设工程造价出具咨询意见,诉讼中一方当事人不认可该咨询意见申请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但双方当事人明确表示受该咨询意见约束的除外。2、已达成协议后请求鉴定的处理当事人在诉讼前已经对建设工程价款结算达成协议,诉讼中一方当事人申请对工程
23、造价进行鉴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3、施工合同争议鉴定当事人对工程造价、质量、修复费用等专门性问题有争议,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向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释明。当事人经释明未申请鉴定,虽申请鉴定但未支付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的,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三、 FIDIC施工合同条件FIDIC自1957年发布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第1版)以来,陆续出版了一系列合同条件,这些合同条件共同构成了FIDIC彩虹族系列合同文件,不仅应用于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非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的贷款项目,一些国家的国际工程也常采用FIDIC合同条件。这里主要介绍FIDIC施工合同条件(红皮书)有关内
24、容。(一)FIDIC施工合同条件组成及解释顺序FIDIC施工合同条件适用于土木工程施工的单价合同形式,由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两部分组成,并附有合同协议书、投标函和争端仲裁协议书格式。1、通用条件通用条件包括21个方面:一般规定,业主,工程师,承包商,分包商,职员与劳工,生产设备、材料和工艺,开工、延误及暂停,竣工检验,业主接收,接收后缺陷,计量与估价,变更与调整,合同价格与支付,业主提出终止,承包商提出暂停与终止,工程照管与保障,例外事件,保险,业主和承包商索赔,争端和仲裁。2、专用条件专用条件将结合工程具体特点和所在地区情况对通用条件进行补充、细化。FIDIC施工合同条件提出了专用条件起草的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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