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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防突管理,落实各单位防突工作责任,杜绝各类突出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组织领导成立顾桥矿防突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副组长:成员:。二、各级领导防突工作责任制(一)矿 长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有关防突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决定。2.负责督促检查分管副职防突责任的落实,定期组织检查防突工作和责任落实情况,落实有关奖罚。3.负责每季度、每月进行防突专题研究,检查、部署防突工作。4.保证防突科研工作的投入,解决防突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确保防突工作和措施的落实。5.负责防突措施计划及人力、物力、财力的审批工作。6.负责每月组织召开一次防突工作专题
2、会议(可与一通三防例会合并)。(二)总工程师1.负责全矿防突技术领导,对防突工作负技术责任。2.负责贯彻落实上级下发的有关防突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决定。3.负责组织制定矿井防突工作规划、计划和方案,负责组织审批防突设计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负责组织事故处理和原因分析。4.负责防突措施计划及人力、物力、财力保障的组织编制工作。5.负责每月至少一次到现场检查各项防突措施的落实情况。6.负责防突科研项目的开展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三)安监处处长1.对防突工作负监督检查责任。2.负责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安全规程及上级颁发的防突指令、决定、规定。3.负责职工防突安全教育、安全技术培训和防突培训工作。4.
3、负责对防突方面的文件、规定、措施在现场的落实情况进行严格监督检查。(四)采煤副矿长1.负责分管范围内的防突方案、措施的落实,管好分管范围内的防突安全防护设施。2.定期检查分管范围内的防突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并组织实施。(五)掘进副矿长1.负责分管范围内的防突方案、措施的落实,管好分管范围内的防突安全防护设施。2.定期检查分管范围内的防突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分析问题,采取措施,组织实施。(六)机电副矿长1.负责分管范围内的防突方案、措施的落实以及防突措施计划及人力、物力、财力保障的组织实施。2.定期检查分管范围内的防突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分析问题,采取措施,组织实施。 (
4、七)经营副矿长负责防突所需的设备、资金的保障和落实。(八)通风副总工程师1.负责分管范围内的防突各项技术管理工作。2.负责组织制定防突工作规划、计划、实施办法等,并组织实施。3.负责组织审查防突安全技术措施和安技措工程,并检查落实情况。4.负责组织防突日常督查工作,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负责提出处理意见,并组织整改落实。5.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防突方面的技术科研攻关和先进经验的推广应用工作。(九)采煤副总工程师1.负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防突技术管理工作。2.参与编制、审查并组织实施、检查综采工作面的防突规程和措施的落实。(十)掘进副总工程师1.负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防突技术管理工作。重点落实煤巷掘进期间和
5、石门揭煤期间的防突措施。2.参与编制、审查并实施、检查掘进工作面防突规程和措施的落实。(十一)机电副总工程师1.负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防突技术管理工作。2.负责组织编制、审查、实施、检查机电方面的防突规程和措施的落实。(十二)安监处主任工程师1.负责对矿井防突技术、工程的监督检查。2.负责对各单位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突技术政策、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参与防突工作规划、计划、措施的审查,并负责监督实施。4.参加矿井防突检查,负责监督突出事故处理和隐患整改。三、各单位防突工作职责分工(一)通防科1.是防突管理的职能部门和专门机构,负责全矿井日常防突管理工作,制定防突规划和措施。2.掌握突出动态和
6、规律,对地质构造、应力集中区、石门揭煤工作面及法距小于5m的煤层顶(底)板巷道、瓦斯涌出异常的采掘工作面要敏感,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并负责防突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及上报工作。3.准确测定煤层瓦斯含量、压力和突出危险性相关参数,严格执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4.管理好吸附常数实验室和瓦斯含量实验室。5.负责收集防突措施施工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并将具体位置标注在工程平面图上,以便确定下次措施循环的有关参数。6.当防突措施钻孔达不到设计深度时,认真分析原因,向地测科通报有关资料,以便分析地质构造变化。7.负责防治突出的管理、技术指导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二)地质测量科1.加强日常瓦斯地质基础工作及现
7、场资料的分析研究,及时准确地预报采掘工作面前方地质构造(断层、褶曲等地质异常带)。2.加强三维地震和坑透资料的研究,负责及时准确地提供月度地质预报,绘制瓦斯地质图,作好瓦斯地质基础工作。3.负责及时提供防突预测图底图,配合通风队作好防突预测图绘制工作。4.负责井下采掘工作面出现构造的处理鉴定工作。5.负责地质预报的发放工作。6.负责围绕防突施工的地质钻孔施工监督、验收工作,确保成果图准确、可靠。(三)通风队1.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要求,负责采掘工作面通风设施的设置和维护,检查有害气体,测定风量等工作,保证通风系统合理可靠,通风畅通,断面符合要求。2.负责采掘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预报、防突措施
8、的效果检验及安全防护设施的完好情况监督检查。3.负责队内防突员的防突培训工作。严格按作业规程(措施)要求强化突出煤层掘进或石门揭煤的远距离放炮管理工作。4.负责防突仪器仪表的使用、维护和检修。5.负责编制采掘工作面防突预测图。(四)信息中心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要求,负责采掘工作面安全监测装置的设置,并确保断电灵敏、可靠。(五)抽采队1.负责消突抽采钻孔施工和监督验收勘探处施工的钻孔,确保钻孔施工质量。2.负责矿井的抽采系统,确保消突钻孔抽采效果的考察有效。(六)施工单位(包括钻孔施工单位)1.负责具体防突措施的实施及安全防护装置的设置、维护和管理。2.负责预测煤电钻的安装以及预测钻孔的施工,
9、按防突措施要求组织生产,对现场出现的异常情况及时汇报矿调度所。3.钻孔施工单位严格按矿要求施工消突钻孔和瓦斯抽采钻孔。4.负责联系施工抽采钻孔的时间,并组织人员按照防治突出措施的要求施工。5.负责对所管辖区域内的人员贯彻防突管理规定、措施、批复,加强防突基本知识教育,熟悉突出预兆。施工中认真观察突出预兆,发现异常及时向矿调度所汇报。6.作业人员对所在岗位的防突工作负责,发现突出预兆及时汇报跟班队长、矿调度所。(七)生产技术科1.负责按突出矿井的要求进行采掘接替安排和计划的安排。2.负责突出煤层掘进过程中的方案确定。(七)工程设计科负责按突出矿井要求进行系统巷道的设计。(八)职工培训中心负责全矿
10、职工防突知识的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四、防突工作重点顾桥矿防突工作重点是突出煤层突出危险区的石门揭煤、突出煤层顶底板岩巷掘进、煤巷掘进、采煤工作面的回采。煤巷防突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正常期间的流程管理机制和异常期间的预警机制,加强部门间的合作,实现治而不突。(一)石门揭煤石门揭煤措施按集团公司批复意见执行。(二)突出煤层顶底板岩巷掘进与突出煤层法距20m的顶底板岩巷掘进严格执行边探边掘规定,巷道不得进入突出煤层顶(底)板法距5m以内施工,否则必须在法距7m前采取消突措施。(三)煤巷防突工作正常期间的管理煤巷防突工作正常期间的管理按以下流程进行1.工程设计科及时向地质测量科提供巷道施工方案2.地测部
11、门必须充分利用各种勘探资料、实际揭露煤层开采资料或前探钻孔施工资料、穿层孔反演资料对地质构造及煤层、巷道四邻开采关系综合分析,编制待掘巷道平、剖面图等地质资料交通防科。3.通防科根据地测科提供的巷道预想平、剖面图进行消突钻孔设计,并编制防突措施。4.钻孔施工单位根据通防科提供的钻孔设计参数施工钻孔,施工地质前探孔期间,地测科安排人员现场跟班,并根据钻孔资料对预想地质资料进行校对,经修正后及时反馈给通防科以便修改钻孔设计。钻孔施工单位应及时将穿层孔资料交地测科进行反演,反演资料显示有地质构造等异常现象时,地测科应及时下达联系单通知生产技术科、南区矿建科、通防科、通风队、掘进副总、地测副总、通风副
12、总。5.通防科进行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效果检验有效后,在保留足够的区域措施孔超前距的前提下进行采掘作业,采掘过程中进行循环预测,预测有突出危险时,执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6.防突流程图- 27 -设计科提供巷道施工方案地测科提供巷道地质预想平、剖面图通防科编制防突措施、提供钻孔设计参数钻孔施工单位按钻孔设计参数打钻并及时向有关单位提供打钻资料地测科反演钻孔资料,并报相关单位,施工前探孔时,地测科现场跟班,并对钻孔资料进行分析以确定是否修正预想平剖面图设计钻孔施工完毕后,通防科根据抽采队、通风队提供的抽采量、风排量及钻孔施工单位的钻孔原始记录单及时进行效果检验(单元评价)价)若预测超标,执行补充
13、抽采(排放)钻孔措施检验有效后,执行循环预测施工五、煤巷防突工作异常期间的管理煤巷防突工作异常期间执行“五位一体”的预警机制。(一)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预警,必须立即停止作业,矿调度接到井下汇报后,通知相关单位。由生产技术科牵头,通防科、地测科、安监处现场会诊,根据现场资料由掘进副总牵头地测副总、通风副总配合,拿出恢复施工的措施。1.迎头见断层或预报前方有断层。2.迎头应力集中、矿压增大或异常,煤层片帮掉顶。3.煤层层理紊乱、煤厚、倾角急变,煤层硬度变软。4.有煤炮声。5.煤巷掘进工作面瓦斯浓度波动50%及以上。6.煤巷掘进工作面回风流瓦斯浓度达到0.4%或瓦斯浓度达到正常值的2倍及以上。
14、7.预测(效检)指标K1达到0.4mL/(gmin1/2)或者Smax达到6kg/m及以上。8.施工前探钻孔过程中出现夹钻、顶钻、喷孔现象。(二)预警程序(“五位一体”)1.地质人员、掘进队跟班队长或安监员发现上述第14种情况立即汇报矿调度所,由矿调度所通知地测科、生产技术科、通防科。2.测气员发现上述第5种情况立即汇报矿调度所、通风队。3.监控中心站值班人员发现上述第6种情况立即汇报矿调度所、通风队、抽采队、通防科。4.防突员预测出现上述第7种情况立即汇报矿调度所、通防科。5.钻机队跟班干部或机长发现上述第8种情况立即汇报矿调度所、通防科。六、突出煤层采煤面采取两巷大直径(113mm)顺层长
15、钻孔抽采的方法进行消突。顺层长钻孔不留空白带,两巷的顺层长钻孔每隔510m一个,统一设计,顺层钻孔至少应与采煤工作面同时移交投入使用,同时提交消突效果评价。评价合格后循环预测回采。如采面留有空白带,采取工作面内浅孔排放的防突措施,钻孔孔径73mm,长度20m,间距5m,预测合格后回采并留有5m的超前距。采取开采保护层措施的,被保护层开采前必须对被保护范围和区域效果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回采。七、区域综合防突措施规定(一)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1.区域预测根据煤层瓦斯参数结合瓦斯地质分析的方法,具体如下:(1)煤层瓦斯风化带为无突出危险区域。(2)根据已开采区域确切掌握的煤层赋存特征、地质构造条件
16、、突出分布的规律和对预测区域煤层地质构造的探测、预测结果,采用瓦斯地质分析的方法划分出突出危险区域。(3)根据煤层瓦斯含量W及瓦斯压力P进行预测。预测所依据的临界值按表1预测。表1 根据煤层瓦斯压力或瓦斯含量进行区域预测的临界值瓦斯压力P(MPa)瓦斯含量W(m3/t)区域类别P0.74W8无突出危险区其他情况突出危险区(二)区域防突措施及效果检验1.保护层开采:北一采区1114(3)及以下13-1煤层开采前先开采11-2煤层作为保护层,在13-1煤层底板施工底抽巷,底抽巷内施工穿层钻孔抽采13-1煤层卸压瓦斯。南二下盘区13-1煤层开采前先开采11-2煤层作为保护层,在13-1煤底板施工底抽
17、巷,在底抽巷内施工穿层钻孔抽采13-1煤层卸压瓦斯。在地面施工地面钻井抽采13-1煤层卸压瓦斯。被保护层原始瓦斯含量在10m3/t以下的,卸压瓦斯预抽率不得低于35%;被保护层原始瓦斯含量在1015m3/t的,卸压瓦斯预抽率不得低于45%;被保护层原始瓦斯含量在15m3/t以上的,卸压瓦斯预抽率不得低于60%;预抽合格后,采用残余瓦斯压力和残余瓦斯含量对被保护层保护效果进行检验。残余瓦斯压力Pc0.74MPa且残余瓦斯含量Wc8m3/t以及检验钻孔施工过程中无喷孔、顶钻等其他异常现象时,保护有效。2.煤巷条带穿层预抽钻孔:不具备保护层开采的,突出煤层突出危险区煤巷掘进采用顶底板巷穿层钻孔掩护,
18、瓦斯压力2MPa的,按终煤点10m5m间距内布置(轴线方向轴垂线方向),其断层构造带前后20m范围采取钻孔加密措施,按终煤点5m5m布置;瓦斯压力2MPa的,按终煤点5m5m间距内布置,其断层(落差1.0m)构造带及其前后20m范围内必须采取穿层钻孔加密措施,按终煤点3m3m布置。3.采煤工作面预抽钻孔,采用网格穿层钻孔的,瓦斯压力2MPa的按终煤点5m5m间距内布置、其它按终煤点10m10m间距内布置;采用两巷顺层钻孔的,煤厚(含夹矸,下同)3m的上、下两排布置,瓦斯压力2MPa的排内间距不大于5m、其它排内间距不大于10m。采煤工作面顺层预抽钻孔见岩长度超过孔深1/3的必须补孔或在工作面面
19、内超前10m按3m间距补充顺层卸压钻孔。4.不具备施工底(顶)板巷穿层钻孔的联络巷、车场、反揭煤等长度不超过60m的突出危险小结构煤巷掘进,经集团公司核准后可采取顺层钻孔预抽措施,煤厚3m的上、下两排布置,排内间距不大于3m,措施孔必须一次施工到位,一次评价。5.采用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的,采煤工作面瓦斯预抽率不得低于30%,煤巷(含小结构、反揭煤煤巷,下同)掘进工作面瓦斯预抽率不得低于35%,井巷揭煤瓦斯预抽率不得低于45%(瓦斯含量在4m3/t及以下的预抽率不得低于25%)。预抽评价单元内以实测的煤层瓦斯含量最大值计算瓦斯预抽率。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时,必须直接测定残余瓦斯
20、压力、残余瓦斯含量指标。测试孔必须在瓦斯预抽率合格后施工,煤层残余瓦斯压力小于0.74MPa且残余瓦斯含量小于8m3/t以及检验钻孔施工过程中无喷孔、顶钻等其他异常现象,方可判定预抽防突效果有效。(三)区域验证1.石门揭煤工作面区域验证方法同石门揭煤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方法,即采用钻屑瓦斯解吸指标法。2.煤巷掘进工作面区域验证方法同煤巷掘进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方法,即采用钻屑瓦斯解吸指标法,且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1)在工作面进入该区域时,立即连续进行至少2次区域验证。(2)工作面每推进1050m至少进行2次区域验证。(3)在构造破坏带连续进行区域验证。3.采煤工作面区域验证方法参照煤巷掘进
21、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方法,但应沿采煤工作面每隔1015m布置一个预测孔,孔深510m。八、局部综合防突措施规定(一)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1.采用钻孔钻屑指标法进行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时,按下列步骤进行:(1)在煤巷掘进工作面打3个直径42mm、孔深 8m10m的钻孔,钻孔布置在软分层中,一个钻孔位于巷道工作面中部,平行于掘进方向,其它钻孔的终点位于巷道轮廓线外24m处。(2)钻孔每打1m,测定钻屑量一次,根据每个钻孔每米的最大钻屑量Smax预测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3)钻孔每打2m测定一次K1,并将测好的数据做好记录。根据实测钻孔K1指标,预测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2.当实测的任一指标Smax
22、、K1值大于或等于临界值时,该工作面预测为突出危险工作面,立即采取工作面防突措施,工作面预测至少同时测定两个指标。预测煤巷掘进工作面突出危险性的临界值Smax(kg/m)K1 mL/(g.min1/2)危 险 性 6 0.4突出危险工作面 6 0.4无突出危险工作面3.工作面开工前,由施工单位负责安装预测用煤电钻及综合保护,机电管理办公室组织验收。 “防突预测牌板”由防突员负责填写,施工单位负责管理。4.每一次预测均由施工单位提前一个小班到通风队防突班书面联系,并加强预测钻孔施工前的工作面支护和清理、背帮工作。预测时工作面迎头严禁空顶,空帮距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综掘工作面综掘机退后5.0m,确
23、保安全退路畅通,炮掘工作面迎头全断面不留底煤、余煤。5.施工单位负责按防突员要求施工预测钻孔,防突员作好突出指标的采集和测定,防突员对工作面进行预测或效检后在迎头固定支护点留下预测标记,标明工作面允许推进距离,并填写防突预测牌板,然后向矿调度所汇报。预测指标不超限,由矿调度所通知施工单位允许进尺。防突员上井后及时填写预测日报,报总工程师审批并将情况书面通知施工单位。6.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规定的进尺距离进尺,严禁超掘,防突员、测气员、安监员发现超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立即悬挂各自的“停止作业牌”,每位职工均有权制止超掘。7.工作面预测指标超标时,通知现场测气员和跟班队(班)长停止进尺,并向矿调度
24、所、通防科、通风队汇报,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实施相应的防突措施。8.为切实加强采掘工作面的防突管理,施工单位对于工作面瓦斯异常涌出、煤层产状及顶底板变化、异常声响等情况及时汇报矿调度所、地测科、通防科和通风队,并安排有关单位采取措施进行处理。9.在构造破坏带(包括断层、褶曲等)、煤层赋存条件急剧变化的区域、采掘应力迭加的区域、在工作面预测过程中出现喷孔、顶钻等动力现象的区域、工作面出现明显突出预兆的区域必须采用循环预测。10.防突预测指标由通风队负责归类建档并在防突预测图上标注,施工现场必须悬挂工作面防突预测图,防突预测图由通风队和地测科共同完成。(二)工作面防突措施1.每班进尺由迎头的防突员、
25、各施工单位跟班队长负责控制并汇报矿调度,严禁超掘。当一循环进尺到位时,停止进尺,由防突员、跟班队长汇报通风队调度和矿调度,由矿调度通知施工消突钻孔。2.排放钻孔、超前卸压钻孔或抽采钻孔施工时,打钻现场必须悬挂钻孔设计图,施工前必须清理好迎头遗煤,在煤壁背好帮,迎头支护完好。3.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设计参数施工钻孔,同时必须填写4份原始资料,本单位保留1份,其它3份分别送通防科、地测科、通风队,且施工单位每天必须建立钻孔台帐。施工过程中发现异常,及时向矿调度、通防科、地测科和通风队等单位汇报,地质测量科及时分析钻孔资料以便于指导下一步的钻孔施工。4.防突钻孔当班验收由测气员、防突员共同进行,钻孔封
26、孔由抽采员、测气员现场监督。抽采队和钻孔施工单位分别建立钻孔施工台帐。5.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具备抽采条件的防突钻孔每施工完1个,经验收后立即封孔合茬进行抽采。6.每小班钻孔施工及合茬抽采情况由通风队和钻孔施工单位负责向矿调度、通防科汇报进度。7.钻孔施工处必须悬挂瓦斯便携仪,随时检测瓦斯,报警浓度0.8%。8.为确保迎头抽采钻孔孔口负压不小于13Kpa,巷帮钻场靠近迎头保留2组进行连续抽采,其余巷帮钻场停止抽采。9.巷帮钻场采用风筒拨风袖方式进行通风。(三)工作面防突措施效果检验1.采、掘进工作面采用钻孔钻屑指标法进行防突措施的效果检验。检验钻孔布置在两个措施孔之间,效果检验方法同工作面预测方
27、法。2.检验孔应布置在工作面软分层中。预测孔和措施孔不得兼作检验孔,检验孔不得和预测孔、措施孔及其他孔相透。3.检验指标小于该煤层突出危险临界值时,则认为防突措施有效;反之,认为措施无效。4.煤巷掘进工作面和采煤工作面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有效时,允许进尺量必须同时保证在巷道轴线方向留有不小于2m的检验孔超前距,工作面应保留的最小防突措施孔超前距为:煤巷掘进工作面5m,回采工作面3m;在地质构造破坏严重地带应适当增加超前距,但煤巷掘进工作面不小于7m,回采工作面不小于5m。5.当防突措施无效时,不论措施孔还有多少超前距,都必须采取工作面防突补充措施,即重新施工抽采钻孔或超前卸压排放瓦斯钻孔进行消
28、突,只有经措施效果检验有效后,方可在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前提下进行采掘作业。(四)安全防护措施1.每一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隔离式自救器,并会熟练使用。2.石门揭煤或在煤巷掘进工作面采用远距离爆破时,爆破地点必须设在进风侧反向风门之外的全风压通风的新鲜风流中或距迎头300m以外的避难硐室内。3.在突出煤层的石门揭煤和煤巷掘进工作面进风侧,必须设置至少2道牢固可靠的反向风门,风门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4m。反向风门距工作面的距离和反向风门的组数,应当根据掘进工作面的通风系统和预计的突出强度确定,但反向风门距工作面回风巷不得小于10m,与工作面的最近距离一般不得小于70m,如小于70m时应设置至少3道反向
29、风门。反向风门墙垛可用砖、料石或混凝土砌筑,嵌入巷道周边岩石的深度可根据岩石的性质确定,但不得小于0.2m;墙垛厚度不得小于0.8m。在煤巷构筑反向风门时,风门墙体四周必须掏槽,掏槽深度见硬帮硬底后再进入实体煤不小于0.5m。通过反向风门墙垛的风筒、水沟、刮板输送机道等,必须设有逆向隔断装置。人员进入工作面时必须把反向风门打开、顶牢。工作面放炮和无人时,反向风门必须关闭。4.突出煤层掘进,从拨门口开始至少每500m设一个避难所,避难所设置逆向风流向外开启的隔离门,内设的压风自救装置和隔离式自救器,数量根据掘进巷道内最多人数确定。5.井巷揭穿突出煤层和突出煤层的炮掘、炮采工作面必须采取远距离爆破
30、安全防护措施。石门揭煤采用远距离爆破时,必须制定包括放炮地点、避灾路线及停电、撤人和警戒范围等专项措施。在矿井尚未构成全风压通风的建井初期,石门揭穿有突出危险煤层的全部作业过程中,与此石门揭煤有关的其他工作面必须停止工作。在实施揭穿突出煤层的远距离爆破时,井下全部人员必须撤至地面,井下必须全部断电,立井口附近地面20m范围内或斜井口前方50m、两侧20m范围内严禁有任何火源。煤巷掘进工作面采用远距离爆破时,放炮地点必须设在进风侧反向风门之外的全风压通风的新鲜风流中或避难所内,放炮地点距工作面的距离由矿技术负责人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但不得小于300m;采煤工作面放炮地点到工作面的距离由矿技术负责人
31、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但不得小于100m。远距离爆破时,回风系统必须停电、撤人。放炮后进入工作面检查的时间由矿技术负责人根据情况确定,但不得少于30min。(五)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压风自救系统安装1.备采工作面压风自救系统的安装由安装单位负责安装后一并交付回采单位使用、维护、管理。2.掘进工作面压风自救系统的安装由施工单位自行安装,并负责使用、维护、管理。3.回采工作面轨运顺钻孔施工地点压风自救系统的安装由钻孔施工单位负责安装、使用、维护、管理。4.压风自救系统安装数量(1)掘进工作面安装数量:第一组设置在距迎头2540m处。第二组设置在距第一组50m处。第三组设置在距第二组50m处。每部皮带机头
32、均安设一组。巷道入口处向里20m范围内安设一组。(2)回采工作面安装数量:两顺槽第一组设置在距工作面2540m处。两顺槽第二组设置在距第一组50m处。两顺槽第三组设置在距第二组50m处。运顺每部皮带机头均安设一组。两顺槽巷道入口处向里20m范围内安设一组。轨顺有人作业的其它地点安设一组。5.压风自救系统具体安装要求:(1)每组不少于5个自救袋,平均每人的压缩空气供给量不得少于0.1m3/min。(2)压风自救袋与喷嘴之间应用专用卡子卡牢,严禁铁丝绑扎。(3)压风自救袋与喷嘴之间的闸阀必须正对巷道,便于开启、关闭。(4)每组压风自救系统都必须与压风管相连且保证供风正常。(5)每组压风自救系统自救
33、袋与喷嘴连接处、喷嘴及喷嘴闸阀、压风自救系统横管连接处、横管通过高压软管与巷道内压风管连接处等连接点必须确保完好、牢固、不漏风。(6)压风自救系统横管与巷道内供风管的连接软管必须使用高压软管。(7)压风自救系统应平直吊挂在巷帮上,供风横管距底板1.8m。(8)每组压风自救系统下方前后5m范围内不得存放材料及任何杂物等影响正常使用,做到无积水。(9)掘进工作面、回采工作面顺槽入口20m压风自救系统安设处上风侧设置一块压风自救系统管理牌板,牌板紧贴压风自救系统吊挂,牌板上沿与压风自救系统横管在同一高度。牌板上要明确掘进工作面或回采工作面顺槽内压风自救系统组数、规格、维护人员、责任单位等要项内容。其
34、它需要安装压风自救系统的地点同样遵照执行。(10)压风自救管理牌板的填写,应用白板笔,严禁使用记号笔,当字迹不易擦洗时,用棉纱沾酒精清洗,不得用小刀,指甲乱刮、乱划。(11)压风自救管理牌板的填写应字迹工整,不得潦草、乱涂改。(12)压风自救系统有水积聚影响供风的,必须在高压软管与巷道供风管之间安设放水器。(13)压风自救系统的安装先将所有自救袋、喷嘴及喷嘴闸阀、各连接横管等组件安装好,经全面检查并吊挂好后,再通过高压软管与巷道内的压风管进行连接,严禁带压进行安装。压风自救系统维护、使用、管理1.各施工单位队长是压风自救系统维护、使用、管理第一责任人,每班跟班班队长是压风自救系统当班责任人,各
35、单位指定的专人是压风自救系统维护、使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2.施工单位必须指定压风自救系统管理责任人,责任人负责每圆班对压风自救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维护,认真填写管理牌板内容,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处理解决。3.各施工单位指定的管理人员每圆班必须对防突预测图板、压风自救管理牌板及自救袋擦洗一遍,不得有积尘。4.所有安设压风自救系统的施工单位必须自行根据需要在月度材料计划中申请一定数量的压风自救装置,以备急用。5.每组压风自救系统都必须与巷道内的压风管相连且保证供风正常,任何人不得随意将供风总闸阀关闭。6.压风自救系统随着工作面的推进,应及时挪移,保证每组之间的距离及使用方便。7.在挪移压风自救系
36、统时不得带压挪移,拆卸压风自救系统时,必须首先关闭供风总管,将所有喷嘴上闸阀全部打开确定完全卸压后方可进行拆卸。8.回采工作面收作及掘进工作面贯通时,压风自救系统及管理牌板应自行回收保管,下次重复使用,不得丢失及人为损坏。9.压风自救系统有积水影响供风的,当班跟班班队长必须随时安排人员对压风管路进行放水。九、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管理奖罚办法1.不积极配合防突预测预报的,罚跟班班(队)长及责任人500元。2.每损坏或丢失压风自救系统组件每个罚施工单位500元。预测钻杆、钻具丢失的,每件罚施工单位500元。3.出现瓦斯等异常情况不汇报的,跟班班队长、测气员、防突员罚款500元并进“三违”学习班学习,并
37、罚单位负责人1000元。4.不按要求吊挂安全防护网,或吊挂标准不符合要求的,不予预测,并给予跟班队长罚款500元。5.压风自救无风或风量较小,罚跟班班队长500元。6.压风自救系统连接点不牢固、漏风的,罚跟班班队长300元。7.压风自救系统不按规定安装,每少安设一组罚责任人1000元、单位负责人500元;每少一个自救袋罚责任人500元。自救袋破损未及时更换的,每个罚责任人300元。喷嘴闸阀损坏未及时更换,导致压风自救跑风、自救袋无风或风量不足的,每个罚责任人300元。8.压风自救系统没有做到独立供风或与风泵或其他风动工具串接使用的;压风自救袋与喷嘴之间未用专用卡子使用铁丝绑扎的;一项罚责任人300元。9.带压安装、挪移或拆卸压风自救系统的,未造成伤害的罚现场操作人员各500元,并进“三违”学习班,造成伤害的按事故进行追查处理。10.压风自救系统有积水影响供风的,未及时进行放水的,罚当班跟班班队长500元。11.压风自救系统下方前后5m范围内存放材料、堆积杂物、积水等影响正常使用的;每一项罚跟班班队长500元。12.压风自救系统随着工作面的推进,挪移不及时的,罚责任人、跟班班队长各500元。13.压风自救未及时清理造成积尘较厚的,每组罚施工单位500元。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