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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辐射防护与预防性卫生监督本讲稿第一页,共四十五页辐射防护基础知识辐射防护基础知识l(一)辐射的本质及种类l 辐射 电磁波谱 电离辐射 射线 l 放射性 衰变(核)l 核辐射 宇宙射线l 天然 人工 l(二)电离辐射生物效应l 确定性 随机本讲稿第二页,共四十五页辐射防护基础知识辐射防护基础知识l 电磁波谱 l km-nm-10(-14)l无线电波 红外线 紫外线 射线 l 微波 可见光 X射线 l c=f 本讲稿第三页,共四十五页辐射防护基础知识辐射防护基础知识l(三)电离辐射与核对人和社会的影响l 育种 消毒 杀菌 医疗 核能 l 辐射损伤 核事故 心理(社会)效应 l(四)辐射的量l 旧体
2、系 ICRP 新体系l 吸收剂量 剂量当量l 本底、乘飞机、透视、拍片数据本讲稿第四页,共四十五页辐射防护基础知识辐射防护基础知识l辐射量是一种能表述特定辐射的特征并能够加以测量的量l核素与同位素(相同质子不同中子)l放射性活度(A)贝克勒尔(居里)l剂量-X射线的量(R)射线 中子l 戈瑞(Gy)拉德(rad)l照射量 伦琴(R)库伦/千克 (仅适用于X、射线和空气介质)l剂量当量 西弗(Sv)(希沃特)mSv Sv 本讲稿第五页,共四十五页辐射防护基础知识辐射防护基础知识l剂量率:辐射量/时间 表述特定辐射的特征并能够加以测量的量 mGy/h Gy/hl射线质 射线 中子l2.5 Gy/h
3、来源 年工作时间2000 小时 控制水平1/10l本底 省 国内 世界 8760小时 2.4mSv/y 3.1 3.70l世界最高 120mSv/y ICRP 100mSv/y lIAEA 2000年报告 宇宙射线 0.4mSv/y 水、粮食、空气0.25 土壤0.15 砖房 0.75mSv/y l 乘飞机 0.005mSv/h 机组人员3.0 采矿 2.7 mSv/y 本讲稿第六页,共四十五页辐射防护基础知识辐射防护基础知识l一次X线透视检查 0.604.85mSv(0.502.00mSv)l一次X线拍片 0.201.00mSvlCT扫描检查 头部 10mSv 胸部 15mSv l腹部平扫
4、11mSv 腹部增强 2233mSvl盆腔平扫 11mSv 盆腔增强 2233mSvl l 本讲稿第七页,共四十五页辐射防护基础知识辐射防护基础知识l(五)辐射防护体系l ICRP IAEA GB 剂量当量限值 记录水平 l 调查水平 干预水平 l(六)辐射防护原则l 正当 最优 个人剂量限制l(七)辐射防护技术方法l 时间、空间、屏蔽本讲稿第八页,共四十五页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l(一)法律体系 特点 行政法l(二)行政执法 卫生监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l(三)辐射防护、预防性卫生监督、法律依据l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l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2006
5、】49号)l放射诊疗管理规定(【2006】46号)本讲稿第九页,共四十五页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l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l(二)职业危害定义 放射性物质(定性)l(三)预防为主 防治结合(办法、措施)l(五)责任(用人单位)l(八)实行卫生监督制度(制度依据)l(十)宣传、普及,自我保护本讲稿第十页,共四十五页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l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l(十五)新、改、扩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 预评价报告审核l(十六)辐射防护设施设计、施工、投产和使用的“三同时”,控制效果评价,竣工验收l(十七)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具体实施措施)l(十八)
6、特殊管理,制定条例的法律依据本讲稿第十一页,共四十五页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l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l 劳动过程 辐射损伤的特点l 第五章 监督检查l(五十五)卫生行政部门依法,依据职责划分分,对职业危害检测、评价工作监督检查。l(五十六)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机构)权利l(五十七)监督机构可采取的控制措施l(五十八)监督机构承担的义务本讲稿第十二页,共四十五页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l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l 第六章 法律责任l(六十二)建设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
7、款;情节严重的,l未按规定进行职业危害预评价、未提交、未审核;l职业病防护设施未按规定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l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施工的;l未按照规定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未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本讲稿第十三页,共四十五页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l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2006】49号)l放射诊疗管理规定(【2006】46号)l 卫生部关于实施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 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监督发2006415号)l 卫生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
8、查规定的通知(卫监督发2006375号)l山东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工作的通知(鲁卫法监字201124号本讲稿第十四页,共四十五页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l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2006】49号)l谁来管、做什么、怎么做l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职责划分l第三条 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因素包括l(三)放射性因素:核设施、辐照加工设备、加速器、放射治疗装置、工业探伤机、油田测井装置、甲级开放型放射性同位素工作场所和放射性物质贮存库等装置或场所;l第四条 建设项目的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实行分级管理。l第六条 国家对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实行分类管理。对
9、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分为职业病危害轻微、职业病危害一般和职业病危害严重三类。本讲稿第十五页,共四十五页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l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2006】49号)l第七条 专家审查制度 本省情况 专家库情况l第八条 技术服务机构承担(预评、控评)l第九条 第十条 技术服务机如何做 评价表l第十一条 报告技术审查 专家组成 监督员责任;l第二十三条 竣工验收 试运行12月 职业病危害控评l第二十七条 控评技术审查 依审查结论 现场验收l罚则l第三十一条 警告 限期整改;不改,处十万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停建 关闭 (一)(二)(三)(四)l第三十二条 监
10、督员责任本讲稿第十六页,共四十五页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l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449)l放射诊疗管理规定(【2006】46号)l第二条 适用范围l第四条 第五条 分类、许可、责任l第十二条 新、改、扩建设项目 预 评l第十三条 控评 竣工验收l罚则l第三十八条 机构无证、校验、超范围3000;第三十九条 人员无证 5000 第四十一条 设备不合格 未配防护用品 未检测 未检测个人剂量 查体 未建健康档案l第四十条 医疗机构违反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竣工验收有关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处罚。本讲稿第十七页,共四十五页建设项目职业卫生
11、审查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l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核工作的通知(山东省卫生厅 鲁卫法监发【2011】24号)l第一条 评价审查目标l第二条 落实责任l第三条 技术服务机构管理l第四条 严格审查程序 专家组成 监督员责任;l第五条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责任制本讲稿第十八页,共四十五页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分类的确定 未出台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标准,目前暂由职业卫生服务机构根据建设项目:1)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性质;2)工作场所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毒理学特征、浓度(强度)、潜在的危险性、接触人数、频度、时间;3)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及其控制效果;4)发生职业病的危(风)险程度。进行综合分析
12、后,对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进行分类。本讲稿第十九页,共四十五页职业病严重的建设项目l应根据以下条件综合判定1).建设项目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因素严重职业病危害因素l高毒物品目录所列化学因素;l石棉纤维粉尘、含游离二氧化硅10以上粉尘;l放射性因素:核设施、辐照加工设备、加速器、放射治疗装置、工业探伤机、油田测井装置、甲级开放型放射性同位素工作场所和放射性物质贮存库等装置或场所;l卫生部规定的其他应列入严重职业病危害因素范围的.本讲稿第二十页,共四十五页2)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高、强度大,发生职业病危险性大.这是指发生急性职业中毒、急性健康损害或导致劳动者出现蓄积性或不可逆的慢性健康损害的危险较大
13、.对于化学因素来说,一般是指可能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一倍及以上;对物理因素而言则是指可能足以导致劳动者出现健康损害的强度.3)接触人数较多.可能导致严重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可能同时导致多人发生职业病的情况.本讲稿第二十一页,共四十五页职业病危害轻微的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是否属于职业病危害轻微的建设项目,依据以下条件,综合分析判定:1)建设项目不存在或不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因素.2)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可能不超标,发生职业病的可能性较小.这是指发生急性职业中毒、急性健康损害或者导致劳动者出现蓄积性的或不可逆的慢性健康损害的危险性较小.3)一般不可能导致职业病
14、危害事故后果.即使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也不可能导致多人同时发生职业病.本讲稿第二十二页,共四十五页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l指发生职业病危害和危险后果介于严重和轻微之间的建设项目.本讲稿第二十三页,共四十五页分类管理的内容对职业病危害轻微的建设项目:评价报告备案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报告审核和竣工验收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报告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本讲稿第二十四页,共四十五页前期预防前期预防建设项目管理可行性论证可行性论证可行性论证可行性论证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施工施工竣工验收竣工验收职业危害预评价三同时卫生行政部门监管建设单位职业危害严重职业危害严重的项目的项目本讲
15、稿第二十五页,共四十五页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工作程序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工作程序l(一)报告审核l(二)内容、意义、价值l(三)辐射防护设施设计审查l(四)控评、验收本讲稿第二十六页,共四十五页省卫生厅的职责l1)由省政府审批的重点工程项目、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和授权的有关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的建设项目;l2)总投资不足500亿元,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授权的有关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的建设项目;本讲稿第二十七页,共四十五页省卫生厅的职责l3)辐照加工设备、加速器、放射治疗装置、甲级开放型放射性同位素工作场所、核医学工作场所和放射性物质贮存库等装置或场所及保密工程等特殊性质的建设项目;l4)
16、省直管单位的建设项目;l5)跨市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本讲稿第二十八页,共四十五页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职责 l1)由市级人民政府审批或市级人民政府授权的有关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的建设项目;l2)跨县、区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l3)工业探伤机、油田测井装置、介入放射学工作场所等建设项目;l4)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本讲稿第二十九页,共四十五页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 职责l除应当由国家、省、设区的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以外的建设项目。lX射线影像诊断 本讲稿第三十页,共四十五页卫生审查管理 备案:职业病危害轻微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表、控制效果评价
17、报告表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审核:职业病危害一般和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报主管的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审查: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还应当进行设计阶段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的卫生审查。竣工验收:职业病危害一般和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竣工验收.本讲稿第三十一页,共四十五页审核、审查方法和内容l预评价报告书实行专家审查,由评价机构组织专家对预评价报告书审查,卫生行政部门在必要时参加预评价报告书审查,审查专家名单提前报卫生行政部门审核.l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预评价报告书程序审核;审核的内容包括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服务范围,评价报告的规范性,技术审查
18、专家组成及审查意见处理情况等。符合的给予批复.l组织专家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进行卫生审查l组织专家专家对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进行技术审查与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本讲稿第三十二页,共四十五页专家库l卫生部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分别建立国家和省级专家库l专家库按职业卫生、辐射防护、卫生工程、检测检验等专业分类l指定机构负责管理。本讲稿第三十三页,共四十五页审查专家的规定l审查专家5-9名,单数.其中从专家库抽取的专家数不少于参加审查专家总数的3/5。卫生部审批的项目,从国家专家库抽取专家l审查专家实行回避制度,参加评价报告编制、审核人员不得作为审查专家l对建设项目具有管辖权的卫生监督员不参与自己管辖的建
19、设项目的审查;l市、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审批的项目,均应从省职业卫生审查专家库抽取专家。l审查专家实行回避制度,报告书编制单位的人员不得作为审查专家。本讲稿第三十四页,共四十五页l审查工作程序本讲稿第三十五页,共四十五页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或备案时应提交下列材料l(一)申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或备案的公函(2份);l(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备案)申请书(2份);l(三)属于管辖卫生行政部门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范围的证明文件(复印件)(2份);l(四)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1份);l(五)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机构的资质证明(影印件)(1份);本讲稿第三十六页,
20、共四十五页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或备案时应提交下列材料l(六)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专家评审意见l(含复核意见、专家签名)(1份);l(七)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修改说明l(加盖评价单位公章,标明修改日期)(1份);l(八)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委托书(复印件)(1份);l(九)委托申报的,应提供委托申报证明(1份)本讲稿第三十七页,共四十五页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应提交的材料l1、申请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的公函(2份);l2、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2份);l3、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卫生专篇(1份);l4、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单位的资质
21、证明(影印件)l(1份);本讲稿第三十八页,共四十五页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应提交的材料5、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批复(复印件)(1份);l6、委托申报的,应提供委托申报证明(1份)。l7、中、高能加速器、进口放射治疗装置、辐照加工装置等大型辐射装置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卫生部指定的放射防护技术机构出具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技术审查意见。本讲稿第三十九页,共四十五页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应准备的材料l设计说明书;l设计图纸(平、立、剖、工艺流程及设备布局图、采暖通风、给排水、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等图纸);l 其他要求资料。本讲稿第四十页,共四十五页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22、或备案应提交下列材料:l1、申请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或备案的公函(2份);l 2、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备案)申请书(2份);l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1份);l4、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机构资质证明(影印件)(1份);l5、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批复或备案通知书(复印件)(1份);本讲稿第四十一页,共四十五页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或备案应提交下列材料:l6、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的批复(复印件)(1份);l7、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委托书(复印件)(1份);l8、委托申报的,应提供委托申报证明(1份)。l9、中、高能加速器、
23、进口放射治疗装置、辐照加工装置等大型辐射装置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卫生部指定的放射防护技术机构出具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l10、专家审查对竣工验收提出整改意见的,建设单位应在审查后规定的时限内补交整改报告。本讲稿第四十二页,共四十五页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或备案应准备下列材料:l1、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档案l2、职业卫生管理实施档案l3职业病防治法与职业卫生知识宣传培训档案l4、职业卫生监测档案l5、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l6、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本讲稿第四十三页,共四十五页申报材料的一般要求 l(一)申报内容应完整、清楚,不得涂改,不得缺项,同一项目的填写应当前后一致;l(二)申请材料一般应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l(三)所有申请材料原件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复印件应清晰并与原件完全一致;l(四)申报材料除注明外,均为原件。本讲稿第四十四页,共四十五页申报的要求l申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或备案、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或备案的公函格式应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要求,由建设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出具;建设单位没有上级主管部门的,应作出书面说明。本讲稿第四十五页,共四十五页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