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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81页 共182页建设工程合同范本DXJSHT-LFB-004/A0批准/日期评审/日期审核/日期编制/日期2018年1月15日发布 2018年1月15日实施编制说明为规范合同管理、控制合同风险、降低分包成本,在龙腾星空集团公司领导大力倡导下,计划经营中心招采部负责本次建设工程合同范本(以下简称“范本”)的编制工作,在风控、商务、法务、财务、技术、工程、安全等部门的大力协助下,本次编制完成标准合同范本共计10份,合同附件范本16份。一、本范本适用于房建和市政工程的施工合同,范本强制执行,各主要条款不得删减和调整序号;范本中的
2、关键条款直接引用、不得修改。二、在保证范本强制性前提下,各项目部、分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范本部分条款的做补充、细化或删减等。三、范本的实施不代表合同管理的简化,公司下发的各类合同管理制度,包括合同审批制度、合同编号制度、结算审批制度还须严格执行。四、本次合同范本编制包括工程分包合同类3篇、材料类合同3篇、设备类合同2篇,其他合同2篇,附件文件格式16篇,由龙腾星空计划经营中心负责解释。本次编制的合同范本经龙腾星空集团相关部门及各公司经营主管领导共同审核后定稿。六、本范本中“ ”代表须补充或可修改项,合同编制时应根据项目实际具体情况审核修改后使用。注意:内部资料,禁止外传,否则追究相关人员责
3、任。目 录第一篇 主体结构劳务分包合同2第二篇 市政工程劳务分包合同29第三篇 专业工程分包合同54第四篇 材料/设备采购合同75第五篇 钢筋采购合同84第六篇 预拌混凝土采购合同93第七篇 塔吊租赁合同115第八篇 机械设备租赁合同126第九篇 房屋租赁合同133第十篇 临时用地租赁合同136附件1 合同封面139附件2 签字页模板140附件3 授权委托书141附件4 工程量清单计价表142附件5 履约保函143附件6 安全管理协议书145附件7 建筑劳务企业规范用工承诺书154附件8 分包单位支付工人工资承诺书156附件9 廉洁承诺协议书157附件10 工程质量保修书160附件11 供货范
4、围及价格表162附件12 质量保修承诺书163附件13 售后服务承诺书164附件14 涉税事宜承诺书165附件15 预拌混凝土技术合同166附件16 租赁设备价格清单175第一篇 主体结构劳务分包合同总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的主体结构劳务分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规模: 第二条 承包范围 2.1 承包
5、方式: 包工包辅材、包机械、 2.2 施工范围: 2.3 工作内容:为完成主体结构工程所有项目包括图纸显示和根据图纸内容可合理推断出的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2.3.1 接管前期土石方、护坡、降水工程的照管工作及前期工程施工现场内遗留问题,对地基处理工作可能存在的不利因素进行必要的完善。2.3.2 基底清土、桩头处理、室内外土方回填、打钎、拍底、垫层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坡道、人防疏散通道、通风竖井、采光井、底板砖胎膜等部位工作;地基出现特殊土质所产生的工作延伸及配合。2.3.3 负责防水基层、保护层施工,且需达到防水相应施工规范要求。2.3.4 钢筋混凝土模板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分包方负
6、责自行实施并完成合同图纸中标明的以及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中规定的全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汽车坡道、人防疏通通道、通风井、人防结构、预制钢筋混凝土结构(制作安装)、设备基础(含后续补充部分)、后浇带(含钢板网隔断和砖砌体)、止水带、沉降缝、施工缝以及设备基础、二次结构钢筋预留、预留洞、预埋件、预埋管、堵洞、开洞、封洞等。2.3.5 二次结构施工包括砌块墙及构造柱、圈、过梁、植筋及完成工作所需的辅助设备设施等全部在承包范围内的工作。从竣工验收后机械设备和材料退场及临时设施拆除清理等全部施工过程及所发生的现场其他用工全部含在承包单价内,不发生任何其他费用。(备注:所有二次砌体、台阶、坡道、散水均由内装
7、施工;室内外装修分界以外门窗为界、窗井以护栏为界、以外为外装施工范围,以内为内装范围)。2.3.6 预埋件工程,所有经批准的设计文件以及在结构施工图纸上显示(含指定图集)的预埋件以及塔吊、电梯等相关大型设备基础附着预埋件等均由分包方负责加工安装。2.3.7 负责现场临时设施(包括生活区的工人宿舍、食堂、工人厕所、浴室等)使用过程中的维修、维护、卫生等工作;负责现场临时道路的施工及维护、临时排水、临时抢险等。2.3.8 设置安全文明施工班组负责结构验收前现场内外及公共区域的文明施工,包括但不限于生活区、办公区及施工区、厕所及道路的清扫洒水、现场绿化(办公区专职保洁人员不少于 2人);将本施工现场
8、内的垃圾集中存放至垃圾池并负责覆盖妥当;本工程政府要求的门前三包工作;配合总包方各项CI工作,如钢管插旗、悬挂宣传警示标牌标语。2.3.9 分包方应设置专职资料员协助总包方项目资料员进行资料的整理工作,完成本合同约定范围内资料的编写、整理,提供满足当地建管部门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国家档案管理规定及相关部门文件要求的分包工程竣工资料、技术资料;上述工作不包括竣工图的绘制。2.3.10设置安全文明施工班组,分包方在施工方案的实施过程中必须对可能造成的噪音、扬尘问题采取防范措施;负责现场内外及公共区域的文明施工,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办公区、施工区(办公区专职保洁人员不少于2人)、生活区及现场绿化;
9、将本施工现场内的垃圾集中存放至垃圾池并负责覆盖妥当;本工程政府要求的门前三包工作;配合总包方实施的各项CI工作,如钢管插旗、悬挂宣传标语、警示标牌等。2.3.11 自备足够的专职试验工,负责各种原材取样、各项施工试验、养护、送样以及试验室后台清理等与试验有关的工作。2.3.12 配备信号工(具备项目当地认可的特殊工种上岗证书),负责指挥现场起重机械设备的吊装。2.3.13 配备专职的配筋员,负责钢筋翻样,配合总包方办理结算;钢筋翻样人员需熟练掌握钢筋翻样技能,在满足现场的施工进度、设计要求、施工规范前提下,能够节省钢筋的使用量。2.3.14 负责现场材料的进场卸车、整理码放、二次倒运、退场装卸
10、车等工作内容。2.3.15 本分包工程结构施工期间的所有施工、防护所需的脚手架(包括但不限于结构脚手架、临边洞口防护等脚手架、斜道马道所需脚手架等)的租赁、卸车、搭设、整改、维护、拆除、清理、修理、退场装卸所需的人工等工作由分包方负责。2.3.16 分包方负责脚手板、安全网、大眼网的采购、进场卸车、挂网、上下翻倒脚手板、整改、清理拆除后材料堆放、退场装卸等工作;乙方负责模板的租赁、卸车、二次搬运、安装、拆除、清理、刷油保养、退还等工作。2.3.17 分包方负责修建并维护钢筋加工棚、木工加工棚、库房、砂浆搅拌房、地泵防护棚、电箱防护棚、电箱基座、排水沟、塔吊基础(不含钢筋、混凝土主材)、场地硬化
11、(不含钢筋、混凝土主材)等临时设施;并负责在结构工程期间或完工后拆除现场内不需要的临时设施(按总包方要求)。2.3.18 分包方负责结构工程成品保护及成品保护的拆除。2.3.19 对其他分包商及供应商的配合照管工作。2.3.19.1 提供现有的脚手架及安全防护,所有已搭设完毕的脚手架应免费提供现场所有施工方使用,直至合理的延期期限。如现场其它分包商要求为其单独新搭设脚手架、操作平台,且此类脚手架与分包方承包范围内的工作无关,分包方须按总包方或该分包商的要求及时给予搭设,该项工作为有偿服务(其费用须得到总包方和该分包商书面认可,才能作为补偿的依据)。2.3.19.2 本工程外脚手架及安全围护网等
12、所有安全防护措施包括建筑物周围须符合外墙施工的使用要求,外脚手架应在外墙施工完并经总包方书面批准后才能拆除。钢筋混凝土结构封顶后的3个月内,分包方需按总包方的外墙装修要求整改脚手架,且在此期间内分包方必须有足够的架子工人进行脚手架的维护及管理工作,满足现场的施工需要。3个月后,该脚手架的拆除由其他承包方负责,总包方将此部分费用从分包方结算中扣除。若在此3个月内脚手架需拆除,由分包方负责。2.3.19.3 为其他分包商的放线提供参考点;在结构工程完成以后将轴线、标高线放至总包方所要求的部位上,并保证其准确性。2.3.19.4 按规范要求提供恰当的保护措施以适应工程总体冬雨季施工。2.3.19.5
13、 负责现场混凝土地泵及输送管的照管与维护。2.3.19.6 负责现场辅助设施拆除,如地泵支座,模板预留在结构内支座等。2.3.20 临时用工:小工 元/日,技工 元/日(日工作时长10小时),甲方临时用工须经甲方工长和项目经理同时签字方为有效;临时用工,乙方应每月在过程结算时提报,当期不提报的,过期作废。第三条 价款与计量 3.1 本合同采用 清单固定综合单价 计价形式,详见附件合同工程量清单计价表。3.2 本合同含税暂估价: 元,大写人民币 。其中人工费: 元,税率: %3.3 价格解释3.3.1 本合同为 固定综合单价 合同,合同价款为完成本分包工作的全部内容,包含的工作应当视为按照图纸所
14、显示及工程规范所说明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完成主体结构工程所需的一切人工、辅材、中小型机械、脚手架及安全防护费、文明施工费、管理费、风险费、利润、税金、生活区的生活设施、交通费、垃圾清运费、辅助人工费、与其他分包商的配合照管费、人工降效、二次搬运、冬雨季施工、附件或配件及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费、包工期、包质量、技术措施费、扰民调停费(指由乙方自身原因引起的扰民或民扰)、自身队伍人员的劳动保险费、安全事故赔偿费、医疗费、防暑降温费、成品保护费、层高超高施工费等从项目说明中所获知的任何合理的必不可少的费用。3.3.2 分包单价综合考虑了以下各类因素造成的影响,为此甲方不再接受乙方
15、任何就以下情况的费用索赔或补偿的额外要求:(1)各悬挑梁、悬挑板、电梯厅、坡屋面、架空层、独梁等的施工难度。(如:悬挑梁不能计入建筑面积、悬挑板支撑高度高等);(2)设备基础二次施工的难度;(3)各层退台、外立面结构样式的施工难度;(4)汽车坡道、车库出入口的施工难度;(5)地下室施工洞口较多;(6)雨水较多,因下雨对工程的影响;(7)甲方投入实际施工塔吊数量比招标文件减少;(8)实际施工流水段划分与招标文件不同,对招标文件工期适当增减,乙方增加的投入。 (9)每层拆支撑所引起的误工,由于支撑受限塔吊不能将材料吊到施工位置、地下材料向上倒运等所引起的大量二次搬运等施工困难及施工降效因素;(10
16、)大量的劲性柱、劲性梁引起的施工降效;(11)全部非标层高及高层施工难度等因素;(12)工程面积较大,可能导致塔吊覆盖不到;(13)混凝土楼地面一次成型压光的费用及保护费用;(14)当地政府、建设单位、监理、甲方组织安排的现场参观、会议清扫与会场布置等用工,包括但不限于质量验收、国检、质检检查,安全文明检查、创优迎检等。3.4 计量规则3.4.1 执行 清单和 定额计算规则;甲方供应材料的损耗量按照约定执行:(1)混凝土按图纸净含量(扣除钢筋、钢构件等体积)1%或图纸混凝土数量0%;(2)钢筋按翻样量的1.5%;(3)钢管、扣件、顶托按进场量的1%;3.4.2 月工程完成产值下列情况不予以计量
17、:(1)乙方强行施工的;(2)不能证明施工质量合格的;(3)乙方自身原因返工的;(4)未经监理单位、甲方验收的【包括阶段验收】。3.5 履约保证金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当日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总额的 %,方式为 银行履约保函 ;本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第四条 结算4.1 过程结算4.1.1 依据:经甲方确认的乙方已完成工程量。4.1.2 每月25日前,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提交相关结算资料到甲方商务部办理中间结算;如在25日前乙方未能向甲方商务部提交结算资料,则已完工程延期至下月25日结算,责任由乙方承担。4.2 竣工结算4.2.1工程完工后,经检查达到验收标准,且竣工
18、资料齐全,乙方应在验收合格之日起14天内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和结算原则,进行工程竣工结算。4.2.2 甲方收到乙方递交完整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30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4.2.3 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甲方认可后 14 天内,乙方未能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的,乙方向甲方承担合同总价10%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4.2.4 甲方和乙方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争议条款约定处理。4.3 签证、变更4.3.1在本合同工程范围内所有工程项目实行固定综合单价,除
19、出现以下情况合同价格可以调整外,其它任何情况结算合同价格均不作调整:(1)按照规定程序审批通过后的有效单份设计变更增减2000元以上的予以调整合同价格,2000元以下(含2000元)的不予计取;(2)甲方要求乙方建设的不在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项目;(3)若工程量清单内的清单项在实际施工时取消,则该清单项对应的合同价格核减;(4)所有合同价款的调整在工程竣工结算时进行,不随进度款结算支付,待双方最终结算完成后一并支付。4.3.2 发生设计变更后,在规定时间内,乙方按下列方法及顺序提出变更价格方案,送甲方签字确认,批准后方可调整合同价款: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签证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
20、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签证情况的价格,可参照类似综合单价,以此作为基础 确定新价格调整执行。(3)合同中没有适用和类似的价格,乙方按以下组价原则提出变更价格,送甲方审核签字确认后执行:a 单次单项设计变更、签证费用=工程量定额基本直接费(1+综合费率)+主材价差税金) ,综合费率为 %(综合费率主要依据乙方中标总价中直接费折扣比例进行计算)。b 工程量计算及工作内容依据本合同规定的计算规则和经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4)如果设计变更仅涉及材料变化(包括不限于材料规格、品牌、产地)而工艺相似或无变化,则仅调整材料差价计和差价税金。(5)出现变更、签证调增事项的14天之内,乙方
21、应向甲方提交正式报告并附相关资料,若乙方在14天内未提交则视为乙方对该事项不存在调整价款的请求。第五条 付款5.1 付款方式5.1.1 本合同预付款为暂估合同额 %,在本合同生效且乙方提供等额的无条件预付款保函后5天内支付,预付款在前 次对乙方支付进度款时等额扣回;按 月 支付进度款,过程结算完成后支付至结算款的 %;本分包工程完工并经建设单位、监理、甲方等验收合格后两个月内,支付至审核已完成工程总价款的 %;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双方办理竣工结算,竣工结算完成后六个月内付至竣工结算款的 %;余款 %为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且无相关质量问题扣除保修期内应由乙方支付的费用后,一个月内无息付清。5.
22、1.2以上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其中人工费支付比例为100%;考虑到工人工资发放特殊情况,年度特殊支付节点为: 月支付比例为审核已完成工程总价款的 % ,其中人工费支付比例为100%;春节前支付比例为审核已完成工程总价款的 %,其中人工费支付比例为100%。5.2 乙方收款账号信息 5.2.1本合同款以 银行转账 方式进行结算,乙方指定收款银行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支行: 银行账号: 甲方不接受乙方提供的任何第三方银行账户或委托支付。5.2.2若以支票方式支付时,乙方委派的合同价款收取负责人为 ,身份证号码: ,职务: ,联系电话: ,住址: ,家庭住址: 。经办人必须持加盖公章的法人委托
23、书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领取,其他人一概不予支付。5.2.3乙方变更收款账号或合同款收取人,应于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办理变更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上述受委托人向甲方出示以上材料时,甲方有理由认为该行为系乙方的授权行为,甲方办理完付款手续视为完成甲方的付款义务,甲方不对乙方及受委托人出示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若因此行为给甲方带来的任何损失,乙方除应承担合同总价10%的违约责任,还应对甲方的损失予以赔偿。5.3 工人工资发放5.3.1进场时,乙方编制劳务人员花名册,收集农民工身份证复印件、农民工数码相片、农民工劳动合同、岗位技能证书,确保人、册、证、合同、证书相符。经甲方审核同
24、意后发放身份卡,作为进出现场、上下班考勤、现场施工的凭证,并告知工资发放的相关制度。5.3.2签订合同后,乙方须集中为所有工人在项目辖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银行开立储蓄账户,专门用于本分包工程劳务作业的农民工工资领取,并将相关资料交甲方备案。5.3.3乙方收到工程款必须及时支付工人劳务费,工人工资需月清月结,并在每月领取工程款之前向甲方提供上月工资发放的相应资料:(1)工人工资发放表,发放记录必须与进场人员花名册、考勤表一致, 发放表以班组分类,必须本人签字按手印领取,不得代签;(2)提供工人工资发放过程照片,照片拍摄必须符合甲方的要求;(3)其他: 5.3.4甲方在现场建立专门的工资
25、发放公示栏,每月公示工人考勤表及工人工资发放表,督促乙方据实足额发放工人工资。5.3.5工人退场,乙方须办理劳务工资结算单,对于已结清的工人要求必须在结算单上签署结清工资的证明,并经其本人签字按手印确认。5.3.6为维护农民工利益, 杜绝劳务纠纷, 甲方有权监督管理乙方工人工资支付事宜。 乙方如未按法律规定、 政府部门要求、 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人工资, 甲方可将不超过当次支付额 90%的金额直接发放到乙方工人,视为已支付乙方相应款项, 其余款项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上;同时,如发现其未及时发放工人工资,初次发现,甲方监督其改正;再次发现,则视为乙方违约, 计取10万元/次的违约金并从结算款中
26、扣除。5.3.7因乙方集结人员到甲方、建设单位单位、政府部门等处讨要人工费导致甲方支付的费用(包括超额支付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将从乙方的结算款中扣除,结算款不足的,乙方负责赔付。5.3.8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政府部门要求工人工资由甲方集中支付,甲方和乙方应按照政府要求执行。5.4 发票提供5.4.1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开具合法有效的税率为 %增值税专用发票,经甲方财务人员审核合格后,予以付款。5.4.2.甲方开票信息如下:单位名称:龙腾星空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553470897U地址及电话: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西三段181号15楼21号 028-8444411
27、0开户银行: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江汉支行账号:651000432000002268发票备注栏填写按照甲方税务要求填写5.4.3如乙方提供虚假发票或不合格发票,因此而引起的税款、滞纳金及罚款等全部由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收取结算价款,累计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 95时,应按工程结算总价提供全额发票(含保修金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暂不支付。如因特殊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代付第三方材料款、垫付农民工工资、执行法院裁决和政府决定的款项)甲方先行支付工程款的,乙方应于甲方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开具相应数额的发票,乙方不履行开票义务的,应每日按所应开发票额度 0.3%向甲方承担
28、违约责任。凡乙方未能按约定及时向甲方开具发票的,甲方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开具发票并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甲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和抵扣联,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乙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第六条 工期6.1 工期6.1.1 计划工期开工日期: 年 月 日,完工日期: 年 月 日,计 日历天。以甲方实际通知进场时间为准;因政府、甲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开工日期相应顺延,但总工期不变,乙方不得以此为由进行任何费用的索赔。6.1.2节点工期: 部位/名称: 年 月 日完 部位/名称: 年 月 日完 部位/名称: 年 月 日完6.1.
29、3以上总工期和阶段工期已经考虑下列因素:(1)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2)不利的气候条件【不可抗力除外】;(3)高考、中考期间政府对施工的限制;(4)与其它施工工序间不可避免的交叉作业影响;(5)政府职能部门的执法检查、各种奖项的评比检查;(6)分阶段、分区段检查验收;(7)合理压缩合同工期15%以内的风险。6.2 工期管理6.2.1乙方须按甲方总控进度计划施工,确保每周工作均在甲方总控进度计划内完成;如乙方不能按甲方总控计划完成其工作,乙方须按甲方指令无偿追加现场使用的设备、机具、人员投入,以满足甲方、建设单位的合理进度要求为止。如乙方在追加现场使用的设备、机具后,仍然不能达到甲方、建设单位之
30、合理要求时,属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另行聘请其它分包商承建上述工程,乙方承担相关费用并承担违约赔偿责任(甲方在扣除该重新发包工程的价款后还须扣减乙方已完工程结算价的10%作为乙方无力承担某些分项工程的违约金)。6.2.2根据本工程总体工期考虑,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优先完成分包工程的某项或多项工作,在现场条件许可并可以实施的情况下,乙方应尽量满足并遵从甲方要求,且不得延误剩余部分工作的工期。6.3 工期顺延6.3.1因以下任何一项原因造成乙方延误实施分包工程的,经甲方书面确认,分包工程的竣工时间相应延长:(1)非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误,并且甲方根据总包合同已经从建设单位获得与分包合同相关的竣工时间的延长;
31、(2)非乙方原因造成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变更及工程量增加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5;(3)除赶工项目外,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提供开工条件、施工条件等造成的延误,且工期压缩超过15%;(4)不可抗力;(5)甲方认可的其它可以谅解的工程延误;6.3.2乙方在上述任一事件发生后的5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提出报告。如果索赔事件具有持续的影响,则乙方应每隔5天发出一份报告,事件影响结束之日起10天内提交最终报告给甲方。甲方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就报告内容予以答复或提出修改意见,任何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补偿均不产生经济上的补偿。6.3.3因甲方原因(不含政府、政策、天气、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工期延长,除
32、相应顺延乙方的工期外,乙方每月累计停工10天(含10天)以下甲方不给于任何费用补偿,从第11天起,经甲方确认后,人工窝工费计取按100元/工日(24小时)计取, 按现场停留工人数计算,停留人数须经甲方每日审核确认。因甲方原因连续停工30天以上,从第31天起,经甲方确认后,人工窝工费计取按25元/工日(24小时)计取, 按现场停留工人数计算,停留人数须经甲方每日审核确认。此类费用仅计取税金,其它的费用不予计取。自上述情形消失并且工程复工之日起14日内,乙方应向甲方申请支付相应费用,待甲方审批通过后可按合同约定支付。如乙方未按时向甲方申请的,视为乙方放弃该部分费用的权利,甲方不予支付。6.4 工期
33、违约6.4.1非甲方原因 【不可抗力除外】 造成工期延误, 乙方每拖延一天工期,向甲方承担暂估合同总金额的0.5%违约金,并承担甲方一切相关损失(损失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单位方向甲方主张的工期延误责任、甲方向乙方追偿经济损失而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差旅费等费用、以及自甲方经济损失发生之日起至乙方实际偿付之日止的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6.4.2为确保本工程如期完工,乙方应根据工期进度要求及现场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的组织劳动力,在本项目上应提供不少于 名工人。第七条 技术质量7.1总则7.1.1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和现行规范要求安排组织本分包工程的施工作业。严格确保施工质量满足规
34、范和设计要求。7.1.2乙方应选派业务水平较高、经验丰富的专业施工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实施本工程。7.1.3乙方须保证其乙方须保证其施工作业人员需持有有效的项目所在地劳动局、建委颁发的上岗证,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报甲方备案。7.2质量质量验收等级: ,整体工程达到 奖标准。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达到: 100% 7.3若建设单位对本工程有获取奖项的要求,不得因乙方自身原因影响整体工程的奖项评比,否则视为严重违约,乙方承担甲方与之相关的一切损失,包括甲方给建设单位支付的罚款或违约金,并另向甲方支付 本合同价款的10% 的违约金。7.4标准与规范工程及工程材料应满足现行设计图纸、招标文件、国
35、家与地方标准、规范以及行业规范标准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7.5 其他要求 第八条 现场及人员管理8.1乙方应遵守国家、行业、地方以及甲方有关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在设施的投入、现场的布置等各方面严格按照甲方的规定,并符合甲方的CI要求。8.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足够的现场管理人员,并按照国家规定配备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否则,每少一人处罚10000元/月。乙方委派的现场项目经理及其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有承担类似工程的工作经验;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劳动力管理员每月驻现场时间不少于28天,少一天处1000元罚款。项目经理为: ,职 务: 岗位证书号: ,身份证号码: 联 系 电话:
36、 ,电 子 邮箱: 家 庭 住址: 委 托 权限: (附法人委托书)技术负责人: ,职 务: 岗位证书号: ,身份证号码: 联 系 电话: ,电 子 邮箱: 家 庭 住址: 委 托 权限: (附法人委托书)劳动力管理: ,职 务: 岗位证书号: ,身份证号码: 联 系 电话: ,电 子 邮箱: 家 庭 住址: 委 托 权限: (附法人委托书)8.3乙方任命的主要管理人员,在投标过程中一旦被甲方接受,在合同履约过程中,乙方无权更换,如因特殊原因需更换上述人员,须事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拟任命的管理人员的详细资料,经甲方审查书面批准后方可更换,否则将被视为违约;擅自更换管理人员一人次,缴纳违约
37、金 10000 元。如果在履约过程中,甲方认为乙方的管理人员不能胜任其工作,则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乙方应在5日内提交拟任命的管理人员的详细资料,经甲方批准后更换。如乙方在5日内未提出新的人选,或两次提出的人选都不能满足甲方要求,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承担 20000 元的违约责任。在施工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甲方保留更换分包队伍的权力。8.4乙方须设置专职劳动力管理员,劳动力管理员须持有有效的岗位证书。乙方在进场施工的同时必须与每个施工作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乙方在进场前须按实名制管理要求将进场施工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劳动合同文本、岗位技能证书复印件及时报送甲方项目经理
38、部核验、备案,若乙方未做到如上约定,则甲方有权对乙方处罚1000元/次/人。8.5乙方须在分包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在项目所在地建委办理人员备案手续,人员变动时,应随时办理增减变动手续。8.6乙方必须按照项目所在地规定,每月按时向劳务作业人员发放劳动报酬。乙方须向甲方项目经理部提供人员备案的花名册;每月提供所有作业人员的考勤表、工资发放表。乙方不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属乙方违约,每发生一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0 元,另外,甲方有权暂停支付乙方月进度款,直到提供的资料符合甲方要求为止。8.7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现场管理相关制度,现场施工人员必须统一着装,统一配戴安全帽及胸卡;施工人员
39、须持证刷卡进出现场。8.8现场不允许出现宣传乙方单位的标识、标语。8.9乙方所有在现场施工非项目所在地户籍的人员需持有项目所在地劳动局核发的 外来人员就业证、项目所在地公安局下属驻地派出所办理的暂住证、项目所在地政府指定卫生防疫部门核发的健康证。由乙方承担上述证件不齐而造成的责任,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办理证件所需费用由乙方自理。8.10乙方应该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人员发生任何违法犯罪或妨害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的行为,并有完全的责任和义务保护周围其他人员和财产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由此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如有上述行为发生,每次处罚5000元。8.11严格遵守有关消防、保卫、交通安全
40、、环卫、社会治安方面的规定。凡是由于乙方在上述要求贯彻执行不得力而造成的一切事故、灾害,其经济及法律责任由乙方独自承担。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赔偿,并且甲方有权对其进行处罚;每次处罚100000元。 8.12电焊工、气焊工、电工及架子工等特殊专业工种均需持证上岗,乙方需配备固定的足够数量的资料员、安全员、试验员、钢筋配筋员、信号工、钢筋临时场地清点员等人员,如需更换需事先经过甲方同意认可。第九条 材料设备管理9.1 材料计划管理9.1.1乙方进场前 1 周内,应依据甲方的总进度计划提交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供应时间及其送达地点。9.1.2进场的物资材料应满足甲方制定的
41、月计划、周计划施工进度要求。9.1.3乙方设专职材料员并报甲方备案,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更换材料员须经甲方同意,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9.2 物资进、退场要求9.2.1所有物资、设备须经过甲方书面同意后方能进场。供应时间早于清单规定的日期,甲方可拒绝进入现场,由乙方自行安排场地;9.2.2所有进、退场材料物资应提前 48 小时向甲方申报物资进、退场计划,经甲方相关人员签字同意后,由乙方向甲方申请填制物资出入许可证,报至甲方项目经理部相应部门确认后,方可组织物资进退场;否则严禁进退场。9.2.3物资出入许可证,需明确进出场时间、车号、物资名称、进出场理由及乙方负责人签名
42、。9.2.4所有乙方自行供应的材料进场前,乙方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生产许可证、出厂证明、物资检测报告、复试报告等合法资料,否则不得进场。9.2.5物资、材料进场后的申报程序执行项目所在地地方标准。9.3 物资存放管理9.3.1由于施工场地狭小,乙方不得将所有材料一次性运到现场储存,甲方只保证7天施工作业周转量的储存场地。9.3.2乙方须在现场以外的地区自行解决物资材料的仓储与周转,以确保进场材料满足施工进度与工期要求。9.3.3进场物资堆放地点,必须经过甲方批准,服从甲方的统筹安排。9.3.4乙方现场物资堆放、保管、标识等管理必须符合甲方现场管理制度和CI管理规定。9.4 保管要求9.4.1进
43、场物资材料存放环境要符合干燥通风及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要求。9.4.2注意防日晒雨淋,乙方在库房外存放材料,应自备消防设备及防火标识。9.5 下列材料及资源由甲方提供:(1)钢筋、混凝土(2)模板、架料(含钢管、扣件、顶托、底座、安全网、跳板)(3)预埋件原材(加工由乙方负责)(4)现场临电至楼层二级电箱,临水至楼层消防主干管(含消防栓)(5)甲方、建设单位等用办公室、现场厕所以及临时围墙、大门、道路、警卫室、试验室、垃圾池、沉淀池、制度牌等;(6)负责现场试验室的建造,提供试验设备、承担试验费【含第三方见证试验】;(7)负责现场垃圾池的建造并承担将垃圾从现场垃圾池运到政府指定垃圾消纳场所的垃圾运输费及消纳费;(8)本工程现场施工水电费(含甲方提供的塔吊、室外电梯及办公区所耗费的水电)由甲方负责交纳。乙方现场施工水电实行限额使用,甲方设表计量。超出定额含量部分(电量:装修占总量20%,水量:装修占总量30%)的水电费由乙方承担,对于乙方临时场地及工人住宿区的水电费由乙方承担并交纳。现场室外及公共通道的照明由甲方负责提供,具体工作面的照明由乙方负责维护及使用;(9)外用电梯、龙门架、施工塔吊、地泵。9.6以上材料设备之外的,均由乙方负责提供,费用均包含在本合同报价中,包括但不限于:(1)工程施工及配合照管所须人工;(2)除前述明确由甲方提供之外的其他所有材料均由乙方提供并承担其费用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