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三).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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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第一章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一)、为保护和改善矿区环境,合理开发利用煤炭资源,防治污染和其它公害,促进两型三化矿井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我矿环境保护的主要任务是。适应两型三化矿井建设的发展,合理开发利用煤炭及与煤共生、伴生的矿产资源,依靠科学技术推行清洁生产,防治矿区生态破坏及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发展洁净煤技术,提供清洁能源,创造清洁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促进矿井现代化建设。 (三)、坚持全面规划、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综合利用的原则,保护矿区环境。 (四)、我矿将环境保护纳入生产
2、经营和企业发展计划,采取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技术措施,达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和谐统一。 (五)、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揭发。 (六)、对保护和改善环境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公司将给予表彰、奖励。 二、环保机构和监督管理 (一)、矿设立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组长由矿长担任,成员由各副矿长、各副总工程师;各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环境保护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矿安监科,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安全副矿长助理担任,环保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1、监督检查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标准的贯彻执行。 2、组织有关部门审定矿环境
3、保护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掌握全矿区环境污染治理情况,提出整改措施。 4、做好矿区环境保护的规划与管理,划分责任区,落实到人,切实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开展清洁文明生产,创建优美的环境,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5、负责落实矿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状。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贯彻执行,坚决先进单位和个人。 (二)、组织矿区环境保护工作检查,做好环境保护的年度总结,决定表彰、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三)、矿环境保护办公室,对全矿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各基层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管理区环境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规定的指标完成情况,作为考核其工作业绩的
4、重要内容。 (四)、矿宣传、教育,应加强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普及环境保护科学、法律知识,开展舆论监督。 (五)、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应先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征得环保部门同意后,只能委托给取得“评价资格证书”的单位进行编制。 (六)、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必须保证污染防治设施的投资到位,其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在投产或使用前,其污染防治设施必须经环保主管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三、防治环境污染 (一)、加强企业污染治理工作,开展“三废”
5、资源化的综合利用活动。对废气、废水、 废渣进行综合利用,实行废物资源化。我矿污染源治理工作重点,应放在污水处理后复用、煤矸石(渣),的综合利用上,使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和污染物排放达标达到规定的考核标准,并减少排污量,呈现逐年递减的趋势。 (三)、建有污染防治设施,应保证设施正常运行。未经环保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拆除、闲置。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应遵守矿区环境卫生的有关规定,在指定的地点倾倒、堆放垃圾。垃圾应及时清理,逐步做到分类收集、贮存、运输、处理及无害化处理。 (五)、拥有产生噪声、振动或电磁辐射的机械设备、机动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应采取消声、防振、防干扰措施,产生的噪声、振动、电磁辐射必须符
6、合地方或国家规定的标准。 (六)、新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应当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设备和工艺,采用经济合理的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处理技术,逐步解决矿区环境污染问题。 (七)、依靠科技进步,加强环境保护应用技术研究和污染治理的开发,提高环境保护的技术水平,逐步减少污染,杜绝新污染的产生。 (八)、环境保护资金的使用,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要优先保证急需的污染治理和必要的监测手段。 四、保护和改善环境 (一)、合理开发利用煤炭资源,保护矿区生态环境应做到统筹规划与设计,合理开发利用。防止对地下水的破坏,防止矿区废水、废气对环境的污染,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煤矸石自燃,做好固废
7、物填埋、覆盖、绿化。搞好塌陷治理,恢复矿区生态环境。 (二)、搞好矿区环境绿化,植树种草,提高成活率和覆盖率。 (三)、发动职工监督和治理污染,对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单位和个人,任何人均有权监督举报和提出批评意见。各级领导对检举人负有保护责任。 (四)、制定矿区建设规划,应当确定保护与改善环境的目标和任务。 五、奖励和处罚 (一)、从事环境科研、监测、负责环境设施的操作及管理人员,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劳动保护待遇和岗位津贴。 (二)、对于在环境保护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及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其贡献大小给予表彰或奖励。 1、认真贯彻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在环境管理、污染防治、综合
8、利用、环境监测和宣传教育工作中成绩显著者。 2、在环境管理、清洁生产、洁净煤技术、污染防治、生态和设备开发等方面的研究中有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者。 3、对防治污染事故或对污染事故及时举报,揭发的有功人员 (三)、无正当理由或因工作失误完不成限制期治理项目、擅自停用环保设施或发生重大污染事故而造成经济损失的单位,一律不得评为先进单位。 (四)、对违反国家环保法律、法规,严重污染和破坏环境,危害人民健康的单位和个人,环保部门要如实向上级机关反映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五)、对严重污染和破坏环境,造成重大损失。引起人员伤亡的单位领导人和直接责任者要追究行政、经济责任,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附则
9、(一)、本办法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准。 (二)、本办法的解释权属矿环境保护领导小组。 (三)、本办法自20212年1月1日起执行。 第二章环境保护设施管理办法 一、为了加强全矿环保设施的管理,发挥环保投资效益,根据四股泉煤矿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及上级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矿环境保护实施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环保实施是指为防治环境空气、水体、噪声、固废物、生态环境而建设的各种处理、净化、控制和综合利用的实施。 三、本办法适用于矿内各部门的防治污染设施的管理。 四、矿属各部门必须将环保设施的管理纳入本部门的日常工作管理体系,部门领导要认真负责,严格考核。
10、五、矿属各部门环保设施经验收合格投入运行后,就成为本部门的固定资产,同生产设备一样要有折旧、更新,以提高运转率和处理效果,环保设施的配件、材料、维修和更换设备等费用应在生产成本中列支。 六、凡有环保设施的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管理,建立设备台帐,记录设备运行状况,并按规定定期向矿环境保护办公室填报环保运行情况表。 七、矿安监科对全矿环保设施实行统一监督检查,被检查的单位必须如实反映情况,提供资料,不得拒绝或妨碍检查工作的正常运行。 八、环境保护办公室负责建立健全矿环保设施管理档案,制定环保设施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定期检查设施的达标率、运转率和完好率,指导和帮助解决有关部门在环
11、保实施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九、环保设施经验收投入正常运行后,就不得擅自或无故停止运行,未经环保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拆除、闲置。 十、环保设施因事故停止运行,应立即采取措施排除故障,及时向矿领导小组报告实际情况。在环保设施停止运行时,要立即停止或减少污染物的产生与排放,防止对环境造成突发性的严重污染。 十一、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有权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监督、检举和揭发,被检举和揭发的单位或个人不得打击报复。 十二、凡在环保设施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的;保持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治理效果好的;积极研究推广新技术、新工艺,为减少污染物的排放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十三、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
12、列情况之一者,矿要根据情节对单位和个人给予警告,并处以个人30200元、单位5001000元的罚款。 (一)、擅自停运、拆除或闲置环保设施的,并责令其立即将拆除的设施安装复原、恢复使用,对维修工作量大和需要更新的设备要限期修复、更新。 (二)、安监科对环保设施进行检查的,或者拒报、谎报环保设施运行情况的,或者未建立环保设施运行记录和台帐的。 (三)、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重大污染事故的。 (四)、无正当理由,排放的污染物虽经环保设施处理,但未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 具体罚款,由矿安监科提出意见,经矿环境保护领导小组有关领导批准执行。 第三章生态环境绿化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一)、为了加
13、强我矿的生态环境绿化管理,促进环境绿化建设,保护和改善矿区生态 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矿生产、生活区域种植与养护树木、花草等环境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三)、植树造林、绿化祖国、美化矿区,是每个员工应尽的义务。每个职工都必须依照有关规定,履行植树绿化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义务。 (四)、矿成立环境绿化委员会,统一组织开展和监督管理全矿的环境绿化工作。办公室设在生活服务科,负责全矿环境绿化的日常工作。 二、规划与建设 (一)、全矿环境绿化规划及种植计划,由矿环境绿化办公室编制,并纳入矿总体规划。 (二)、矿区环境绿化规划要从实际出发,以实用、经济、美观为原则,合理设置公共
14、绿地、居住绿地、防护绿地、生态绿地。 (三)、环境绿化设计必须与环境保护密切配合,做到普遍绿化,四季常青,绿化覆盖率不低于30%。 (四)、矿区树木的种植不得影响建筑物的阳光和通风,树木与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架空电线的最小间距应不低于1米。 (五)、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的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审批时,必须有绿化部门人员参加审查,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如设计方案需变动,须经原批准部门审批。 (六)、绿化工程竣工后,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公司绿化管理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各项手续。 (七)、矿年度植树计划的编制,要根据公司绿化办下的绿化指标任务,依照矿区总体规
15、划拟定本年度绿化方案,报公司审批后方实施。 (八)、矿环境绿化办公室要依照公司批准的植树任务,分别落实到各部门及第一责任人,并指导各部门完成植树任务。 (九)、矿属各部门要积极组织职工投入到绿化、美化矿区建设中,做到地有草坪、池有花卉、树木成荫、四季常青。 三、保护与管理 (一)、各部门及每个领导、职工,要积极参加矿绿化委员会统一安排部署的义务植树活动,并按任务量化落实到人。 (二)、部门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损坏矿区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确因工程建设或其它原因必须砍伐树木时,需经矿绿化办批准,并根据伐旧补新的原则,按伐一补三的要求,缴纳苗木购置费或补植新的树木。 (三)、健全绿化管理制度,加快实现
16、矿区绿化、美化的目标,将植树代管责任制落实到各部门和个人,实行部门分片、责任到人的管理办法,实行包栽、包浇、包管、包成活率的“四包”制。 (四)、绿化档案管理,建立健全绿化规划制度,统计资料的管理制度,对矿区所有树木花草的品种、大小规格和栽种位置,实行档案记录管理。 (五)、建一支素质高、作风硬、认真负责的绿化专业队伍,并形成群众性的管理网络。 四、奖励与处罚 (一)、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罚款处理。 1、未经批准砍伐树木,每株罚款200500元。 2、对新植树木、摇晃或在树上晾晒衣物、牵持绳索、架设电线罚款50100元。 3、随意践踏草坪或向草坪内乱堆、乱放、乱扔杂物,发现一(处)
17、人罚款50200元。 4、随意践踏花坛、花池或向花坛、花池内乱扔杂物,发现一(处)人次罚款50100 元。 5、随意在树旁、绿地倾倒污水、垃圾,挖坑取土,堆放物料,罚款50100元。 6、破坏、盗窃绿化设施罚款200500元。 7、掐花、摘果,每朵(个)罚款50100元。 8、抗拒、阻碍绿化管理人员执行绿化管理任务者,视其情节给予罚款200500元。 9、凡能及时制止损害、破坏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并能举证行为责任人的,给予相当于此罚款额80%的奖励。 (二)、所罚款项属个人的归个人承担;属单位集体的,按财务制度办理,统一由环保绿化队收取,上缴财务,作为矿绿化基金,用于奖励对绿化做出成绩的单位
18、和个人。 第四章环保工作例会制度 一、环保工作例会由矿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组长或环保办公室主任主持,全体委员参加。 二、环保工作例会,定期每季度召开一次。研究重大问题,随时召开。 三、环保工作例会内容: (一)、学习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 (二)、审查批准矿环境保护的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和环境保护责任目标。 (三)、审查环境污染治理计划的执行和资金的落实情况。 (四)、听取环境保护工作汇报,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促进全矿的环境保护工作。 四、安监科的有关专业人员列席会议,并做好汇报和记录工作。 第五章环保宣传教育制度 一、认真
19、学习党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总公司、矿和科规定各项环保规章制度。熟悉与掌握环保专业知识。 二、深入了解,了解掌握环保工作动态,及时进行环保宣传报道,促进环保工作。 三、从提高职工的环保意识入手,使环保宣传教育紧扣主题,贴近实际,富有工作针对性。 四、认真开展工作,努力完成上级交给的环保宣传教育任务。 第六章环境保护资料管理制度 一、环保资料的归纳范围 (一)、有关环保工作的文件、法律、法规和管理等资料。 (二)、环保统计的月报、季报及年度汇总报表。 (三)、矿区大气、水体、噪声等例行环境监测的数据,环境要素摸底调查,污染事故监测报告等环境监测技术资料。 二、资料管
20、理人员接受归档的资料时,应详细检查其质量和完整性,按项目分类编号登记,并编制目录和专题卡片等到检索工具,以便查阅。凡属归档的资料,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已有,拒绝归档。 三、凡归档的环保资料,都应做到书写材料优良,字迹工整,图象清晰,监字手续完备。 四、环保资料的保管,注意通风、干燥、防晒、防尘、防鼠、防蛀、防潮、防火及防盗。定期检查资料的保管现状,对破损或变质的资料要及时修复。 五、借阅和复制环保资料应展行借阅批复手续,借阅者应负安全和保密责任,不得擅自转借、折叠、剪贴、抽取、拆散,严禁在上面勾画、涂料、添注、加字、改写等。 六、机构变动时,环保资料要妥善保管,经主管机关或单位领导人批准后,向接受
21、单位移交。资料管理人员调动工作时,属归档范围的资料,必须全部上交,不得擅自带走。 七、注销的环保资料,必须造具清册。经领导审定属于保密的环保资料,要指定监销人共同处理,防止失密。 八、对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环保资料损毁、丢失、泄密或擅自提供、复制,以及因玩忽失职造成资料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及领导的责任。 第七章环保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一、所有设备必须建立台帐,对设备的各种技术数据必须详细记录整理。 二、各种设备必须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实行多机制,责任落实到人。 三、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得违章操作,以防造成设备损坏。 四、所使用设备应严格执行定检制度,做到定期常规检查,定期注油换液、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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