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煤电石厂建设工程验收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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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电石厂文件鹤煤股份电石办201257号关于印发鹤煤电石厂建设工程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厂属各车间、科室: 现将鹤煤电石厂建设工程验收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二一二年十一月三日主题词:工业 化工 工程 验收 通知 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电石厂综合办公室 2012年11月3日印发 校对:张九峰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电石厂建设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1、 总则1.1目的:为了搞好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电石厂(下称:电石厂)建设工程的验收管理工作,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工业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
2、范等国家相应标准及条例,考核电石厂建设工程是否按上级有关规定和规范及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完成了施工任务,确保工程质量,为基建项目考核提供依据,促进电石厂建设工程及时投产、达产,尽快发挥投资效益,特制定本办法。1.2适用范围:适用于电石厂新建工程(含零星工程)及配套矿山、外部供电工程的验收管理。1.3工程验收阶段:电石厂建设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1.4工程验收种类:交工验收分为单位工程验收、单项工程(指区域性或系统性的工程,下同)验收二种。竣工验收分为单项工程验收和由一个或若干个单项工程组成的建设项目验收二种。验收结束后,由交(竣)工验收管理部门机电科、工程部等各职能部
3、门组织相关单位编写建设情况报告。1.5工程项目前期需办理规划、档案、消防、环保、水保、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卫生等报审手续的,工程竣工时各专业均要办理竣工验收。2、 工程交(竣)工验收的机构及职责2.1单位工程交工验收2.1.1采用验收小组的形式,项目组负责人组织;2.1.2.参加单位:上级相关职能部门、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生产技术科、机电科、工程管理部、综合办、计划经济部、安全科、保卫科。使用单位;电石车间、原料车间、采选车间、动力车间、中心化验室。2.1.3验收部门职责:2.1.3.1制定交工验收工作计划;2.1.3.2检查和验收交工技术资料;2.1.3.3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核查;2
4、.1.3.4处理交工验收中有关问题;2.1.3.5签证交工验收证书;2.1.3.6验收合格后,对使用单位进行项目交接;2.1.3.7组织本单位工程交工验收工作总结。2.2单项工程交(竣)工验收2.2.1电石厂成立交(竣)工验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交工验收管理办公室和各专业验收组,目前,暂设土建专业组、设备专业组、安全环保组、能源介质组、档案资料组、生产准备组等六个专业组,以后各单项工程的交(竣)工验收可根据其具体情况,对专业验收组进行增减。2.2.1.1组长:由电石厂厂长担任。2.2.1.2副组长:由电石厂各分管领导担任。2.2.1.3成员:生产科、机电科、工程管理部、计划经济部、安全科、使
5、用单位车间领导,各职能部门、监理部门及施工单位领导。2.2.2、领导小组职责范围2.2.2.1组织单项工程的交工验收;2.2.2.2协调和处理交工验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2.2.2.3审查和批准各专业组提交的专业验收意见。2.2.3交工验收管理科室由机电科、工程部负责,主要职责为:2.2.3.1负责工程交工验收内部事务的日常管理;2.2.3.2协调各专业组的工作;2.2.3.3跟踪各专业组验收检查时所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督促工程管理单位和责任单位及时处理有关问题;2.2.3.4负责组织各专业签署工程交工验收证书;2.2.4专业组: 各专业组组长由电石厂相关专业对口管理部门的科长担任,副组长由相关
6、项目组、使用单位车间主任担任。监理部门、施工单位及电石厂各相关部门参与。各专业组又可根据实际情况再成立若干个分组,分组的职责及人员组成、分工由各专业组另行规定。2.2.4.1 土建专业组:工程管理部(1)为土建专业验收提供技术支撑,组织土建及相关专业(如桩基、基础、各类建(构)筑物、钢结构、道路、雨排水及生产(活)排水、围墙、照明、绿化等)的实体质量检查和验收;(2)核查土建及相关专业(同上)的设计、勘探、施工、监理等的技术文件和资料;(3)审核和批准土建专业的工程实物交接专业确认书及遗留问题明细表、单位工程实物验收专业确认表和单位工程实物交接协议书;(4)提出土建专业的交工验收的初步验收意见
7、。2.2.4.2设备专业组:机电科(1)为设备验收提供技术支撑,组织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防雷接地、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及装置的交工验收,督促机电设备及相关专业(如炉窑、通讯、运转设备、仪表、摄像监控、通风除尘等)的试车、功能考核过程; (2)核查机电设备及相关专业(同上)和特种设备的设计、设备制造、设备安装、监理等的技术资料;(3)审核和批准设备专业的工程实物交接专业确认书及遗留问题明细表、单位工程实物验收专业确认表和单位工程实物交接协议书;(4)提出设备专业的交工验收的初步验收意见。2.2.4.3安全环保组:生产科、安全科、保卫科(1)组织安全、消防、环保、职业卫生等设施(如各类安全阀、各类安
8、全表(计)、安全标识、安全消防通道、事故应急开关、事故报警、安全装置、消防灭火设施、除尘、空调、空气检测、排污检测、污水处理等)的交工验收;(2)核查安全、消防、环保、职业卫生等设施(同上)和特种设备的设计、设备制造、安装、监理等的技术资料;(3)审核和批准安全、消防、环保、职业卫生等的工程实物交接专业确认书及遗留问题明细表、单位工程实物验收专业确认表和单位工程实物交接协议书;(4)提出安全、消防、环保、职业卫生等的交工验收的初步验收意见。2.2.4.4能源介质组:动力车间(1)组织水、电、气等能源介质的设备及管道(含计量装置)(特种设备除外,下同)的交工验收;(2)核查能源介质设备及管道的设
9、计、设备制造、安装、监理等的技术资料;(3)审核和批准能源介质设备及管道等的工程实物交接专业确认书及遗留问题明细表、单位工程实物验收专业确认表和单位工程实物交接协议书;(4)提出能源介质设备及管道等的交工验收的初步验收意见。2.2.4.5档案资料组:综合办(1)根据鹤煤公司及电石厂档案资料的有关规定,组织对相关工程档案资料的审查工作,审查其建立、格式、书写、装订等是否符合要求;(2)审查工程交工资料是否经各专业对口部门和监理单位复核、签证;(3)提出档案资料交工验收的初步验收意见。2.2.4.6生产运行准备组:生产技术科(1)监督和指导作业区生产工艺技术人员、操作人员、设备检修人员对生产工艺装
10、置线、辅助生产设施建设实体质量及其是否满足生产工艺技术的相关要求,进行全面检查、验收;(2)提出工程实物交接专业确认书及遗留问题明细表。(3)提出工程项目交工验收的初步验收意见。2.3项目组是电石厂交(竣)工验收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单位工程项目的交工验收和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2.4电石厂各职能部门参与各工程项目组组织的交(竣)工验收,负责相关专业(如土建、安装、环保、消防、职业卫生、劳动安全、特种设备等)的内部验收和外部事务的统一归口管理,并办理相关的准用、准运手续。2.5项目的使用单位参与工程项目的实物交接验收确认,并按有关要求及时对实物交接证书进行签证。2.6电石厂各职能部门和各车间交工验收
11、具体职责详见附件1。3、工程交(竣)工验收的依据、条件及程序3.1交(竣)工验收的依据3.1.1电石厂有关工程建设的规定、办法。3.1.2初步设计及有关审批文件。3.1.3施工图及会审记录、设计变更资料和技术核定单3.1.4软件技术方案及功能需求书。3.1.5合同文本及合同技术附件。3.1.6现行技术标准及技术规范、规程和施工及验收规范。3.1.7国产设备技术资料。3.1.8进口成套设备(或非成套)合同所规定的技术标准、检验规范(若无明确规定,则按我国现行技术标准执行)。3.1.9交工验收的项目名称和编号,按电石厂有关规定执行。 3.2单位工程交工验收3.2.1 验收条件:3.2.1.1项目范
12、围内的特种设备报审完毕,并办理了相应的准用、准运手续。3.2.1.2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卫生等专项工程经政府有关部门预验收。3.2.1.3工程均己按施工图的规定施工完毕,工程实体质量符合国家强制性条文的要求,工程技术资料齐全己按要求进行了整理,施工单位提交了交工验收申请报告。3.2.1.4监理单位对工程实体质量和工程交工资料进行检查、审核和签证,提交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3.2.1.5建筑工程:(1)按施工图设计内容全部施工完毕,并经过施工单位预验和监理的初验,符合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2)建筑设备经过试验,均己达到设计和使用要求;(3)建筑物室内外清洁,室外2m以内清理完毕,施工渣
13、土己全部运出现场;(4)应交付的竣工图和其他技术资料,均己齐全。(5)其它符合建设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及有关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3.2.1.6设备安装工程:(1)设备基础、机座、支架、工作台和梯子等全部施工完毕,且经检验符合设计和设备安装要求;(设备安装工程验收的基本步骤见附件2)(2)工艺及动力设备和仪表等己按设计和技术说明书要求安装完毕,其质量符合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并经试压、检测和单体或联动试车合格,基本达到了设计的生产能力(机械设备的试运转要求详见附件3);(3)设备图纸、出厂合格证、技术性能和操作说明书,以及试车记录和其他技术资料齐全。(4)其它符合安装工程验收规范的相关要求。3.2.
14、2验收程序3.2.2.1单位工程具备交工验收条件后,施工单位提前3-5天向主管项目组提出书面的交工验收申请。3.2.2.2监理单位复核交工验收条件,符合要求后,对施工单位提出的交工验收申请报告提出审查意见。3.2.2.3主管项目组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实物检查、验收。3.2.2.4实物检查验收合格后,监理单位及相关单位签证相关专业的工程实物交接专业确认书及遗留问题明细表和单位工程实物验收专业确认表,交使用单位、送验收小组复审检查具备负荷联动试车,并办理单位工程实物交接协议书。3.2.2.5工程项目实物交接后,使用单位向公司申请经主管经理批准后负责组织负荷联动试车。(试生产)施工、监理、设计、设备等单
15、位派人参加。同时,项目组负责将负荷联动试车(试生产)过程中形成的资料整理归档。3.2.2.6工程项目实物交接后,施工单位在45天内将交工资料一式三份送交项目组和有关部门审核,相关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在45天内审核、复核、归档完毕。对单位工程验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整改意见,落实施工单位整改,严重的则进行返工,交工资料一式三份,二份存档,一份供生产单位使用。3.2.2.7单位工程遗留问题处理完毕,交工资料复核完毕,办理单位工程交工验收证书。3.2.2.8电石厂建设工程单位工程交工验收流程(见附图2)3.2.2.9软件项目交工验收:(1)因其特殊性,不需要办理实物交接手续。(2)软件项目系统功能考
16、核合格,交工资料复核完毕,由主管项目组办理单位工程交工验收证书。并和公司“信息中心”共同组织对软件实现的目标、功能进行考核、评估,填写软件项目功能验收表和软件项目功能评估、验收意见表。3.3单项工程交工验收:3.3.1验收条件:3.3.1.1区域或系统内的单位工程和软件项目均己办理交工验收手续;3.3.1.2有负荷联动试车合格,能够生产合格产品;3.3.1.3项目生产准备己基本完成,能够连续生产。3.3.2 验收程序3.3.2.1单项工程具备交工验收条件后, 施工单位提前3-5天提交单项工程交工验收书面申请,经项目监理组和主管项目组初审后,报机电科、工程部。3.3.2.2机电科、工程部组织各相
17、关部门对项目进行初步验收,合格后,正式向公司交工验收领导小组提出单项工程的验收申请报告。3.3.2.3电石厂交工验收领导小组组织各专业组对项目的实体和竣工资料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和施工各类法定文件进行检查和验收。3.3.2.4对工程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并落实责任单位整改。对项目存在严重缺漏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有对生产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验收不予通过,在责任单位整改完成后由电石厂交工验收领导小组重新组织验收。3.3.2.5验收通过后,即可办理单项工程交工验收证书。单项工程交工验收证书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写,施工单位在提交单项工程交工验收证书的同时,附声像资料。3.3.3电石厂单项工程交工验收流
18、程(见附件3)3.4竣工验收3.4.1验收条件:3.4.1.1主要生产性工程和辅助公用设施,己按设计要求建成,能满足生产要求。其中包括初步设计规定的给排水工程、供气及供热管道安装工程、电气线路敷设工程,以及配套设施中的动力电源、电话通讯、“三废”治理工程等均己建成,能够形成生产能力,满足生产和使用要求;3.4.1.2主要工艺设备、动力设备均己安装配套,经无负荷联动试车和有负荷联动试车合格,构成生产线,形成生产能力,能够生产出设计文件规定的产品;3.4.1.3办公楼、职工宿舍、食堂、浴室,以及初步设计规定的其他的生活福利设施,己能适应投产期的需要;3.4.1.4生产准备工作己能适应投产初期的需要
19、。其中包括生产指挥系统的建立,经过培训的生产人员和机修、电修人员己能上岗操作,生产所需的原材料、燃料和备品、备件的储备,经验收检查,能够满足连续生产的要求。3.4.2验收程序3.4.2.1在设备功能考核合格基础上,问题已整改完毕且经验收合格,竣工资料完备。3.4.2.2电石厂有关部门签发竣工验收证书和竣工验收意见,取得生产许可证后,使用单位组织试生产和产能测试;3.4.2.3在项目基本达到设计规模要求后,电石厂交工验收领导小组经电石厂主管基建领导批准向上级关部门提出项目验收的书面申请报告;3.4.2.4上级有关部门组织成立竣工验收组,对项目进行竣工验收:(1)竣工验收组按竣工验收标准实施逐项检
20、查;(2)召开现场验收会议:施工单位介绍施工及预验情况,出示竣工资料;勘察、设计单位介绍有关情况,提出自己的竣工验收意见;监理单位介绍建设工程的监理情况,发表竣工验收监理意见;建设单位提出现场检查出现的问题及限期处理意见;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提出质量监督报告;规划、气象、消防、档案等单位的专项验收意见;(3)上级验收组讨论并宣布竣工验收结论。3.4.3电石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流程(见附图4)。4 、交(竣)工验收要求4.1生产工艺涉及几个单位工程需要同步实物交接、或者一个单位工程较大需要分批办理工程实物交接时,主管项目组要及时组织施工等有关单位根据生产工艺特点和合同规定商量实物交接的范围。4.2办理
21、实物交接时,经施工、监理、主管科室、使用单位四方签字认可,不影响负荷试车和生产安全使用的工程尾项及遗留问题可列出清单,属施工问题施工单位应限期完成;属设计、设备或外商原因需完善、修改的,由主管科室及时组织有关单位提出方案,另行安排施工,限期完成,但不影响实物交接。4.3为了及早发挥投资效益,加快固定资产入帐工作,对按设计要求完整地建成、能独立生产和使用的项目(或单位工程),必须尽早办理交工验收。4.4环保、消防、职业卫生、计量设备及起重设备、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防爆电气等特种设备的交工验收应根据政府及电石厂的有关规定执行。4.4.1国产压力容器在无负荷试车合格后,施工单位再整理一套
22、完整的资料(清单、资料、安全阀及压力表检验报告等)提交项目组后,方可办理实物交接。4.4.2锅炉安装调试结束后,施工单位要将安装资料、调试报告及鹤壁市特种设备检验中心下发的监检证书等一并提交项目组,方可办理实物交接。安全管理部收到资料及监检证书后应立即向有关部门申办使用证下发使用单位。4.4.3电梯、起重设备负荷试车合格,并经鹤壁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检验通过,施工单位需将检验合格报告交主管项目组后,方可办理实物交接,安全管理部收到检验合格报告后应立即向有关部门申办使用证下发使用单位。4.4.4压力管道经鹤壁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签发监检合格报告后,方可办理实物交接(检验合格报告一并交付主管项目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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