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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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件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水利厅浙发改规划2006281号.浙江省发展改革委 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土保持总体规划(20062010年)的通知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我省“十一五”规划工作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0461号)要求,现将浙江省水土保持总体规划(2006201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二六年四月十八日浙江省水土保持总体规划(20062010年)我省正处在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生态省的重要时期,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要求和必然趋势。水土保持对于实现水土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生
2、态环境可持续维护,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保护城乡供水水源,促进我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水土保持总体规划(20062010年)是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基础和依据,已纳入浙江省“十一五”规划编制体系,是我省“十一五”期间水土保持的指导性文件。规划范围为全省行政区域;规划期限近期为2010年,远期为2020年,重点为20062010年。1 水土流失和水土保持现状1.1 水土流失现状1.1.1 水土流失类型浙江省属于水力侵蚀为主的类型区南方红壤丘陵区,水土流失的类型主要是水力侵蚀,部分山丘区存在着滑坡、崩塌、泥石流等重力侵蚀,沿海岛屿和杭州湾两岸存在着极少量的风力侵蚀。1.1.2 水土
3、流失面积与分布2004年全省共有水土流失面积13654.13km2,占国土总面积的12.95%,其中轻度流失面积7798.76km2,占水土流失面积的57.12%;中度流失面积4670.27km2,占水土流失面积的34.20%;强度流失面积743.37km2,占水土流失面积的5.44%;极强度流失面积306.50km2,占水土流失面积的2.25%;剧烈流失面积135.23km2,占水土流失面积的0.99%(见表1)。全省各县(市、区)中水土流失面积占土地面积比例在20%以上的县(市、区)为16个;林地水土流失面积占水土流失总面积的79.1%,坡耕地和园地水土流失面积占水土流失面积的14.4%(
4、见表2);12.7%的水土流失面积分布在生态环境极为脆弱的35以上区域(见表3)。水土流失不仅造成土地资源的破坏和损失,导致生态环境恶化,还加剧水旱灾害,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受到严重制约。表1 浙江省2004年水土流失统计表单位:km2行政区无明显流失流 失 面 积流失比例(%)土地面积轻 度中 度强 度极强度剧 烈小 计杭州市14850.88741.661048.3596.8963.6339.191989.7211.8216840.6宁波市9056.28459.80139.5730.457.511.89639.226.599695.5温州市9382.271578.23961.37219.81
5、86.1927.932873.5323.4512255.8嘉兴市3995.825.895.500.970.52012.880.324008.7湖州市5446.65210.26135.8014.305.785.71371.856.395818.5绍兴市6919.641024.90258.5942.748.471.361336.0616.188255.7金华市9141.921289.86402.6659.1222.0810.461784.1816.3310926.1衢州市7520.78583.26666.6736.6418.9414.811320.3214.938841.1舟山市1156.4314
6、9.4747.7717.755.381.20221.5716.081378.0台州市9221.01515.31254.1364.7522.096.01862.298.5510083.3丽水市15055.991240.12749.86159.9565.9126.672242.5112.9617298.5全省合计91747.677798.764670.27743.37306.50135.2313654.1312.95105401.8百分比(%)57.1234.205.442.250.99100.0表2 浙江省不同土地利用类型水土流失统计表单位:km2用地类型轻 度中 度强 度极强度剧 烈小 计比例
7、(%)坡耕地264.27362.69503.30197.4090.481418.1410.4园地410.67114.1410.123.420.98539.334.0林地6546.123928.23197.5590.5037.9410800.3479.1草地266.8693.626.773.081.05371.382.7工矿地17.9512.392.210.620.1933.360.2其它292.89159.2023.4211.484.59491.583.6小计7798.764670.27743.37306.50135.2313654.13100.0表3 浙江省不同坡度水土流失统计表单位:km2
8、坡 度轻 度中 度强 度极强度剧 烈小 计比例(%)81368.0342.660.040.000.011410.7410.38152303.38516.580.030.000.002819.9920.715254126.30212.02670.250.0505008.6236.725350.742343.6941.79287.850.032674.1019.6350.311555.3231.2618.60135.191740.6812.7小计7798.764670.27743.37306.50135.2313654.13100.0表4 浙江省近年水土流失面积变化统计表单位:km2年 份无明显流
9、失水 土 流 失 面 积水土流失占总土地面积比例(%)总土地面 积轻 度中 度强 度极强度剧 烈小 计数量1987年79693.818177644610852570824.4105401.81997年86403.5510033.606769.731441.70665.5487.6818998.2518.0105401.82000年89189.4510004.505051.79753.92355.0247.1216212.3515.4105401.82004年91747.677798.764670.27743.37306.50135.2313654.1313.0105401.8百分比(%)198
10、7年70.725.14.2100.01997年52.835.67.63.50.5100.02000年61.731.24.62.20.3100.02004年57.134.25.42.31.0100.01.2 水土保持现状和成效1999年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并印发了关于公布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通知,明确了全省水土流失预防保护、治理和监督的重点区域和相应的对策措施。2001年省政府批准印发了浙江省水土保持总体规划。(1)水土流失治理。全省各地开展了以水土流失防治为主要内容的小流域综合治理,开展了钱塘江中上游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建设,按照“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的原则,以小流域为单元,采取“集
11、中连片、规模治理”的方式,以突出水土流失治理措施为重点,结合当地的自然环境条件,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把水土流失防治与农业综合开发、小流域治理、红(黄)壤丘陵开发等有效结合起来,注重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全省通过生态修复、退耕还林还草、坡耕地改造、营造水土保持林、经果林、水源涵养林、建设拦沙坝、坡面水系等小型水土保持工程和河道整治、平原、公路两侧绿化等一系列措施,水土流失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水土流失面积从1987年的25708km2下降到1997年的18998.25km2、2000年的16212.35km2、2004年的13654.13km2,总流失面积减少了12053.8
12、7km2,下降率为46.9%(见表4),水土流失治理成效显著。(2)预防监督。我省率先在全国制定了浙江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分类管理暂行办法和浙江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加强了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和管理力度,坚持“谁造成水土流失谁负责治理”的原则,落实水土保持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重点对高速公路、水利工程等项目的水土保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力地推动了开发建设项目人为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工作。1.3 存在问题水土流失治理任务艰巨。全省仍有12.95%的面积存在水土流失,流失的土壤随地表径流入河、入库,不但减少了河
13、、库的调节库容,降低行洪能力,影响防洪、供水、发电、航运、灌溉等效益的发挥,且直接对城乡供水和水环境构成威胁,水质的污染大大减少了可利用水量,水质型缺水现象日趋严重,不利于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人们生活质量的改善提高。 31 开发建设项目新增水土流失严重。在开发建设过程中片面追求眼前利益、局部利益,人为活动造成新的水土流失的现象时有发生。部分地区边治理边破坏,甚至破坏大于治理;一处治理,多处破坏;点上治理,面上破坏的情况依然存在,个别地方人为水土流失仍呈扩大趋势。水土保持投入严重不足。由于水土流失大都分布在山区,当地经济相对落后,生态环境脆弱,地方财力和群众的投入能力极其有限。部分地方和项目水土
14、保持设施补偿费征收不到位,或者没有按规定管理使用。2 经济社会发展对水土保持的需求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可持续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就是要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保证一代接一代地永续发展。水土资源和生态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物质基础,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全局性、战略性的地位。2.1 水土保持是实现水土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有效手段水土保持能够有效地保护和培育水土资源,实现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通过采取工程、植物和农业耕作措施,改变原来土地的立地条件,增加地面
15、覆盖,有效控制土壤侵蚀,从而提高土地生产力和资源利用率;通过增加降雨就地入渗,减少地表径流和化肥、农药等有害物质进入水体,从而有效地涵养了水源,减少河流、水库泥沙,改善水质,缓解山区土地生产力下降和平原区供水紧张,减少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保障人民生命、生产安全,提高生活质量,延长水利工程的使用寿命,对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2.2 水土保持是生态环境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水土保持能够有效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生态环境的可持续维护。与任何单一的措施相比,水土保持在生态建设中具有独特的优势,能够充分考虑自然、社会等各种因素,统筹协调各方面力量,科学配置各项措施,确保
16、人口、资源、环境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2.3 水土保持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山高坡陡的山区,是全省生态环境最脆弱的地区,又集中分布着全省大部分的贫困人口,是当前解决“三农问题”的重中之重,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难点所在。同时,我省生态环境建设的重点也是在广大的农村,这一地区的生态环境问题是全局问题。必须始终把保护水土资源、高效持续利用水土资源作为水土保持工作的基本点和着眼点,让水土资源就地生财,促进城乡、区域和经济社会的统筹发展;始终把保护生态环境、积极改善生态环境作为水土保持工作的主攻方向,让生态环境更好地满足人类的需要。2.4 水土保持是保障城乡供水水源地安全的重要途径我省许多水库承担着城
17、乡居民生活用水的供水功能,这些供水水库的集水区域往往山高坡陡,土层浅薄,土壤抗侵蚀能力差,生态环境比较脆弱。加快供水水库库区水土流失防治成为保障城乡供水水源地安全的重要途径。3 水土保持规划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3.1 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和统筹城乡发展的科学发展观,贯彻省委实施“八八战略”、建设“平安浙江”和生态省的发展战略,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总体要求,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方针,加强水土保持法制体系建设和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在遏制新的水土流失
18、的同时,充分利用大自然的生态自我修复能力,动员和组织全社会的力量,落实综合性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整体推进以重点预防保护、重点监督、重点治理为核心的总体防治战略,不断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维护,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和生态良好。3.2 基本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从保障山区群众的粮食供给安全和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出发,从提高群众生产条件、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实际需要出发,着力解决好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坡耕地、园地、经济林地的水土流失问题,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粮食安全、供水安全、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改善的需求,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19、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和生态良好。(2)坚持预防为主原则。从预防新的水土流失发生入手,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水土流失防治的关系,加强对开发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有效地保护水土保持设施,将人为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遏制减少到最低程度。对存在水土流失潜在危险的生态环境脆弱区域和重要供水水库上游等重要生态功能区域内的开发建设活动,逐步推行采取必要限制措施。(3)坚持突出重点与综合防治并举的原则。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优先抓好对全省有较大影响的区域和重点工程,全面推进,循序渐进地进行水土流失治理。针对不同的水土流失类型、形式及其特点,因地制宜,因害设防,实行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耕作措施科学配置,以生态修复和综合
20、治理为主要内容,形成多目标、多功能、高效益的综合防治体系。要充分发挥大自然的生态自我修复能力,大力实施水土保持生态修复,依靠大自然的力量实现水土流失治理,恢复良好的生态环境,尽可能保持生态系统的自然性和良性循环。(4)坚持政府引导与公众参与相结合原则。广泛开展水土保持宣传教育,鼓励与支持社会公众参与水土保持的各项活动。水土保持属于社会公益性事业,政府引导,加大投入,建立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相对稳定的资金投入筹措机制。3.3 总体目标(1)近期目标(20062010年)健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体系,完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申报审批制度和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
21、时”制度、竣工验收制度,基本遏制人为活动产生新的水土流失的发展趋势;建立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与信息系统,及时监测预报全省水土流失及其动态变化;全省水土流失面积占总土地面积的比例下降到9%以下;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000km2,占全省水土流失总面积的29.3%,其中生态修复3128km2,修建坡面径流调控工程700km2,营造水保林93km2,营造经济林60km2,种草14km2,裸露面恢复植被治理面积5km2,其它水保工程约80万m3(表5)。现有的坡度在 25以上的陡坡耕地基本退耕还林还草;铁路、高速公路、国道公路沿线和主要城市周边废弃矿山开挖裸露面基本得到整治;水土流失面积占总土地面积的比例
22、在20%以上的县(市、区)下降到5个以下;使全省的生态环境得到较大改善。(2)远期目标(20112020年)进一步完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体系,实施水土保持的动态监测;人为活动产生新的水土流失得到遏制;全省水土流失面积占总土地面积的比例下降到5%左右;再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500km2;全省开挖裸露面基本得到整治;各县(市、区)水土流失面积占总土地面积的比例全部达到20%以下;全省的生态环境得到根本改善,实现山川秀美。表5 20062010年水土流失治理面积表面积:km2(除注明外)行政区生 态修 复坡 面径流调控水保林经济林种 草裸露面恢复植被合 计谷 坊(万m3)拦砂坝(万m3)塘 坝(万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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