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后续审计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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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中国科学院后续审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后续审计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科研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后续审计,是指内部审计机构为检查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意见所采取的整改落实措施及其效果而实施的审计。 第三条后续审计的目的是提高审计意见的落实质量和效果。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科学院各级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对院属事业单位开展的后续审计工作。 第二章一般原则 第五条被审计单位的责任是对审计意见采取及时有效的整改落实措施。内部审计机构的责任是评价被审计单位整改落实措施的及时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六条内部审计机构应要
2、求被审计单位在收到审计意见后的90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交审计整改落实计划和整改落实结果报告。 第七条除特殊情况外,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在被审计单位收到审计意见后的90天至最长不超过一年的时间内,决定是否对1其实施后续审计。 第八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在分析审计整改落实计划和整改落实结果的合理性、完整性、有效性以及审计整改落实事项重要程度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对被审计单位实施后续审计。 第九条内部审计机构应编制后续审计项目计划,经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批准后执行。后续审计项目计划应报送上级审计机构备案。 第三章审计程序和内容 第十条内部审计机构应根据批准的后续审计项目计划,组成项目审计组,编制项目后续审计方案,下达
3、后续审计通知书。 第十一条编制项目后续审计方案时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一)审阅上次审计的相关资料,分析审计提出问题和建议的性质、内容、原因以及整改要求; (二)检查被审计单位的整改落实计划和整改落实结果报告,分析被审计单位整改落实措施的及时性、合理性、有效性和完整性; (三)与被审计单位进行沟通,重点关注审计意见整改落实不完整、理解有误、存有异议以及未采取整改措施等情况。 第十二条后续审计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后续审计方案的编制依据; (二)被审计单位的名称和基本情况; (三)上次审计意见及其整改落实情况; (四)后续审计的目标、范围、内容、重点和实施步骤; (五)审计组人员组成、分
4、工和审计时间安排; (六)审计方案编制人和编制日期。 第十三条在确定后续审计范围时,应分析原有审计意见是否仍然适用。如果由于被审计单位内外部环境或其他因素的变化,使原有审计意见不再适用时,应在后续审计方案和审计报告中予以说明。 第十四条内部审计机构应要求被审计单位在收到后续审计通知书后,及时做好审计准备工作,提供后续审计资料。后续审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关于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书面报告; (二)整改落实情况的证明材料; (三)尚未及时整改落实事项的说明。第十五条后续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整改落实计划和措施是否完整、合理、有效; (二)上次审计提出的类似问题是否仍然发生,相应的内部
5、控制是否健全有效; (三)尚未整改落实的事项、原因及可能产生的影响; (四)是否存在上次审计遗漏的重要事项。 第十六条内部审计人员应根据后续审计方案,运用审阅、观察、监盘、询问、函证、计算和分析性复核等方法,获取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编制审计工作底稿。 第十七条审计组在后续审计过程中发现新的重大事项时,应及时向内部审计机构报告,以确定是否重新组织专项审计调查或采取其他措施。 3第十八条后续审计现场工作完成后,内部审计人员应归集审计工作底稿,与被审计单位沟通审计结果。如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结果持有异议,内部审计人员应予以核实。 第十九条后续审计报告应说明后续审计的目的,前次审计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被审计
6、单位采取的纠正措施,后续审计的结果以及对整改落实的评价。 第二十条审计组在正式出具后续审计报告前,应向被审计单位征求意见。被审计单位应自接到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反馈意见,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第二十一条审计组和内部审计机构在出具后续审计报告和审计意见时,应遵循如下原则: (一)被审计单位完全执行了原审计意见,已采取了及时有效的整改落实措施的,审计组应在审计报告中列示具体整改落实事项及其结果,给予肯定的审计评价,必要时可提出在下次审计中应予关注的事项;内部审计机构应根据后续审计报告出具审计意见。 (二)被审计单位未执行或未完全执行原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措施不力的,审计
7、组应在审计报告中列示具体整改落实事项及其结果、未整改落实的原因;内部审计机构应根据后续审计报告和被审计单位的反馈意见,提出明确的审计处理意见。 (三)被审计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原审计意见的,审计组应在审计报告中予以披露;内部审计机构应根据后续审计报告和被审计单位的反馈意见,按照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内部审计处理规定的通知(科发监字20210520号)的有关规定4进行处理。 第二十二条内部审计机构应按审计项目建立后续审计档案。后续审计档案主要包括: (一)审计通知书和审计方案; (二)审计记录、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证据; (三)后续审计报告、审计意见等审计结论性文件; (四)被审计单位的有关审计回复
8、文件; (五)其它审计资料。 第四章责任追究 第二十三条对被审计单位在后续审计中弄虚作假、拒不配合审计检查,内部审计机构应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改正,情节比较严重的,按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内部审计处理规定的通知(科发监字20210520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四条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在后续审计过程中不严格履行审计职责,违反审计规定的,由所在单位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中国科学院监察审计局负责解释。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二篇:内部审计人员后续教育办法内部审计人员后续教育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保持和提高内部审计人员
9、的专业胜任能力,根据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发布的第1101号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和第1201号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内部审计人员,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内部审计工作的专(兼)职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后续教育,是指内部审计人员为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根据职业发展需要而进行的相关新知识、新技能和新法规的学习与研究。 第四条内部审计协会应履行审计机关赋予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职责,提供适当的后续教育方式,使内部审计人员了解和掌握内部审计的相关知识与技能。 第二章内容与方式 第五条内部审计人员的后续教育应当不断适应内部审计事业的发展需要,学以致用,讲求实效,主要内容包括:
10、(一)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行业发布的内部审计规定和办法等; 1 (三)中国内部审计准则; (四)现代内部审计理论与实务; (五)国内外具有前瞻性的内部审计理念; (六)其他相关专业知识与技能。 第六条内部审计人员的后续教育分为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和一般内部审计人员两个层次。具体内容包括: (一)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当学习和研究组织领导本单位(部门)内部审计人员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知识和技能,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内部审计准则,内部审计在组织治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方面的流程、作用,审计关系处理与协调,审计管理案例,组织文化与政策,自我控制与评价,开展咨询服务业务的有关理论和
11、实务等。 (二)一般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学习和研究实施审计项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内部审计准则,财务 管理、经济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审计方案编制、审计取证、审计评价、审计报告撰写、审计案例分析、人际关系沟通等方面的技术和方法。 第七条内部审计人员的后续教育形式主要包括参加有组织的后续教育和其他形式的后续教育。 第八条有组织的后续教育包括: (一)参加现场培训。主要包括参加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和省级内部审计(师)协会组织的现场培训,以及其他具备教育场所和设2施、拥有相应师资队伍和管理力量的机构组织的现场培训。 (二)参加网络培训。主要包括参加中国内部审计协会或省级内部审计(师)协会
12、开办的网络培训。 (三)参加专业会议。主要包括参加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亚洲内部审计师协会联合会组织的专业会议,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省级内部审计(师)协会举办的专业会议和经验交流活动。 第九条其他形式的后续教育包括: (一)参与省级以上内部审计(师)协会组织的课题研究,并通过结项验收。 (二)公开出版审计类专业著作或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审计类专业论文。 (三)翻译内部审计专业著作或学术文章,并公开出版或发表。 (四)参加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省级内部审计(师)协会组织的理论研讨,并获得 一、 二、三等奖。 (五)获得专业资格。主要包括考取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内部控制自我评估专业资格等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
13、主办的各种专业资格,以及其他中国内部审计协会认可的相关专业资格。 (六)在内部审计(师)协会任职。 (七)成为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或省级以上内部审计(师)协会个人会员。 (八)其他中国内部审计协会认可的形式。 3 第三章学时认定 第十条后续教育学时的标准,按内部审计人员接受后续教育的时间计算。内部审计人员每年参加后续教育的学时数累计不得少于40学时。 第十一条内部审计人员参加本办法第八条所列有组织的后续教育时,具体学时计算方法如下: (一)参加第八条第 (一)、 (三)项所列后续教育的,按其设定的学时数计算。 (二)参加第八条第 (二)项所列后续教育的,按网络课件设定的学时数计算。 第十二条内部
14、审计人员参加本办法第九条所列其他形式的后续教育时,具体学时计算方法如下: (一)参加第九条第 (一)、 (二)、 (三)、 (四)项所列后续教育的,按每千字5学时计算。 (二)参加第九条第 (五)项所列后续教育的,当年取得有关资格证书或已全科通过的,按40学时计算;当年未取得有关资格证书但通过部分科目的,按每科10学时计算。其中,第九条相关专业资格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部门认可的准入类职业资格和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 (三)在县级以上内部审计(师)协会、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分会工作或担任理事、专业委员会委员的,按10学时计算。 (四)成为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或省级以上内
15、部审计(师)协4会个人会员的,按10学时计算。 (五)参加第九条第 (八)项其他中国内部审计协会认可形式的后续教育的,由中国内部审计协会按照实际情况核定学时。 第十三条内部审计人员取得的后续教育学时只在当前年度内有效。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后续教育学时数可以减半或免除: (一)年度内在境外工作的; (二)年度内休病假的; (三)年度内休产假的; (四)其他中国内部审计协会认可的特殊情形。 上述情形中,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当年后续教育学时可以减半;六个月以上的,属于第 (二)、 (三)、 (四)项情形的当年后续教育学时可以免除,属于第 (一)项情形的后续教育应在境外进行。内部审计人员当
16、年后续教育需要减半或免除的,应当提供卫生部门或所在单位人事、外事部门的证明。 第四章管理职责 第十五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支持、督促本单位(部门)内部审计人员参加后续教育,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单位(部门)内部审计人员的后续教育计划; 5 (二)积极组织内部审计人员参加后续教育,保证内部审计人员参加后续教育的时间,并给予必要的保障; (三)建立后续教育档案,详细记录内部审计人员参加后续教育的情况; (四)接受审计机关和内部审计协会的指导与监督。第十六条 内部审计协会负责所在地区内部审计人员后续教育的组织管理工作。 中国内部审计协会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国内部审计人员的后续教
17、育情况;各省级内部审计(师)协会负责指导和监督所在地区内部审计人员的后续教育情况。 第十七条内部审计协会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对每年内部审计人员参加后续教育的学时进行监督检查,并将内部审计机构所属内部审计人员参加后续教育情况、学时档案资料库建立情况作为评选内部审计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实施内部审计质量评估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发布并负责解释。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6编者按。湖南省内部审计人员岗位资格证目前还是保持施行每2年一次的后续教育培训周期,每次面授不少于40课时或者网上培训不少于80课时,即为完成每2年为一个周期的后续教育培训,省内审协会即可为其
18、年检注册并录入人才库。剩余课时纳入课外自修,学习的方式由学员自定,学习取得的课时数也不记入后续教育周期内,且省内审协会不作其他具体规定。cia、ccsa等按其一年一次不少于40课时的后续教育规定,若提前完成后续教育培训,也可按每次面授不少于40课时或者网上培训不少于80课时的后续教育培训周期完成。 7 第三篇:建工集团专兼职审计人员后续教育管理办法建工集团专兼职审计人员后续教育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集团内部审计人员后续教育,保持和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根据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所指后续教育,是指内部审计人员为保持和提高其专业胜任
19、能力,掌握和运用相关新知识、新技能和新法规所进行的定期学习与研究。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内部审计人员,是指取得岗位资格证书和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资格证书的从事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集团专兼职审计人员。 第三条内部审计人员从事审计工作,必须持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资格证书,包括内审协会颁发的从业资格证书或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资格证书。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事业部、分公司,全资、控股、参股单位。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集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集团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机构。内部审计组织机构包括集团公司审计委员会、纪检审计部,各事业部、分公司,全资、控股及参股单位设立的专职审计机构及兼职
20、审计人员。 第六条集团公司审计委员会负责制定集团公司后续教育规划。 第七条集团公司纪检审计部在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统一组织和实施内部审计人员的后续教育工作。具体职责为: 1、配合内审协会按照规划制定集团公司年度培训计划; 2、组织集团公司培训活动; 3、制定后续教育的内容; 4、组织各下属单位专兼职审计人员定期参加内审协会组织的后续教育培训; 5、检查后续教育执行情况,填报资料报送内审协会。 第八条各事业部、分公司,全资、控股及参股单位设立的专兼职审计机构及人员,在集团公司纪检审计部的领导下,执行后续教育的相关工作。 专兼职审计机构的职责: 1、定期统计本单位专兼职审计人员变动情况; 2、定期核
21、对审计人员持证及后续教育情况并形成资料; 3、组织本单位专兼职审计人员按照集团公司纪检审计部要求参加教育培训; 4、将以上形成的资料按要求报送集团公司纪检审计部。 第三章后续教育的内容 第九条后续教育的内容将围绕内部审计的工作目标组织实施,以保证审计人员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审计准则履行工作,切实提高审计人员的执业能力和综合素养。基本内容如下: 1、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 2、内部审计准则及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3、内部审计理论与实务; 4、会计理论与方法; 5、信息技术理论与应用技术; 6、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理论; 7、其他相关专业知识与技能。 第四章后续教育采用的方式 第
22、十条参加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和省(行业)级内部审计(师)协会举办及认可的各种培训。 第十一条 由集团公司纪检审计部开展的业务技术培训。第十二条后续教育的重要补充形式包括: 1、主持或参与完成省(行业)级以上内部审计(师)协会发布的课题研究,并取得研究成果; 2、公开出版专业著作或发表专业论文; 3、个人专业学习和实务研究; 4、其他形式。 第五章后续教育学时认定 第十三条后续教育学时的有效范围: 按内部审计人员接受学习的时间计算,每两年为一个周期,时间不得少于80学时,其中第一年不得少于30学时。 第十四条后续教育学时的认定标准: 1、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和省(行业)级内部审计(师)协会举办及认可的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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