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物流供应商管理制度范本.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某物流供应商管理制度范本.docx(38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8页 共38页安能物流供应商管理制度运营管理中心汽运部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三日总则4第一条制定目的4第二条使用范围4第三条日常管理43.1日常管理明细53.2日常管理反馈要求93.3违规处理原则103.4异常问题解决规范10第四条车线行为处罚规定104.1行为异常处罚原则114.2行为异常调查反馈154.3行为处罚流程154.4行为异常责任公示154.5供应商发车沟通反馈管理规定(见附件四)164.6异常沟通升级机制164.7供应商手册-运力版16第五条供应商考核管理165.1目的165.2供应商规模分类165.3考核细则16
2、5.4供应商考核评级175.5奖惩规则185.6优秀供应商选拔195.7优秀供应商招标优惠政策195.8不良供应商管理20附件21附件一 供应商车厢、车型相关管理规定21附件二 供应商车厢破损、超重处理办法22附件三 货物水湿、遗失、短少、破损责任划分及赔偿24附件四关于供应商发车沟通反馈管理规定25附件五 准点率考核标准及责任26附件六 供应商配合力度考核打分表31附件七承运车辆事故处理流程及责任划分32附件八不良供应商审批表37目录总则第一条. 制定目的第二条. 使用范围供应商管理第三条 日常管理3.1. 日常管理明细3.2 日常管理反馈要求3.3 违规处理原则3.4 异常问题解决规范第四
3、条车线行为处罚规定4.1. 行为异常处罚原则4.2 行为异常调查反馈4.3 行为异常处理流程4.4. 行为异常责任公示4.5 供应商发车沟通反馈管理规定4.6 异常沟通升级机制4.7 供应商手册运力版第五条供应商考核管理5.1 目的5.2 供应商规模分类5.3 考核细则5.4 考核评级5.5 奖惩规则5.6 优秀供应商选拔5.7 优秀供应商招标优惠政策5.8 不良供应商管理附件6.1. 供应商车厢、车型相关管理规定6.2. 供应商车厢破损、超重处理办法6.3 货物水湿、遗失、短少、破损责任划分及赔偿6.4 关于供应商发车沟通反馈管理规定6.5 准点率考核标准及责任6.6 供应商配合力度考核打分
4、表6.7 承运车辆事故处理流程及责任划分6.8 不良供应商审批表总则第一条制定目的为保障公司业务运转的安全与时效,规范车主和司机行为,营造良好的班车运行秩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条使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安能物流的所有网络运营班车,同时本管理制度作为车辆上线合同的附件与车辆上线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第三条日常管理3.1日常管理明细防范环节类型防范事项内容责任供应商发货分拨供应商管理组运能保障车辆车辆数量线路运行车辆与上线通知明细一致执行检查/确认核实/流转处理车厢要求车辆上线要求9.6米车厢体积60方,17.5米车厢体积135方;9.6米车厢要求同一侧面至少有一个车门,17.5米车厢要求同一侧面至
5、少有二个车门。执行检查/确认参照车厢、车型相关管理规定(见附件一)上线及时车辆按调整通知时间上线运行执行检查/确认核实/流转处理停驶申请车辆临时停驶车辆遇到车辆年审、司换本、司机请假等异常情况需提前3天向汽运部运力采购组提出申请并承诺恢复正常运营时间,如私自下线则按照文件进行处罚执行检查/确认核实/流转处理发车前人员管理酒驾或带病驾驶司机精神或身体状态存在酒后、带病驾驶嫌疑执行检查核实/流转处理驾驶员通讯畅通班车通讯保持24小时畅通,若更换驾驶员及联系方式须提前上报汽运部运力采购组执行检查/确认核实/流转处理驾驶员配置不达标承运线路600KM要求至少配备2名驾驶员执行检查核实/流转处理违反管理
6、秩序承运商及我司操作人员遵守公司相关管理和操作标准,沟通协调过程相互尊重。执行/检查执行/检查核实/流转处理安全检查准备工作班车驾驶员应在班车发车时间前30分钟到分拨中心,做好车辆出车前的各项安全检查,保证按时准点发车,执行检查核实/流转处理提前与中控管理部车辆运行管理组了解线路运行时效和运行路径;发车前将油箱加满油,减少车辆在途停顿时间执行检查/确认核实/流转处理车辆检查车辆出现故障要及时与分拨沟通不能影响分拨正常操作;提前30分钟到达装货分拨中心,对车辆进行六检,包括转向器、检制动、手刹、灯光线路、后视镜、轮胎气压、螺丝紧固、机油、燃油、水、随车工具、发动机等,确保车辆可以正常运行执行检查
7、/确认核实/流转处理作业环境车厢地板、厢体及内部支撑设施完好;车厢内清洁并无刺激性气味。执行检查/确认核实/流转处理操作安全燃油叉车不能进入车厢内部作业,导致供应商车辆损坏将按照车厢破损、超重规定来处理检查执行参照车厢破损、超重处理办法(见附件二)车辆封签由驾驶员来关闭车厢车门,分拨操作人员上封签,驾驶员核对封签号与清单上是否一致,无封签或封签号不符,驾驶员可拒绝发车并电话报备中控管理部车辆运行管理组检查执行核实/流转处理进出场站打卡及签字确认驾驶员需按照分拨要求准点打卡并由分拨单证人员在发车打卡登记单上签字确认,如有异常可与中控部车辆运行管理组沟通解决,发车分拨由于驾驶员未及时打卡造成发车晚
8、点,分拨中心需每日上报汽运部供应商管理组xuna(发车日期、车牌号、运行线路、发车时间、打卡时间)执行检查核实/流转处理货物水湿厢式车辆厢体各部分完好不漏水;篷布车辆所配置篷布有效防水、覆盖完整执行检查参照货物水湿责任及赔偿处理原则(见附件三)异常处理线路调整/临时加班班车驾驶员要服从班车线路的调整和临时加班的调度,有异议可以提出,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出车或者和当地调度发生冲突(线路调整与运输凭条上的线路不一致,必须向中控管理部车辆运行管理组异常报备进行电话核实18606716199/0571-22915680)。执行检查/确认核实/流转处理异常紧急联系在分拨不能与分拨人员及客户有任何异常冲突
9、,有问题及时与汽运部及中控管理部沟通,联系电话0571-22916566、0571-22915680执行检查核实/流转处理运行中时效延误运行超时当车辆遭遇特殊天气、车辆故障、重大堵车、收费站堵车、交通管制等原因无法准点到达时将异常情况及时反馈至中控管理部,异常报备电话:18606716199/0571-22915680执行知晓/应对核实/流转处理运行车速运行线路,根据道路状况合理控制速度,国产车在途平均速度不得低于70km/h;甩挂车在途平均速度不得低于75km/h执行知晓/通知核实/流转处理行车安全交通事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第一时间反馈至车主、中控管理部,降低损失,有利于车主在第一时间安排应急
10、措施(安排车辆拨货)执行知晓/应对核实/流转处理违规违章交通稽查车辆因为交警、路政等稽查发生滞留,以电话和拍照方式反馈至中控管理部车辆运行管理组18606716199/0571-22915680执行知晓/应对核实/流转处理到达后到达打卡准点打卡车辆到达分拨中心以后,未开车驾驶员第一时间分拨中心交单并记录到达时间;如分拨未开门不能打卡,请打中控电话报备到达时间18606716199/0571-22915680执行检查核实/流转处理封签检查封签损坏卸车负责人检查车辆封签是否完好,如有问题要拍照与司机确认检查/确认检查/确认核实/流转处理货物完好遗失破损检查货物数量及破损情况并保留证据,第一时间确定
11、责任人检查/确认检查/确认核实/流转处理运行准点是否晚点询问运行时效是否准点到达,如果未准点,在接到罚款短信后可向中控管理部申诉, 0571-22915680、18606716199执行协助核实/流转处理3.2日常管理反馈要求3.2.1在经过沟通仍未按照日常管理中要求执行,分拨需在事件发生4小时内邮件、电话上报供应商管理组,且不允许撤回;邮箱:xuna;电话:0571-22916566。3.2.2反馈信息要完整、准确、清晰(异常发生日期、反馈分拨、反馈人、联系方式、车牌号、运行线路、问题描述),否则处理部门有权不予受理。3.3违规处理原则3.3.1按照第四条行为异常处理原则来执行处罚;3.3.
12、2瞒报 如因瞒报,造成任何损失,将由瞒报部门负责人承担相应损失的20%,主要责任供应商承担80%,并对瞒报部门所属分拨总经理口头警告;3.3.3弄虚作假 发现各分拨上报情况与实际不符的情况下,一经核实将视为恶意上报,将根据情节对责任人进行处理,情节轻的将对处罚50元/次,针对情节严重将根据人品舞弊管理规定处理。3.4异常问题解决规范3.4.1 异常问题反馈如公司现阶段无文件依据,供应商管理组将会把异常问题反馈至相应问题解决部门的负责人,问题解决部门需在三个工作日内对问题进行解决并回复供应商管理组;3.4.2 针对部门负责人未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合理答复的,供应商管理组将会把问题反馈至相应问题解决
13、部门最高领导;3.4.3整个异常问题解决过程中,将由问题解决部门直接对接供应商管理组,供应商管理组负责异常问题反馈及解决。第四条车线行为处罚规定4.1行为异常处罚原则序号子项内容描述处罚金额扣分1信息真实性上线车辆与招标承诺车型或年限等信息不符的,甲方有权视情况要求乙方每趟承担10%运费的违约赔偿责任,直至更换车辆达到要求;不予配合或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承运合同,而不退还承运押金,并取消该承运商下轮投标的资格。每趟运费*10%-102线路转卖未经我司同意,私自转让我司线路承运权的行为,属严重破换甲方运营秩序的行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立即解除该承运商的所有承运合同,并不退还承运押金。解
14、除合同不退还押金3车辆上线响应车辆未按约定日期上线运行,由供应商承担班车费用超出部分及时效考核-500-24通讯畅通连续10分钟联系不上-200-25驾驶员配置不达标承运线路600KM要求至少配备2名驾驶员-500-26服从调度1、拒绝临时调整线路;2、拒绝安排加班车;3、无故或请假未批停运车线-1000-107进出分拨打卡没有按照规定时间进行打卡或者扫描条码记录(打卡异常未反馈的按照未打卡处理)-200-28聚众赌博与线路车辆司机在分拨院内赌博-500-59与公司员工在分拨院内赌博-1000-1010酗酒上车违反交警管理规定以及处罚标准解除合同11搭乘外员搭乘公司以外人员(含司机家人)-50
15、0-212拒绝搭乘公司公务人员-200-113传播负面信息对于捕风捉影的信息进行恶意传播并造谣-2000-1014聚众闹事个体事件造成群体性事件解除合同15损坏分拨公物因停靠技术原因,刮撞分拨器具、车辆、建筑等造成损失的照价赔偿-200-116阻碍分拨正常操作因个人利益阻碍分拨正常操作-300-217扰乱分拨秩序在分拨行为举止不文明,造成严重影响的-300-218辱骂、威胁工作人员,恶意与分拨人员争吵影响正常工作首次罚款500元,二次下线-500-319打架斗殴与司机斗殴造成伤害赔偿医疗费外-500-220与公司员工斗殴造成伤害赔偿医疗费外-500-321GPS安装、维护、拆卸及时因承运商原因
16、延迟GPS安装导致推迟上线的,每车赔偿甲方违约金50元/天,直至设备安装完成-50-222因承运商原因导致设备维护不及时的,每趟赔偿甲方运费5%的违约金单趟运费*5%-123因承运商原因导致设备未能及时拆卸的,每车赔偿甲方500元/周(不足一周按周计算)-500-124车体广告玷污车体广告玷污且LOGO标志遮蔽-500-225车体脏污车厢地板、厢体脏污,长期不清洗-500-326分拨停车未服从现场调度安排将车辆停放指定车位-300-327车队例会请人开会-300-228缺席开会(不接受请假管理)-500-529封签差错/损坏车辆没有封签和封签号不一致司机有权不发车(如出现以上情况发车造成货物丢
17、失由车主承担全部损失)-200-230车辆故障车辆因自身故障(非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时效延误并在当月发生2次(含)以上在时效罚款基础上加罚-500-331虚报信息谎报延误堵车等信息-500-332偷盗货物追回货物,不能追回的按货物实际价值赔偿,并罚款2000元/件解除合同移交公安33货物安全如班车在运行出现冲磅等情况,造成货物损失(如出现以上情况造成货物破损由车主承担相应损失)-200-234私改线路未按公司设定线路行驶-500-235报销单填写未按财务管理规定填写报销单据(含发票粘贴及报销单填写不规范)-100-236发车晚点因车辆原因发车晚点, 10分钟内不扣罚,超出部分每10分钟扣罚50元
18、(700公里以下500元封顶,700公里以上1000元封顶)-237因个人原因发车晚点,每10分钟扣款50元,上不封顶-238因车辆事故或个人原因造成其他车辆发车晚点,由肇事车承担相应的发车晚点处罚金额,参照36、37条-2【备注】1、瞒报 如因瞒报,造成任何损失,将由瞒报部门责任人承担相应损失的20%,主要责任供应商承担80%,并对瞒报部门所属分拨总经理口头警告;2、弄虚作假 发现各分拨上报情况与实际不符的情况下,一经核实将视为恶意上报,将根据情节对责任人进行处理,情节轻的将对其处罚50元/次,针对情节严重将根据人品舞弊管理规定处理。4.2行为异常调查反馈行为异常调查负责部门及职责部门具体操
19、作供应商管理组1、接到行为异常反馈后,第一时间联系行为异常反馈方调查清楚异常行为的具体发生情况,并要求反馈方提供相关证据;2、与异常行为事件的当事人及车主联系核实事件的具体情况,如当事人有异议可提供相关证人和证据;3、根据双方反馈具体情况以及所掌握的证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对该异常行为事件进行定性并根据行为异常处罚原则对当事人进行相应处罚。分拨积极主动的配合供应商管理组的调查工作,反馈异常行为的具体情况,不得扭曲事实,如有证据须将证据(监控、证人等)提供给供应商管理组快速有效的处理异常行为。供应商积极主动的配合供应商管理组的调查工作,反馈异常行为的具体情况,不得扭曲事实,如有证据须将证据(监控
20、、证人等)提供给供应商管理组。4.3行为处罚流程1、事件发生接到供应商管理组通知三天内需提交复议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至汽运部供应商管理组,否则不予受理;2、汽运部供应商管理组对在3天内对供应商复议内容进行鉴定3、执行副总裁作最后审批;4、供应商管理组每月初3号将上月行为处罚数据发给总部结算车线费用负责人生产扣罚。4.4行为异常责任公示每周五下发行为处罚通告,各分拨张贴全网、全车队通告,未张贴将考核分拨运营经理执行力。4.5供应商发车沟通反馈管理规定(见附件四)4.6异常沟通升级机制分拨多次与驾驶员沟通无法协调解决的问题,反馈至供应商管理组,由供应商管理组通过异常周例会协调相关部门沟通解决,如
21、依然无法解决问题则上报至总监级会议,协调解决。4.7供应商手册-运力版为加强供应商管理,制定供应商手册-运力版下发各个供应商,供应商管理组负责手册下发和不定期更新,本手册内容会根据实际操作情况做修订,相关执行情况以最新修订版本为准。第五条供应商考核管理5.1目的通过供应商考核,维持供应商库的动态变化,促进供应商优胜劣汰,让制度更符合实际操作,也让车辆采购有制度保障。5.2供应商规模分类依据供应商的在线车数按照规模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三类:“大型”供应商定义为拥有15辆及其以上车辆在线的供应商;“中型”供应商定义为拥有8辆且不足15辆车辆在线的供应商;“小型”供应商定义为拥有在线车辆低于8辆的
22、供应商。5.3考核细则5.3.1考核方式考核采用时效百分制考核+异常扣分方式+时效赶回奖分方式。5.3.2供应商考核规则考核内容考核内容说明考核规则准点率在途考核准点率每月至少达到90%。90%对应基准分90分(见附件五),提高0.1%加0.1分,降低0.1%减0.1分,直至分数为零。配合力度考核由中控管理部、运力采购组、供应商管理组三个部门负责人进行综合打分,最终分数以结果平均数进行扣分。依据配合力度打分表(见附件六)进行综合打分,最多扣10分。场地秩序所有承运商及其管理操作人员在甲方分拨场地内必须遵守相关管理制度与规定按照车线行为规定执行扣分,最多扣10分,情节严重直接解除合同车辆事故根据
23、车辆事故严重性及主次责进行划分,是否影响时效、是否导致货物丢失破损。影响时效扣2分,导致货物丢失破损扣3分(见附件七)。车辆故障车辆在发车前、运行中出现车辆故障导致车辆晚点出现一次扣2分停驶考核供应商未经我司批准同意,私自下线停驶车辆。出现一次扣10分,情节严重及月内出现2次记月度考核不合格项。异常延误赶回车辆运行途中因修路、恶劣天气、封道、交通事故堵车等特殊情况,能将延误时间赶回部分实际运行时间减去标准运行时间小于异常延误时间每趟奖励2分特别说明:考核每一项内容,均可以根据情节严重情况直接定义当月考核不合格。考核中涉及收集一线反馈的情况由供应商管理组统一负责。5.4供应商考核评级考核评级A=
24、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分值X9085X9080X85X80【备注】供应商考核月度进行一次,考核执行由供应商管理组负责(涉及考核内容的资料均需提供纸质版并长期保留存档),考核处理结果最终由汽运部副总监及执行副总裁签字确认方可执行,供应商管理组将每月排名下发各供应商处,对违规事项将全网、全车队通告。5.5奖惩规则5.5.1奖励规则供应商奖励规则当月考核为A且排名前10政策大型供应商中型供应商小型供应商3000元/月2000元/月1000元/月【备注】供应商考核奖励共提取前十,奖励按照供应商类型下发驾驶员奖励规则当月考核满分且排名前20政策奖励300元/车/月【备注】考核满分即时效100%,
25、未出现任何异常行为5.5.2处罚规则供应商处罚规则大型供应商中型供应商小型供应商连续2个月为D,或3个月内2个D给予5000元罚款,拿出正式改善方策给予3000元罚款,拿出正式改善方策给予2000元罚款,拿出正式改善方策连续3个月为D,或4个月内3个D个别表现较差车辆,视为供应商重大违约,公司有权解除合同个别表现较差车辆:根据供应商考核连续3个月排名后十的车辆特别说明:以上考核内容均可以累计进行。考核打分由供应商管理组出具,经过中控管理部复核,最终由执行副总裁及汽运部副总监确认签字后发布执行。5.6优秀供应商选拔根据每月招标合同车考核评级,对供应商进行积分,积分规则如下:考核等级ABCD对应积
26、分1050-5称号及名额如下:供应商类型大型供应商中型供应商小型供应商半年度优秀供应商111年度优秀供应商111年度最佳供应商1【备注】优秀供应商评选按照合同车考核评级对应积分累加,取分数较高者获得,若出现相同分数,则由中控管理部、运力采购组、供应商管理组依据供应商配合力度考核打分表(见附件二)择优推选,最终由汽运部总监及执行总监签字确认选定。半年度可与年度重叠5.7优秀供应商招标优惠政策获得以上荣誉的供应商将在我司运力线路招标中获得相应优惠供应商类型大型供应商中型供应商小型供应商半年度优秀供应商有1条线路优先承运权有1条线路优先承运权有1条线路优先承运权年度优秀供应商有2条线路优先承运权有2
27、条线路优先承运权有2条线路优先承运权年度最佳供应商有3条优先选择承运权【备注】“半年度优秀供应商”、“年度优秀供应商”招标优惠有效期为获选之日起半年内有效;“年度最佳供应商”招标优惠有效期为获选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优先承运权:在同等价格给到优先承运的权利。5.8不良供应商管理5.8.1不良供应商范围发生以下行为的任意一条,将被列入我司不良供应商:向我司采购或相关人员行贿供应商相互串通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供应商考核数据两个季度连续不合格未经我司同意把合同转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对我司造成较大利益损害或有损我司形象5.8.2不良供应商处理办法1) 符合5.8.1中任意一点,由供应商管理组发起不良供应商审
28、批表(附件八),执行副总裁签字,至运力采购组备案,供应商管理组执行落实。2) 凡发生不良供应商行为的供应商,一年内不得列入供应商开发范围,一年后按供应商上线流程进行重新审核准入。3) 已签订合同的,公司有权直接解除合同,所有费用不予退还。附件附件一 供应商车厢、车型相关管理规定1、车厢体积标准及责任车辆上线要求9.6米车厢体积60方,17.5米车厢体积135方。新上线车辆要求分拨测量车厢长*宽*高,并将测量照片上报供应商管理组。上线车辆承诺车型信息不符的,甲方有权视情况要求乙方每趟承担10%运费的违约赔偿责任,直至更换车辆达到要求;不予配合或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承运合同,而不退还承运
29、押金,并取消该承运商再次承运的资格。2、检查方式自检、互检、抽检附件二 供应商车厢破损、超重处理办法1、车厢破损、超重取证供应商发现由分拨造成车厢破损需第一时间拍摄破损照片,把破损照片、发生时间、承运线路、车牌号以及其他有必要的信息发送邮件供应商管理组。车辆超重且因此产生处罚费用的情况下,供应商需把过磅单证、处罚单等单据拍照,把照片、发生时间、承运线路、车牌号以及其他有必要的信息发送邮件至供应商管理组。2、责任判定供应商管理组负责把情况转发至运作管理部、中控管理部,进行情况核实和责任判定,责任判定周期为三个工作日,最终判定结果经过运作管理部、汽运部核实确定后由供应商管理组给出。判定结果需要明确
30、责任分拨,如无法确定责任分拨则相关分拨一起承担连带责任。 出现破损、超重,由分拨调度上报供应商管理组。 由供应商管理组核实责任分拨,判定周期为三个工作日。如无法确定具体责任分拨,由相关操作分拨共同承担责任。3、车厢破损处理办法经责任判定车辆破损确实由于我司违规操作所致,则根据不同情形处理办法如下:a优先由责任分拨安排进行修理,修理费用划归责任分拨;b责任分拨无法安排修理的,由供应商自行修理,修理费用由汽运部、运作管理部核实确认,并遵从车厢侧面损坏报销80%,车厢地面损害报销50%的原则,最终产生的费用划归责任分拨; 责任分拨经理负责查找具体操作责任人,修理费用由责任人承担5%(多人参与费用平摊
31、),责任人直属领导承担5%。最高不超过200元/次 剩余维修费用计入责任分拨公司成本。 无法明确责任分拨,涉及操作分拨按上述处罚比例承担。c维修期间产生的额外外请车成本应由责任分拨承担,不可再划供应商费用;d无法明确责任分拨,则由相关分拨一起连带承担,平摊维修费用。4、车辆超重处理办法供应商发觉车辆超重,可进行过磅,无权拒绝发车。过磅后确实超重则过磅费用可以予以报销,费用划归责任分拨。核实超重处理办法(9.6米车装载标准15T;17.5米车装载标准32T):a供应商可以选择回到分拨联系对应分拨负责人把超重部分的货物卸下,再出发,供应商时效以重新出发开始计算;b供应商在途中无法折回分拨且因为超重
32、产生的处罚费用,均由责任分拨承担,因为超重导致的晚点复议时可以酌情考虑予以通过。5、处理联系人供应商管理组,电话:0571-22916566.021-22916611;邮箱:xuna。附件三 货物水湿、遗失、短少、破损责任划分及赔偿1、货物水湿、遗失、短少、破损责任划分 发车前由驾驶员来关闭车厢车门,分拨人员上封签,驾驶员检查核对封签号是否一致。如有异常通知后勤组处理,无封签司机有权不发车。 到达经停分拨或到货分拨在卸货时,一旦发现货物发生水湿、遗失、短少、破损现象,装卸组长需立刻对问题货物进行拍照(照片要有清晰的货号,问题件照片),并在卸车报告上做相应记录,并及时通知后勤统计组经理,并负责告
33、知驾驶员,要求承运驾驶员当场确认并在卸车报告上签字。 若因驾驶员个人原因,不配合分拨进行卸车报告的确认,分拨仓库人员需马上将相关信息报告给后勤统计组经理,在卸车报告未确认之前,发货分拨不得使用该车进行发车。一旦出现驾驶员拒不确认卸车报告的情况,分拨经理需及时上报汽运部供应商管理组,进行备案处理。 分拨将问题货物上报客服管理中心,由客服管理中心将问题货物造成的直接损失(提供具体单号、处罚明细、具体车牌号、处罚原因、索赔证明等)给到汽运部供应商管理组。 由供应商管理组与车主沟通相关赔偿费用,最终费用将每月3号发给总部结算车线费用负责人生成扣罚。2、水湿复议流程: 承运商获取到赔偿复议申请表,填写表
34、上相关内容。 在甲方分拨收集复议材料(如:原车相片、甲方分拨证明等) 收集齐材料后附在申请表后一并传至甲方汽运部审批。附件四关于供应商发车沟通反馈管理规定1.目的提升营运质量,与供应商建立良好的沟通反馈机制,减少因供应商原因造成车辆取消发车、延迟发车现象2.沟通反馈流程2.1发车前 中控管理部于发车前12小时,电话提醒新上线或有调整的车,同时短信通知司机或者供应商相关负责人,锁定使用车辆;如车辆异常,则需依据实际情况,提前做好相应准备,或使用外雇车(新上线或有调整的车辆信息由汽运部运力采购组提前2天提供)。 分拨中心于发车前30分钟联系司机或者车主/供应商相关负责对接人;如出现异常,则及时电话
35、反馈至中控管理部车辆运行管理组。(备注:司机和车主通讯联络正常,但10分钟内无相关信息反馈,视为异常) 车辆运行管理组接收到分拨异常反馈,及时跟进联系司机或者车主/供应商相关负责对接人,保障车辆准点发车;如出现异常,则邮件反馈至汽运部供应商管理组2.责任区分 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分拨取消发车、延迟发车或使用外雇车,相应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包含所产生的外请车增加成本),汽运部供应商管理组依据供应商合同和供应商管理制度进行相关处罚,并公示处罚结果。 非供应商原因造成分拨取消发车、延迟发车或使用外雇车,相关责任依据流程进行考核划分。3.联系方式汽运部运力采购组将司机/车主/供应商对接负责人等联系方式,提
36、供给中控管理部,并确保联系方式为最新,保持联络的准确性;相关沟通协调工作由汽运部供应商管理组负责。附件五 准点率考核标准及责任1、时效标准制定与要求1、17.5米的长途车非跨川渝进口车按照75km/h核算时效,国产车按照70 km/h核算时效;凡是进西南的车按照65 km/h核算时效,湘鄂豫进入川渝的车按照60 km/h核算时效;2、9.6米车非跨川渝按照70km/h核算时效;120km内按照 65 km/h核算时效,湘鄂豫进入川渝的车按照60 km/h核算时效;3、各时速标准为最高标准(取整),部分线路根据实际运营要求适当调整,时效的调整和采购单价调整相关。2、时效延误分类晚点原因分类内容个
37、人原因自身原因、无异常反馈车辆原因车辆故障、车辆自身原因、交通事故公司原因超载装偏客观原因路途堵车、收费站堵车、天气原因、交通管制、首次上线等不可抗力因素3、准点率考核标准及责任时效指标责任问题描述罚款运行合格率个人原因每段晚点超出10分钟超出部分每10分钟扣100元,直至扣完单趟运费车辆原因班车在途发生重大交通伤亡事故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每段晚点超出10分钟不扣罚(需提供相应证据)班车在途发生一般交通事故不影响车辆正常行驶,产生的时效延误,按超出部分每10分钟扣100元,直至扣罚单趟运费的30%。每段晚点超出10分钟超出部分每10分钟扣100元,直至扣完单趟运费公司原因每段晚点超出10分钟公司
38、码货不合理导致车辆运行问题,不扣罚客观原因每段晚点超出10分钟路途堵车、天气原因、地震、封路等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晚点不扣罚4.1定时达货物延误责任划分标准时效指标责任问题描述罚款发车准点率车辆原因司机原因700公里以内每段晚点超出10分钟以上1、延误1天=定时达票数*中转费*50%;2、延误2天=定时达票数*中转费*100%;3、延误3天=定时达票数*中转费*150%;4、延误4天及以上(含)= 定时达票数*中转费*200%;5、基于以上单车时效延误赔款1000元,由车主全部承担,超出部分车主承担10%,但最高不超过单趟运费15%,其余由公司承担;6、班车单趟运行时效罚款与“定时达”时效赔偿
39、款取高者。700公里以上(含700公里)每段晚点超出10分钟以上1、延误1天=定时达票数*中转费*50%;2、延误2天=定时达票数*中转费*100%;3、延误3天=定时达票数*中转费*150%;4、延误4天及以上(含)= 定时达票数*中转费*200%;5、基于以上单车时效延误赔款2000元,由车主全部承担,超出部分车主承担10%,但最高不超过单趟运费15%,其余由公司承担;6、班车单趟运行时效罚款与“定时达”时效赔偿款取高者。运行合格率个人原因700公里以内每段晚点超出10分钟以上1、延误1天=定时达票数*中转费*50%;2、延误2天=定时达票数*中转费*100%;3、延误3天=定时达票数*中
40、转费*150%;4、延误4天及以上(含)= 定时达票数*中转费*200%;5、基于以上单车时效延误赔款1000元,由车主全部承担,超出部分车主承担10%,但最高不超过单趟运费15%,其余由公司承担;6、班车单趟运行时效罚款与“定时达”时效赔偿款取高者。700公里以上(含700公里)每段晚点超出10分钟以上1、延误1天=定时达票数*中转费*50%;2、延误2天=定时达票数*中转费*100%;3、延误3天=定时达票数*中转费*150%;4、延误4天及以上(含)= 定时达票数*中转费*200%;5、基于以上单车时效延误赔款2000元,由车主全部承担,超出部分车主承担10%,但最高不超过单趟运费15%
41、,其余由公司承担;6、班车单趟运行时效罚款与“定时达”时效赔偿款取高者。车辆原因班车在途发生重大交通伤亡事故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每段晚点超出10分钟不做赔付;700公里以内车辆故障造成每段晚点超出10分钟1、延误1天=定时达票数*中转费*50%;2、延误2天=定时达票数*中转费*100%;3、延误3天=定时达票数*中转费*150%;4、延误4天及以上(含)= 定时达票数*中转费*200%;5、基于以上单车时效延误赔款1000元,由车主全部承担,超出部分车主承担10%,但最高不超过单趟运费15%,其余由公司承担;6、班车单趟运行时效罚款与“定时达”时效赔偿款取高者。700公里以上(含700公里)车
42、辆故障造成每段晚点超出10分钟1、延误1天=定时达票数*中转费*50%;2、延误2天=定时达票数*中转费*100%;3、延误3天=定时达票数*中转费*150%;4、延误4天及以上(含)= 定时达票数*中转费*200%;5、基于以上单车时效延误赔款2000元,由车主全部承担,超出部分车主承担10%,但最高不超过单趟运费15%,其余由公司承担;6、班车单趟运行时效罚款与“定时达”时效赔偿款取高者。公司原因每段晚点超出10分钟公司码货不合理导致车辆运行问题,责任归上一分拨客观原因每段晚点超出10分钟路途堵车、天气原因、地震、封路等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晚点不做赔付4.2异常延误处理(恶劣天气、封道、修
43、路、交通事故堵车等) 车辆运行途中因修路、恶劣天气、封道、交通事故堵车等特殊情况,当班驾驶员必须第一时间电话通知中控管理部车辆运行管理组:电话18606716199/0571-22915680(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做好系统登记),并同时电话通知下一分拨中心负责人,以便分拨中心及时做好临时调整。 严重堵车、大雨、大雾、大雪、高速封道等原因,根据中控管理部车辆运行管理组指定的路线绕行,在国道运行以GPS考核数据和中控管理部的核实为准。高速公路疏通后(该走高速车辆必须就近上高速公路并电话通知中控管理部),车辆在高速公路运行确保安全前提下必须经常保持70KM/小时以上(以GPS考核数据为准),速度经常低于70KM/小时的,到达目的地出现延误按正常延误规定处理。如未遇堵车、大雨、大雾、大雪、高速封道等特殊情况,运行速度经常在70KM/小时以下的,出现延误不予申诉。4.3车辆故障、事故情况处理 因车辆自身技术故障,造成延误,按正常延误标准处罚。车辆自身故障、事故当月出现2次或以上,自第二次起处罚500元/次,并在车辆修好后排队上线,情节严重的直接下线。 车辆故障、交通事故不影响行车的,必须立即向中控管理部车辆运行管理组人员汇报,3小时内可解决并正常运行,无需拨货;如判定3小时内无法正常处理完毕,必须立即与中控管理部值班人员联系,落实车辆和人员立即拨货,拨货车辆产生的费用由当班故障车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