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良新桂中路东侧地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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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6页 共6页大良新桂中路东侧地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任务来由佛山市顺德区富城房产开发公司购入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新桂中路东侧地块,拟开发建设住宅小区(下称“本项目”),住宅分为高层洋房、多层住宅,小区内配套社区服务中心、沿街商铺等。本项目位于新桂中路、锦上路、桂峰路及大围居民住宅围合地块,总占地面积为49172.9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10921.59平方米。项目预计总投资4.0亿元人民币,建设不分期,一次建成完毕,预计开工时间为2010年3月,全部竣工时间为2013年5月。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和排放标准根据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的
2、环境空气质量功能以及顺德区相关的规定,本项目所在地区为二类大气区域,所以本项目评价区域应当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以及2000年修改单所列的二级标准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汽车尾气、配电房配套的备用发电机燃烧柴油时产生的废气、住宅区居民厨房的油烟等。汽车尾气的主要污染物是一氧化碳(CO)、碳氢化合物(HC)及氮氧化物(NOx)。执行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III、IV阶段)(GB18352.3-2005)的有关标准规定 。备用柴油发电机组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SO2、NO2、烟尘,其排放标准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二级标准(第
3、二时段) 。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小型”标准。3、水环境质量标准和排放标准项目的废水主要是生活废水,生活废水经市政管网排入顺德区大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顺德支流。桂畔海位于项目的东北面,距离约1250米。根据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试行方案)(粤府函1999553号),顺德支流的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II类标准,根据顺德有关环境保护规划桂畔海的水质执行IV类标准。 项目废水排放将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的三级标准(第二时段;废水经大门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尾水排放将执行城镇污
4、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标准的B标准。4、声环境质量标准和厂界标准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以及顺德区有关的规划,本项目属于声环境功能1类区范围,所以区域环境噪声采用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噪声限值为:昼间55dB(A),夜间45dB(A) 建筑施工期间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1996)标准。 5、周围敏感点和保护目标 项目拟建地南侧的大围单家独户住宅:本项目建筑红线距南侧住宅最近约为35m;项目拟建地西侧的奥园华庭商住楼:本项目用地红线距西侧奥园华庭商住楼约为37m;项目拟建地北侧的明日华府商住楼
5、:本项目用地红线距北侧的明日华府商住楼约为37m;项目拟建地西北侧的康城花园:本项目用地红线距西北侧康城花园商住楼约为50m;项目拟建地西东北侧的幼儿园、一中附小、李兆基中学:本项目用地红线距幼儿园约610米、一中附小约570米、李兆基中学约730米。项目拟建地东侧的东区小学、东区中学:本项目用地红线距东区小学、东区中学约340米。6、评价等级、范围水体:本项目的废水排入大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尾水排放至顺德支流。本项目引用顺德市大门污水处理厂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水环境评价范围:大门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上游2km处到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下游容桂水道河段约3.5km的距离。大气:以本项目的中心位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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