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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珠海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招标文件项目名称:珠海市北京师范大学(珠海)附属高级中学智慧校园项目招标编号:ZHWZ2015-507HW 采购计划编号:珠财采计X20150925-4056号采购人:珠海市北京师范大学(珠海)附属高级中学采购代理机构: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日期:二一五年十月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第 5 页 共 46 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48页 共48页目录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4第二部分 投标资料表7一、投标须知前附表7商务技术评分细则11二、合同资料表12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14一、说 明141适用范围142定义143投标费用15二
2、、招标文件154招标文件的构成155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6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66投标的语言及计量167投标文件的构成178投标文件编制179投标报价1710备选方案1811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1812投标保证金1813投标有效期1814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19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9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16投标截止期2017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0五、开标、评标、定标2018开标2019评标委员会2120评标程序2121定标2222替补候选人的设定与使用2223评标注意事项2224采购代理服务费23六、合同的订立和履行2325合同的订立2326合同的履行23七、质疑、投诉2327质疑2
3、328.投诉24八、适用法律2429适用法律24第四部分 用户需求书25第五部分 格式文件26第一节合同书格式26第二节投标文件格式31一、资格性文件311.1投标函311.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331.3关于资格的声明函351.4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36二、商务文件372.1投标人综合概况372.2商务条款响应表38三、技术文件393.1技术条款响应表393.2货物说明一览表40四、经济价格文件414.1投标一览表414.2投标分项报价表42第三节 唱标信封43第四节 通知函44第五节中小企业声明函46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投标邀请函受珠海市北京师范大学(珠海)附属高级中学(以下简
4、称“采购人”)的委托,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珠海市北京师范大学(珠海)附属高级中学智慧校园项目(项目编号:ZHWZ2015-507HW;采购计划编号:珠财采计X20150925-4056号)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密封投标。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数量、预算金额、完工期1. 项目名称:珠海市北京师范大学(珠海)附属高级中学智慧校园项目2. 项目内容及数量:智慧校园项目,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3. 预算金额:人民币肆拾玖万玖仟元整(¥499,000.00)。注:上述预算为投标报价最高限价,报价超过上述预算的为无效投标。4. 完工期:合同生效后1
5、5个历日完成供货、安装并通过验收。注: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项目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企业法人。2、能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声明函)。3、投标人须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按招标文件附件格式提供)。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根据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珠财采通20133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中小企业的划型标准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其中,“从业人员”指最近三
6、个月月平均人数,“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以上财务年度的指标为准;供应商对声明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报名截止后,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不足三家的,本项目转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允许大型企业参加(将另行公告),中小企业报价按照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规定进行价格扣除。3)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投标:a、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b、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三、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0月14日10月20日,每天08:3012:00,14:3
7、017:30(节假日除外)。2.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传真件):(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 中小企业声明函;(3)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办理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时);(4) 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11月4日14:3015:00;2.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11
8、月4日15:00;3. 投标/开标地点: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二楼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监管部门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1、采购人联系方式。机构名称:珠海市北京师范大学(珠海)附属高级中学采购人联系人:李润培联系电话:0756-3810881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机构名称: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联系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邮编:519015联系人:李明(项目咨询)、邱会芳(标书售卖)、钱笑寒(保证金事项)联系电话:0756- 3361205(项目咨询)、3361010(标书售卖)3361282(保证金事项)、传真:0756-3361190
9、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珠海分行户名: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银行账号:2002020719100346788其它资金来往账号(投标保证金除外):开户银行:珠海市工商银行东风支行户名: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银行账号:20020254190000154863、采购监管部门联系方式机构名称:珠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联系人:吕先生;联系电话:2602079传真:2525302珠海市北京师范大学(珠海)附属高级中学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二一五年十月十四日第二部分投标资料表一、投标须知前附表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本表条款号为第三部分相应条款的条
10、款号)。条款号内 容说明1.1项目名称:珠海市北京师范大学(珠海)附属高级中学智慧校园项目2.1采购人或招标人名称:珠海市北京师范大学(珠海)附属高级中学2.8.2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投标邀请“供应商资格要求”2.8.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10合格服务的要求:详见第四部分“用户需求书”投标文件的编制9.2投标报价:包括所有货物购置费、备品备件费、专用工具费、包装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人员培训费、技术支持费、管理费、利润、税费、质量保证期内的售后维护服务费以及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地点所产生的其它费用等所有费用在内的全包价。投标人漏报或不报,采购人将视为该漏报或不报部分的费用已包括在已
11、报的分项报价中不予支付。12.1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2日 17:30 时,实际支付到账时间以投标保证金账户开户银行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凭证所记载的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逾期未到账的潜在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转帐时注明招标编号)。投标保证金金额:大写壹万元整(¥10,000.00)投标保证金币种:人民币投标保证金账户:见“投标邀请”13.1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14.1投标文件数量:正本1份,副本4份投标文件的递交16.1投标时间、地点详见投标邀请函。开标、评标、定标19.1本项目的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其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共
12、 5 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 4 人组成。专家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20.1.5在投标文件初审过程中,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作无效投标处理:1. 投标人未按第12.1条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 招标文件明示盖公章处未加盖公章的;3. 招标文件明示需投标代表签字或盖章处未签字或盖章的;4. 投标文件签字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的;5. 投标人不满足资格要求或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6.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写或者字迹模糊不清的;7. 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工期或完工期不满足招标文件
13、规定的; 8. 投标报价超过项目预算总价或报价上限的;9. 不符合关键技术要求的(即项目要求中作出专门标识并说明为关键款项的技术条款);10.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11. 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12.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0.3.5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来确定中标候选人,其操作程序为:1、 按照下表所列商务技术评价指标和各评价指标的分值及详细评分细则进行评分(具体评分细则见本部分后面内容)。评标指标权值技术产品质量性能30售后服务计划15商务综合实力25经济经济价格30合 计1002、 由评委独立地根据价格指标以外的各项指标的评价标准,结合每个投标人的
14、实际情况,分别就各项指标对每个投标人独立打分。3、 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评标价)30%100评标基准价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评标价,其价格分为满分。4、 将所有评价指标所得实际评价分数相加,即为该投标人得分;所有评委对同一投标人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20.4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最终得分从高至低进行排序,并推荐排前3名的投标人为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计算最终得分时将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最终得分相同的,将依次按投标报价、技术标、商务标得分进行排序,并确定排序在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1.1本项目由采购人依照中标候选人排序依法确定第1
15、名为中标人。授予合同24.2采购代理服务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向中标人收取。收费标准=中标金额收费费率 + 速算增加额中标金额(万元)收费费率速算增加额(万元)100以下1.80%0.00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亦应当在开标时间至少三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通知函(具体格式见第五部分通知函)。商务技术评分细则评价指标分值评价指标分项分项分值评分细则产品质量性能30分产品质量性能30分对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性能、材质、配置的符合性进行横向比较。优得25-30分,良得15-25分,中得5-15分,差0
16、-5分。售后服务计划15分售后服务承诺5分根据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承诺及响应情况,培训方案及售后服务方案合理性、完善性、可行性等综合评分:优(5-4)分,中(3-2)分,差(10)分。售后服务机构技术力量支持10分1、投标人在广东省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或特约维修点的,得2分,投标人在珠海设有售后服务机构或特约维修点的,得5分,其他的不得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售后服务机构的工商证明文件,若为特约维修点的,还须提供合作协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投标人拟投入售后服务人员数量情况进行排序,优(5-4)分,中(3-2)分,差(10)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人员证书以及投标前三个月在投标人名下购买社保的证
17、明(加盖投标人公章)。综合实力25分相关业绩15分根据投标人自2010年1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合同金额50万元(含50万元)集成类项目每个得5分。注: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及验收报告(无验收报告的可提供用户意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现场原件查验,未按要求提供的,相关业绩不计分。企业实力10分1、投标人自2014获得市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其指定的单位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2、投标人获得有效的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20000认证证书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现场原件查验,未提供原件的,相应项不计分。说明
18、:凡是涉及需要现场查验的原件,均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不再接收原件。二、合同资料表合同条款1买方名称(甲方,采购人):珠海市北京师范大学(珠海)附属高级中学卖方名称(乙方,中标人):为本项目中标人2合同价:包括所有货物购置费、备品备件费、专用工具费、包装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人员培训费、技术支持费、管理费、利润、税费、质量保证期内的售后维护服务费以及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地点所产生的其它费用等所有费用在内的全包价。3完工期:合同生效后15个日历日完成供货、安装并通过验收。质量保证期(免费维护期):自项目验收合格(双方签字确认)之日起1年内。质量保证期内,由于质
19、量问题导致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在任何时候,乙方均不能免除因系统本身的缺陷所应承担的责任。售后服务要求:在质保期内,乙方须提供常设售后服务电话热线、远程及现场支持服务和长期的免费维修支持。对甲方的服务通知,乙方在接报后即时响应,不能远程解决的,应在接到通知后二小时内到达现场,三小时内处理完毕。故障不能在三小时内修复的必须提供备用设备直至故障修复。质保期满后如甲方需要,乙方可提供终身有偿或免费服务(如乙方提供有偿服务,则须应在投标报价一览表中列出包括维修收费标准等内容的报价,以供甲方参考)。4验收标准: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验收方法: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5人员培训:见招标文件
20、第四部分。6付款方式及条件: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全部货物现场安装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10天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5%,余款(合同金额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且使用中无重大质量问题后,三十天内一次付清。付款条件:乙方依照合同履行了相应义务且无重大质量问题。7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其产品和服务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8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交货的,每日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并承担采购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2、保修期内,如乙方不能依合同按时履行保修维护服务项目,甲方有权动用货物维
21、修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对须维修保养的合同货物进行维修保养,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3、乙方所交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乙方 投标文件承诺以及甲方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的执行,有权将全部货物作退货处理,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4、乙方所交货物的品种、数量、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由乙方负责调换或退货,并承担调货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一、说 明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2定义2.1“采购人”是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列明的、获得资金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或者其他社会组织。2.2“监管部门”是指:珠海市财政局政府采
22、购监管办公室。2.3“采购代理机构”是指: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2.4“招标采购单位”是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2.5“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服务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自然人。2.6“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2.7“服务”是指: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它政府采购对象。2.8合格的投标人2.8.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8.2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列资格要求的供应商。2.8.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约定除外;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
23、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代理机构;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项的投标。2.9合格的货物2.9.1投标人提供所有货物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货物。2.9.2国产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或行业标准。2.9.3进口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原产地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或行业标准,具有合法的进口手续和途径,并通过了进口检验检疫主管
24、部门的检验。2.9.4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2.9.5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列其它要求。2.10合格的服务: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列要求。2.11“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3投标费用3.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的构成4.1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1) 投标邀请函2) 投标资料表3) 投标人须知4) 用户需求书5)
25、 格式文件6) 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采购单位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4.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5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5.1招标文件的澄清是指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中的遗漏、错误、词义表达不清或对比较复杂的事项进行说明,回答投标人提出的各种问题。招标文件的修改是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中出现的错误进行修订。5.2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
26、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招标采购单位对其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书面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投标人在收到上述答复后,应立即向招标采购单位回函确认。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5.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修改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采购单位回函确认。5.4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个日历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
27、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修改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期少于十五个日历日的,应征得各投标人的同意。5.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日前,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信息。三、投标文件的编制6投标的语言及计量6.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
28、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6.2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招标采购单位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7投标文件的构成7.1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具体内容应包括但不少于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的所有内容。8投标文件编制8.1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8.2投标人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8.3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
29、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8.4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9投标报价9.1如招标文件无特殊规定,投标价格以人民币填报。9.2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合同资料表、用户需求书规定的内容进行报价,并按投标一览表和投标明细报价表确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视为该漏报或不报部分的费用已包括在已报的分项报价中而不予支付9.3投标明细报价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1) 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必须标明“免费”
30、;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价格中;3) 应包含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服务的其他所有费用。9.4 对小型或微型企业投标的扶持:1)根据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的规定,在价格评审时,将对符合条件的小型或微型企业给予一定的价格扣除,具体扣除比例以该办法为准。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进行价格扣除。2)符合条件的小型或微型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中小企业申明函(详见该办法)。10备选方案10.1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招标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的除外)11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31、11.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资格性文件”。11.2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资格性文件”要求携带原件的,投标人应该在开标现场向评标委员会提供原件核对,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12投标保证金12.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数额、币种和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2.2在规定时间前到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的投标保证金,由银行开出回单,采购代理机构不另开收据。(投标人交款时应向银行提供项目
32、编号);12.3凡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12.4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12.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12.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并上缴同级国库:1)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13投标有效期13.1投标文件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保持
33、有效。投标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13.2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14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14.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数量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4.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
34、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被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4.3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章或签字才有效。(暗标除外)14.4招标文件中已明示需盖章签名处,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暗标除外)14.5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5.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进行密封。15.2为了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备有一个“唱标信封”,“唱标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投标一览表(可采用投
35、标文件正本相应文件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可采用投标文件正本相应文件复印件);(3)退保证金说明(原件)。15.3每一密封信封均应:(1)标明招标项目编号、招标项目名称,并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2)注明“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3)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15.4如果信封未按本须知第15.1条和第15.3条要求进行密封和标记的,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15.5投标文件未密封的或在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6投标截止期16.1招标采购单位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地点和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接收投标文件,
36、超过截止时点后的投标为无效投标。16.2招标采购单位可以按本须知5.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17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7.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点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17.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点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采购单位。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承诺的投
37、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7.3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五、开标、评标、定标18开标18.1招标采购单位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原则上应当有采购人代表和投标人代表参加,并邀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审计机关等有关单位代表或社会监督员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18.2开标时,由前三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被授权代表作为全体投标人推选的代表就全部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也可以由招标采购单位委托的公证机构对全部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并见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
38、员当众拆封。招标工作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18.3开标时,投标文件中投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投标明细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一览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8.4招标采购单位做好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各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如开标记录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投标人代表须当场提出。19评标委员会19.1 评标由招标采购单位
39、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组成,采购人代表人数、专家人数及专业构成按政府采购规定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0评标程序20.1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0.1.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0.1.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0.1.3在投标文件初审过程中
40、,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实质偏离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内容的除外。20.1.4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20.1.5 在投标文件初审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确定为无效投标。20.1.6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初审不
41、合格或无效投标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评标委员会主任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20.2澄清有关问题。20.2.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被授权代表签字,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0.2.2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0.3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
42、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0.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列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21定标21.1定标程序。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2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采购单位将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2替补候选人的设定与使用22.1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但中标资格只顺延给中标候选人)
43、,也可以直接重新组织公开招标。23评标注意事项23.1评委会除主动要求询标外,从开标后至发出中标通知书期间,任何投标人均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与采购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联系。23.2为保证采购活动的公正性,除本须知20.2的规定外,在开标、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泄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24采购代理服务费24.1中标人应按有关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24.2 收费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44、表。六、合同的订立和履行25合同的订立25.1 采购人与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25.2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应将政府采购合同送采购代理机构见证,采购人应将经见证的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26合同的履行26.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
45、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26.2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照25.2的规定备案。七、质疑、投诉27质疑27.1如果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使其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并递交原件,质疑书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同时递交法定代表人对质疑事项的授权委托书。招标采购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给与答复。28.投诉28.1供应商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依照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向珠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提起投诉,投诉电话0756-2602079。八、适用法律29适用法律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第四部分用户需求书具体要求见另附的北师大(珠海)附中智慧校园建设项目技术方案书。第五部分格式文件第一节合同书格式发包方(甲方): 珠海市北京师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