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五).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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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了保护公司生活和生产环境,防治污染,保证员工身体健康,确保全面完成污染减排指标,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并逐步实现清洁生产,结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各排污车间和环保设施所在部门,其中包括环境监测(在线监测)管理部门。 第3条公司环境保护的主要任务 依靠科技进步,防止环境污染,发展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第4条责任划分 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由公司安全部环保办公室负责,各相关部门和人员要积极配合安全部进行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第2章环境保护管理要求 第5条公司各部门要重视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方面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全体员工
2、的环境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安全部环保办公室负责编制环保培训教材,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 第6条公司要有计划的培养和引进环保专业人才。各部门在进行员工培训教育时,应把环境保护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不断提高员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和环保专业技术水平。 第7条环保人员要对公司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统计调查,并汇总上报公司领导。第8条公司任何员工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毁坏花草和树木的行为向公司领导或有关部门举报。 第9条公司各生产工序应积极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努力实现废物综合利用。 第10条公司每年投入相当比例的资金用于污染治理及防治,新技术研发应用,以持续改善公司生产厂区的环境状况。
3、 第11条生产车间必须保证环保设施随生产同步运行。需要对环保设施或设备进行检修时,须向设备部、安全部环保办公室报告,经同意后,方可实施。环保设施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说明书进行操作。 第12条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同时加强节水管理,避免浪费水资源的现象。 第13条积极回收利用固体废弃物,禁止乱排、乱堆现象,杜绝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事故发生。第14条公司生产厂区及厂界绿化应以净化和绿化为主,兼顾美化,尽量采用对空气有净化作用的树种,采取乔、灌、草相结合的种植方式,扩大绿化面积。 第15条公司每年邀请环保局监测部门来公司进行监测,加强对环境质量的监督管理。第16条环保人员要经常深入现场,对环保设施运转
4、使用情况及污染现象进行检查、指导,并对员工提出的环境问题予以答复,对于存在的环保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第3章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第17条对于新、扩、改建项目,在建设之前,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建设项目的选址、设计和建成投产后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进行调查、预测和评估,提出防治措施。环保办公室在工程筹建过程中对环境影响评价中提出的防治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筹建部门在对项目进行论证时必须考虑环境影响评价中提出的防治措施,采用评价中提出的或其他更好的治理工艺。 第18条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即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其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
5、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1.工程设计阶段,建设项目的工艺设计应该积极采用不产生或少产生污染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最大限度地提高资源、能源利用率,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排放,按照“清洁生产”的要求,尽可能在生产过程中把污染减少到最低限度。 2.建设项目的环境治理工艺设施尽可能采用国家推荐的技术工艺,禁止采用落后的或已淘汰的技术设备。 3.在工程施工阶段,筹建部安排专人负责,落实施工计划与进度,保证工程质量。 安保人员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要对项目“三同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确保建设项目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 4.工程竣工后,由筹建部申请,经环保办公室、设备部、筹建部、生产部等部门对
6、设施进行验收后,方可进行试生产或试运转。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向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第19条建设项目的环境治理资金占项目总投资额的比例应不低于国家规定。第20条未经安保办公室、设备部等有关部门的同意,各部门对现有环保设施不得私自拆除、改动和改造。 第21条对于投入使用的环保设施应按照设计使用说明书定期进行维护,以保证其运行效果。第22条对于可能产生较大污染的部位、工艺,要查找产生污染的原因,改进工艺操作,加强人员操作,尽量避免污染。 第23条公司各部门必须将新、扩、改建项
7、目的相关资料(包括技术协议等)上报安保办公室备案一份。 第4章大气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第24条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1.污染物排放需根据政府规定的排污量进行管理。 2.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时,安保人员应当按规定统计公司拥有的污染物排放设施、处理设施和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有较大改变时,应当及时更新。 3.对于新、扩、改建工程的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必须依照环保“三同时”及本办法第3章相关条款执行。 4.公司相关部门必须保证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第25条废气、烟粉尘污染防治措施 1.各车间必须在生产工艺中易产生废气的场所采取相应的措施收集和处理,在
8、国家规定的环保要求内,做到有组织地排放。 2.禁止在公司厂区内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枯草、落叶、垃圾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气体或恶臭气体的物质,各部门有责任教育其员工遵守上述规定。 3.对于露天堆放的粉料,相关单位要采取有效的防尘措施;在粉料运输过程中要采取加盖篷布等措施,以防止撒漏。 4.进行道路保洁清扫时应当防止扬尘污染,并须及时将清扫后的粉尘及垃圾及时运走。 第5章水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第26条水污染防治监督管理 1.合理安排生产,对产生废水污染的工艺、设备逐步进行调整和技术改造。采取综合防治的措施,提高水资源的重复利用率,合理利用水资源,减少废水的排放量。 2.排放污水时,安保人员应当
9、按规定统计公司拥有的污染物排放设施、处理设施和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并提供水污染防治方面的技术资料。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有较大改变时,应当及时更新。 3.新、扩、改建工程的水污染防治项目必须依照环保“三同时”及本办法第3章相关条款执行。 4.必须保证废水处理、净化设施的正常运行。 5.溢流废水污染物的浓度不得超过国家排放标准。第27条水污染防治措施 1.出现水污染事故后,安保人员应立即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减轻或消除污染,并向公司领导报告,再由公司办公室向政府部门报告。 2.严禁向公司排水系统偷排废水、废渣、废油、废酸、废碱或有毒液体。 3.严禁向公司排水系统排放
10、、倾倒工业废渣、各种垃圾及其他废弃物。 第6章固体废物防治管理规定 第28条固体废物的类型 1.建设、生产固体废物。指在建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环境的固态、半固态废弃物质。 2.生活垃圾。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第29条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1.产生固体废物时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 2.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时,必须采取措施,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3.应当根据公司的经济、技术条件对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积极回收利用。 4.需在指定地点倾倒垃
11、圾,实施垃圾分类,及时清理,禁止随意扔撒或堆放各种垃圾。 第7章附则 第30条本办法由安全部环保办公室制定,其解释权和修订权亦归安全部环保办公室所有。第31条本办法若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有相冲突之处,请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准。第32条本办法自年月日起执行。 站前工程标 中铁十一局集团天仙铁路项目部一分部 二一三年三月贵州纳雍 中铁十一局集天仙团铁路项目部一分部 环境综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天仙铁路项目部一分部的环境保护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铁道部关于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的通知(铁计函2021971号
12、)等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环境保护管理的范围为天仙铁路项目部一分部施工影响范围,主要包括主体工程、临时工程的施工场地、施工营地、施工便道、取弃土场、砂石料场及储存场、施工机械营地及其临近受影响的范围。 第三条铁路环境管理工作必须贯彻“全面规划、合理布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强化管理”的方针和“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遵循“策划、执行、检查、处理”pdca循环的工作方法,严格过程控制,将生产、生活对环境的干扰和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环境管理工作贯穿铁路建设项目施工管理的全过程,环境保护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 第二章环境管理目标 第
13、四条分部环境管理目标:工程符合国家、铁道部、贵州省及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规定。其中: 1、施工扬尘、有毒有害气体及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在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以内; 2、施工污水排放控制在工程所在地环保部门要求标准内; 3、环境敏感地区施工现场场界噪声达标排放; 4、能源、原材料消耗控制在计划内; 5、环境污染责任事故为零。 第三章环境管理体系与职责 第五条为了保护施工现场及附近的环境和驻地的环境,不断提高分部的整体管理素质,强化文明建设,力争将织纳铁路建设成一条环保路,现成立环境保护领导机构,成立领导小组专人负责环保计划的落实。 组长:赵双平、李志高副组长:吴国利鲁胜利 成
14、员:李兴国勾武名马腾李燕斌周里计金涛唐明珠廖辉吕德军金仕明 第六条 分部经理对环境管理全面负责,分管环境工作的副经理受负责人委托具体分管环境管理工作,安质环保部长或环境监察工程师等专职环境管理人员负责环境管理措施的制定、实施和落实。 第七条安质环保部管理职责 1、加强对进场施工人员的环保宣传和教育,提高全员环保的意识,增强法制观念。 2、严格执行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设计要求,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将环保措施落实到施工全过程。 3、负责做好环保措施实施记录、工作总结及文档管理,做好竣工验收准备工作。 第八条专职环保人员的职责: 1、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安徽省环保保护条例和公司环境
15、管理体系及招标文件(包括图纸)等制订并实施如下环境保护措施,同时报监理审查; (1)减少环境污染措施;(2)减少声音污染降低施工噪音;(3)防止大气污染措施;(4)防止水源污染措施;(5)施工营地环境控制措施; 3(6)险废物(废电池、废电瓶、废墨盒、废矿物油等)控制措施;(7)加强施工现场生活区管理;(8)绿化环境措施; 2、对各级政府环保部门、业主及监理提出的环保整改措施负责实施; 3、由环境保护领导小组会同有关部门,定期进行环境保护的全面检查,并及时纠正有违环境保护规定的行为。 4、每年进行一次年度环境保护工作总结并形成专题报告。 第四章环境保护措施 第九条减少环境污染措施 1、临时用地
16、使用完毕,及时恢复并尽量达到原来状况。 2、施工时如发现文物,不得移动和收藏,及时保护好现场并报告文物管理部门及监理工程师,听候处理。 3、施工期间,始终保持工地的良好排水状态,临时排水与永久设施结合,并不得引起淤泥和冲刷。 4、施工区域、各种临时设施。施工完毕后,做到“工完、场清、料尽”。 5、遵照国家环境保护政策和本合同段环境保护的要求,严格组织施工和管理,保护周围环境。 6、路基土方运输填筑施工中,汽车、机械运输和人员行走严格保护周围环境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整个管段内的树木、果树、农作物等不受到污染。 7、施工中开挖的泥土运到指定的弃土场堆放,临时弃土场做好排水设施,防止水流冲刷农田,造
17、成水土流失。 8、施工车辆上道时,进行必要的冲洗,运送散料和淤泥渣土的车辆必须装载适量,必要时用帆布覆盖。 9、在工地现场设臵足够的临时设施,做好施工现场卫生管理工4作,生活垃圾按照批准的方法在指定的地点进行处理。 10、合理布臵施工工地,保证生产、生活设施布臵在征地范围内。 11、对施工中可能遇到的各种公共设施,制定出可靠的防止损坏移位的实施措施,并向全体施工人员交底。 12、保护好周围的树木植被,作好水土保持工作。 13、所有机械废油回收利用,不随意泼倒。 14、对管段内的公路、灌渠等建筑物严格保护,并加强保养维修。 15、圬工施工时,不污染附近区域,工程完工后,清除所有的杂物和废弃物,保
18、持和恢复原貌。 16、施工的弃渣不随意倾倒污染环境,在指定的弃渣场内倾倒,并做好挡土、挡水设施,进行绿化,保护好施工沿线的环境。防止流水冲刷农田污染场地,严防水土流失。 17、各施工场所及临时性住地建造的厕所,卫生部门定期进行消毒和检查,预防疾病发生和流行,保证环境达标。 18、施工期间积极与建设单位、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联系,搞好绿化造林工作,进一步美化环境,使环境保护和环境美化达标。 19、对于取土地点尽可能平整造田,进行绿化以防水土流失。清基的表层耕植土集中存放,便于以后恢复植被时利用。 20、化学药品的运输。 有害的化学药品运输提前向当地的公安部门提出申请,得到批复后,按照公安部门指定的路
19、线和时间用专用的运输车辆专人押运。 有害的化学药品存放,应远离生活区,存放于公安部门批准的仓库,由专人看管。 有害的化学药品,用专门的容器单独存放在仓库。 21、生活用燃料均用清洁燃料,如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减少对大气的污染。工地不得随意燃烧废弃物。 第十条减少声音污染降,低施工噪音 1、保证工程施工期间的噪音满足国家和交通部有关法规要求,同时必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的要求。 2、为了减少噪音,在选择施工设备及施工方法时,尽量选择低噪音设备,使之对施工人员和周围居民的影响减小到最低限度。 3、机械车辆鸣笛,采用低音喇叭,控制噪音污染。 4、在居民区附近施工时,注意
20、作业时间,防止噪音扰民。 5、对工地娱乐场所,严格规定活动时间,严禁大音量开展活动,防止扰乱事件发生。 第十一条防止大气污染措施 1、施工区域运输道路每天专人清扫,晴天洒水,防止车辆行驶时扬起尘土。对铺筑的临时便道和灰土搅拌站进行洒水处理,在干旱无雨无大风天气,一日洒水两次;在干旱大风天气,每隔2小时洒水一次; 2、易洒落粉状物料的堆场,采取防风遮盖措施; 3、水泥、砂和石灰等易洒落散装物料的运输,采取防风遮盖措施。 4、水泥、石灰、石碴装卸等尽量采用机械,做到轻装、轻放。 5、所有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安装尾气净化装臵,保证尾气达标。 6、控制施工扬尘,作业人员配备劳保用品,采用覆盖、洒水等措施
21、使灰尘公害减小到最低程度。 第十二条防止水污染控制 1、开工前应在施工场所地势较低处修建储浆池和沉淀池,各种生产污水不得随意排放,应通过沟渠引入储浆池和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排放或回收利用,储浆池和沉淀池应定期进行清理和维护,做到达标排放; 2、钻孔护壁泥浆应在工地设臵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运至指定弃土场; 3、食堂及机械车辆设备冲洗所产生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排放, 6隔离的油垢物统一处臵; 4、施工营地设臵化粪池,厕所污水必须经化粪池做无害化处理,化粪池应定期清掏、维护,工程结束后化粪池用土填埋并恢复地表植被; 5、施工现场油料库设臵应远离河流、湖泊、水源地,库房地面、墙面应作防渗漏处理; 6、禁
22、止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液或生活垃圾。第十三条施工营地环境控制措施 1、在施工营地设臵化粪池并对其进行定期的清理; 2、严禁各种废水直接排入附近沟渠; 3、定期收集施工营地的固体废物,将其运送到当地有关部门指定的固体废物处理点进行处理或自行集中处理; 4、确保饮用水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5、随时保持施工营地的整洁和卫生; 6、对施工人员进行疾病防治等知识教育和安全健康知识教育。第十四条固体废弃物污染控制 1、施工弃土、弃碴控制 (1)建筑垃圾、弃土、弃碴应集中清运到设计规划的弃碴场,不得向江河、湖泊、水库随意倾倒; (2)路基弃碴应合理调配,经检验合格的,尽量用于砂石料加工、路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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