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岗位责任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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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职业卫生岗位责任制 1.职业危害防治办公室主任职责: (1)全面负责本单位职工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2)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健康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兼)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 (3)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健康的各项规章制度;审核批准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技术措施和长远规划等。(4)保证本单位职业健康资金的投入。 (5)掌握本单位职业健康管理工作情况,组织开展本单位职业健康检查,对重大隐患组织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6)开展本单位职业健康教育与考核工作。 (7)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的职业健康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8)及时、如实上报急
2、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组织对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分析及处理工作。 2.职业健康专(兼)职管理人员职责: (1)协助领导推动本单位开展职业健康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规和标准。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2)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健康培训教育,总结推广职业健康管理先进经验。 (3)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4)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5)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制度、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
3、理。 (7)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8)负责建立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陆、存档、申报工作。 第二篇:职业卫生责任制职业卫生责任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是我们社会主义国家的一项重要政策,也是企业管理的基本原则之一。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令,进一步加强企业生产中劳动保护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保护职工的安全健康,促进企业健康有序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公司各级领导和全体职工必须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贯彻本制度负责,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工作,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对有显著成绩的集
4、体与个人,应给予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若有渎职或违章作业而造成事故的责任者,根据情节的轻重,损失的大小应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做到职责明确,赏罚严明。第二章各级领导人员的安全生产基本职责 第三条:总经理对全公司安全负总的责任;生产经理,生产主管,组长,及有关职能机构的负责人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令以及上级各项规定和企业中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都应按照“主管生产的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第四条:要把劳动保护工作摆在重要的日程上,坚决贯彻执行“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
5、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全面落实安全措施。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切实做到“安全第一”。 第五条。组织编排劳动保护工作的年度,季度工作计划并定期检查,督促实施,总结经验。 第六条:组织编制改善条件的年度和季度安全技术,工业污染治理措施规划。加强督促检查,保证按期实现。使生产场所的作业条件达到安全要求和职业病防治法的标准。第七条:经常进行现场检查,认真做好专业,季节与节假日等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认真研究,落实整改措施。做到定措施,定人、定期解决,消除隐患。 第八条。组织制订或修改各项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以身作则模范地遵守执行,严禁强令工人冒险作业,坚决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做到
6、有章可循,违章必究。 第九条。要认真组织职工开展安全活动制度,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纪律教育和安全技术教育。对特殊工种工人,必须组织专业安全技术知识训练,考核,坚持凭证操作。对新工人,调换工种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方可分配工作。 第十条。组织职工开展安全生产竞赛评比活动,及时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好的要表扬奖励,不好的要批评教育或处罚。 第十一条:要发动群众,开展技术革新,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和降低尘毒的危害。第十二条:加强生产计划性,合理安排生产任务,工艺程序和劳动组织,实行劳逸结合,做好女工保护,建立良好生产程序,做到安全文明生产。第十三条:认真贯彻
7、执行“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及时上报,不得隐瞒拖延。对发生重大伤亡或重大险肇,设备,火警事故,除进行抢救外,应保护现场,立即报告。领导要亲赴现场,了解情况,迅速组织事故调查小组按“三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制定防范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上级审批。 第十四条。严格执行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饮料等有关制度的规定,不得擅自提高发放标准和扩大范围。 第十五条:加强对专(兼)职安技员和小组安全员的领导,定期召开会议,布置检查工作和组织业务学习,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管理网活动,积极支持他们开展劳动保护工作。第十六条:经常检查督促工程技术人员,业务专业人员和生产组长在各自职责范围对安全生产
8、负责。 第十七条:企业各级领导人员,除必须认真贯彻执行第三条至第十六条外,按各级领导的职责还应做好下列工作: 一、总经理: 1、组织领导和督促有关生产经理,主管及各级管理人员,要各负其责,做好各项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工作,并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解决他们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按规定配备和培养专职安技干部。 2、公司劳动保护措施所需费用,做到有布置,有检查,保证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3、审批公司的各项劳动保护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督促贯彻执行。对安全生产有突出贡献者给予表扬和奖励。 综上所述,总经理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负六项责任。a、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b、组织制定企业安全生产规
9、章制度和操作规程。c、保证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d、督促,检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e、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f、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总经理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总经理是煤矿职业病防治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总经理必须掌握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及相关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煤矿职业病事故的能力,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总经理在工作中要尽职尽责,切实搞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一、岗位职责 第1条认真组织本煤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保证煤矿在生产、建
10、设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2条按有关规定要求设臵职业病防治管理机构、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专职职业病防治管理人员,并保证煤矿生产、管理过程中所配备的各类特种作业人员符合要求。 第3条组织建立、健全煤矿各级领导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职能机构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岗位人员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并严格按规定进行考核。 第4条建立、健全符合实际情况的各岗位工种操作规程,并做好宣传贯彻、教育工作,确保各岗位工种按章作业。 第5条保证煤矿的安全生产投入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并按照安全生产投入计划,保证相关的资金及时到位、使用适当。 第6条积极推广安全生产新技术,开展安全生产科研攻关
11、,不断提高煤矿技术水平和产品的科技含量。 第7条切实保证煤矿职业病防治过程中人、财、物等资源需求。 部门(区队)的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并督促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3条 经常深入现场、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职业病防治险情时,及时撤人。 第4条 充分发动工会、团委等组织,积极支持副总经理和职能部门的职业病防治工作,真正做到党政工团齐抓共管。 第5条 积极组织开展公司职业病防治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第6条 监督劳动合同的签订、执行,保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生产副总经理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安全生产副总经理是煤矿生产过程中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对
12、采煤、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防治水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必须熟练掌握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必须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合理组织生产。 一、岗位职责 第1条 积极配合总经理开展工作,在煤矿生产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2条 必须加强对分管职能部门的领导,对职能部门提出需要解决的职业病防治问题,要协调好相关的工作,及时发现、解决有关问题。 第3条 组织有关人员编制各专业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等,并组织实施。 第4条 定期组织进行职业病防治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保证人员
13、、时间、奖金、措施、质量“五落实”,出现职业病防治险情,必须立即撤人,建立完善“三条”生命线。 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总工程师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第1条对本公司职业病防治技术负全面责任。 第2条认真贯彻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政策、技术标准等,并检查落实执行情况,及时研究解决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重大技术难题,负责审核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的管理方案和运行控制措施。 第3条组织编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要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工程设计的图纸审核,施工方案的确定,施工机械设备的选用以及架设工程的实施方案等每个环节,都要考虑职业病防治技术
14、措施。 第4条经常对职工进行职业病防治教育,不断提高广大职工的职业病防治技术水平,增强职工做好职业病危害治理和防护工作的能力 第5条对存在的职业病事故隐患和严重问题,应列为科研项目,组织力量攻克技术难关。 第6条组织制定特殊施工工艺。在推广应用新设备、新材料、新技术时,必须同时研究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 第7条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改工程项目,必须落实职业病防护防护设施,包括防尘、防毒、防噪声、防高温设施做到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8条参与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追查、分析和处理,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第9条 督促、检查相关部门(人员)的职业病危
15、害防治责任制落实情况和业务保安的执行情况,定期组织安全评比活动。 第10条 参加事故调查处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11条 开展“三违”人员的帮教活动,强化“三违”人员的安全意识。 安监处处长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安监处处长是煤矿安全管理、监督、检查的主要负责人,必须熟练掌握有关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的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安监处处长必须监督煤矿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方针。 一、岗位职责 第1条积极配合总经理开展工作,在安全管理、监督、检查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保证煤矿在生产、建设过程中遵守
16、国家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2条及时向总经理提出设臵安全管理部门、配备安监人员和装备的具体意见,确保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适应本煤矿的安全工作需要。 第3条协助总经理督促检查各分管总经理、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副总工程师、业务部门及人员的业务保安、职业病危害防治职责、安全管理制度等的落实情况。 第4条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 第5条根据矿属机构设臵,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 实国家有关煤矿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标准等,搞好本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第2条协调好相关部门的职业卫生工作。 第3条协助职业卫生
17、专门管理人员组织编制煤矿的长远规划,对煤矿的职业卫生方案及计划进行审查,确保矿井职业卫生管理到位。 第4条监督、检查矿井职业卫生各顶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对出现的问题提出改进计划和处理意见。 第5条协助职业卫生专门管理人员进行职业卫生隐患排查和治理措施的制定。 第6条必须尽职责,带头遵守和执行职业卫生的各项法律法规。第7条采煤副总工程师按照分工对采煤专业的职业卫生防治工作负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 第8条采煤专业职业卫生方面出现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等现象,采煤副总工程师应负直接责任。 第9条采煤专业职业卫生方面出现明显不足或缺陷,审查中没有发现的,采煤副总工程师负主
18、要责任。 第10条采煤工作面现场条件发生变化时,未及时制定、补充相关的职业卫生防治措施,采煤副总工程师应负主要责任。 第11条决策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采煤副总工程师负直接责任。 第12条在带队检查中发现违犯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现象未及时制止的,采煤副总工程师负直接责任。 第9条掘进专业职业卫生方面出现明显不足或缺陷,审查中没有发现的,掘进副总工程师负主要责任。 第10条掘进工作面现场条件发生变化时,未及时制定、补充相关的职业卫生防治措施,掘进副总工程师应负主要责任。 第11条决策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掘进副总工程师负直接责任。 第12条在带队检查中发现违犯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现象未及时制
19、止的,掘进副总工程师负直接责任。 机电副总工程师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第一条认真贯彻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政策、技术标准等,并检查落实执行情况,及时研究解决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重大技术难题,负责审核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的管理方案和运行控制措施。 第二条组织编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工程设计的图纸审核,施工方案的确定,施工机械设备的选用以及架设工程的实施方案等每个环节,都要考虑职业病防治技术措施。 第三条经常对职工进行职业病防治教育,不断提高广大职工的职业病防治技术水平,增强职工做好职业病危害治理和防护工作的能力。 第四条对存在的职业病危害事故
20、隐患和严重问题,应列为科研项目,组织力量攻克技术难关。 第五条组织制定特殊施工工艺。在推广应用新设备、新材料、新技术时,必须同时研究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 第六条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改工程项目,必须落实职业病防护设施包括防尘、防毒、防噪声、防高温设施做到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 组织编制调整方案、安全措施,并进行现场指挥。 第11条反风演习时,通防副总工程师应协助总工程师组织编制反风演习计划,并进行现场指挥。 第12条负责协助总工程师落实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和现场指挥,参与应急技术措施的筹划;负责有关应急救援物资的调配、支援工作。 第13条负责职业病防治验收工作,并做好上级有关职业病防治检查工作。
21、第14条定期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大检查,对井下所有通风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地测副总工程师职业卫生岗位责任 1、全面负责地测人员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2、负责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的各项规章制度;审核批准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技术措施和长远规划等。 3、掌握地测人员职业卫生工作情况,组织开展职业卫生检查,对重大隐患组织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4、开展职业卫生教育与考核工作。 5、及时、如实上报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组织对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分析及处理工作。 6、认真贯彻执行职业卫生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规章制度。对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22、。 7、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8、汇总和审查职业卫生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 安全副总工程师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安全副总工程师是煤矿安全管理、监督、检查的具体负责人,在安监处长的领导下开展安全检查、安全管理等工作。安全副总工程师必须熟练掌握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 一、岗位职责 第1条积极配合处长开展安全管理、安全检查工作,保证煤矿在生产、建设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等规定。 第2条协调好相关部门的职业病危害防治监督、检查工作。第3条参与其他部门编制的有关计划、规程、安全措施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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