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职业健康预防措施.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职业病、职业健康预防措施.doc(21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职业病、职业健康预防措施 编制: 审核: 审批: 为了做好本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促进本公司的经济发展。使生产作业环境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制定本公司2021年年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1.1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止责任 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用人公司(是指企业、事业公司和个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公司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的规定,制定由本公司总经理总负责,部门分工负责和岗位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和责任保证制
2、度。同时要注意处理好以下问题: (1)要根据职业病防治的立法宗旨,正确处理职业病防治责任制与经济责任制的关系,以保护劳动者健康及相关权益为目标,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的责、权、利,力戒形式主义。 (2)以责定权,以控制效果定奖,体现奖优罚劣的原则。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公司可以采取适当的经济手段,同职业病防治管理人员的经济利益挂钩,但不能像经济责任制那样,把依据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制定的职业病防治目标分解或者压在做作业人员身上。 (3)各部门都要根据职业病防治目标与计划,明确职责范围、基本任务、工作标准、实施程序、协作要求和奖罚办法等进行职业病的防治工作。 1.2依法参加工
3、伤社会保险,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 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如实上报本公司的人数、工资总额、缴费情况以及财务会计帐册等有关情况。按时缴纳工伤社会保险金,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作好工伤社会保险工作。使在本公司职业活动冲所发生的工伤、职业病以及因此而死亡,造成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劳动者或其遗属能 够从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和服务的社会保障,保证劳动者或其遗属的基本生活,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和康复服务等。 1.3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积极做好工作场所的卫生防护工作,使工作场所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 (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难; (2)
4、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3)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4)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等卫生设施; (5)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1.4、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 建立在识别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基础上,即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规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进行申报。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的规定,填报好各种申报表。 1.5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内容,建立或完善职业卫生防治管理措施: (1)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
5、负责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内容有:全公司职工人数、男女职工人数、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男女人数、患各种职业病人数;全公司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数、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点数、各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点的浓度或强度及评价;各种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备的名称、数量、运行状况、防护效果及对存在问题的治理;个人防护用品的种类、发放数量、是否有职业 卫生检验报告书、实际配带情况等)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内容有: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职业健
6、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5)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检测评价制度; (6)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包括救援组织、机构和人员职责、应急措施、人员撤离路线和疏散方法、财产保护对策、事故报告途径和方式、预警设施、应急防护用品及使用指南、医疗救护等内容)。 1.6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使本公司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严格按规范管理,使其制度化(依据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内容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健康体检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7职业病报告制度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及卫生部颁布的职业病报告办法的规定,报告办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7、: (1)急性职业病报告: 企业及其职工医院(所)接诊的急性职业病均应在12-24小时之内向患者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凡有死亡或同时发生三名以上急性职业中毒以及发生一名职业性炭疽,企业及其职工医院(所)应当立即电话报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卫生监督机构。 (2)非急性职业病报告: 企业及其医疗卫生机构包括没有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综合医院在发现或怀疑为职业病的患者时,均应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对发现或怀疑为职业病的非急性职业病或急性职业病紧急救治后的患者应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及时转诊到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明确诊断,并按规定报告。均应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对确认的非急性
8、职业病患者如尘肺、慢性职业病和其他慢性职业病,应及时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程序逐级上报。各级负责职业病报告工作的公司和人员,必须树立法制观念,不得虚报、漏报、拒报、迟报、伪报和篡改。 1.8职业病危害公告告知和工作场所危害警示及报警装置; (1)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2)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 (3)对可能发生急性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公司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9、 1.9向公司提供生产设备时的危害告知 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五条。向公司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的,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并在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安全操作和维护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12、职业病危害合同告知 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用人公司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第二款:劳动者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
10、时,用人公司应当依照前款规定,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 告知的内容包括: (1)劳动过程中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 (2)危害后果; (3)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4)工资待遇、岗位津贴和工伤社会保险待遇; (5)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教育; (6)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14、职业卫生培训 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培训对象包括:用人公司的负责人、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的方式有:公司负责人的职业卫生培训、公司对劳动者进行的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其内容和目的是普及职业卫生知识。 (二)职业病
11、防治实施方案 公司应结合本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实际情况,参照以上职业病防治计划所列的事项,制定本年度职业病防治工作目标,确定本年度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具体事项。然后,将各项工作事项分解、细化。最后,将分解、细化的各项工作纳入时间表、把任务落实到人,实行分工负责、按时完成职业病防治计划的实施方案。 为保障职业病防治计划的落实,实施方案应该包括对开展各项工作所需经费的预算。只有经费得到了落实,才能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职业病防治措施的落实。 第二篇:煤矿职业病预防措施煤矿职业病预防措施 一、井下采掘工作面人员都必须佩戴防尘口罩,做好个体防 护工作。 二、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实行湿式打眼,坚持使用水炮泥,
12、 放炮后,洒水装岩,冲洗岩帮,禁止打干眼。 三、煤巷掘进,回采工作面坚持放炮后洒水装煤,经常性地 清扫巷道内积存煤粉尘。 四、主要装煤点或主要运输大巷,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设置喷 雾降尘装置。 五、每年对采掘工作面大、小工都要进行一次拍片检查,建 立职工尘肺病档案。 2021年1月 第三篇:职业病危害防治安全预防措施职业病危害防治安全预防措施 为了切实保证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健康和安全,加强对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是至关重要的,为此,公司根据国家、市有关的管理规定,特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措施如下: 一、建筑工程易发职业病危害的种类 根据企业经营和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公司的职业危害为六大类: 1
13、、生产性粉尘的危害。在建筑施工作业过程中,材料的搬运使用、石材的加工。建筑物的拆除,均会产生大量的矿物性粉尘,长期吸入这样的粉尘可发生矽肺病。 2、辐射的危害。在建筑物地下室施工时由于作业空间相对密闭、狭窄。通风不畅、特别是在这种作业环境内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耗氧量极大,又因缺氧导致燃烧不充分,产生大量一氧化碳,从而造成施工人员缺氧窒息和一氧化碳中毒。 3、有毒物品的危害。建筑施工过程中常接触到多种有机溶剂,如防水施工中常常接触到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喷漆作业常常接触到苯、苯系物外还可接触到醋酸乙酯、氨类、甲苯二氰酸等,这些有机溶剂的沸点低、极易挥发,在使用过程中挥发到空气中的浓度可以达到
14、很高,极易发生急性中毒和中毒死亡事故。 4、焊接作业产生的金属烟雾危害;在焊接作业时可产生多种有害烟雾物质,如电气焊时使用锰焊条,除可以产生锰尘外,还可以产生锰烟、氟化物,臭氧及一氧化碳,长期吸入可导致电气工人尘肺及慢性中毒。 5、生产性噪声和局部震动危害。建筑行业施工中使用的机械工具如钻孔机、电锯、震捣器及一些动力机械都可以产生较强的噪声和局部的震动,长期接触噪声可损害职工的听力,严重时可造成噪声性耳聋,长期接触震动能损害手的功能,严重时可导致局部震动病。 6、高温作业危害;长期的高温作业可引起人体水电解质紊乱,损害中枢神经系统,可造成人体虚脱,昏迷甚至休克,易造成意外事故。 二、预防职业病
15、的安全检查制度 公司项目部除进行经常的检查外,每年还定期组织其他部门进行联合检查,这种检查包括普遍检查、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这几种检查可以结合进行。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并且必须建立由项目经理负责、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检查组织,以加强领导,做好这项工作。安全生产检查应该始终贯彻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依靠群众,边检查,边改进,并且及时地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有些限于物质技术条件当时不能解决的问题,也应该定出计划,按期解决。 (一)、对地下管道有毒、有害气体引起的职业中毒的安全检查 1、检查对从事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 2、检查施工组织设计的针对性、可行性,检查
16、安全交底的可操作性。 3、检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到位,是否满足使用需要。 4、检查从事作业人员的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佩带齐全、有效。 5、检查施工区域作业人员,有无遇险自救的有效途径和措施。 6、对以上检查范围内如发现问题,一律采取“先停工,后整改”的原则,进行逐项跟踪复查落实,直到存在的问题解决完为止。对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先撤人,封闭现场,后研究补救措施,绝不允许冒险蛮干的情况发生。 (二)、对电焊作业过程中可能引起的职业病的安全检查: 1、检查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对作业环境是否清楚。 2、对作业环境要求必须是有放火隔离措施的,周边无易燃易爆物资存在,有用火证,有灭火器材。 3、
17、个人防护用品是否佩带正确,使用规范合格有效。 4、作业场所应设有排烟、防尘、通风的设施、设备。 5、作业场所应建立安全挂牌制度,应有安全专职人员,定期对作业环境的有毒有害气体进行检测。 6、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三、尘肺病职业危害防治实施办法 为保障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依靠科技进步,实行科学管理,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劳动者技术素质和健康保障群策群力,录取防范措施,消除和制止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与健康的一切不良条件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件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公司安全组织机构及工会组织应当加强对
18、尘肺病防治工作的领导、督促、检查。 第二条必须贯彻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严格执行国家防止粉尘危害的有关规定,录取工艺改革,湿开式作业,密闭尘源,合理抽风等防尘措施,推广使用无尘或者低尘的技术、设备,使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达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禁止在没有防尘设施的作业环境中进行敞开式干式粉尘作业。 第三条安排防尘经费,专款专用,进行技术改造,改主设备必须编入设备台帐,列入维修计划,保持正常运转。 第四条新建、改建、扩建、续建有粉尘作业的工程项目,防尘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审批。 第五条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又没有进行治理,严重影响职工安全健康的职工有权拒绝操作。 第六条卫生行
19、政管理部门负责对粉尘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监察,负责职工健康监护,尘肺病诊断、治疗、疗养的监督 第七条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对粉尘作业场所有关预防和治理粉尘危害的工程技术,组织管理措施及其效果改进进行监察。 第八条工会组织负责尘肺病防治工作的群众性监督协助单位开展防尘工作,教育职工遵守防尘规章制度。 第九条按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对作业场所空气中的粉尘浓度和防尘工程技术及效果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按规定向主管部门和劳动、卫生和工会组织报告,并向职工公布。 第十条对从事粉尘作业的职工进行就业前体检和就业后定期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从事电焊作业、工程施工的接尘职工每两年体检一次,已经确诊为尘肺病或者
20、经体检发现为可疑尘肺病的接尘职工,每年负责一次。 第十一条患有下列职业禁忌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粉尘作业 (一)活动性肺结核病。 (二)慢性肺部疾病,严重慢性上呼吸道疾病和支气管疾病。 (三)显著影响肺功能的胸膜、胸廓疾病。 (四)较严重的心血管系统疾病。 (五)医学上认为不宜从事粉尘作业的疾病。 第十二条认真执行本办法,在尘肺病防治、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扣发资金处罚。 (一)未对粉尘作业职工进行定期健康检查的。 (二)安排职业禁忌症人员从事粉尘作业的。 (三)强令尘肺病患者继续从事粉尘作业的 (四)安排未成年人从事粉尘
21、作业的。 (五)擅自挪用防尘设施经费的。 (六)任意拆毁防尘设施,致使粉尘危害加重的。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四篇:建筑企业职业病预防控制措施作为建筑业企业,我公司容易导致的职业病一般为:接触各种粉尘,引起的尘肺病;电焊工尘肺、眼病;直接操作振动机械引起的手臂振动病;油漆工、粉刷工接触有机材料散发的不良气体引起的中毒;接触噪声引起的职业性耳聋;长期超时、超强度地工作,精神长期过度紧张造成相应职业病;高温中暑等,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企业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特制定本措施。 职业病预防控制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
22、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依法为职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保障职工获得相应的职业卫生保护,依法为职工交纳工伤社会保险。积极推广、应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限制使用或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公司安全管理科设专人负责各在建工程职业卫生、劳动保护情况监督,加强对职工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在各在建工程普及职业病防治的知识,提高职工的自我健康保护意识。对防治职业病成绩显著的科室和人员给予奖励。 各在建工程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加强职工劳动过程中的防护
23、与管理。设置安全管理科为公司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为职工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在各在建工程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情况。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设置警示标志,在施工现场配置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
24、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一旦发现职工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立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治理后,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重新作业。对施工中所使用的材料,向施工人员提供相关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信息。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隐瞒或欺骗。按“三级教育”的原则对职工进行上岗前的职
25、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职工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职工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职工,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位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一、接触各种粉尘,引起的尘肺病预防控制措施: 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加强水泥等易扬尘的材料的存放处、使用处的扬尘防护,任何人不得随意拆除,在易扬尘部位设置警示标志。 2、个人防护措施。落实相关岗位的持证上岗,给施工作业人员提供扬尘防护口罩,杜绝施工操作人员的超时工作。 3、检查措施。在检查项目工程安全的同时
26、,检查工人作业场所的扬尘防护措施的落实,检查个人扬尘防护措施的落实,每月不少于一次,并指导施工作业人员减少扬尘的操作方法和技巧。 二、电焊工尘肺、眼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 为电焊工提供通风良好的操作空间。 2、个人防护措施:电焊工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佩戴有害 气体防护口罩、眼睛防护罩,杜绝违章作业,采取轮流作业,杜绝施工操作人员的超时工作。 3、检查措施。在检查项目工程安全的同时,检查落实工人作业场所的通风情况,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8小时工作制,及时制止违章作业。 三、直接操作振动机械引起的手臂振动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在作业区设置防职业病警示标志。 2
27、、个人防护措施:机械操作工要持证上岗,提供振动机械 防护手套,采取延长换班休息时间,杜绝作业人员的超时工作。 3、检查措施。在检查工程安全的同时,检查落实警示标志的悬挂,工人持证上岗,防震手套佩戴,工作时间不超时等情况。 四、油漆工、粉刷工接触有机材料散发不良气体引起的中毒预防控制措施: 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加强作业区的通风排气措施。 2、个人防护措施。相关工种持证上岗,给作业人员提供防护口罩,采取轮流作业,杜绝作业人员的超时工作。 3、检查措施。在检查工程安全的同时,检查落实作业场所的良好通风,工人持证上岗,佩戴口罩,工作时间不超时,并指导提高中毒事故中职工救人与自救的能力。 五、接触噪声
28、引起的职业性耳聋的预防控制措施: 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在作业区设置防职业病警示标志,对噪音大的机械加强日常保养和维护,减少噪音污染。 2、个人防护措施: 为施工操作人员提供劳动防护耳塞,采取轮流作业,杜绝施工操作人员的超时工作。 3、检查措施。在检查工程安全的同时,检查落实作业场所的降噪音措施,工人佩戴防护耳塞,工作时间不超时。 六、长期超时、超强度地工作,精神长期过度紧张造成相应职业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提高机械化施工程度,减小工人劳动强度,为职工提供良好的生活、休息、娱乐场所,加强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 2、个人防护措施。不盲目抢工期,即使抢工期也必须安排充足的人员能够
29、按时换班作业,采取8小时作业换班制度,及时发放工人工资,稳定工人情绪。 3、检查措施。工人劳动强度适宜,文明施工,工作时间不超时,工人工资发放情况。 七、高温中暑的预防控制措施: 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在高温期间,为职工备足饮用水或绿豆水、防中暑药品、器材。 2、个人防护措施。减少工人工作时间,尤其是延长中午休息时间。 3、检查措施。夏季施工,在检查工程安全的同时,检查落实饮水、防中暑物品的配备,工人劳逸适宜,并指导提高中暑情况发生时,职工救人与自救的能力。 第五篇:建筑企业职业病预防控制措施作为建筑业企业,我公司容易导致的职业病一般为:接触各种粉尘,引起的尘肺病;电焊工尘肺、眼病;直接操作振
30、动机械引起的手臂振动病;油漆工、粉刷工接触有机材料散发的不良气体引起的中毒;接触噪声引起的职业性耳聋;长期超时、超强度地工作,精神长期过度紧张造成相应职业病;高温中暑等,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企业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特制定本措施。 职业病预防控制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依法为职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保障职工获得相应的职业卫生保护,依法为职工交纳工伤社会保险。积极推广、应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限制使用或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
31、的技术、工艺、材料,公司安全管理科设专人负责各在建工程职业卫生、劳动保护情况监督,加强对职工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在各在建工程普及职业病防治的知识,提高职工的自我健康保护意识。对防治职业病成绩显著的科室和人员给予奖励。 各在建工程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加强职工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设置安全管理科为公司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
32、急救援预案。为职工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在各在建工程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情况。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设置警示标志,在施工现场配置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一旦发现职工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立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治理后,符
33、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重新作业。对施工中所使用的材料,向施工人员提供相关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信息。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隐瞒或欺骗。按“三级教育”的原则对职工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职工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职工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职工,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位时的职业健康
34、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一、接触各种粉尘,引起的尘肺病预防控制措施: 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加强水泥等易扬尘的材料的存放处、使用处的扬尘防护,任何人不得随意拆除,在易扬尘部位设置警示标志。 2、个人防护措施。落实相关岗位的持证上岗,给施工作业人员提供扬尘防护口罩,杜绝施工操作人员的超时工作。 3、检查措施。在检查项目工程安全的同时,检查工人作业场所的扬尘防护措施的落实,检查个人扬尘防护措施的落实,每月不少于一次,并指导施工作业人员减少扬尘的操作方法和技巧。 二、电焊工尘肺、眼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 为电焊工提供通风良好的操作空间。 2、个人防护措施:电焊工必须持
35、证上岗,作业时佩戴有害 气体防护口罩、眼睛防护罩,杜绝违章作业,采取轮流作业,杜绝施工操作人员的超时工作。 3、检查措施。在检查项目工程安全的同时,检查落实工人作业场所的通风情况,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8小时工作制,及时制止违章作业。 三、直接操作振动机械引起的手臂振动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在作业区设置防职业病警示标志。 2、个人防护措施:机械操作工要持证上岗,提供振动机械 防护手套,采取延长换班休息时间,杜绝作业人员的超时工作。 3、检查措施。在检查工程安全的同时,检查落实警示标志的悬挂,工人持证上岗,防震手套佩戴,工作时间不超时等情况。 四、油漆工、粉刷工接触有机材料散发不良气体引起的中毒预防控制措施: 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加强作业区的通风排气措施。 2、个人防护措施。相关工种持证上岗,给作业人员提供防护口罩,采取轮流作业,杜绝作业人员的超时工作。 3、检查措施。在检查工程安全的同时,检查落实作业场所的良好通风,工人持证上岗,佩戴口罩,工作时间不超时,并指导提高中毒事故中职工救人与自救的能力。&nb 第 21 页 共 21 页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