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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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减少集团公司贵广铁路工程项目施工对环境的影响,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国家、地方政府有关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和建设单位要求,依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结合集团公司贵广铁路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贵广铁路工程项目施工范围内的所属项目部。 第三条环境保护工作坚持“全面规划、合理布置、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化害为利”的原则,采取有利措施,保护生态环境。 第四条中铁十三局集团公司贵广铁路工程指挥部(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指挥部)对所属项目部实行“管生产必须管环保水保,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体制,
2、并把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作为施工生产重要内容。 第五条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为贵广铁路工程建设的影响范围,主要包括:主体工程、临时工程的施工场地、施工营地、施工便道、取弃土场、砂石料场及储存场、机械加工场、 第1页共6页拌合站、制梁场等及其临近受影响的范围。 第六条 学习环保水保知识,强化环保水保意识,重视环保水保工作,集团公司指挥部及所属项目部全体职工都有保护和改善环境的义务,对损害环境及水土保持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报告。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七条 为了加强贵广铁路工程项目的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领导,集团公司指挥部成立环保水保领导小组,所属项目部都要相应成立环保护水保组织机构。 第八条集团公司指
3、挥部配专职环保水保工程师1人,所属项目部要配专职环保水保工程师1-2人,工程队配专(兼)职环保水保管理员,并保持相对稳定。 第九条集团公司指挥部对全标段环保水保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所属项目部对本管区环保水保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一级保一级,层层负责。 第十条环保水保主管部门的职责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和建设、设计单位制定的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标准,并对贯彻执行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第2页共6页组织开展环保水保宣传教育,环保水保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和整改措施,并实施环保水保奖罚事宜。 负责施工标段(区)内的环境污染及水土流失防治与管理,调查处理环境污染及
4、水土流失事故和纠纷。 负责会同地方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部门做好自然生态环境和水土资源的保护。 负责做好环保水保措施实施记录、工作汇报及报告。收集、整理环保水保资料及文档管理,做好竣工验收工作。 完成领导交办的有关环保水保工作其它事宜。 第三章环境保护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指挥部所属项目部应对施工管区内的自然环境进行综合调查和评价,建立环境因素清单,编制环境保护措施,并上报集团公司指挥部。 第十二条保护好施工管区内的环境、江域、河流、河道的植被,防止水土流失,禁止乱砍伐林木,乱挖砂采石、乱占用耕地、破坏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行为。 第十三条 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的“河道管理条例”,在江域、河道、养
5、殖区管理范围内禁止修建围堤、阻水 第3页共6页修路、采砂取土、建房打井;设置拦水渔具、存放物料、开采资源;弃置石渣、泥土、垃圾、排放污水和清洗车辆、容器。水下爆破必须报经地方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四条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取弃土(碴)场必须按照“先拦后挖”、“先挡后弃”的原则进行施工,做好排水系统,使用后及时进行碾压平整,边坡处理,植被绿化,防止水土流失。 第十五条禁止损毁河堤、护岸、闸坝等水工程建筑物和防汛设施,水文监测和测量设施。 第十六条加强森林保护,禁止毁林开垦和毁林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它毁林行为。在森林防火期内,
6、禁止在林业区野外用火,珍惜具有特殊价值的植物资源。 第十七条保护地表和地下水资源,重点保护饮用水源,保持生活区和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禁止向水体排放生活污水,倾倒施工固体废物和其它废弃物。 第十八条在自然保护区、居民稠密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区域内,从事烟尘、粉尘作业,必须采取防尘措施,防止大气污染。 第十九条施工噪声必须控制标准或采取其他有效的消音措施,减轻、避免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噪声污染。 第4页共6页第二十条 施工便道要充分利用乡村既有道路、农用机耕路,便道宽度应符合运输要求,设置醒目的警告警示标志、边界线,严格机械车辆行走路线。施工便道尽量少占良田耕地,保护好铁路用地范围外的植被
7、。 第四章污染防治 第二十一条集团公司指挥部及所属项目部必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和上级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防治废气、废水、废渣、烟尘、粉尘、噪声、振动和其他有害物质对环境的危害。 第二十二条施工机械、设备、车辆必须符合环境保护技术要求,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严重污染环境的设备和工艺,不得将产生严重污染环境的设备转移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 第二十三条施工需要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或运输、装卸粉尘物质等,必须采取密闭措施或者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减轻环境污染。 第二十四条桥梁钻孔施工的泥浆按设计要求,应设置泥浆沉淀过滤池,防止泥浆外溢对周
8、边环境和水体的污染。 第5页共6页第二十五条施工现场和驻地应设置洗手间,生产、生活垃圾按指定地点分类存放,统一收集,妥善处理。 第二十六条破坏环境造成污染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国家、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恢复环境功能和消除污染危害责任,赔偿经济损失。 第二十七条集团公司指挥部所属项目部依照本办法,针对本管区工程项目实际,制定出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细则。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指挥部协调环保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实行。 二九年一月十六日 第6页共6页 拌合站、制梁场等及其临近受影响的范围。 第六条学习环保水保知识,强化环保水保意识,重视环 保
9、水保工作,集团公司指挥部及所属项目部全体职工都有保护 和改善环境的义务,对损害环境及水土保持的行为有权提出批 评,检举和报告。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七条为了加强贵广铁路工程项目的环境保护及水土 保持领导,集团公司指挥部成立环保水保领导小组,所属项目 部都要相应成立环保护水保组织机构。 第八条集团公司指挥部配专职环保水保工程师1人,所 属项目部要配专职环保水保工程师1-2人,工程队配专(兼)职环保水保管理员,并保持相对稳定。 第九条集团公司指挥部对全标段环保水保工作实施统 一监督管理,所属项目部对本管区环保水保工作实施统一监督 管理,一级保一级,层层负责。 第十条环保水保主管部门的职责 认真贯彻执
10、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 的法律法规和建设、设计单位制定的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标 准,并对贯彻执行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组织开展环保水保宣传教育,环保水保检查,发现问题 及时提出建议和整改措施,并实施环保水保奖罚事宜。 负责施工标段(区)内的环境污染及水土流失防治与管 理,调查处理环境污染及水土流失事故和纠纷。 负责会同地方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部门做好自然生态 环境和水土资源的保护。 负责做好环保水保措施实施记录、工作汇报及报告。 收集、整理环保水保资料及文档管理,做好竣工验收工 作。 完成领导交办的有关环保水保工作其它事宜。 第三章环境保护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指挥部所属项目部应对施工管
11、区内 的自然环境进行综合调查和评价,建立环境因素清单,编制环 境保护措施,并上报集团公司指挥部。 第十二条保护好施工管区内的环境、江域、河流、河道 的植被,防止水土流失,禁止乱砍伐林木,乱挖砂采石、乱占 用耕地、破坏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行为。 第十三条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的“河道管理条 例”,在江域、河道、养殖区管理范围内禁止修建围堤、阻水 修路、采砂取土、建房打井;设置拦水渔具、存放物料、开采 资源;弃置石渣、泥土、垃圾、排放污水和清洗车辆、容器。 水下爆破必须报经地方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四条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与主体工程同 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12、,取弃土 (碴)场必须按照“先拦后挖”、“先挡后弃”的原则进行施工,做好排水系统,使用后及时进行碾压平整,边坡处理,植被绿 化,防止水土流失。 第十五条禁止损毁河堤、护岸、闸坝等水工程建筑物和 防汛设施,水文监测和测量设施。 第十六条加强森林保护,禁止毁林开垦和毁林采石、采 砂、采土以及其它毁林行为。在森林防火期内,禁止在林业区 野外用火,珍惜具有特殊价值的植物资源。 第十七条保护地表和地下水资源,重点保护饮用水源, 保持生活区和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禁止向水体排放生活污 水,倾倒施工固体废物和其它废弃物。 第十八条在自然保护区、居民稠密区、风景名胜区和其 他需要特殊保护区域内,从事烟尘、粉尘作
13、业,必须采取防尘 措施,防止大气污染。 第十九条施工噪声必须控制标准或采取其他有效的消 音措施,减轻、避免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噪声污染。 第二十条施工便道要充分利用乡村既有道路、农用机耕路,便道宽度应符合运输要求,设置醒目的警告警示标志、边界线,严格机械车辆行走路线。施工便道尽量少占良田耕地,保护好铁路用地范围外的植被。 第四章污染防治 第二十一条集团公司指挥部及所属项目部必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和上级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防治废气、废水、废渣、烟尘、粉尘、噪声、振动和其他有害物质对环境的危害。 第二十二条施工机械、设备、车辆必须符合环境保护技术要求,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严重污染
14、环境的设备和工艺,不得将产生严重污染环境的设备转移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 第二十三条施工需要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或运输、装卸粉尘物质等,必须采取密闭措施或者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减轻环境污染。 第二十四条桥梁钻孔施工的泥浆按设计要求,应设置泥浆沉淀过滤池,防止泥浆外溢对周边环境和水体的污染。 第二十五条施工现场和驻地应设置洗手间,生产、生活垃圾按指定地点分类存放,统一收集,妥善处理。 第二十六条破坏环境造成污染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国家、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恢复环境功能和消除污染危害责任,赔偿经济损失。 第二十七条集团公司指挥部所属项目部
15、依照本办法,针对本管区工程项目实际,制定出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细则。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指挥部协调环保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实行。 二九年一月十六日 第三篇: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管理办法 1总则 1.1为全面保护和改善本项目沿线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防止污染和其它公害,按“创建景观路、文化路”的目标建好磨思高速公路,根据国家和云南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省交通厅对环保工作的要求,对环境保护要全方位控制,全过程强化环保意识,特制定本办法。 1.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公路建设环境影响评价规范等
16、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合同段施工的具体情况,实行根据环境保护开展的好坏对各工程处奖罚,对项目部和各工程处主要负责人进行奖惩挂钩。 1.3各工程处应本着对环保负责的精神,认真理解有关的“规范”及“办法”的要求,总结经验,不断提高环保意识,积极主动地做好环保工作。 2环保组织机构 2.1成立环保工作小组,项目经理任小组长,项目总工、项目部安技员、工程处处长任副组长,相关负责人任组员,并明确工作执行负责人。 2.2设环保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经理任小组长,项目总工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组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征迁办公室内。 3环保组织机构职责和责任人职责 3.1项目部环保领导小组对各工程处的环保工
17、作进行检查、督促、奖惩,同时对指挥部环保主管部门汇报情况,其责任人为项目经理和环保分管领导,上级和环保部门对本项目的评价和奖惩将直接对责任人兑现。 3.0.2项目部的环保工作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段落的环境保护工作,对环保工作的好坏负直接责任。在施工中严格贯彻有关环保方面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执行有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并严格要求各工程处认真开展环保工作,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其责任人为项目经理和环保分管领导,对开发公司环保监督领导小组负责,如有被上级和主管部门奖励和处罚,将直接对责任人兑现。 4环境保证措施 4.1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实行“政府监督、业主管理、企业控制、全员实施”的保证体系。环
18、保部门代表政府对本项目进行环保检查和监督,项目部负责督促各工程处按环保有关法律、法规施工。项目部应提高自身的环保意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在建设的全过程中动员全体建设者保护环境,全面实施环保的各项规定。 4.2切实加强磨思高速公路建设环境保护的现场管理,杜绝各工程处在施工中随挖随倒、乱砍树木、挤占河道等不文明施工行为发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另一方面,要加大现场稽查力度,努力做好环保 现场管理工作。 4.3各工程处建立健全环保管理体系,落实责任制实现环保目标。 4.4通过环保教育强化环保意识,通过环保控制提高预测预防能力,通过环保检查消除环保隐患。 5现场检查及处罚规定 5.1现场检查的目的 为
19、了切实加强磨思高速公路环境保护的现场管理力度,控制施工过程中各种不规范,不文明的行为,杜绝可能对当地环境,生态造成各种严重破坏的不良事件发生。 5.2现场检查机构 项目部有关处室人员组成现场环保稽查组,具体实施不定期环保检查、督促、处罚的职能。 5.3现场检查的依据 按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发的项目建设环保法律法规和环保管理办法规定,以及本项目合同文件、技术规范为依据。 5.4稽查组主要职责 5.4.1检查各工程处的环保组织机构和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和完善,是否运行正常。 5.4.2检查各工程处在施工中是否按环保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施工。 5.4.3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监督,分段落实环保任务和责任。对违 反
20、环保规定操作和随意破坏自然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5.4.4检查因施工造成土石淤塞河道的清理情况,并督促恢复疏通,确保雨季前清理通畅,安全渡汛。 5.4.5检查弃土场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规范合理。 5.4.6检查拦砂坝是否按设计要求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规定,是否能安全有效地防止土石流失。 5.4.7检查因施工造成的边坡植被破坏是否采取恢复措施。 5.4.8检查各类水毁和滑坍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破坏情况,并协助制定处治措施。 5.4.9检查路基、边坡、涵洞、桥梁等排水防洪工程对环境保护的影响。 5.4.10检查因施工挖断或阻塞农田水利灌溉的沟渠,确保农作物栽种前恢复或疏通。 5.4.11检查施工
21、现场内外环境,避免或减少由于施工操作引起的粉尘、有害气体、噪音等对大气和环境的污染。 5.4.12严禁乱砍滥伐树木,乱倒废方,尽量减少污染河道、水库等水资源。 5.5处罚规定 各工程处若不按有关环保规范和法规要求施工的,经项目部环保监督领导小组发现,分别按本办法规定的处罚细则处理。 6环保处罚细则 6.1工程处应正确对待施工中存在的环保问题,对查出的环保问题隐瞒不处理者,项目部将对当事人进行经济处罚,直至调离岗位。 6.2工程处不按合同文件和技术规范要求施工的,经环保监督领导小组检查发现,除责令其恢复至达到要求外,分别按以下情况进行处罚: 1.路基土石方开挖 在沿河段和水库边开挖土石方,故意向
22、河床和库区弃废方,而且下方无工作平台和防范措施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10万元。 在山岭区开挖路基土石方,不按设计图纸的要求进行弃土、随挖随倒,经有关人员发现核实,一次罚款1万元,重复发生的加倍处罚。 对于在山脚设工作平台的,必须严格控制开口,不能多处开口,避免坡面植被遭破坏,不按要求施工,发现一次处以1万元的罚款。 采用爆破开挖石方时,要严格控制药量,尽量避免放大、中炮,产生土石方滚入河道,阻塞且不及时清除者,每发现一次罚款2万元。 2.桥梁桩基施工 桥梁钻孔灌注桩施工时,溢出的泥浆应引流至适当地点进行处理,以防止污染堵塞河道、水源或道路,如不按要求施工,每发现一次罚款1万元。 3.水土保持 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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