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办法 .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XX县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办法 .doc(4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XXXX 县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办法县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办法一、考核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合方工委、安监局、工商局、电力局、公安局、粮食局、文教局、卫生局、交通局、工业促进局、国土局、药监局、质监局、供销社、消防队、交警队、建设局、民政局、农牧局、水务局、环保局、房管局、商务局、石油公司、火车站、新城区管委会。二、考核基本原则(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落实政府(部门)安全监管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以制度建设、措施保障和建立健全防范体系为重点,突出基层和基础工
2、作考核,强化第一责任人的安全责任。(二)坚持控制目标考核与管理目标考核相结合,年终考核和日常考核相结合,建立和完善各项监督考核制度,严格监督管理,使安全生产目标考核适度、科学、规范。(三)控制目标考核以事故统计和事故调查处理资料为依据,对发生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对发生事故和瞒报事故的行为从严进行考核。三、考核管理制度(一)日常管理和综合协调。县安委办负责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日常工作,掌握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综合情况,组织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二)事故报告和信息反馈制度。各乡镇和县直部门分别按
3、附表 1和附表 2 要求,每季度后 5 日内报控制目标完成情况;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半年和全年执行情况自查报告,分别于 2020 年 7 月 15 日和2020 年 1 月 10 日前上报;各乡镇对本地发生的事故调查处理情况按附表 3 要求,随自查情况报告一并上报。(三)日常监督检查(抽查)制度。对各责任单位执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情况实行季度抽查制度。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各责任单位及时将整改意见和措施落实情况上报县安委办。抽查情况作为年度考核依据。四、考核实施办法(一)考核内容为各责任单位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所规定的各项控制和管理目标,考核时限为 2020 年 1 月 1 日零
4、时至 2020年 12 月 31 日 24 时。(二)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依据事故统计资料和事故调查处理有关资料,由县安委办直接进行考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采取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三)实行百分制考核。各乡镇控制目标占 40 分,管理目标占 60分;县直部门控制目标占 30 分,管理目标占 70 分;两项目标考核得分相加为考核得分。各乡镇考核计分表见附表 4;县直部门考核计分表见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附表 5。(四)各乡镇考核办法1、控制目标考核记分:(1)发生 1 起一般事故扣 10 分,再发生每起扣 20 分。(2)发生
5、重大事故,未超出 2020 年实际发生起数,每起扣 1 分;超出 2020 年实际发生起数部分,每起扣 5 分。(3)未完成其它控制目标每项扣 3 分。2、管理目标考核记分:(1)日常考核,占 20 分,可记负分。其中,抽查和监督检查占15 分,根据抽查和监督检查情况考核记分;事故报告和信息上报、反馈情况等占 5 分。计分标准为:迟报一般事故每次扣 2 分,迟报重大事故每次扣 5 分;隐瞒不报一般事故每次扣 10 分,隐瞒不报重大事故每次扣20 分;不按要求上报、反馈有关信息,每次扣 2 分(注:凡举报查实的均属于隐瞒不报)。(2)年终考核占 40 分,由县安委办组织考核组进行考核、记分。(五)县直部门考核办法1、控制目标考核记分:(1)属于直接负责监管的单位,发生 1 起一般事故扣 10 分,再发生每起扣 20 分。(2)行业(系统)内单位,发生 1 起一般事故扣 5 分,再发生每起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扣 10 分。(3)因本部门未履行或未尽安全(生产)监督职责,发生 1 起一般事故扣 10 分,再发生每起扣 20 分。(4)未完成其它控制目标,每项扣 3 分。2、管理目标考核记分: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