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篇一县民政局年工作总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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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篇一:县民政局XX年工作总结 *县民政局2014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 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 工作宗旨,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落 实民权、改善民生的各项要求。经过努力,重点工作进展顺利, 各项业务协调发展,多项工作取得了新突破。现将开展完成情况 总结如下: 一、2014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突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强化基本民生保障 1、城乡低保工作。按照县政府办关于印发2014年城乡 低保提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普府办发。2014。26号)文件 安排,我局认真开展完成了2014年城乡低保提标核查工
2、作,农 村低保保障标准由每年1700元提高到1990元,提标增幅达17%, 确定农村低保对象56530人;城市低保标准由每月330元提高到 每月370元,提标增幅达12%,确定城市低保对象3315人。于5 月30日前按新标准发放了保障金。全年共发放农低保金6166.44万元,城低保金979.32万元。在开展城乡低保提标核 查的同时,对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户进行了年度核查,经入户调 查、公示、审核、审批,确定救助对象5087户9208人,全年共 发放救助粮621930斤,切实保障了低保缺粮户的基本生活。 2、农村五保供养管理工作。我局认真落实农村五保供养 条例,进一步加强对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的建
3、设管理。全县 现有农村敬老院11所,2013年开工建设的*乡、*镇敬老院于 11月底竣工投入使用,现有敬老院床位208张。分散供养1014 人,集中供养160人,集中供养率达58%。现集中供养季度人均供养标准726元,分散供养季度人均供养标准363元,全年发放农村五保供养金198.26万元,供养率达100%。 3、城乡医疗救助工作。一是拨付医疗救助资金210万元, 全额资助城乡低保对象、五保供养对象参加新农合。二是对城乡低保对象和困难群众实施住院医疗救助。救助人数4456人,发放城乡医疗救助资金632.97万元,有效缓解了困难群众看病难。 4、临时救助工作。我局加大对特困人员家庭救助工作,对
4、凡因火灾、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者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低保家庭,以及遭遇其 他特殊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全年累计救助困难家庭446户269.64万元。 (二)突出救灾应急机制建设,提升灾害应急救助能力 1、进一步加大灾害核查力度,实行随报随查,确保各类灾 害信息的准确上报,妥善处理。今年全县先后发生低温冷冻、干旱、风雹、洪涝、滑坡等自然灾害,受灾人口224307人,紧急转移安置人口85人,农作物受灾面积1993公顷,成灾面积1437公顷绝收面积594公顷,因灾倒塌农房13户,37间,损坏农房792
5、户,2364间,直接经济损失5173.5万元。面对灾害频繁的严竣考验,县民政局积极应对,每次灾情发生后,在第一时间内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核灾救灾,紧急转移安置群众,妥善安置受灾群众生产生活,及时向县委政府领导汇报和向州局上报灾情信息,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确保灾民基本生活得到保障。2014年全年共下拨了148万元救灾救济款到各乡镇,冬春期间,发放冬 春救助粮食600吨,棉衣15063件、棉被3184床、单衣3883套、帐篷56顶,救助冬春受灾困难群众35549万人,有效保障了受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2、做好倒损房屋恢复重建工作。对无自救互救能力的22户倒损房屋对象,下拨倒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资金25.
6、8万元,其中倒塌房屋重建对象11户,补助资金14万元,房屋维修8户,补助资金3.8万元,灾民基本生活得到妥善安置。 3、是积极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制定了*县2014年度“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方案,在5月12日,通过悬挂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1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0余人次,有效提高了广大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 (三)突出维护优抚对象权益,完善双拥优抚安置体系 1、增强军民团结,创新双拥工作。一是为做好我县双拥工作,春节期间走访慰问了驻军和优抚对象13人,共发放慰问金 5.6万元。二是加强双拥宣传,通过出国防教育宣传和双拥板报、张贴标语、悬挂布标、悬挂彩旗、印发宣传
7、单等方式加强了对双拥工作的宣传,形成了浓厚的双拥宣传氛围。 2、严格落实优待抚恤政策和退役士兵安置政策。一是按时下拨全年的各项抚恤、补助经费1517人674.3万元。其中三属抚恤费22人19.8万元;残疾军人抚恤费98人185.6万元;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费228人181.5万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费15人8.1万元;参战人员生活补助费386人214.9万元;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补助费756人60.2万元;60周岁以上烈士子女生活补助费12人4.2万元。二是严格执行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不低于5%的自然增长机制,切实保障优 抚对象的生活水平。复员军人的生活补助由每年6946元提高
8、到每年7896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的生活补助由每年4162元提高了到每年4790元;参战退役人员的生活补助由每年4106元提高到4730元;60周岁以上的烈士子女按每月130元发放。三是认真开展优抚医疗救助工作,为629名优抚对象缴纳了2014年参合资金4.4万元,优抚医疗“一站式”结算服务正常运行,支付优抚医疗救助金18.6万元。四是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2013年度共接收退役士兵62人。其中符合安置的退役士兵2人,有1人是城镇退役士兵,1人是立二等功士兵(由县人民政府直接安置),有60人是农村退役士兵回乡自主就业,发放一次性自主就业金62.55万元。符合安置的退役士兵待县人民政府安置领导小
9、组择优安置。 (四)突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推进城乡社区建设 1、圆满完成第九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全县75个村14个社区在1月下旬已圆满完成了第九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共选举产生村委会成员467人(主任75名,副主任和委员392名);共选举产生居委会成员87人(主任14名,副主任和委员73名)。在选举过程中,我局始终坚持工作上周密部署、操作上规范有序,严格依法选举,确保了我县第九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有条不紊进行和圆满完成。 2、深入推进社区建设工作。2014年以来,我局将城乡社区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按照省、州、县城乡社区建设工作的总体目标和工作要求,以创建县级示范社区、
10、完成全县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为工作目标,积极开展了各项城乡社区建设工作。按州局下达的任务建设了2个社区服务中心,5个社区 服务站。在盘水镇、江西镇、三板桥镇开展农村社区和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各社区服务中心(站)制定了社区工作管理制度,明确了工作职责,制定和完善了村务财务民主管理制度。同时,我局还规划申报了14个城乡社区服务站建设项目。 3、不断深化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一是指导新当选的村(居)民委员会完善村(居)民自治章程,对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中不适应新形势要求和与新的法律、法规有冲突或不易操作的条款进行了清理、修改和规范。二是抓好了以财务公开为重点的村(居)务公开工作。全县各村(居)按村务
11、公开目录的要求全面实行了村(居)务公开,100%建立了村(居)务监督小组,实现了村(居)财务每季公开一次。 (五)突出社会专项事务建设,优化民政公共服务职能 1、社会专项事务工作稳步推进。一是抓好流浪乞讨救助工作。全年开展了2次清查行动,劝说、引导街面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到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截止6月12日,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78人次,其中18周岁以下共8人次,发放救助金58750元。二是认真做好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2017年行政区划调整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州府办发电。2014。102号)文件精神和省、州相关会议精神XX县区委、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
12、,我局精心运作,把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作为推进城镇化进程、促进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认真开展了调研和材料收集上报等各项工作,于5月28日将县委县人民政府通过的*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方案按程序呈报州级审核。三是全力推动殡葬改革。凤凰山殡仪馆目前已完成投资3750万元,建设完成 篇二:民政局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 民政局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 民政局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亲切关怀和指导下,我区民政工作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
13、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紧密结合“优环境、提效能、保开局、促发展”主题实践活动,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民政工作宗旨,突出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强化公共服务和夯实基层基础,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作用,按照年初工作部署,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目标。根据要求,现将有关总结和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社会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 1、城乡低保规范运行 (1)全面开展低保对象复核工作。根据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皖民社救函201617号)精神,我局按照工作要求,对低保对象复核
14、工作进行了具体布置。要求各镇街在一季度迅速开展低保对象年检工作,对所有低保对象全面进行复核认定,根据不同类别对象的家庭情况开展定期核查、动态管理,重点做好就业年龄段及刚达退休年龄的低保对象复核认定工作。至6月底,全区低保对象复核认定工作已基本结束,1-6月以来,全区城市低保共新增对象117户141人,月补金额41430元;取消116户139人,月减金额47121元;调整37户,净减4人,月净增金额4205元。农村低保共新增对象444户721人,月补金额121300元;取消364户503人,月减金额88175元;调整170户,净减32人,月净增金额955元。 (2)对低保标准进行了调整。按照市民
15、政局、财政局、统计局、物价局关于调整2016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将2016年城市低保标准由每月490元提高到51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年3432元提高到3775元。新标准从2016年1月起执行。 (3)及时发放低保资金。截止6月底,全区现有5601户7416人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月发金额251.3万元,1-6月份共发放城市低保金1509.3万余元,全区月人均补差金额达339元;有10954户、18189人享受农村低保,月发放金额333.9万元,上半年已发放补助资金1995.5万元,全区月人均补差金额184元。 (4)成立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
16、济状况核对机构。5月底,经区编委会议研究,同意设立“XX市xx区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编制4名,隶属区民政局管理,股级建制。 2、城乡医疗救助予民实惠 进一步加大城乡医疗救助力度。5月份,区政府出台了xx区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方案,将今年救助比例全部提高到70%,三类病种封顶金额分别调整到15000元、6000元和3000元。 及时发放医疗救助资金。1-6月份,全区城乡医疗救助共2731人次,发放救助资金867.57 万元(含资助城乡困难居民参保32119人,资助参保资金321.28万元)。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生活困难,
17、开展临时救助300人次,发放救助资金127.92万元。 3、救灾救济及时有效 做好冬、春荒救济工作。把冬春困难群众生活安排作为最现实最紧迫的民生工作抓紧抓好,全区冬春困难群众生活得到切实保障。一是摸清底数,制定方案。组织各镇街反复摸排核实,建立冬春困难群众花名册,并制定全区冬春困难群众生活救济实施方案;二是落实资金,开展捐助并及时下拨冬令款和春荒款,秉着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将衣被口粮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下拔冬春救灾款326万元,救济灾民3.2万人;三是及时救助,加强督查。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统筹安排、分步实施”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确保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
18、到保障;四是“两节”期间,组织开展慰问和送温暖活动,确保困难群众过个和谐年、安详年。深入开展农村住房保险试点工作。农房保险工作在过去两年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做好我区山区库区农房保险工作,截止四月底,已完成全区135959户的农房信息采集核对任务,并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池州分公司签订了合同,本次保险期限从2016年4月1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止。目前此项民生工程正按时间节点有力有序推进。 4、五保供养保障到位 目前,全区现有农村五保户3645人,其中分散供养五保户1788人,集中供养五保户1857人。对集中供养人员,我局严格按照XX省民政厅、财政厅XX省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工
19、作实施办法(皖民福函2015471号)要求,实施农村敬老院等级评定工作。根据供养服务质量、内部管理水平、基础设施条件和组织保障力度,由低至高将全区20所农村敬老院划分为一星、二星、三星三个等级。服务等级经申报、评定和公示,被评为一星级的1家、二星级13家、三星级6家。通过星级评定,全面落实了我区农村五保供养机构以奖代补政策,健全了农村五保供养机构管养制度,改善了集中供养条件,提高了服务水平。对分散供养人员,通过进一步提高生活补助标准来改善他们的生活。全区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生活补助标准从去年的3480元/年.人提高到今年的3800元/年.人,提高了9.2%。 5、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有序开展
20、 根据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关于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池民福【2016】64号)要求,为做好我区农村留守儿童的摸底排查工作,我局牵头组织开展了此项工作,并制定了实施方案,要求各镇街全面排查因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无法与父母正常共同生活的不满十六周岁农村户籍未成年人。目前排查工作正按照实施步骤稳步推进。 6、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工作稳步推进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为我市今年33项民生工程之一,为此市里出台了“XX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池民福【2016】49号),根据该文件精神,凡具有XX市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
21、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享受本办法规定的护理补贴(长期照护是指因残疾产生的特殊护理消费品和照护服务支出持续6个月以上)。目前各镇街已完成了对本地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的摸底,现正处在复核、评议、公示阶段。 7、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有效开展 按照xx区孤儿救助办法,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全部实行救助。截止6月底,全区有救助对象203人,其中分散抚养128人,集中抚养75人。分散抚养孤儿生活费救助标准为790元/人.月,集中抚养孤儿生活费救助标准为1190元/人.月。分散抚养 生活补助费全部实行按月打卡发放,集中抚养孤儿生活费打到区儿童福利院帐户。目前,已发放1-6月生活救助资金114.2
22、万元。 根据流浪乞讨救助工作要求,落实工作责任,及时、有效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今年以来,共救助446人次,发放救助资金16.5万元。 (二)基层政权建设不断推进 1、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一是开展调查摸底,在去年选择70个村试点的基础上,对今年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村进行了摸排,确定了里山街道白洋等70个村开展试点工作;二是结合实际,制定全区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三是加强指导检查,根据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方案要求,及时加强业务指导,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完善。 2、城市社区“三社联动”试点工作。一是赴上海考察“三社联动”工作,学习借鉴外地成功经验,结合我区社区实际,制定出台了xx区主XX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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