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物流中心项目工程分包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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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博重庆空港物流中心项目期工程 EPC工程总承包分包管理办法 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目 录一、分包管理目标3二、分包管理的原则3三、分包管理的程序和内容33.1分包管理的工作流程33.2分包管理的过程控制程序4四、分包管理实施细则54.1、总 则54.2、进场须知54.3、教育培训54.4、组织管理规定 64.5、教育培训84.6、组织管理规定 104.7、组织管理规定 124.8、组织管理规定 134.9、组织管理规定 214.10、文明施工管理 254.12、成品保护管理规定 294.13、生活区后勤管理规定 314.14:其他33五、EPC总承包工程报验样表34一、分包管理目标工程管理目标
2、序号管理项目目标目标值备注1工程质量管理竣工工程合格率100试行BIM项目管理竣工一次验收合格率100分部工程验收90分项工程验收902安全管理因工负伤频率3因工重伤/死亡率03安全文明目标达到安全文明工地标准4环境管理目标达到安全文明工地标准5进度管理达到进度节点目标6用户服务满意率二、分包管理的原则在工程管理中,坚持“公正”、“科学”、“统一”、“控制”、“协调”原则。“公正”原则在工程管理中,无论是在选择材料、管理分包单位,还是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面对的各种问题,都以业主利益、工程利益为重,以确保整个工程的顺利进行。“科学”原则工程管理涉及环节多、方面广,以严谨的态度,借助科学、先进的方法、
3、手段进行管理协调。“统一”原则将所有分包单位纳入其管理体系,实行统一组织、统一控制、统一协调、统一管理。“控制”原则在管理过程中,要采取有效控制手段,对分包单位进行监督控制,确保控制原则得到落实和执行。“协调”原则“协调”管理是管理的主要手段,“协调”能力是管理水平、经验的具体体现。只有把协调工作作好,整个工程才能顺利完成。三、分包管理的程序和内容3.1分包管理的工作流程工期目标、质量目标安全目标、企业形象目标、文明施工目标成本/效益目标业主满意指标熟悉EPC工程总承包合同,确定管理范围确定分包专业及施工范围业主及监理审核编制分包招标及进场计划制定施工组织设计 编制方案编制计划 工程实施及管理
4、过程控制和实施编制总进度计划及专项施工方案案过程控制及实施交付精品工程分包管理的工作流程3.2分包管理的过程控制程序分项或专项管理目标实施管理或纠正与预防措施实 施日常检查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正常或存在偏差管理目标 分包管理的过程控制程序四、分包管理实施细则4.1、总 则4.1.1为了使在本项目承担施工任务的分包单位的各项管理工作满足业主及EPC工程总承包的项目管理要求,确保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有序,实现项目的管理目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4.1.2本管理办法适用于进入本项目现场内的任何一家分包单位。4.2、 进场须知4.2.1. 所有分包单位必须持有本项目的施工合同及安全协议书。4.2.2提供以下资
5、料:(1)、企业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2)、参与本工程的组织机构表及通信联络表(3)、入场人员花名册(4)、负责本项目施工的特种工人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印件(5)、进场施工机械一览表(6)、进场安全物资一览表4.3、教育培训4.3.1为了确保分包单位了解现场实际情况,能够严格遵守本项目的各项管理制度及分包单位员工素质符合我项目要求,必须进行教育培训工作。4.3.2工人素质教育4.3.2.1教育培训工作由分包负责。4.3.2.2由分包单位组织的教育培训,必须是符合我项目要求的及现行、有效的各类法规、规范及文件,同时应做好记录,并报项目部备案。4.3.2.3所有分项工程开工前,由分包主管工长主持对施工人
6、员进行专项教育,使工人对所施工的分项工程充分了解。要求工人知道分项工程的工期要求,施工方法,施工要点,工程做法,质量要求,质量标准,文明施工成品保护要求。未对工人进行教育的分项工程不允许开工。 4.3.2.4各分包必须配一名素质较高的专职质量员,且必须给其足够的权限,以保证下达的质量整改和质量保证措施得到彻底贯彻和实施。4.3.3. 安全教育4.3.3.1项目部对分包单位的全体成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由项目部门注册登记后才能上岗。4.3.3.2分包队伍要明确一名安全负责人,主管日常的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工作。4.3.4. 记录:(1) 安全教育记录(2) 班前安全活动交底记录(3)新工人入场
7、三级安全教育记录 4.4、组织管理规定4.4.1.在施工中分包商必须按合同及所报施工组织设计要求配备足够的,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及施工工人。4.4.2.经确定认可管理人员及数量不可随意变动,必须常驻现场,提供固定的联系电话(手机),不得兼任本项目之外的其它项目的职务(除经允许)。4.4.3.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履行组织管理职责,不经批准不得更换,离开现场必须经批准。4.4.4.现场管理必须设置专职技术员、安全员、质量员、资料员、测量员、试验员,其数量必须满足施工生产及要求。4.4.5.从事现场管理工作的管理人员、工长、质量员、安全员等必须在现场组织监督施工,不得随意离开现场。4.4.6
8、.分包单位的任何人员必须尊重EPC工程总承包、业主和监理单位人员,不得无理顶撞。分包单位如与EPC工程总承包、业主、监理人员发生正面冲突,则视情节处以200元2000元罚款,如情节严重构成侮辱、诽谤甚至身体伤害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4.4.7.分包单位必须依据我项目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内部的各项管理制度,并报EPC工程总承包项目部。4.4.8.我项目的任何罚款无须分包单位签字确认,我项目所发函件即为扣款依据。所罚款项必须按时上交,否则加倍在工程款项中扣除。4.4.9.分包的人力、物资、机器设备、工具等生产资源进入施工现场后,应视为项目生产资源,受项目统一管理。其生产资源的进退场应该提前与EPC工程
9、总承包联系,批准后方可办理进出场手续。4.4.10.分包单位任何人无权更改施工方案和经批准的施工计划。如需变动必须事先征得我项目部批准。4.4.11对于我项目安排的任何工作指令,无论结果如何必须在2小时之内回复,并补充至月、周、日计划中。4.4.12. 任何施工现场布置必须有方案、计划,并经我项目工程部批准后方可实施。4.4.13. 任何零星用工及合同外用工的发生,都必须在同时得到我项目部的批准和项目部的确认书后,方可实施(缺一不可), 否则一律无效,后果自负。4.4.14. 无论何种原因现场内发生紧急情况或事故,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及其它管理人员必须在现场指挥组织并做好事后的处理,并及时上报项
10、目部。 4.5、现场管理规定4.5.1.所有分包单位进入现场施工人员必须着装整齐,佩戴安全帽、胸卡,违者罚款50元/人.次。4.5.2.分包单位在施工现场内所建的临时设施(包括现场料场)必须符合我项目总平面布置图要求,施工前须先得到我项目部的批准,按EPC工程总承包要求进行布置,不得私自更改。4.5.3.所有分包单位施工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必须着装整洁,不得留长发,注意举止行为;严禁在现场内大声喊叫、打闹。4.5.4.进入施工区域必须戴好安全帽,并符合有关规定,违者罚款50元/人.次。4.5.5.不在指定的吸烟区吸烟,罚款50元/人.次。4.5.6.现场内严禁随地大小便,随地小便罚500元/人.
11、次,随地大便罚1000元/人.次。4.5.7.爱护现场内的安全、消防、测量、照明设施及有关标牌等,如有损坏,将负责赔偿损失,并处以两倍于损失的罚款。4.5.8.必须保证所悬挂标牌的完好、整洁,标识颜色清晰无退色。所堆放物品无论堆放时间长短,必须堆放整齐,必须有完整封闭围挡。4.5.9.施工现场、生活区内严禁赌博、酗酒闹事行为,否则对分包单位责任人罚款500元/次,并将有关人员驱逐出场。4.5.10.现场办公室管理规定4.5.10.1各分包单位应于进场后在业主指定的地方修建临时设施。EPC工程总承包根据具体情况可不提供办公、宿舍等临时设施。4.5.10.2各分包单位须按方案无条件执行,不得随意调
12、整和随意占用办公用房。4.5.10.3办公室内必须保持干净、整洁,桌净、窗明、文件图纸按顺序编号,按类归档。4.5.10.4工作时间,禁止串室闲谈,禁止在办公区大声喧哗,保持肃静。4.5.10.5办公室应悬挂标牌,规格尺寸按我公司要求制作。4.5.10.6妥善保管办公室内的贵重物品,下班后关窗锁门,防止盗窃。4.5.10.7禁止私拉电线,私设开关,禁止长明灯,做到人走灯灭。4.5.11.仓库必须按项目部统一要求进行布置,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物资应码放整齐并挂标牌。4.5.12.堆料场所的划定必须按EPC工程总承包总平面布置图布置,并且码放整齐,不得私自乱堆,并按项目部要求进行标识。4.5.13
13、.现场的临水、临电设施,分包在使用时要爱护。根据各分包单位生产的需要,EPC工程总承包将动态指定具体的临水使用点。各分包应对自己负责的临水使用点负有维修及保护负责。发现破坏情况应及时上报项目部,否则一切修理责任自负。对临水临电的改动应报EPC工程总承包批准后进行,不得私自改动水管、乱拉电线。违者将处以罚款。4.5.14.现场临时道路由EPC工程总承包进行统一维护,分包在使用中要保护道路,若有损坏,相应分包要立即恢复,EPC工程总承包依情节情况将处以经济处罚。分包在道路上遗撒杂物,分包要及时清理,同时不得将垃圾、杂物遗撒在场外。4.5.15.围墙、大门、旗杆等由EPC工程总承包进行统一布置,分包
14、在生产过程中不得破坏。4.6、施工及计划管理规定4.6.1.任何一项施工开始都必须具有经过批准的施工方案、进度计划、安全交底书、技术交底书、材料使用得到批准、安全设施齐全无隐患。管理者及操作者经过教育,质量标准、工艺标准清楚,否则不得开工,。4.6.2.所有施工都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标准进行,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提供齐全、有效的技术保证及质量评定资料,否则返工重新施工,一切损失自负。4.6.3.由于分包单位自身原因造成生产要素配备不及时、不足,我项目将书面通知限时配足,超时未配合者。我项目有权对分包单位造成的损失进行索赔。4.6.4.因分包单位的原因导致我项目必须修改施工方案或采取特殊技术措
15、施的,所增加的费用完全由分包单位支付,所需生产要素分包单位必须及时配置。4.6.5.分包单位进场施工,其施工组织、安排必须按我项目的要求完成,我项目部负责协调、监督、解决方案或设计的技术性问题。如需修改方案或设计,由分包单位书面通知我项目技术部,我项目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解决,任何人无权擅自修改方案和设计。 4.6.6.分包单位所使用材料及供应商必须是经我项目审批同意使用的,否则一律严禁使用,已进场的必须清退出场,并要向项目报告其处理结果及去向。4.6.7.分包单位要积极配合我项目其它分包单位的施工,不得无故刁难,否则将处以罚款,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4.6.8.周计划(下周一至下周日)由各分包单
16、位于每周日下午5:00之前上报项目部;项目部于次日召开生产会时确定周计划的审批修改意见并形成文件下发,周一开始按照审批修改意见执行;周一生产会上同时讲评前一周计划实施情况。各家施工单位现场经理及相关工长必须准时参加。4.6.9.月计划由各分包于每月23日报月计划(本月25日至下月24日)到项目部,当月24日确定月计划审批修改意见并形成文件下发,25日开始实施。并在该周项目生产例会上讲评上一月计划执行情况。现场各家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及相关管理人员必须准时参加。4.6.10.项目部对周计划进行考核,每周计划完成率在90%以上视为合格,未完成需由分包出具书面原因分析及抢工措施。 4.6.11.为了迎接
17、各方面的检查,各分包应积极配合项目作好各自工作面的清理工作,及各种安排。4.6.12.月计划未按期完成时,如没有合理的工期拖延理由,每延误一天对分包单位处以10002000元罚款。4.7、函件处理规定4.7.1.我项目资料室统一负责对分包单位函件的收发工作。4.7.2.分包单位必须重视我项目所发的正式函件及便函,并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回复,超时未复者,即为确认接收,承担因此造成的后果。4.7.3.分包单位所有关于图纸、方案、进度计划表等必须以书面的形式上报;材料审批、申请索赔、预决算书等发生质疑,必须以书面的形式上报,否则一律无效。所造成损失自负。4.7.4.分包单位不得拒收、拒签我项目所发的任何
18、函件、整改、通知、施工措施、方案等文件。如有异议,在收到24小时内回函协商解决,否则视为确认接受。项目部函件输入渠道由项目资料室统一控制,分包给EPC工程总承包的函件必须由项目资料室签收。4.7.5.分包单位对我公司的函件必须统一格式、正式打印、有统一编号,并且有负责人签字或单位公章,否则我项目拒收。4.8、安全生产管理4.8.1、分包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8.1.1.为进一步加强分包队伍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分包队伍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杜绝工伤事故的发生,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做以下规定。4.8.1.2. 项目部成立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监督检查管理工作,每周项目部组织分包
19、单位进行检查,参加安全检查人员:分包项目经理、分包安全员、分包专业工长、专业电工、专职机械管理员等。4.8.1.3.安全生产检查的主要内容:(1)查领导,是否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正确处理安全和进度的关系,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了重要议事日程;(2)查教育,对管理人员、工人的教育,在时间上和内容上是否真正落实;(3)查防护,施工现场各种防护是否达到规定的标准;(4)查制度,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是否真正落实;(5)查隐患,施工作业面是否存在事故隐患和违章作业行为。4.8.1.4.每次检查都要制定明确的安全检查表,认真进行考核、记分和评比,好的总结推广,给予奖励;差的严肃批评,给予必要
20、的处罚。4.8.1.5.项目安全生产检查要贯彻边检查、边整改的精神。对查出的隐患要下隐患整改通知书,定人、定措施、定完成日期。尽快进行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建立登记、整改、检查、消项制度。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和重大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4.8.1.6.分包单位应做好班前、班中、班后、节日前后的安全检查,特别是作业前必须对作业环境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解决并及时上报,解决后方可开始作业。下班要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不得留有任何隐患。4.8.1.7.各分包单位应将轻伤事故频律控制在千分之二以下,杜绝重伤和死亡事故的发生。4.8.1.8.分包单位的
21、班前安全教育:由分包单位的班组长进行,并做好班组班前安全活动记录,其班、组长存档备查,及时反馈到项目部存档备查。 4.8.1.9.各分包单位不向项目部提供规定的安全资料,对分包单位的安全员处罚款500元/次。4.8.1.10.各分包单位不组织和不参加安全教育活动,对分包单位处以1000元/次罚款。4.8.1.11.各分包单位拒不参加项目组织的安全检查和综合大检查,对分包单位处于1000元/次罚款。4.8.1.12.各分包单位进场人员没进行安全教育,处罚50元/人.次。4.8.1.13.项目部对各分包单位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职工给予50元/次处罚:4.8.1.131高处作业未穿防滑胶鞋;高处施工
22、作业未按规定铺板和设置防护栏杆。4.8.1.132二米(含二米)以上高处作业未系好安全带的。4.8.1.133没有防护设施和防护设施不全的高处施工作业 。4.8.1.134 无动火证擅自动火者。4.8.1.135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4.8.1.136 非本工种人员乱动机电设备。4.8.1.137未执行本工种安全技术交底,违章作业。4.8.1.138不走正式安全通道,翻爬栏杆、脚手架等违章行为。4.8.1.139高处作业向下投抛物体。4.8.1.1310机电设备缺防护装置,未按操作规程操作。4.8.1.1311电焊机双线不到位,两侧无防护罩,焊把线、钳绝缘损坏,电
23、源线破皮漏电。4.8.1.1312现场临时用电不符和安全要求。4.8.1.1313未对班组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4.8.1.1314 破坏现场的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未经项目部批准,随意挪动和拆除。4.8.1.14有下列行为之一给予处罚200元/次罚款处理,赔偿损失,直至追究刑事责任。4.8.1.14.1多次违章,屡教不改。4.8.1.14.2没有给工人创造良好作业条件,没有安全可靠的工作环境,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者。4.8.1.14.3分包单位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或安全技术交底无针对性。4.8.1.14.4分包单位对安全技术交底执行情况不进行检查或存在隐患的。 4.8.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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