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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粮食直补的工作总结 一、制定实施方案,做到有章可循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政策,加强对直补资金的管理,规范操作程序,我局按照XX市财政局、农业局关于拨付20xx年对种粮农民直补资金抓紧做好对种粮农民补贴工作的紧急通知(德市财建20xx年对种粮农民粮食直接补贴、农资综合直接补贴实施方案,并报区政府同意。方案明确规定了补贴对象、补贴资金分配方法、张榜公示、资金专户管理、补贴资金的兑付、监督检查、时间安排等要求。规范了各乡镇(街道办)直补工作操作程序和方法,做到有的放矢,有章可循。 二、加强政策宣传、使补贴政策家喻户晓 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是保护农民生产积极性、提高粮食生
2、产能力的一项重大惠农政策。我局高度重视,要求各乡镇(街道办)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标语等媒介,加强政策宣传。广泛宣传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的必要性与重要性,补贴品种,补贴资金计算办法、补贴资金兑付办法、工作时间安排等内容。使补贴政策家喻户晓,让农民理解、支持、配合补贴工作,有力助推了补贴工作的进度。 三、加强业务培训,增强业务能力,促进工作顺利开展 今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工作要求在3月31日前完成,比去年提前了10天,时间紧、任务重,为了促进补贴工作顺利开展,提高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间内圆满完成今年补贴工作,我局精心组织,于3月11日召集涉及粮食直补的乡镇(街道办)、经办x行等单位及部门
3、召开了XX县区20xx年粮食直补工作暨农民补贴网络建设业务培训会。会上区财政局相关领导对20xx年粮食直补工作进行了小结,对20xx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工作,我局由企业股具体承办,并落实了专人负责。补贴工作严格按照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从3月9日至16日为核实测算阶段。今年,由于时间较紧,在接到上级关于粮食直补工作通知时,就电话通知各乡镇、街道办安排进行农户姓名、补贴面积核实。耐心解答及处理核实阶段出现的问题。第二阶段从3月17日至24日为张榜公示阶段。在此阶段,认真做好了补贴数据录入、补贴软件的指导工作和监督检查工作。深入乡镇、村、社检查了张榜公示情况。第三阶段从3月25日至3月31日为
4、资金兑付阶段。3月25日,各乡镇、街道办上报补贴银行清册电子数据文件、粮食直补及综合直补数据报财政部文件,并经审核通过后,将数据报送邮政储蓄银行XX市直属支行将补贴资金存到补贴农户“一折(卡)通”帐上。 四、20xx年粮食直补、综合直补兑付情况 截止20xx年3月31日,我区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资金全部存到补贴农户“一折(卡)通”帐上,补贴兑付工作全面结束。今年,我区共发放粮食直补金额416.43万元、农资综合直补资金2503万元,补贴面积307217.10亩,涉及农户97374户,涉及农民279081人。据统计粮食直补及综合直补亩均补贴95.03元,户均补贴299.82元,人均补贴104.
5、61元。 第二篇:粮食直补工作总结粮食直补资金发放范围广、工作量大,时间紧,政策性强,我局高度重视,在接到市财政局下发的关于拨付xx年对种粮农民直补资金抓紧做好对种粮农民补贴工作的紧急通知后,迅速行动,周密部署,制定方案,强化措施,确保了工作落实。通过各乡镇(街道办)的共同努力,具体经办人员放弃节假日,加班加点,辛勤工作,于3月31日圆满地完成了对种粮农民的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兑付工作,将补贴资金存入了补贴农户的“一折(卡)通”上。现将xx年粮食直补、综合直补工作汇报如下: 一、制定实施方案,做到有章可循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政策,加强对直补资金的管理,规范操作程序,
6、我局按照XX市财政局、农业局关于拨付xx年对种粮农民直补资金抓紧做好对种粮农民补贴工作的紧急通知(德市财建xx13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拟定了XX市XX县区xx年对种粮农民粮食直接补贴、农资综合直接补贴实施方案,并报区政府同意。方案明确规定了补贴对象、补贴资金分配方法、张榜公示、资金专户管理、补贴资金的兑付、监督检查、时间安排等要求。规范了各乡镇(街道办)直补工作操作程序和方法,做到有的放矢,有章可循。 二、加强政策宣传、使补贴政策家喻户晓 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是保护农民生产积极性、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的一项重大惠农政策。我局高度重视,要求各乡镇(街道办)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标语等媒
7、介,加强政策宣传。广泛宣传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的必要性与重要性,补贴品种,补贴资金计算办法、补贴资金兑付办法、工作时间安排等内容。使补贴政策家喻户晓,让农民理解、支持、配合补贴工作,有力助推了补贴工作的进度。 三、加强业务培训,增强业务能力,促进工作顺利开展 今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工作要求在3月31日前完成,比去年提前了10天,时间紧、任务重,为了促进补贴工作顺利开展,提高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间内圆满完成今年补贴工作,我局精心组织,于3月11日召集涉及粮食直补的乡镇(街道办)、经办银行等单位及部门召开了XX县区xx年粮食直补工作暨农民补贴网络建设业务培训会。会上区财政局相关领导对xx年粮食
8、直补工作进行了小结,对xx粮食直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提出了具体要求;相关业务人员就粮食直补、综合直补金额的计算及补贴软件操作进行了详细讲解。 四、加强指导与督查,扎实开展补贴工作 今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工作,我局由企业股具体承办,并落实了专人负责。补贴工作严格按照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从3月9日至16日为核实测算阶段。今年,由于时间较紧,在接到上级关于粮食直补工作通知时,就电话通知各乡镇、街道办安排进行农户姓名、补贴面积核实。耐心解答及处理核实阶段出现的问题。第二阶段从3月17日至24日为张榜公示阶段。在此阶段,认真做好了补贴数据录入、补贴软件的指导工作和监督检查工作。深入乡镇、村、社
9、检查了张榜公示情况。第三阶段从3月25日至3月31日为资金兑付阶段。3月25日,各乡镇、街道办上报补贴银行清册电子数据文件、粮食直补及综合直补数据报财政部文件,并经审核通过后,将数据报送邮政储蓄银行XX市直属支行将补贴资金存到补贴农户“一折(卡)通”帐上。 五、xx年粮食直补、综合直补兑付情况 截止xx年3月31日,我区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资金全部存到补贴农户“一折(卡)通”帐上,补贴兑付工作全面结束。今年,我区共发放粮食直补金额416.43万元、农资综合直补资金2503万元,补贴面积307217.10亩,涉及农户97374户,涉及农民279081人。据统计粮食直补及综合直补亩均补贴95.0
10、3元,户均补贴299.82元,人均补贴104.61元。 第三篇:粮食直补工作总结中埠镇粮食直补工作总结 中埠镇财政所耿霞 中埠镇辖12个行政村,总人口2.2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38万人。享受粮食直补面积为11087亩,涉及3930户,兑付直补资金921865元。今年的粮食直补工作由于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财政所工作人员的积极努力,经过政策宣传、张榜公示、兑现补贴、规范整档四个阶段,圆满完成了粮食直补任务。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宣传,政策到户。 粮食直补工作涉及到农民的切身利益,任务艰巨。为把这项惠及千家万户的政策落实好,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的粮食直补工作领导小
11、组,召开了镇、村两级干部专题会,使粮食直补政策进村入户,家喻户晓。共印发5000多份致全镇农民朋友的一封信,直接发放给种粮农民,同时在镇、村主要路口悬挂横幅,村村张贴宣传标语,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等多种媒体形式进行宣传,使每户农民及时准确了解补贴标准、计算依据和补贴金额。 二、认真做好张榜公示工作,接受群众监督。 我们首先根据市、区实施方案,本着对党负责、对农民负责、对工作负责的态度,精心组织,深入调查研究,摸清底细,广泛听取农民意见,落实好补贴土地面积,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补贴方案。以村为单位,多处在村民明显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每个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和补贴金额,并把财政所相关同志的
12、手机号码一并张贴公布,设置为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三、坚持原则、严格把关、按程序发放粮食直补资金。 做好粮食补贴资金兑付工作是粮食直补工作的最关键环节。为确保粮食直补资金按时发放到农民手中,财政所人员统一思想、严明纪律、严格把关,按照操作程序,积极和农村合作银行协作配合把直补资金一分不少地兑付到农民的粮补存折中。建立了科学规范的直补资金发放和监管机制做到了“资金专户管,补贴一折发,手续集中办,收支帐明白”。 四、规范化整理管理粮食直补档案。 在粮食直补兑付工作结束后,财政所工作人员把相关资料分门别类进行整理,装订成册,有序归档,专人管理,专柜存放。 2011年8月16日 第四篇:粮食直补粮
13、食直补,全称粮食直接补贴,是为进一步促进粮食生产、保护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和增加农民收入,国家财政按一定的补贴标准和粮食实际种植面积,对农户直接给予的补贴。长期以来,国家一方面在生产环节领域加大农业基础设施等投入,促进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另一方面,在流通环节方面给予政策支持,促进粮食有序流通,保护好种粮农民利益,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但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粮食市场化改革的推进,其弊端也日渐突出,主要是: 1.种粮农民难以完全享受到政策实惠。 2.财政补贴效率较低。 3.粮食流通不畅。 4.国有粮食企业缺乏改革压力和动力。为此2003年10月28日,国务院召开的农业和粮食工
14、作会议,决定从2004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粮食直补,主要用于对主产区种粮农民的补贴,粮食直补工作全面推广开来。 我市从2004年实施国家粮食直补政策以来,由于粮补政策落实到位,做到了公平、公正、公开发放,农民满意度高,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种粮积极性,为我市粮食持续高产稳产提供了坚实的政策保障。今年我市粮食直补工作准备早、动手快、成效显著。春节前,在收到省厅2013年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工作的通知后,市财政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研究部署2013年粮食直补工作并迅速下拨了全市2013年对种粮农民的补贴资金25613万元,其中:粮食直补资金4593万元,农资综合补贴资金21020万元。为了保证
15、党的惠农政策早日落实到农户手中,市财政局制定了“五到位”措施,确保粮食补贴政策贯彻落实。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今年粮食直补资金兑现工作较之往年时间提前,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和农村社会的稳定大局,为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我市市县财政、农业、银行市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二是政策宣传到位。为了让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界了解直补政策,支持直补工作,通过发放宣传单、喇叭、横幅、公开栏、网络等各种有效形式,大力宣传粮食补贴惠农政策的补贴范围、补贴标准以及补贴程序等,确保将2013年度粮食直补政策宣传到家喻户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接受群众和社会的广泛
16、监督。三是政策落实到位。实行对种粮农民补贴,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直接关系到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补贴工作实行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制,分工协作,责任到人。对在落实粮食补贴工作中徇私舞弊,疏忽职守、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要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分。为了保证兑付工作,层层建立责任制,做到层层有压力。四是资金管理到位。为了保证粮食直补资金真正落实到农户,防止截留、挪用补贴资金现象的发生,全市严格建立了粮补资金专户管理制度、补贴财务公开制度、基础档案管理制度。市、县两级财政部门在同级农业发展银行开设了直补资金专户,乡级有关部门在信用社开设直补资金专户,补贴资金通过专户逐级下拨,封闭运行。资金向农户兑付前,补贴面积
17、、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有关数据在村里张榜公示。发放补贴的有关资料分类建档,严格管理。五是部门协调配合到位。在实际工作中,农业部门、农发行、农信社和邮储银行与财政部门密切配合协调,形成了推进工作开展的强大合力。财政部门负责补贴资金的筹集、拨付,农业发展银行负责资金的划转,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银行负责资金兑付,农业部门负责做好粮食种植面积的核实公示等。 第五篇:粮食直补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粮食直补工作制度的通知 镇政办发20105号 XX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粮食直补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国有农林牧渔场,县政府有关部门: XX县区粮食直补工作制度已经县政府第十六届二十八次常务会
18、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XX县区粮食直补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贯彻执行国家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以下简称粮食直补)政策,确保粮食直补资金安全,保证种粮农民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最大限度地防止和避免违纪违法事件发生,严肃财经纪律,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41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51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和XX省2006年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吉财粮2006153号)文件精神,结合
19、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县属11个乡(镇)、12个农、林、牧、渔场和白沙滩灌区管理局(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省属四方坨子劳改农场;沈阳军区65052部队直属八面台农场以及XX县区行政管辖的到保林场等27个单位(乡镇、场以外的4个单位,以下简称直补发放相关单位)的粮食直补资金的发放行为以及粮食直补工作主管部门履行该项职责的工作行为。 第三条粮食直补资金是按国家相关文件规定,从2004年开始对种粮农民发放的、按各乡(镇)场粮食商品量和全省斤粮补贴率计算出的对种粮农民的补贴资金;农资综合直补是由于成品油调价,农资价格上涨,为弥补化肥、农药、农膜、柴油等农资价格的上涨对农民种粮成本上
20、升影响,从2006年增加的化肥柴油等农资综合补贴。 第二章基本政策 第四条粮食直补原则。 (一)补贴向粮食主产区倾斜,补给种粮农民。 (二)补贴办法简便易行,便于操作。 (三)补贴兑现及时,严禁截留、挪用、集体代领,严禁抵扣任何款项。 (四)补贴政策公平、公正、公开。第五条粮食直补范围。 区划前国家和省认定的商品粮基地县的种粮农户;非粮食主产区提供商品粮的县、乡的种粮农户和没有商品量乡村中的种粮大户;中、省、县直国有农场(包括国有林场、牧场、渔场)的种粮农工。 参场、水库和机关、部队、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所办具有福利性质的农场和基地,不纳入补贴范围。依法征占、退耕还林(还草)的耕地不发放
21、粮食补贴。 第三章工作部门及其职责 第六条我县粮食直补工作2004年至2005年由县税改办负责实施,从2006年开始由县财政局XX县区农村经济管理局共同组织实施。具体实施部门为全县各乡(镇)、场、直补发放相关单位。 第七条县财政局及其下属财政所的职责。 (一)县财政局的职责。 财政局按照国家和省财政厅的文件要求,及时与各相关部门沟通,落实好国家有关粮食直补工作政策,按文件规定及时将粮食直补资金指标文件下达到各乡(镇)、场、直补发放相关单位,并与指定的粮食直补资金兑付银行协调沟通,将各乡(镇)、场、直补发放相关单位上报的粮食直补excel电子表格明细数据审 核无误后,提供给兑付银行,督促兑付银行
22、按要求及时将粮食直补资金兑付到种粮农户手中。 (二)各乡(镇)财政所的职责。 各乡(镇)财政所负责具体政策落实实施,将种粮农民各项基础数据录入到农民补贴网系统,并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将从农民补贴网系统卸出的各项直补数据上报至县财政局。 财政所要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粮食直补政策的落实情况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条县农村经济管理局及其下属农经站的职责。 (一)县农村经济管理局的职责。 农村经济管理局按粮食直补工作的具体分工,要加强对各乡(镇)农经站有关粮食直补工作的监督管理,要对各乡(镇)农经站有关粮食直补工作负总责。 各乡(镇)、场、直补发放相关单位的种粮农户因粮食直补发生土地纠纷上访等问
23、题,由农村经济管理局负责对问题的解释和解决。 (二)各乡(镇)农经站职责。 各乡(镇)的农经站负责种粮农民各项基础数据(各村屯种粮农民姓名、户口本、身份证号码、种粮耕地面积、粮食产量、耕地承包及变更流转情况、各种粮农民应得补贴标准、金额、通信方式等信息)的统计、测算、核实、确认,审核无误后,提交给乡(镇)财政所,作为兑付粮食直补的依据。 农经站要对提交给财政所的基础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承担相应责任。第九条各农、林、牧、渔场及直补发放相关单位的工作职责。全县各农、林、牧、渔场及直补发放相关单位负责具体政策落实实施,负责各分场、村屯种粮农民姓名、户口本、身份证号码、种粮耕地面积、粮食产量、耕地承
24、包及变更流转情况、各种粮农民应得补贴标准、金额、通信方式等信息的 统计、测算、核实、确认,财务部门负责对种粮农民各项基础数据的统计、录入、审核,审核无误后,将从农民补贴网系统卸出的各项直补数据上报至县财政局。 各农、林、牧、渔场及直补发放相关单位要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粮食直补政策的落实实施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条粮食直补资金发放具体实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粮食直补的基础统计数据来源于各乡(镇)、场及直补发放相关单位,具体实施工作在各乡(镇)、场及直补发放相关单位,各乡(镇)、场及直补发放相关单位要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补贴资金发放的合法合规性,承担相应责任。 财政所所长(包括
25、粮食直补具体工作人员及补贴网系统操作人员)、农经站站长(包括具体数据统计人员)、各场及直补发放相关单位财务科长和农民补贴网系统数据及相关工作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按照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要求,各乡(镇)、场及直补发放相关单位一把手、分管领导要对粮食直补工作负总责。 第四章补贴资金管理 第十一条粮食直补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县财政局在同级农发行开设粮食风险基金专户,下设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专账,对直补资金实行单独核算。县财政局向乡(镇)、场及直补发放相关单位下拨粮食直补资金时,应向同级农发行出具拨款文件或划拨方案。 第五章补贴资金的拨付、发放及补贴网数据信息管理第十二条补贴资金的拨付程序。 (一)
26、财政局下达数据指标。 由县财政局牵头会同农经局,召开由全县各乡(镇)财政所、各场及直补 发放相关单位财务部门、乡(镇)农经站相关工作人员参加的粮食直补工作会议,传达国家及省财政厅的相关文件精神,财政局向各乡(镇)财政所及各相关单位财务部门下达粮食直补资金指标文件。 (二)乡(镇)、场、直补发放相关单位落实指标数据及数据录入、审核、上报。 各乡(镇)财政所及各相关单位财务部门按照县财政局下达的粮食直补资金指标,根据各村及各场分场、直补发放相关单位下属单位每个种粮农户的计税耕地面积(以后如国家实行按播种面积补贴,则按播种面积统计上报数据),将直补资金落实到各村、各场分场、直补发放相关单位下属单位的
27、种粮农户,各村及各场分场、直补发放相关单位下属单位将各种粮农户应享受的补贴情况,在当地村委会及各场分场场部、直补发放相关单位下属单位公示7天,无异议后由各乡(镇)财政所、各场、直补发放相关单位财务部门将这些数据录入到农民补贴网信息系统,数据录完审核正确后,从系统“金融接口文件窗口”导出excel电子表格,将表格明细数据(含说明)及系统卸出数据(二数据一致)上报县财政局。表格数据说明内容应包括该乡(镇)、场及直补发放相关单位的补贴面积、领取的补贴金额、领取补贴的户数等,并由各乡(镇)、场、直补发放相关单位法人、财政所所长(财务科长)、补贴网系统操作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能上报。 (三)直补资金的
28、拨付。 财政局对各乡(镇)、场、直补发放相关单位上报的直补资金总额进行审核,经确认与下达的直补资金指标资金额无误后,按国家和省财政厅文件规定时间,将全县各乡(镇)、场、直补发放相关单位导出上报的excel电子表格明细数据以电子文档形式提供给兑付银行,并从粮食风险金专户将全县直补资金统一拨入兑付银行账户。 第十三条补贴资金的发放。 兑付银行对excel电子表格明细数据审核较对无误后,将全县每个种粮农户应享有的直补资金划入其个人账户(直补存折)。各乡(镇)财政所、各场、直补发放相关单位财务部门,应及时对本地种粮农户开具“种粮农民直补通知书”(直补通知书应注明种粮农户享有补贴的计税耕地面积、直补资金
29、金额、补贴领取的银行名称等,并加盖发放单位公章)。农户、农工持粮食直补通知书以及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银行领取直补资金或转存。享有补贴的农户每户一折,此存折全国通存通兑,可自由支取。 第十四条农民补贴网系统数据信息的管理。 农民补贴网系统数据信息要真实、准确、全面,必须与提供给指定银行的excel电子表格的明细数据信息完全一致,必须与实际存在的数据信息完全一致。否则将严肃追究农民补贴网系统数据统计、上报及操作等相关人员责任。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各乡(镇)、场、直补发放相关单位自查。 (一)自查内容及要求。 每年在粮食直补资金发放后,各乡(镇)、场、直补发放相关单位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自查。自查
30、可视工作量大小进行抽查,抽查面不能低于60%。自查后要如实填报自查表,自查表按2009年3月26日XX县区关于惠农资金专项检查表格样式设计,检查内容不得漏项,自查表上必须有被检查种粮农民的签字,自查人员要在自查表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自查后的报告制度。 自查结束后,各乡(镇)、场、直补发放相关单位要对各单位的自查情况形成详细的自查报告。报告要说明各单位的补贴耕地面积亩数、全年补贴金额、 实际补贴户数、自查发现问题、原因以及整改处理建议等,各乡(镇)、场、直补发放相关单位一把手、财政所长、财务科长要在自查报告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自查应在直补发放后2个月内完成,各乡(镇)、场、直补发放
31、相关单位的自查表要装订成册,随自查报告于自查结束后15日内报县财政局。 (三)自查的责任。 各乡(镇)、场及直补发放相关单位要对各单位自查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相应责任。 各乡(镇)、场、直补发放相关单位对自查出的违纪违法问题隐瞒不报,一经发现,将从严从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财政局和农村经济管理局将根据具体情况对各乡(镇)、场、直补发放相关单位有关直补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或移送相关部门进行责任追究。 第七章责任追究 第十七条对造成种粮农民的上访责任的追究。 各乡(镇)、场、直补发放相关单位应及时解决
32、平息因自身过错而导致种粮农户纠纷及上访问题,由于工作不利而造成不良影响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从严追究主要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十八条对粮食直补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责任的追究。 (一)各乡(镇)、场、直补发放相关单位如发生补贴耕地被征占或被毁(即实际种粮补贴耕地已不存在)或退耕还林(还草)等问题,各乡(镇)、场、直补发放相关单位应在每年发放直补前,将此问题形成文字报告,由本制度规定相关责任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上报县财政局,财政局将在发放直补资金时,将不应再享受补贴耕地面积和补贴资金从补贴网系统中剔除,对该直补资金请示省财政 厅后再做处理。 (二)发生本制度第十八条 (一)款问题隐瞞不报,出现虚报、冒领、套取
33、、弄虚作假骗取、拖延滞留、挤占、截留、挪用、集体代领粮食直补资金,或以粮食直补资金抵扣各种欠款和贷款、抵顶村内“一事一议”筹资和其他经营服务性费用等违纪违法问题,由纪检监察机关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从严从重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施行,如国家另有规定,县里再做调整。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县财政局XX县区农村经济管理局共同负责解释。 主题词:农业粮食直补制度通知 抄送。县委有关部门,各人民团体,驻镇中省直有关单位。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县法院,县检察院。 XX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0年2月22日印发 (共印130份) 内容总结(1)粮食直补的工作总结 一、制定实施方案,做到有章可循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政策,加强对直补资金的管理,规范操作程序,我局按照XX市财政局、农业局关于拨付20xx年对种粮农民直补资金抓紧做好对种粮农民补贴工作的紧急通知(德市财建20xx年对种粮农民粮食直接补贴、农资综合直接补贴实施方案,并报区政府同意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