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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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8页 共38页甘肃标点智能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甘肃标点智能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5日目录一、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3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7三、劳动保护管理制度10四、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11五、事故管理制度13六、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15七、登高作业安全规范及应急预案16八、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8九、用电作业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26十、机械伤害预防及应急措施28十一、有毒有害气体预防措施及应急预案31十二、消防安全制度34十三、出行车辆安全36一、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第一条 为帮助职
2、工正确认识和掌握安全生产的规律,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提高安全意识,杜绝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安全教育培训的分管领导和部门 (一)、安全教育培训的分管领导由经理负责。 (二)、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的管理由安全部负责。 第三条 安全教育培训的种类范围和内容要求 (一)、安全教育培训的种类范围1、凡新入公司或调换工种的职工(包括临时工、农民工、外来施工人员等),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对新职工入公司、新调入职工、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人员、实习人员及其他人员进行的公司、项目部和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2、对公司全体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全员培训)。包括:党群、行
3、政各部门,各生产项目部、工段、班组、各岗位、各级管理人员。3、对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资格培训)。(二)、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要求1、三级安全教育的内容:公司级安全教育要着重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和劳动纪律教育,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典型事故案例教育等;项目部级安全教育着重进行安全技术基础知识教育;班组安全教育着重进行现场安全操作教育。1、公司级教育培训内容讲解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学习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基本知识。进行一般的电器机械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介绍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介绍本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一般情况,学习本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介绍作
4、业场所存在的风险、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本公司易燃、易爆、要害岗位及其注意事项。要求:公司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24小时,经考核合格后,方准录用。2、项目部级教育培训内容介绍本项目部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及职责范围。介绍本项目部的生产特点。讲解工艺流程,机械设备状况预防事故的措施,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保护用品,消防器材的性能及使用方法等。介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要求:项目部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24小时,经考核合格后,方准分配班组。3、班组级教育培训内容介绍班组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及职责范围。本岗位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安全制度等。介绍岗位生产工艺流程、生产设备、岗位安全操作规
5、程及安全注意事项。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的性能、作用及防火器材正确使用方法等。介绍工作环境及易发生事故或者有中毒危险的地方。要求:班组级安全教育时间应不少于8小时,经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2、公司职工内部调动工作岗位的安全教育。调换项目部的必须重新进行二级和三级安全教育,本项目部内班组岗位之间调换,必须重新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3、对特殊工种的安全教育培训,凡从事电气检修、锅炉司炉、电、气、焊、厂内机动车辆驾驶、起重工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技术训练,并经主管部门、安监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培训考核发证后,方可上岗操作。4、危险性较大工种岗位,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小时。
6、5、安全管理人员,包括主管领导,必须经过主管部门的安全教育培训、资格培训及安全资格认证,才能担任安全管理岗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已取得资格证的,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原领证主管部门组织的再培训学习,并在三年有效期内按规定进行换证学习。6、公司每年组织全体职工进行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培训,重点培训国家、行业颁发的关于安全的法律、法规、规定、标准本企业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知识、典型事故案例剖析(包括全国、全省、行业、本企业的事故案例)等。由公司安全环保部统一安排,各单位组织全体职工分期参加培训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对考试不合格者应进行补考,补考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时间应不少于2
7、4小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第四条 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技术投产前要根据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第五条 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内容主要有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规程、岗位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基础知识,其中安全技术基础知识主要包括电气安全技术基础知识、急救知识、安全用具使用及保管知识,防火防爆安全技术基础知识(包括车、钳、刨、铣、磨、钻、冲等),电、气焊安全技术基础知识,起重、吊车、铲车、装载机、升降检修车及其它机动车辆安全技术基础知识等。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应采用多种形式。(一)、利用安全活动日、班前班后会、安全会议、事故分析会、安全学习培训班以
8、及放映劳动保护科教电视录像等对全体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要力求生动活泼,形式多样并结合公司的劳动竞赛评比和职工的文化生活进行各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各级领导要随时掌握职工思想情况。如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而容易违章作业生产顺利事故少而容易产生麻痹大意由于家庭有意外情况,所引起激动情绪以及节假日前后易发生事故的规律有针对性地把安全教育工作做到前面,防患于未然。各部门、名单位都要在生产现场、施工现场,设置安全警示牌,充分利用黑板报、标语、广播等形式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营造一个良好的安全氛围和环境。(二)、各单位要坚持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活动,做到有计划、有目的、有要求、有步骤,单位领导要亲自
9、参加。应结合本单位岗位、生产特点、机械设备状况、预防事故措施、岗位上各种安全规程制度、安全装置、工具及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方法及单位发生过的事故及外单位事故及教训,学习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从而提高广大职工对安全生产重大意义的认识和安全技术水平,加强遵守纪律,遵守规章制度的自觉性,避免事故发生。主要内容有:1、传达公司有关安全指示,会议内容等,通报安全生产情况,检查有关安全生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2、分析事故发生原因,吸取事故教训,提出防范措施。3、进行有关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知识的教育。4、交流推广安全操作先进经验。第六条 事故教育培训。发生事故后,根据“四不放过”和“三对待”的原则,组织事
10、故现场会,职工大会或事故分析会,对职工进行针对性的教育,从中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严肃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三对待:外单位事故当作本单位事故对待,小事故当作大事故对待,未遂事故当作已遂事故对待。第七条 重大、危险检修项目施工前教育培训。在进行重大、危险性较大的检修项目施工前,必须认真编制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措施,对施工检修人员进行施工技术方案交底和安全检修教育,使全体施工人员明确方案,了解险情,熟悉现场,掌握安全措施,提高安全意识,确保安全检修。第八条 安全再教育培训。对违章作业的事故责任者,
11、应根据情节令其停止工作,进行安全学习,接受安全再教育培训3-5天。第九条,特殊工种安全教育培训。对企业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焊工、厂内机车司机、起重工等),应根据省、市及县安全教训中心的时间安排进行培训和复训,并要求参加者满足培训时间、内容,培训后经考试考核合格后,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方可上岗,否则不得上岗操作。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第一条 为了及时发现和查明生产中存在着的各种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以便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促进生产的安全顺利进行。第二条 查思想:查对安全生产的组织是否合理,查安全生产的责任是否到位,查对安全生产的知识是否普及等。第三条 查制度:查各单位安全生产制度
12、的建立健全情况。第四条 查纪律:查岗位上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有没有做与生产工作无关的事,有无擅离岗位或其它违纪现象发生。第五条 查隐患:查各类事故隐患及不安全因素,现场毒物浓度粉尘浓度是否超标,安全标志是否齐全,全设施是否完善,工艺、电气、设备、仪表以及以往所检查出来的整改项是否整改等内容。第六条 查整改:各项目部必须按照“隐患整改通知书”的要求,按“三定”原则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向检查部门汇报。第七条 安全检查的方式(一)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1、公司综合性安全大检查每年不少于四次,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公司领导、负责召集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集中进行检查。(全公司范围)2、各项目部综合性安
13、全检查每月不少于1 次由各项目部负责人负责召集本单位有关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检查。检查和整改情况报安全主管部门。(二)专业性安全生产大检查1、专业性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安全部门负责,召集有关人员参加,定期进行。2、每年检查的主要专业为:工艺操作的检查、电气安全检查、车辆安全检查、机械设备安全检查、消防工作安全检查、劳动卫生安全检查等。(三)季节性安全生产大检查根据季节的特点和变化进行的安全检查。春季以防火、防爆、防雷击为重点;夏季以防雨、防暑降温为重点;秋季以防寒、防触电为重点;冬季以防冻、防触电、防火为重点。(四)各项目部,都形成日常性、定期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节假日前后更在对一些隐患多发工序进
14、行重点检查。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第八条 事故检查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后,针对事故教训应展开普遍性的专题检查,以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确定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第九条 安全检查的方法安全检查要依靠职工,要坚持领导与职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经常性检查与临时性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要坚持边查边改,发现隐患有关部门要立即定方案,定时间、定人员安排整改。第十条 安全检查时间安排 (一)企业总部每月组织一次对项目部的安全检查,并形成检查通报。 (二)各项目部每周由项目负责人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
15、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 (三)项目安全员每日负责工地安全巡查,将检查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日记。 (四)施工班组做好每天班前安全检查。第十一条 安全检查中存在问题及隐患应及时进行处理和整改。(一)对于检查中发现的“三违”现象,应视情节严重,给予现场批评教育、违章处罚、公司通报等处理,并纳入安全考核。(二)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提出具体要求及时进行隐患整改,避免因未及时进行隐患整改而发生任何事故。隐患整改应符合公司隐患整改管理制度要求。(三)对于在隐患整改中做出显著成绩者,应予表扬和奖励。对于查出的隐患问题,职工如漠不关心,不予解决或延误的要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或处罚。三、劳动保护管理
16、制度第一条、贯彻执行各项劳动保护法律、法规、条例和规定。及时解决生产中出现的有关安全生产卫生等方面的问题,不断改善劳动条件。第二条、及时向职工群众宣传党和国家劳动保护政策及企业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对职工群众进行遵章守纪和劳动保护科学技术知识的教育。第三条、做好新进职工、调换岗位职工、特殊工种职工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第四条、配合卫生管理部门做好新职工从业前的卫生健康检查。对从事或接触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实行定期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五、做好职工因工伤残和职业病的鉴定工作,对确认不宜继续从事原工种工作的,应及时调离,妥善安置。第五条、以科学方法不断改进技术措施,改善职工的生产环境和生产设施,保障职
17、工的安全健康。第六条、严格执行国家劳动保护的有关规定,改善女职工的安全防护设施,做好女职工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更年期的特殊保护工作。第七条、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件,按有关规定为职工配备必需的劳动保护用品。对特殊防护用品应定期进行检查,严格按规定使用、保养、报废在搞好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的同时,要对使用情况进行调研工作,及时改进、改善。第八条、控制加班加点,确需加班加点的,应控制时间和人数。第九条、对上级有关部门提出的意见及时改进,保证劳动保护工作的实施。四、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做好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工作,有效预防人身伤亡事故以及职业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国家有关安
18、全法律法规及管理条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生产、工作现场的劳动保护用品(安全防具、设施)管理工作。第二条 劳动保护用品作为防止人身、设备事故,消除职业病等危害的安全技术措施和职业病预防卫生技术措施,必须按照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管理标准进行规范管理,务求安全性、时效性、可靠性。如安全网、脚手架、防护栏杆、防护罩、通风防尘设施,各种限制、联锁、保险装置以及安全标志、标牌必须齐全有效。第三条 安全技术人员必须负责公司安全防护设施、装置管理、维护、检修、检验职责。第四条 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内安全防护设施、装置要定期进行监察,逐步完善,及时增设、更新、劳动保护用品,有计划
19、有步骤地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第五条 生产现场及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在有危险或存在不安全因素的环境下工作,必须设置安全防护设施、装置的加以保护,安全防护设施不全、不完善,不得进行作业。对于装有安全设施的停用设备,在设备启动前必须及时投入和使用有关安全防护设施、装置。第六条 安全防护设施、装置不得随意拆除、移动或挪作它用。由于操作人员乱动或挪作它用,所发生的后果概由操作人员及所在的单位领导负责。第七条 新设置的安全防护设施、装置必须认真按照审定批准的措施方案和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进行安装作业,各种安全防护设施、装置设置完成后,必须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第八条 特殊情况需要停用安全防护设施
20、、装置时,应由项目安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批准,并采取相应的临时安全措施后,方可停用。停用安全防护设施、装置在重新启用前,应检查其是否具备运行和使用条件,经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第九条 需要拆除的安全防护设施、装置必须经项目安全负责人和其他管理人员批准后,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拆除。第十条 对于安装或拆除较复杂和具有危险性的安全设施、装置工作应有安装或拆除方案,经批准后方可开始作业,并派专人安全监护。第十一条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必须同时完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装置,并同时投入使用。第十二条 对安全防护设施、装置的设置要求(一)、工作现场安全设施要做到“三必有”即:有边就有栏,有孔(洞
21、)必有盖,有工作项目必有安全设施。(二)、技术措施要求设置的安全设施必须设置。工作操作运行现场的机械、电气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应齐全、可靠、有效。(三)、工作现场及其周围的陡坎、深坑及高压带电区等均应有防护设施及警告标志:坑、沟、孔洞等均应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或可靠的围栏、挡脚板及警告标志。(四)、工作现场永久性的平台、楼梯、临时搭设的脚手架外侧均应设1.05 米高的栏杆和18 厘米高的挡脚板,且坚固美观大方。(五)、重要场所、危险场所、安全通道中装设了事故照明或应急灯的应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完好无缺。第十三条 对安全防护设施、装置的日常检查和使用维护(一)、安全防护设施、装置在使用过程中,应经常
22、进行检查维修,确保其安全可靠。公司内生产工作安全防护设施、装置应由动力分厂进行维护、管理。(二)、对较为复杂,技术含量较高的专业安全防护装置,应委托专业公司进行日常与定期维护。(三)、对一些有关安全运行的设备设施和安全附件(如压力表压力阀等),要定期到有资质的部门进行检验。(四)、项目安全员每日负责工地安全巡查,将检查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日记。五、事故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事故的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事故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
23、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注: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第三条 凡发生事故,最先发现者应及时向基层领导及调度报告,事故单位随即调动由调度通知有关部门分析处理;对重大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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