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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信访工作考核办法 为了实现职工服务中心信访工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进一步强化信访工作责任,按照集团的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以下部门的信访工作考核: 人事委托部、综合管理部、第一业务部、第二业务部、第三业务部、第四业务部、各物业分中心。 二、考核依据: 西安建工集团2021年信访工作目标责任管理考核办法。 三、考核部门: 为了使信访工作的考核更加科学、公正、透明,年终的信访考核将首先由中心信访接待室依据本办法实施,并将考核结果报中心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考核内容(100分): (一)案件办理(28分) 职工来访属于职工
2、合理诉求的,承办部门或各业务部未及时处理造成重复访的,每次扣1分。(10分) 信访接待室对职工的来信来电按业务范围进行转办,承办部门受理后未及时向信访接待室通报办结情况的,扣1分。(10分) 信访案件办结后对接受处理意见的上访职工要有签字画押的息诉罢访书,对不接受处理意见的上访职工承办部门要有书面 正式的答复意见书,如有缺项每次扣0.5分。(8分) (二)信访维稳风险评估(10分) 依据矛盾排查情况,每年度以重要时间节点为单位进行风险评估,采取主动应对防范措施,对没有进行评估造成的上访,每出现一次扣1分。 (三)基础信访工作(40分) 1、相关部门负责人对信访维稳工作的重视情况(8分)。没有按
3、照要求做好信访维稳工作或者不配合中心信访接待室工作的,每次扣1分。 2、信访台账的建立情况(20分)。对未按中心要求及时登记造册、建档立卷造成职工来访无据可查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3、矛盾排查情况(12分)。对未按中心要求开展矛排工作,且未能及时预警,造成职工集体访或者越级访的,每次扣1分。 (四)职工越级上访及劝返工作(22分) 1、进京上访造成恶劣影响的,发生一人次,扣1分;发生一人以上五人以下,1次扣2分;发生五人以上,一次扣5分,可以在考核总分内累计倒扣。(8分) 2、赴省到市越级上访造成恶劣影响的,发生五人以下一次,扣1.5分;发生五人以上一次,扣3分,可以在考核总分内累计倒扣。(
4、8分) 3、劝返工作情况(6分)。如发生越级上访,且集团公司要求职工服务中心赶赴现场劝返的情况,中心信访接待室可以要求各业务部负责人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如出现推诿扯皮、不及时、不配合的,发生以上情节之一,每次扣3分,可以在考核总分内累计倒扣。 五、考核程序: (一)由中心信访接待室对每年度各部门日常信访维稳工作情况、工作态度等方面进行记录,汇总后年终进行打分评比,考核结果直接与各部门综合考核、奖励挂钩。 (二)国家重要节假日、会议或重大活动期间,职工进京赴省到市上访造成恶劣影响的,根据上访人数、劝返接访工作(配合度、效率)等方面进行分数双倍扣减;若出现推诿扯皮、敷衍了事、不配合中心整体信访工作的
5、,年终综合考核此项分值为零,同时中心党委按照相关程序对相关部门责任人谈话、训诫,并在中心系统进行通报批评。 (三)职工服务中心将信访维稳工作所占权重提高至15%。本办法考核分值总分为100分,年终中心信访接待室将进行逐项打分,由中心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汇总下发考核结果。 附:职工服务中心信访维稳工作考核打分表 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郑州市信访工作八项制度和郑州市国资委关于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结合公司情况,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一)制度建设(80)分 、各级党委、党(总支)支部定期研究信访工作制度(10) 各级党委、党(总支)支部应召开党委会、支委会研究信访工作和疑难信访案件,
6、每季度不少于次。 说明:以党委会、支委会会议记录为准,少于次记录扣2.5分(所有扣分以该项分值扣完为止,下同) 、一岗双则制度(8分) 公司党政领导对分管单位的信访工作应做到每季度有布置、有要求、有检查,亲自协调处理分管单位的重大信访事项;分管单位不发生市以上(含市级)重大上访事件。 说明:本单位每发生一起赴京、到省、市的重大上访事件的,分别扣 4、 3、2分。 、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10分) 集团公司领导、各单位领导要坚持每周三公开挂牌坐岗接待上访人。领导接待日要做到有访必接,切实把领导接待日变成信访工作日。 说明。在平时的抽查中,凡发现领导接待日无领导坐岗(指单位确定的信访接待场所)接待的
7、,每次扣1分;领导接待记录中,未填写接待记录、没有接待领导或上访人签字的,视为未接待,每次扣1.5分。1 、领导包案制度(8分) 对于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及本单位发生的重大信访事项都实行领导包案。包案领导对所包案件要亲自组织调查处理,按期结案。 说明。上级交办的信访事项未确定领导包案的,每起扣2分;未按期办结,每起扣0.5分,少办结一起扣1分。 、领导阅批群众重要来信制度(6分) 各单位领导阅批群众来信不少于总件数的70,并作到批、办意见具体,案案有结果。 说明。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 、矛盾排查和信息报告制度(9分) 各单位每月要定期组织排查不稳定因素,对排查出的问题要明确专人负责限期消
8、除,并于当月28日之前将“不稳定因素排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集团公司办公室;各单位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应按要求参加公司召开的矛盾排查会议,汇报本单位矛盾排查及稳定情况。 说明。未按期排查,一次扣1分;未按要求及时上报的,一次扣0.1分。单位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未按要求参加公司召开的矛盾排查会议的,1次扣1分。 、现场劝返集体上访制度(9分) 凡发生赴京、省、市等有关部门集体上访事件,单位主管领导应及时赶到现场,解答信访人提出的疑问,并协助做好疏导劝返工作。同时向集团公司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书面报告,情况紧急时电话报告,事后应补书面报告。 说明:发生集体上访,单位主管领导未及时赶到现场,每发生1次扣 3分
9、;劝返效果不好的,每发生1次扣2分;漏报1次扣1分。 、信访件办理、催办、督办制度(20分) 各单位要认真办理转办的信访件,并按规定的时间提出明确具体的处理意见,需落实的应跟踪督促落实。 说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调查和拿出处理意见的,1起扣5分;处理意见含糊不清,1起扣2分。 (二)基础保障(20分) 1、信访工作组织、机构及人员(5分) 各单位应成立信访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要配备兼职信访工作人员。 说明。未成立信访工作领导机构,扣2分;没有明确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扣2分;未配备兼职信访工作人员的,扣1分。 2、信访接待场所(5分) 各单位应设置“人民来访”接待场所,接待场所应
10、有明显的标志和信访条例、上访须知及办理程序等宣传版面。 说明。没有设置接待场所的,扣3分;标志设置不全的,扣2分。 3、探索信访工作新途径,做好信访工作总结(5分) 积极研究信访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大胆探索,锐意创新,努力探索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按时上报半年(6月25日前)和年度(下半年12月25日前)信访工作总结。 说明:不按时上报的,1次扣2.5分 4、登记、统计工作(5分) 各单位应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台账、档案,规范各种登记、统计工作。 说明。登记、统计少不1项或记录不完备的,扣1分。 二、考核办法 1、考核实行百分制,其中。制度建设80分、基础保障20分。按考核结果对
11、被考核单位排序,作为年终先进评奖的依据之一。 2、集团公司设立信访工作考核小组,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担任副组长。 3、采取平时抽查(由集团公司信访工作部门负责)和年终考核相结合、量化比较和实效分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 4、实行信访工作一票否决制。对引发大规模越级上访或恶性上访事件,造成严重政治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的,按照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取消单位的年度评先资格。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集团公司信访工作考核小组负责解释。 第三篇。信访工作量化考核办法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务院信访条例和广东省实施办法,进一步开创我区信访工作新局面,根据市委办市府办关于河源市信访工作量
12、化考核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区委、区政府决定对各镇(场)、街道信访工作进行量化考核。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dxp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调动和发挥镇(场)、街道做好信访工作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最大限度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促进社会稳定,推进和谐源城建设。 二、考核内容 (一)信访基础工作情况。具体包括信访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信访工作长效机制与信访工作网络建设情况,信访工作业务开展情况。 (二)“三率一量”工作情况。具体包括信访案件结案率、重复来信率、重复上访率、集体上访量情况。 三、
13、评分办法 信访工作量化考核,设基础分100分、奖励分20分。具体评分办法如下: (一)信访基础工作情况。(30分) 1.信访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10分) (1)坚持党政领导班子每季度听取1次信访工作汇报并研究部署信访工作制度。(2分) (2)坚持领导干部包案处理信访大要案、带案下访制度,年度集中开展领导班子成员带案下访2次以上(以下“以上”、“以下”表述均含本数)。(2分) (3)坚持党政领导干部阅批群众来信工作制度,年度内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阅批群众来信总量占当年群众到镇(场)、街道信访来信总量的20%以上。(2分) (4)坚持每月2次领导接访日工作制度,党政主要领导参与轮值接访。(2分) (
14、5)坚持党政领导定点定片联系挂钩村(居)委会信访工作制度。(2分) 2.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建设情况。(8分) (1)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坚持每季度1次定期排查、每逢重点时段集中排查工作制度,及时发现矛盾纠纷苗头;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能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2.5分) (2)建立健全群众越级集体上访、非正常上访处置劝返工作机制,能按上级要求及时派出领导干部赶到现场做好处置劝返工作。(3分) (3)建立健全信访信息报送机制,按时上报信访数据报表,及时掌握和上报重大信访信息。(2.5分) 3.信访工作网络建设情况。(8分) (1)镇(场)街道、村(
15、居)委会、村(居)民小组三级信访工作网络健全,镇(场)、街道有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兼职信访员,村(居)委会有信访联络员,村(居)小组有信访调解员。(2分) (2)镇(场)、街道党政信访机制设置与人员配备与当地信访工作任务相适应,信访接访场所及办公设施完善,信访工作办公经费和处理信访事项的业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6分) 各村委会: 为认真做好稳定工作,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规范信访秩序,理顺信访渠道,按照早排查、早处理,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的要求,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信访工作纳入各村及各单位日常工作并加以考核,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镇信访工作考核标准: 一
16、、考核形式。实行分值制,总分为100分。 二、考核内容 (一)信访工作基本建设(10分) 1、村委会有信访信息员和信访调解员(3分); 2、村委会有信访登记本和处理结果(4分); 3、有信访条例等法规宣传、意见及措施(3分)。 (二)矛盾排查工作(20分) 在本辖区内每周要对矛盾纠纷进行一次排查,并经村信访信息员签字后上报镇信访办,并加盖印鉴。每周一上午为固定上报日,突发事件及时上报,少报一次扣2分,迟报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三)纠纷处理(60分) 排查出的矛盾要及时化解处理,确保把问题解决在最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庄,大事不出村。 对矛盾排查出后不处理,致使上访人越级上访的,
17、按以下办法考核: 到镇上访。初访且村及时到场并带回处理的,不扣分;经镇信访办通知不能及时到场并处理的,发生一次扣1分。 到县上访。初访且村积极配合,劝回上访人,不扣分;被县登记,村未能及时到场并处理的,扣2分。集体访扣3分,集体重复访扣5分。 到市上访。初访且村积极配合,劝回上访人,未登记的,扣2分;已登记,村未能及时到场并处理的,扣5分;集体访扣10分。 到省上访。初访且村积极配合,劝回上访人,未登记的,扣3分;已登记,村未能及时到场并处理的,扣10分;集体访扣15分。 进京上访。每进京一次个访,扣15分;每进京一次集体访,扣30分。 非正常访。每发生一次到镇及以上非正常访(阻塞交通要道,扰
18、乱机关办公秩序等),造成社会影响很坏的,保证金不再返还。 (四)信息报送(5分) 各村对排查了解到的信访信息,要按照要求及时报送,明知有上访苗头的不制止、不解释、不劝阻而又不及时向镇报送的不得分,造成后果的将追究村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五)宣传工作(5分) 认真开展信访条例的宣传工作,村每月召开一次研究信访工作会议,召开一次村组信访员会议,会议记录要整齐规范,少一次扣1分。 三、奖励和处罚 年初各行政村向镇财政上缴1万元信访保证金,镇政府给各村配套1万元信访保证金,根据上述考核标准对各村信访工作进行量化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在年底下拨信访保证金。本办法由镇信访办负责解释。 第五篇:信访工作目标及考
19、核办法水富县气象局信访工作目标及考核办法 (100分) 一、完善制度,规范管理(30分) 1、局属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每季度研究一次信访工作;坚持单位党政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坚持每月排查处理矛盾纠纷工作制; 2、开展创建信访工作“三无”(无集体访、无越级访、无异常访)活动; 考核办法: 1、没按期研究信访工作的,少一次扣1分;接待日制度不公开的扣3分,接待日记录不规范不齐全的,扣2分,领导未按时接待的,每次扣1分;对所发生信访案件未组织排查处理矛盾纠纷工作的,每件扣3分,对进京、到省和本市越级访已实行领导包案有处理意见,但没有落实到位,发生重访的每件扣5分; 2、创建信访工作“三无”(无集体访、
20、无越级访、无异常访)活动,必须做到“四有”(有组织、有方案、有措施、有落实)每少一项扣5分;每发生一起集体访、越级访、异常访的扣10分。 二、抓好工作指导和信访信息反馈(25分) 1、及时上报重大紧急信访信息; 2、及时上报每月信访稳定情况; 考核办法: 1、未按要求报送重大紧急信访信息,造成严重 后果的,每次扣2分; 2、未按要求报送每月信访稳定情况,少一次扣1分。 三、加强措施,全面提高信访工作质量(35分) 1、按时限要求办好群众来信、来访、来电以及其它信访事项,并按要求上报书面材料; 2、群众依法进行信访活动,有序开展信访工作; 3、采取有效措施减少越级上访; 4、及时接回处理滞留、纠
21、缠、取闹的上访人员; 5、对无理缠访、闹访人员采取依法治访; 考核办法:( 1、对交办要结果的信访(电话)案件查办不实的,每件扣5分,不报结果的扣5分,迟报的扣2分;对交办的来信、来访、信访电话要求报结果上访人无签字的,每件扣2分;对交办的来信、来访、信访电话案件,因工作不力发生越级访的,每件扣3分,造成集体越级访的加倍扣分。 2、未按条例,使群众依法信访和走法律程序的,每次扣1分; 3、对进京、到省、本市上访的分别扣8分、4分、3分;个体重复越级访和未持基层处理登记的,每件扣2分; 4、未按要求派人接回滞留人员的,未派人到京、省和本市处理信访问题的每次扣2分; 四、重视和加强信访工作基础建设和队伍建设(10分) 1、单位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专(兼) 职信访具体负责人;对单位信访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半年和年终有总结,实行信访工作目标管理,统一考核,严格奖罚 2、信访网络畅通,有固定信访联系方式; 3、设专门办公场所,与上级保持一致,做到政令畅通;考核办法: 1、以实地查看和文件资料为准,缺一项扣2分因没有专兼职信访具体负责人以及其他问题影响信访工作正常开展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2、信访网络不畅通,每发生一次扣1分; 3、没有办公场所,与上级不保持一致的,扣5分。 第 14 页 共 1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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