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制度-担保5篇.doc
《内部控制制度-担保5篇.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担保5篇.doc(46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内部控制制度-担保5篇 第一篇:内部控制制度-担保内部控制制度 担保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某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担保业务的内部控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担保,是指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担保合同或者协议,按照公平、自愿、互利的原则向被担保人提供一定方式的担保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行为,不包含担保公司的担保业务及按揭销售中涉及的担保等具有日常经营性质的担保行为。 公司下属分公司不得从事对外担保活动。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未经适当授权和审批不得从事对外担保活动。 第三条公司在发生担保业务过程中,至少应关注涉及担保业务
2、的下列风险: (一)担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可能遭受外部处罚、经济损失和信誉损失。 (二)担保业务未经适当审批或超越授权审批,可能因重大差错、舞弊、欺诈而导致损失。 (三)担保评估不适当,可能因诉讼、代偿等遭受损失。 (四)担保执行监控不当,可能导致公司经营效率低下或资产遭受损失。第四条公司在建立与实施担保业务内部控制过程中,至少应强化对下列关键方面或关键环节的控制: (一)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和审批程序应明确规范,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科学合理。 (二)担保的对象、范围、条件、程序、限额和禁止担保的事项应明确规范。 (三)担保评估应科学严密。 (四)担保执行环节的控制措施应充分有效。 第二章职责分
3、工与授权批准 第五条公司应建立担保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担保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担保业务不相容岗位至少包括: (一)担保业务的评估与审批。 (二)担保业务的审批与执行。 (三)担保业务的执行和核对。 (四)担保业务相关财产保管和担保业务记录。 第六条公司办理担保业务的人员应掌握与担保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并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风险意识。 第七条公司严禁未经授权的部门或人员办理担保业务。 公司指定财会部门负责办理担保业务。在公司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权限审批。经办人应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担保
4、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权限审批的担保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 第八条公司应制定担保政策,明确担保的对象、范围、方式条件、程序、担保限额和禁止担保的事项,定期检查担保政策的执行情况及效果。 公司内设部门和分支机构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第九条公司应建立担保业务责任追究制度,对在担保中出现重大决策失误、未履行集体审批程序或不按规定执行担保业务的部门及人员,应严格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公司对外部强制力强令的担保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未拒绝办理的,因该担保事项引发的法律后果和责任,由作出担保决策的人员承担。 第十条公司应制定担保业务流程,明确担保业务的评估、审批、执行等环节的内部控制要求,并设置相应的记录,
5、如实记载各环节业务的开展情况,确保担保业务全过程得到有效控制。 第三章担保评估与审批控制 第十一条公司应对担保业务进行风险评估,确保担保业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的担保政策,防范担保业务风险。 第十二条公司对担保业务进行风险评估,至少应采取下列措施: (一)审查担保业务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 (二)评估申请担保人的资信状况,评估内容一般包括。申请人基本情况、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用于担保和第三方担保的资产及其权利归属等。 (三)审查担保项目的合法性、可行性。 (四)综合考虑担保业务的可接受风险水平,并设定担保风险限额。 (五)公司要
6、求申请担保人提供反担保的,还应对与反担保有关的资产状况进行评估。 公司可以委托中介机构对担保业务进行风险评估,评估结果应形成书面报告。第十三条被担保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不得提供担保: (一)担保项目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 (二)已进入重组、托管、兼并或破产清算程序的。 (三)财务状况恶化、资不抵债的。 (四)管理混乱、经营风险较大的。 (五)与其他公司存在经济纠纷,可能承担较大赔偿责任的。第十四条公司应按照确定的权限对担保业务进行严格审批。 重大担保业务,应报经股东大会批准。上市公司须经股东大会审核批准的对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一)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
7、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三)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四)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第十五条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应按照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制度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被担保人要求变更担保事项的,公司应重新履行评估与审批程序。 第四章担保执行控制 第十七条公司投资管理部门应根据职责权限,按规定的程序订立担保合同协议。 订立担保合同协议应符合合同协议内部控制相关规定。申请担保人同时向多方申请担保的,公司应与其在担保合同协议中明确约定本公司的担保份额,并落实担保责任。公司应在担保
8、合同协议中明确要求被担保人定期提供财务报告与有关资料,并及时报告担保事项的实施情况。 第十八条公司应建立担保事项台账,详细记录担保对象、金额、期限、用于抵押和质押的物品、权利和其他有关事项。 第十九条公司指定投资管理部门定期监测被担保人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定期对担保项目进行跟踪和监督,了解担保项目的执行、资金的使用、贷款的归还、财务运行及风险等方面的情况。 对于异常情况和问题,应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报告;对于重大问题和特殊情况,应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或者董事会报告。 第二十条公司应加强对担保合同协议的管理,投资管理部人员应妥善保管担保合同协议、与担保合同协议相关的主合同协议、反担保函或反担保合
9、同协议,以及抵押、质押权利凭证和有关的原始资料,保证担保项目档案完整、准确,并定期进行检查。 第二十一条公司应加强对反担保财产的管理,妥善保管被担保人用于反担保的财产和权利凭证,定期核实财产的存续状况和价值,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反担保财产安全完整。 第二十二条公司应在担保合同协议到期时全面清理用于担保的财产、权利凭证,按照合同协议约定及时终止担保关系。 第二十三条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预计很可能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规定对或有事项的规定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对担保业务的信息披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执行。
10、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公司,包括公司总部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包括各分公司。 第二十五条公司及所属公司可以参照本制度制定相关实施细则或具体执行办法,实施细则或执行办法不得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实施细则或执行办法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执行,并上报公司备案。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 第二篇:担保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担保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公司健全内部控制机制,防范金融风险,保障公司运作体系安全稳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内部控制是公司为实现经营目标,通过制定和实施一
11、系列制度、程序和方法,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评价的动态过程和机制。 第三条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一)保证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能够贯彻执行; (二)保证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和充分实现; (三)保证公司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四)保证业务记录、财务信息及其他管理信息的及时、完整和真实。 第四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 (一)全面性。内部控制要渗透到公司的各项业务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机构、部门、岗位和人员; (二)审慎性。内部控制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公司的经营管理,尤其是设立新的机构或开办新的业务,都必须体现“内控优先”的要求; (三)有效性。内部控制具
12、有高度的权威性,真正落到实处,任何人不得拥有不受内部控制约束的权力; 1 (四)独立性。法律部为内部控制的检查、评价部门,独立于其他任何部门。 第五条公司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的作用,为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提供必要的前提条件。 第二章公司管理决策的内部控制 第六条董事会负责审批公司的总体经营战略和重大政策,批准各项业务的政策、制定和程序,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董事会定期与管理层讨论内部控制的有效性。高级管理层负责执行董事会批准的各项战略、政策、制度和程序,负责建立授权和责任明确、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建立识别、计量和管理风险的程序。 第七条公司设立风
13、险控制委员会,履行风险管理职能,并制定和实施识别、计量、监测和管理风险的制定、程序和方法,以保证风险管理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第八条公司建立涵盖各项业务的、全系统的风险管理系统,运用风险量化评估的方法,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种类风险进行持续的监控。 2第九条公司设立新的机构或开办新的业务,必须首先建章立制,对潜在的风险进行计量和评估,并提出风险防范措施。 第十条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的后评价制度,定期对内部控制的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回顾和检讨。 第十一条公司明确划分各机构、部门、各岗位的任务、职责和权限,建立职责分离、横向纵向相互监督的机制。关键岗位的人员实行定期轮岗制。 第十
14、二条公司建立授权体系,董事会对高级管理层、法律部的授权;董事长对总经理的授权、总经理对副总经理、部门经理、风险控制委员会的授权;部门经理对工作人员的授权等。 第十三条公司按照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业务记录, 建立完整的会计、统计和业务档案并妥善保管,确保原始记录、合同契约和各种报告资料的真实、完整。 第十四条公司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共享和反馈机制,确保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及时了解本公司的经营和风险状况。 3第十五条公司的业务部门对各项业务的经营状况和例外情况应进行经常性检查,及时发现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并迅速予以纠正。 第十六条公司的法律部有权获得公司的所有经营信息和管理信息,并对各机构、各部门、各
15、岗位、各项业务实施全面的监控和评价。 第十七条公司的内部审计具有充分独立性,法律部直接对公司董事会或监事会负责,同时可以向高级管理层报告工作。 第十八条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报告和纠正机制,业务部门发现内部控制方面的问题,都可以直接向公司高级管理层报告,公司及时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予以纠正。 第三章担保业务的内部控制 第十九条公司担保业务内部控制的重点是。实行统一的业务管理,健全客户信用风险识别与监测体系,完善担保也决策与审批机制,防止对单一客户、关联企业客户风险的高度集中和客户利用信贷资金进行违法活动。 第二十条公司建立业务与评审分离、相互制衡的风险控制体系。公司部门主要是受理项目,初审项目,
16、对项 4目情况进行调查、论证、初步分析并撰写调查报告,项目的评审由公司评审部门完成,并由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决策。 第二十一条风险控制委员会实行集体审议、充分发表意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每笔受信业务,委员会成员都要签署意见,存于业务档案,作为日后考核、评价的依据。 第二十二条公司对同一客户的担保、受信业务实行一揽子管理,确定总体授信规模。 第二十三条公司以风险量化评估的方法为基础,运用统一的客户信用评级体系,作为客户选择和项目审批的依据。 第二十四条公司建立担保业务的统一操作规范,事前调查、事中审查、事后检查各个环节的工作标准和操作流程。 (一)事前调查应当做到双人调查,实地查看,如实报告业
17、务调查掌握的情况,不回避风险点,不因任何人的主观意志而改变调查结论; (二)事中审查应当做到独立评审,客观公正,充分、准确地揭示业务风险,提出降低风险的对策; (三)事后审查应当做到双人交叉,现场检查,即时跟踪业务的进展,及时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报告有关人员,不能隐瞒或掩饰问题。 5第二十五条公司业务部门要制定担保业务的统一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担保业务的办理条件,包括选项标准、期限、费率、审批权限、申报资料、业务监管、内部处理程序等具体内容。 第二十六条任何人无权干预业务人员对担保项目的尽职调查,严格执行业务审批程序。 第二十七条公司业务部门应当建立资产质量监测指标体系,密切关注资产质量的变化,每
18、月分析资产质量监测指标,分析不良资产形成原因,及时作出防范和化解风险的对策。 第二十八条公司担保项目实行风险四级分类制度, 业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的规定进行初步认定,规范担保业务奉贤的认定标准和程序,确保担保业务质量的真实性。 第二十九条公司实行担保业务风险责任制,各个部门、岗位的风险责任如下: (一)业务经办员应当承担调查失误和评估失准的责任。业务经办员对业务调查的朴实性负责。防止借款人以编造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经济合同或虚假证明文件等方式,从事金融诈骗活动。 (二)评审和审批人员应当承担审查、审批失误的责任,并对本人签署的意见负责; (三)事后监管人员应当承担事后监管、检查 6失误、清收不力的
19、责任; (四)高级管理层应当对重大贷款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担保业务及相关合同完备性的审查由公司法律部和公司聘请的长年法律顾问负责,并承担由于此项失误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四章投资业务的内部控制 第三十条公司投资业务的内部控制的重点是。实行统一业务管理,增强投资风险意识,提高资金的周转率和投资回报速率。切实保障公司所投项目最大限度的成功率,并追求最佳的投资效益。 第三十一条公司的投资方向应严格限制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能够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资金周转快的项目上。 第三十二条对投资方提出的投资申请进行项目初选,对已有投资意想的项目情况,包括合作对象经营管理人员的构成及素质、设
20、备与技术、开发能力、经营业绩、财务与信誉、产品和市场前景、投资回报及可靠的收益率等。由业务经办人员进行初步评价,填报项目投资审批表报批。 第三十三条项目投资部门决策权限内的项目立项由项目投资部门决定;项目投资部门决策权限以上的项目决 7策,由公司分管的副总经理或由分管副总经理核报总经理决定。 第三十四条公司对投资项目实施的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制。 (一)了解项目各种渠道资金到位情况和工程进度; (二)根据工程进度提出公司资金注入计划; (三)及时了解并与合作方协商解决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四)负责催收公司应得的收益,监督合同如约执行; (五)对违约、超预算以及对项目实施有重大影响的市场变化及其
21、他重要情况,及时报告部门及公司领导。 第三十五条投资项目合同终止后,项目投资部门应对项目投资情况进行认真的总结经验教训、评价得失,并以书面形式存档备案,以指导今后工作。 第五章会计的内部控制 第三十六条公司会计内部控制的重要是。实行会计工作的统一管理,严格执行会计制度和会计操作规程,积极运用计算机技术手段强化会计内部控制,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合法,严禁设置账外账,严禁乱用会计科目,严禁编制和报送虚假会计数据。 第三十七条公司依据国家统一的企业会计制度制订并实施财务管理办法。 8第三十八条公司保证会计工作的独立性,确保会计部门、会计人员能够依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本公司的的财务管理办法独立
22、办理会计业务。任何人不得授意、暗示、指示、强令会计部门、会计人员违法或违规办理会计业务;对违法或违规的会计业务,会计部门、会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 第三十九条公司会计岗位设置实行责任分离、相互制约的原则,一人不得兼任非相容的岗位或独自操作会计业务全过程。 第四十条公司会计部门、会计人员要严格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进行会计监督,不得超越权限进行收付款。第 四十一条公司会计账务处理必须经复核,会计账务应当做到账账、账据、账款、账实、账表的五相符;凡账务核对不一致的,应当按照权限进行纠正或报上级处理。第 四十二条公司对会计人员实行从业资格管理,会计人员、会计主管、会计负责人应当具有与
23、其岗位、职位相适应的能力,并取得相应的从业证书或专业资格。 第四十三条公司会计主管的变动应当得到董事会的同意;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应当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严格执行监交程序。 9第四十四条出纳、会计主管等重要会计岗位人员实行定期轮换。 第四十五条公司实行会计差错责任人追究制度,发生重大会计差错、舞弊或案件,除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责任外,对单位负责人和分管会计业务的负责人也一并追究连带责任。 第四十六条公司会计记录、账务处理要合法、真实、准确和完整,严禁伪造、编造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严禁提供虚假会计报表。 第四十七条公司按照规定及时、真实、完整地披露会计、财务信息,满足股东、监管当局、社会公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内部 控制 制度 担保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