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江南小学章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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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宁市江南区翠湖路小学章程(2021年修订)序 言南宁市江南区翠湖路小学是翠湖新城小区的配建项目,由国凯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于2013年8月开工建设。学校布局合理,设施齐备,项目用地19444平方米(约合29.16亩),教学及教辅用房总面积3490平方米,运动场地6910平方米,计划办学规模为36个班,目前全校已经达到40个班(39个普通教学班,1个培智班),共1934名学生;学校配备有5名校级领导,114名教师。学校功能室配备有保健室、体育器材室、图书阅览室、心理辅导室、音乐室、舞蹈室、美术室、科学实验室、科学仪器室、数学仪器室、计算机室、多功能阶梯教室以及一个科技室。按照江南区党委和政府
2、的工作部署,学校将借助专家及社会力量的支持,引进“人工智能+智慧课堂”,加速推动学校踏上高质量发展的道路,形成“科技引领幸福”的办学格局。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推进学校依法治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素质全面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其它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南宁市江南区翠湖路小学;英文表述为:Cuihu Road Primary School,Jiangnan District,Nanning City;学校地址为:南宁市江南区富德路8号西面;学校微信
3、公众号为:nnschlxx(南宁市江南区翠湖路小学)。本校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第三条 学校性质:本校是一所实施六年制小学义务教育的完全公有制教育事业单位,由南宁市江南区教育局举办,经登记批准,具有法人资格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四条 学校面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划定的就近社区内地段范围招生,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第五条 办学宗旨: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第六条 办学目
4、标:坚持立德树人,以“幸福育人 育幸福人”为办学理念,以“让每一个孩子都有理解、感受、创造幸福的能力”为办学目标, 以打造学校“幸福教育”文化特色为重点, 以“精心组织,逐步深入,打造精品,彰显特色”为策略,把“幸福教育”文化建设作为提升学校内涵发展的新引擎,优化办学环境,凝聚师生共识,激发师生热情,提高办学质量,提升办学品位,把学校建设成为校园环境优美、学习氛围浓厚、内部管理民主高效、教学质量上乘、文化底蕴丰富、办学特色鲜明的区域优质学校。第七条 校园文化:学校精神:“幸福教育”育幸福人生学校校训:崇真尚美 自强不息学校校风:知行合一 幸福前行学校教风:勤研善导 智慧施教学校学风:勤学善思
5、快乐求知感召呼号:幸福之舟从翠湖启航!第8条 学校校徽:以“翠湖”二字拼音首字母“C”、“H”为主体变形组合而成,橙绿组成优美的线条犹如翠湖中腾起的波浪,又形拟一颗人形璀璨新星在浪花中张开双手腾跃而起,寓意着翠湖路小学的孩子们在碧波中升腾冲新,翻腾的浪花犹如舒展的书卷于2016年开启求知探索的大门。整个LOGO造型上给人以积极向上之美感,也寓意着翠湖路小学将秉承“崇真尚美 自强不息”的校训,持续跨越式发展,全体师生追求卓越,不断超越自我,成就更美好的未来。第二章 管理体制和组织机构第九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对学校工作全面负责,学校党组织起监督保证作用,全体教职工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参与
6、学校重大决策的民主管理。第十条 校长是学校法人代表,对外代表学校,对内负责学校全面工作。校长由主管教育部门依照有关干部管理权限任免。校长在任期内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和学校内改方案自主管理学校,对人员聘任、经费使用、设施管理、考核、奖惩及组织教育教学活动等方面具有决策权和指挥权。校长的主要职责:(一)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按教育规律办学,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二)团结和依靠教职工,充分发挥教职工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教师学习政治,组织教师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教师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
7、文化业务水平及教育教学能力,注意培养班主任、中青年教师和骨干教师,努力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依靠学校群众组织,共同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三)领导和组织德育工作,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首位,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原则,制定德育工作计划,建设德育工作骨干队伍,采取切实措施,坚持不懈地加强和改进学校的德育工作。(四)领导和组织教学工作。坚持学校工作以教学为主,认真执行国家规定的课程计划和教学大纲。遵循教学规律组织教学,积极开展教学改革,建立和完善教学管理制度,搞好教学常规管理,深入教学第一线,正确指导教师教育教学活动,努力提高教学质量,积极开展教育教
8、学科研、教研活动。(五)领导和组织体育、卫生、美育、劳动教育及课外教育活动,确保这些教育和活动生动活泼、卓有成效地开展。(六)领导和组织总务工作,贯彻勤俭办学原则,坚持总务工作为教育教学、为教职工服务的方向。严格管理校产和财务,搞好校园建设,逐步改善办学条件。(七)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努力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协调一致、相互配合,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第十一条 学校党组织是学校的政治核心。全面负责学校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参与决定重大问题并监督实施,支持和保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领导学校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各方
9、合法权益,推动学校健康发展。学校党组织的职能:(一)保证和监督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始终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二)抓好学校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三)领导学校政治思想和精神文明工作,对学校少先队、共青团、工会(妇女)、教代会及其他群众组织实行政治领导,深入了解,全面掌握教职工思想政治和工作生活状况,做好统战工作和群众工作。(四)定期听取校长工作报告,研究分析学校工作情况和师生政治思想状况,讨论学校发展的长远规划、学年和学期教学计划、学校的改革发展和基本管理制度、中层以上行政干部人选等重大事项,评议学校行政领导干部。(五)支持校长依
10、法行使职权,保证校长正确决策的落实。第十二条 学校建立工会组织,实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学校办学活动的民主监督和管理。教职工(代表)大会每三年为一届,每学年召开1-2次会议,闭会期间日常工作机构为学校的工会委员会。学校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保障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主要职责:(一)审议学校章程。(二)审议学校的发展规划,审核预算决算。(三)审议学校工作报告、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教职工纪律要求、奖惩办法以及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四)讨论决定教职工福利方面的重大事项。(五)评议和监
11、督校长、副校长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依法履行职责的工作情况。(六)接受、审议教职工(代表)提案,并提交有关职能部门研究办理。第十三条 副校长协助校长开展工作,主管学校具体专项工作,并领导相关中层职能部门完成学校工作。副校长工作职责:(一)协助校长开展和完成好各项教育教学工作。(二)协助学校党组织开展和完成好党务工作及工会工作。(三)负责学校人事工作,负责招生和学生管理工作,负责教师招聘工作和校本培训工作,教师职务晋升、聘任工作。(四)负责师资队伍建设,教师继续教育工作。(五)负责教师工资保障、绩效奖金统计等工作。(六)负责学校日常行政管理工作。第十四条 学校设置下列中层职能部门:设党政办公室、教务
12、处(科研处)、德育处(含少先队大队部)、总务处等四个职能部门。各中层职能部门,分别承担相应的行政管理职能,各处室设主任、副主任12名,各自按照“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团结协作”的原则,在校长的领导下履行规定职责。1.党政办公室职责:负责学校事务安排、信息报送、校务公开;负责组织学校工作会议和接待来访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各部门工作。2.教务处(科研处)职责:负责抓好学校教学和教学研究工作;负责心理辅导室的建设;做好学生学籍管理、教师专业发展工作;负责教职工考勤考绩;负责教师团队研修和校本课程的研究开发工作;指导全体教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小学各科课程标准和课程计划,按照教学计划,对教和学两方面进行
13、管理,切实保证教学质量稳步提高。3.德育处(含少先队大队部)职责:负责学校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养成教育、思想教育工作;负责教师师德建设、班主任队伍建设及考核;负责团支部、少先队、工会、妇女工作、扶贫助学工作;负责学校体育、艺术课外活动;负责家长学校和校外教育实践活动。4.总务处职责: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卫生保健、食品卫生工作和创建工作(文明学校、绿色学校等);负责学校基础建设工程招投标、设备设施配备、物资采购工作;负责学校经费预决算和教职工工资发放等财务工作;负责学校资产财物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学校信息化建设工作。第十五条 学校建立日常管理工作例会制度,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实施集体决策,在意见出现分
14、歧的情况下,校长有权作出决定意见。(一)党政联席工作例会1.党政联席会议由学校党组织和学校校级领导共同组成,是学校开展日常行政管理工作的议事机构。2.党政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由校长或书记主持。(二)行政工作例会1.行政工作例会是各职能部门开展日常管理工作的议事机构。2.行政工作例会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由主管该项工作的副校长主持。(三)校务工作例会1.校务工作例会是由全体教师参加的政治业务学习活动和近期工作布置会。2.校务工作例会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由主管党政办公室工作的副校长主持。第十六条 学校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党政联席会议是学校开展行政管理工作的议事机构,教职工(代表)大会是
15、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机构。第十七条 学校实行党务、校务公开,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的原则和范围:党员(干部)培养、人事任免、教师评优评先、职称晋升、岗位晋级、绩效奖励、学生招生等凡属于涉及教职工、学生、家长切身利益的事宜均公示在党务(或校务)公开栏,切实保障他们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第十八条 学校建立健全校内维权保障和争议调解机制。成立学校教师申诉委员会,由校长、支部书记担任组长,工会主席、党支部委员担任副组长及教师代表组成。负责对教师提出的申诉进行调查、核实、调解、解决。聘请法律顾问协调处理学校各种利益纠纷,保障学生、教职工以及学校的合法权益。第三章 教育教学
16、管理第十九条 学校设置德育处(含少先队大队部),共同讨论制定学校德育的发展规划,明确教职工岗位育人的职责和要求,建立学校德育工作自评考核机制并定期检查落实。对接城区教育局德育股、体卫艺股(活动类)各项工作的布置落实,统筹安排各学区教育资源,通过德育资源共享、学校文化共建、教育教学互助等方式,加强德育队伍建设,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完善“幸福教育”工作体系,推进“科技创造幸福”校园文化主题建设工作。第二十条 学校全面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建立学生行为规范养成教育长效机制,加强学生传承民族文化和传统美德的教育。根据实际,细化“五育并举、全面发展”的德育目标,逐渐形成国
17、家课程校本化、德育课程序列化、活动课程全员化、拓展课程多元化的独具活力、魅力、影响力的校本课程体系。围绕幸福教育主题开展“三个系列”的体验活动,为学生张扬个性、展示才艺、实现快乐成长提供宽阔的舞台。开设影视课堂开发大课间游戏,发挥艺术体育教师的专业特长,创编体现师生生命活力的“韵律操”以及趣味游戏活动,让学生体验生命过程,激发学生对生命的热爱和珍惜,让大课间活动充满生命活力,提升幸福指数。深化落实常规性的德育工作,将德育工作的具体目标要求细化到学生的日常生活中,以扎实有效的德育工作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提高。第二十一条 学校坚持全员德育原则,校长负责,教职工参与,落实课程育人、文化育人、活动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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