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生违纪处分规定.doc
《厦门大学生违纪处分规定.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厦门大学生违纪处分规定.doc(15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厦门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2014年修订)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推进依法治校,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和公共管理秩序,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第2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厦门大学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和本科生(包括已经入学报到、尚处在学籍审查期的新生)的管理。第三条 学校加强日常的法律、法规和纪律教育。对有违纪行为的学生,在处理时应当坚持以教育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 给予学生纪律处分,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程序正当、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
2、性准确、处分适当。学校尊重并保障学生陈述、申辩、申诉等权利。 第二章 纪律处分的种类和运用第五条 纪律处分的种类如下:(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记过;(四)留校察看;(五)开除学籍。第六条 留校察看期限一般为一年,从处分生效之日起计算,由学生所在学院(研究院、教学部)负责考察。在察看期间表现良好者可按期解除察看;在察看期间有突出表现的,可申请提前解除察看,但察看期不得少于六个月;在留校察看期间又因违法、违规、违纪应当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毕业班学生受到留校察看处分的,察看期不得少于六个月。 第七条 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免于刑事处
3、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分:(一)情节轻微的;(二)主动承认错误并及时改正的;(三)主动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开展调查工作的;(四)受他人胁迫或诱骗的;(五)在共同违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一)后果严重或性质恶劣的; (二)拒不承认错误的; (三)胁迫、诱骗他人或者教唆他人违纪的; (四)在共同违纪中起主要作用的; (五)勾结校外人员的; (六)伪造、销毁、藏匿证据的;(七)妨碍他人揭发、检举、
4、提供证据或对检举人、证人打击报复的;(八)屡犯不改的。 第十条 学生因违纪行为给国家、集体、他人造成财产损失、名誉损害,或给他人造成人身伤害的,应当赔礼道歉、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第十一条 受纪律处分或有违纪行为经申请免于纪律处分的学生,自违纪行为之日起一年内,取消其参评奖学金或荣誉称号的资格,不得担任学生干部职务。第三章 违纪行为及纪律处分第一节 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第十二条 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处分。第十三条 泄漏国家秘密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处分。第十四条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组织、参加未经批准的集会、游行、示威,造成不良影
5、响或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第十五条 组织、利用、参加会道门、邪教组织或利用迷信扰乱公共秩序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第十六条 组织、胁迫、诱骗他人参加传销或者变相传销活动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参与传销或者变相传销活动,经告诫不改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一)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二)有卖淫、嫖娼等行为的;(三)吸食、注射毒品的。第二节 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第十八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
6、未造成伤害后果的,给予严重警告以下处分;造成伤害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处分。第十九条 过失伤害他人身体,尚未触犯法律的,视后果严重程度,给予记过以下处分。第二十条 冒领、隐匿、毁弃或私自开拆他人通知单据、邮件等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下处分。第二十一条 以窃取、偷窥、偷拍等方式侵犯他人隐私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以下处分。故意传播他人隐私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其中,以营利为目的的,从重处分。第二十二条 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诬告陷害他人,造成不良后果或性质恶劣的,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第二十三条 通过语言、文字、影像、图片、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进行性骚
7、扰,造成不良后果或性质恶劣的,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第二十四条 通过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安全或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造成不良后果或性质恶劣的,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第三节 侵犯公私财产的行为第二十五条 盗窃公私财物,案值不足六百元的,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以下处分;案值在六百元以上不足三千元的,给予记过处分;案值在三千元以上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从重处分。 第二十六条 抢夺、敲诈勒索、诈骗公私财物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其中,抢夺财物案值在一千元以上、敲诈勒索财物案值在两千元以上、诈骗财物案值在三千元以上的,视情节
8、轻重,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第二十七条 明知是赃物而窝藏、销毁、转移的,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第二十八条 侵吞或挪用公共款物,案值不足六百元的,给予严重警告以下处分;案值超过六百元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处分。第二十九条 故意损坏公私财物,造成损失或性质恶劣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过失损坏公私财物,造成较大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下处分。第四节 扰乱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行为第三十条 一学期内旷课累计达三十学时的,给予警告处分;达四十学时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达五十学时的,给予记过处分。学时按教务部门规定的实际开课计划计算。第三十一条 未经批准,一学期内连续离校天
9、数达四天以上,经告诫不改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以下处分。法定节假日和学校规定的假期不计入连续天数的计算。第三十二条 在考试中作弊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其中,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有其他严重作弊行为的,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有其他违反考场纪律或扰乱考场和考试工作场所秩序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以下处分。第三十三条 在学术活动中违背学术诚信、学术道德,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为严重的,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其中,涉及学位论文的从重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一)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的; (二)篡改他人学术成果的;
10、 (三)伪造或者篡改数据、文献,捏造事实的;(四)伪造注释的;(五)未参加创作,在他人学术成果上署名的;(六)未经他人许可,不当使用他人署名的;(七)购买、出售论文或者组织论文买卖的;(八)由他人代写、为他人代写或组织代写论文的;(九)有其他违背学术诚信、学术道德行为的。第三十四条 在校内外学术、文体等竞赛活动中有欺骗行为,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第三十五条 违反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和计算机房等教学、科研、学习场所管理规定,经告诫不改,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违规将仪器设备、易燃易爆品、危险实验药品等
11、带离实验室的,从重处分。第五节 扰乱学校公共秩序的行为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滋事、斗殴行为的,分别给予相应处分:(一)引起事端或激化矛盾,造成打人、打群架等后果的肇事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下处分;(二)动手打人未伤他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下处分;致他人受伤的, 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处分;(三)故意为他人打架提供工具,未造成伤害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造成伤害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四)教唆他人打架斗殴的,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五)斗殴终止后又报复打人,扩大事态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处分。组织、策划、领导打架斗殴或持械伤人的,从重处分。第三十七条 组织、煽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厦门 大学生 违纪 处分 规定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