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绸之路广告品牌运作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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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 7 -页 共7页丝绸之路广告品牌运作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丝绸之路广告管理第三章 附则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丝绸之路品牌的管理和监督,保障和田丝绸之路广告传播有限公司的平稳、健康发展,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品牌价值,制定本品牌管理办法。第二条 在新疆地区使用“丝绸之路”以“丝绸之路广告”从事各项行为、活动的分公司、办事处及合作伙伴,必须遵守本品牌管理办法。以独立核算、自负责任为原则。第三条 本管理办法所称丝绸之路品牌,是指和田丝绸之路广告传播有限公司(总公司)所拥有的注册商标,专业信息直邮广告媒体专
2、利权包含DM业态、商业模式的丝绸之路品牌。和田丝绸之路广告传播有限公司的经营模式为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运营原则。第四条 和田丝绸之路广告传播有限公司(总公司)统一负责全疆分公司、办事处及合作伙伴的管理工作。和田丝绸之路广告传播有限公司在新疆地区的品牌管理中心和新疆地区地方品牌管理中心及下属的各县、区分公司、办事处及合作伙伴共同做好区域内的“丝绸之路”品牌管理、运营、发行工作。公司媒介推广部、区域品牌授信部、专刊策划部、外联部、客服部、法务部、人力资源(培训)部、行政部、财务部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各品牌管理中心、分公司、办事处及合作伙伴做好“丝绸之路”品牌运营工作。第二章 丝绸之路
3、品牌管理第五条 和田丝绸之路广告传播有限公司在各新疆地区的品牌管理中心和新疆地区地方品牌管理中心及下属的各县、区分公司、办事处及合作伙伴在被授权的区域内开展业务、进行经营、自负盈亏并承担各品牌管理中心及分公司经营期间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和田丝绸之路广告传播有限公司(总公司)在一个行政区划内只设立一家分公司并授予其特许经营权、“丝绸之路”商标使用权、专业信息直邮广告媒体专利使用权、经营权等各项合法权利。禁止私印、伪造、变造丝绸之路品牌。第六条 和田丝绸之路广告传播有限公司在各新疆地区的品牌管理中心和新疆地区地方品牌管理中心及下属的各县、区分公司、办事处及合作伙伴可以变更责任人;变更负责人时要向
4、总公司提交申请,经总公司同意后方可变更。第七条 丝绸之路品牌充分体现团队协作精神。跨区域的业务,应积极推荐该区域内的分公司承揽。实行广告业务代理。DM综合性刊物,不得跨区域承揽业务。第八条 和田丝绸之路广告传播有限公司在新疆地区的品牌管理中心和新疆地区地方品牌管理中心及下属的各县、区分公司、办事处及合作伙伴应统一使用和田丝绸之路广告名称;不得无故干涉分公司的经营核算权。第九条 和田丝绸之路广告传播有限公司(总公司)在新疆地区的品牌管理中心和新疆地区地方品牌管理中心及下属的各县、区分公司、办事处及合作伙伴实行责任人负责制度。第十条 印制丝绸之路品牌DM的品牌管理中心、分公司、办事处及合作伙伴应严
5、格按照和田丝绸之路广告传播有限公司(总公司)的统一规定印制,建立丝绸之路品牌印制管理制度和保管措施。专刊标题及内容根据印刷品广告管理办法和广告法及相关行政规章制作发布,否则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分公司自行承担。丝绸之路品牌的使用和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制度。第十一条各品牌管理中心监管范围内分公司、办事处及合作伙伴违反品牌管理办法,各品牌管理中心应及时纠正并上报(附处理意见)总公司,总公司视情况予以处理。第十二条丝绸之路品牌应当使用中文印制。民族自治地方的丝绸之路品牌,可以加印当地一种通用的民族文字。有实际需要的,也可以同时使用中外两种文字印制。不得违反国家语言文字的有关规定。第十三条各新疆地区内的品牌
6、管理中心、地方品牌管理中心及下属的各县、区分公司、办事处及合作伙伴使用丝绸之路品牌,应当在本新疆地区、地方区域范围以内使用;区域范围以行政区划为准。目前尚未在境外使用丝绸之路品牌。禁止在区域外使用丝绸之路品牌。第十四条 分公司发行的DM广告应当自完成出版印刷之日起3日内,向总公司邮寄10份样本备案存档。 第十五条 广告收费应当合理、公开,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应当向总公司备案。第十六条 各新疆地区内的品牌管理中心,地方品牌管理中心、分公司、办事处及合作伙伴应使用正规票据,合法纳税。每期在月底结算后在次月5日前应向总公司提交统计、财务报表。第十七条 各新疆地区内的品牌管理中心,地方品牌管理中心、分公
7、司、办事处及合作伙伴应积极配合和田丝绸之路广告传播有限公司(总公司)维权行动、统一使用丝绸之路VI识别系统,按时参加公司总部、各区域管理中心举办的研讨会、业务培训、内部交流活动,全面打造丝绸之路活力团队。第十八条 各新疆地区内的品牌管理中心,地方品牌管理中心组建分公司及办事处要向总公司申办备案。第十九条 各新疆地区内的品牌管理中心,地方品牌管理中心、分公司、办事处及合作伙伴应严格依据“丝绸之路”特许经营加盟协议书的条款行事。第二十条 各新疆地区内的品牌管理中心,地方品牌管理中心、分公司及合作伙伴与总公司变更、终止、解除、协议书到期后仍要履行竞业禁止义务、保密义务;否则,和田丝绸之路广告传播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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