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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璧山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进展情况 a)基本情况。璧山区位于重庆市西部,属长江上游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面积为914.56km2。截止2021年末,全区总人口63.60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5.91万人,占56%;下辖15个街镇,185个村(居)民委员会。2021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01.9亿元,同比增长16.6%。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总收入为27309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1618元。全区境内主要有璧南河、梅江河、璧北河3条河流,年均降雨量1064.7mm,多年平均年径流总量约为3.48亿m3,人均水资源量546.4m3,约为全国人均
2、水资源量的1/4。境内地下水埋藏深,开采难度大。截止2021年底,全区已建水利工程年蓄引提水总量为1.07亿m3,占全县水资源总量的30.74%。 b)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总体情况。2021年以前,采取拦蓄地面径流、新建小型集中供水工程等方式,安排投资1886万元,解决了2.88万人农村人畜饮水困难,人均投资655元。“十一五”期间,由于大部分镇级水厂尚未完成改造,优先纳入规划实施的是自然条件差、饮水较困难的部分,通过新建集中供水工程的方式,安排投资6737万元,解决了16.41万人和0.71万农村学校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人均投资411元。“十二五”以来,为了切实解决农村饮水工程小而散的问题,璧山
3、区采取“跨村、跨镇、城乡一体化方式”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以街镇水厂为依托,最大限度地延伸供水管网,逐步实现城乡饮水一体化,同时对无法通过管网延伸的区域,单村或联村建设集中供水站,规划安排投资1.14亿元,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21.58万人,人均投资530元,与全国平均水平持平。截止2021年底,已安排投资11642万元,解决饮水不安全人口20.54万人,占“十二五”规划解决人口的95%,剩余7400人计划于2021年实施完成。 2璧山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2.1主要做法 第一,超前编制年度实施方案,缩短项目审批周期。区水务局根据规划任务,超前做好水源水质论证,提前半年编制下一
4、年度全区农村饮水安全年度实施方案,统筹谋划下一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周期一般需3个月,比重庆市和其他省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平均前期工作周期缩短了23个月。第二,及时下达资金计划,健全群众筹资机制。区水务局加强与市水利局、区发改和财政部门沟通协调,中央投资计划下达到具体项目一般只需1个半月左右。同时,为了保证工程建得起、管得好、群众能负担,全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资金的75%由中央补助、19%由市区级财政配套,剩余6%由受益群众自筹。第三,落实项目实施责任主体,完善项目验收机制。项目实施由璧山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面工作,以项目村的村委会或街镇水管站为项目法人,由所在街
5、镇主导实施,区水务局进行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和进度督促。项目建设完成后,由项目所在街镇组织初验,试运行半年工程运行正常后,由璧山区水务局组织区有关部门联合进行验收。验收过程中建立销号建卡花名册,并进行逐户走访确认,听取群众意见。第四,创新管理模式,实行多元化管理。对分散式供水工程,主要有两种管理模式:跨村联建的工程由街镇水管站管理,单村工程由村集体管理或用水户协会管理。对集中式供水工程因地制宜,采取多元化管理模式。目前,全区17个集中供水工程中,由区级水利部门直接管理的有6个,乡镇街道政府管理的有4个,股份制管理的有1个,私有制管理、市级部门管理和村级管理的各有2个。第五,落实水价电价优惠政策,
6、建立财政维修基金。一是水价方面,街镇水厂均由物价部门核定水价,由水厂管网延伸的工程实行同网同价,原则上按总表计量趸售,用水户不缴纳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集中供水站则由村委会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来确定水价。目前,一般用户水价为23元/t,少数工程用户水价达到56元/t,群众表示能承受。二是电价方面,从2021年7月起,璧山的集中式供水站、管网延伸二级加压站,甚至包括承担有管网延伸任务的街镇水厂,用电价格由0.78元/kw•h调整为0.52元/kw•h。三是建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基金,璧山区于2021年开始,由区财政每年预算拨款50万元和各农村供水工程提取的大修费用(按
7、水费收入的5%提取)组成维修基金,用于工程主体损坏、主管道爆管等应急事故的维修。第六,强化水质检测,加强水源保护。水质检测由区卫生疾控中心和水文水质监测站共同完成,其中水文水质监测站每月进行水质常规9项抽检,每半年34项全分析抽检;区卫生疾控中心对各个供水工程每年进行两次抽检。区水厂的抽检合格率能达到99%以上,街镇水厂的抽检合格率能达到90%左右,农村饮水工程水质合格率为80%左右。同时,由区环保局负责农村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由区农业局负责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农业面源污染的防治工作。第七,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建设管理。璧山区印发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明确
8、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从规划到建设到建后管理的程序和管理办法,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在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上的分工和职责;制定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基金管理办法,明确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管护资金的来源,规范了基金的使用范围、管理方式和监管责任。 2.2主要经验 一是将农村饮水安全作为民生实事全力推进。璧山区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将农村饮水安全纳入到“办好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22件民生实事”之一,县、街镇、村社三级全面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区各有关部门在项目规划设计、前期立项、投资计划、建设管理等方面,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卫生部门提前介入水源点论证,环保部门强化水源地保护,
9、发改、财政部门加大市区级投入力度。通过8个行政村13户随机调查,群众对供水水量和水质普遍表示满意。二是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集中供水。在“十一五”规划的基础上,璧山区不断调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思路,根据全区地表水源、人口分布、地形条件等因素,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分步实施,充分利用现有水厂的富余供水能力,将原来的新建集中式供水为主调整为管网延伸方式为主,尽可能提高水厂规模化供水能力,有效发挥管网延伸模式投资相对较低的优势,解决工程小而散的问题。三是通过创新建管方式强化工程建设监督制约。首先,转变角色。过去璧山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主要由区水务局负责建设与管理,不利于调动乡镇政府的积极性,对群众的需
10、求考虑较少。通过几年的实践,该区不断创新建管方式,区水务局由运动员、裁判员双重身份转变为主要履行裁判员职责。目前,项目实施以项目村的村委会或镇街水管站为项目法人,由所在街镇主导实施,区水务局进行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和进度督促,工程建成后由用水户协会负责运行管理为主。其次,当好裁判员。项目建设过程中区水务局监督项目法人严格执行四制要求,对管材和设备采购执行准入制度,公开招投标确定供应商,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县级报账制。第三,实行三公示制度。即开工公示,开工信息由区水务局统一在媒体上公示;现场公示,凡投资50万元以上的在建工程均制作现场公示牌;村级公示,项目招投标、开工建设等内容均在村级公示栏进行公示;
11、竣工公示,将项目实施的范围、解决户数、建设内容、投资金额、资金来源等信息进行公示。 3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a)仍存在一定数量的饮水不安全人口。根据璧山区提供的资料及现场调研发现,由于国家农村饮水安全规划的政策性因素,以及个别行政村处于偏远山区,居住分散。目前,初步估计规划外仍有5万多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同时,部分工程如现场走访的大兴自来水厂、阳岫水厂等,工程主体多为早期建设,后期进行改扩建,设备已发生老化的现象,部分管网在“十一五”期间由于投资不足,采用了pvc材料,爆管等现象时有发生,管网漏损大,这些原因使得部分已解决的饮水安全的人口出现了“反弹”。 b)基层管理和技术力量不足。随着大
12、批农村饮用水工程的建成,急需管理人员来保障日常供水、设施维护,但调研时发现,除规模化水厂及部分管网延伸直接覆盖的工程以外,由于大多饮水安全工程地处偏远乡村,条件差、待遇低,对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缺乏吸引力。由村委会或用水户协会确定的维护管理人员,大多没有经过专业培训,不能适应日常工程维护和饮水安全管理的要求。 c)用户实际用水量与设计供水能力存在一定差距。一些用水户装有人饮安全自来水龙头和自打机井两套供水设施,在实际使用过程中,许多用水户优先使用机井水,自来水主要用于饮用,自来水用水量每月1t左右。同时,村镇的劳动力大量外出务工,农忙和大型节日时才返回,普遍实际用水量不足设计供水能力的50%,如
13、实地查看的大兴水厂,设计供水规模为3000m3/d,但实际日用水量仅为700m3。d)工程运行管理难度大。虽然璧山区已建立维修养护基金,并出台了相应的管理办法,但从调研了解到,已建成的1/3供水工程水费收入只能弥补运行成本,无法足额提取工程折旧和大修费,大修和更新改造的能力依然不足,无法保证工程长期发挥供水效益。如大路水厂职工反映,供水成本在4.2元/m3左右,供水水价为2.8元/m3,扣除人员工资和相关管理费用,水厂基本处在亏本运行的状态,无法提取工程折旧和大修费;千层岩水厂的管网延伸工程,由于向农村供水的管道高差近180m,需进行三级提水才能保证部分村民供水,供水成本较高,尽管水价达到5元
14、/m3,但仍难以平衡。 4有关建议 通过调研来看,璧山区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方面力度大,措施得力,符合当地农村的实际,进展比较快,能够圆满完成“十二五”规划任务。针对存在的问题,对下步工作提出建议如下。 a)进一步完善政策,运行管理好供水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惠及群众的民生工程,需要完善机制,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建议:一是目前璧山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成本一般在2元/t左右,最高达4.5元/t,一些水厂出现亏损运营状况,区政府需要在现有政策基础上,根据供水工程实际,加大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管理的补贴;二是按照节约用水、保本微利的原则,指导各水站根据供水成本加强核算,合理调整水价,
15、公开透明,确保群众对水价的知情权;三是研究出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用电(现状0.52元/kw•h)统一执行农业排灌用电价格(大约0.28元/kw•h)的政策,以降低工程运行成本,减轻农民负担。 b)加强水质在线监测,进一步提高水质检测能力。“十三五”期间,需集中力量对不能满足供水需求的供水工程进行提升改造,确保水质真正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同时,以区水文水质监测站为基础,积极拓宽投资渠道,在硬件、软件方面加大投入和提高建设标准,强化水质监测,逐步建立健全农村饮水水质监测日常管理运行机制,利用现有水厂在线监测基础,建立水质在线监测网络平台,提升水质在线监测能力,确保农村饮水水质安全。 c)提早谋划,认真做好“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提质增效工作。按照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21年),预计到2021年璧山区总人口将达到70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左右。璧山区应根据农村饮水安全的新形势,摸清“十三五”期间需要新建工程的规划人口和需要进行提质增效的规划人口。“十三五”期间应优先对现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进行巩固改造、升级提高,继续推进规模化集中供水工程建设,不断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在此基础上全面提高农村安全供水保障程度,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得成,管得好,用得起,长受益。 第 8 页 共 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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