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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医保转诊转院(双向转诊)规定 转科、转院、双向转诊制度 一、转科制度 1、凡诊断明确不属于本科范围的病人,经转入科会诊,由本科主治医师与转入科医师联系同意后,方可转科。确认患者主要疾病属于转入科诊治范围的患者,转入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 2、决定转科后,转出科住院医师应谈话告知病人和家属,并对转入科基本情况及治疗组相关情况做简要介绍。 3、转出科医师要写好“转科记录”,并开转科医嘱,病区护士要停止一切治疗,结清账目并与住院处和转入科病房联系妥当后,由住院医生和护士携带全份病史及相关检查资料护送病人到转入科病房,并当面与转入科管床医师或值班医师做好交接工作。 4
2、、转入科管床医师或值班医师应在病人转入后详细询问病史、检查病人作出诊断和治疗计划并及时写好“转入记录”。 5、如转科病人患有两种以上不同疾病,在原有疾病尚未痊愈,而必须转入他科治疗时,转出科应在病史中对原有疾病的治疗意见交待清楚。转出科主治医师须进行必要的随访。 6、感染科病员转他科时,应尽量在病员传染期过后,方可转出。其他科发现病员有传染病需立即隔离诊治,并请感染科会诊确定后转感染科。 二、转院制度 1、因限于本院技术和设备条件,对不能诊治的病员,经由科内讨论、科主任同意并填写转院申请单,报送医务科审批后可签发转院证明,必要时报请业务院长批准。 2、决定转院后,转出科主治医师应做好与患者或家
3、属谈话,并告知相关注意事项。 3、转出科住院医师要在患者转出前写好“出院小结”交于患者,以便随同带入转入医院。 4、转院患者应先办妥出院手续后,方可转出。 5、患者转院如估计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暂留本院处理,待病情稳定或危险期过后再行转院。若病员家属要求转院,医师应明确告知患者家属可能在途中发生的情况并需承担一切后果,家属同意签字后,再行转院。 三、双向转诊制度(根据安徽省卫生厅卫妇秘2021号文有关规定) 1、双向转诊原则。坚持以病人为中心,遵循患者自愿、病情需要,分级诊治、对口转诊、资源共享、连续性服务的原则。除纵向转诊外,还要做好 横向转诊的相关工作,使患者能够在中医、传染病防治
4、以及特色专科等方面得到合理、周到的服务,促进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有序医疗卫生服务格局。 2、双向转诊条件。 上转条件: (1)不能确诊的疑难复杂病例; (2)重大伤亡事件中,处置能力受限的病例; (3)有手术指征的危重病人; (4)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诊断、治疗的病例; (5)由上级支援医院与受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共同商定的其他转诊病人。 下转条件: (1)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具有出院指征的病例; (2)需要继续康复治疗的病例; (3)诊断明确且需要长期治疗的慢性病病例; (4)老年护理病例; (5)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病例; (6)由上级支援医院与受援社区卫生
5、服务中心(站)共同商定的其他转诊病人。 双向转诊制度 我院医务科负责接待社区上转和联系下转病人,统一协调和规范管理双向转诊工作,畅通双向转诊的绿色通道,减少环节,为转诊病人提供便利;与对口支援医院和社区服务中心签订双向转诊协议,明确服务流程,确保服务质量,介绍我院的基本情况、专家特长和常用检查项目及价格等;对转来的患者实行优先就诊,遵循“检查单通用”原则,不做不必要的重复检查,符合惠民对象条件的按惠民优惠政策给予相关经费减免;指导并配合对口支援医院和受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做好下转病人后续治疗、病案管理、恢复期病情监测等工作,确保服务的有效性和连续性。 对口支援医院和社区服务中心要熟悉我院的基本情况、专家特长和常用检查项目及价格等,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患者依据转诊原则转往医院,并负责为上转病人提供联系协调服务。急危重症患者上转时,要指派专人护送,向接诊医生说明病人病情并提供相关的检查、治疗资料;要主动加强与我院的信息沟通,及时追踪上转病人的转诊过程,掌握转诊病人的诊断治疗情况,做好转诊病人的跟踪服务工作。对转回的病人,要及时上门提供主动的连续性健康管理和医疗服务。 我院和对口支援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都要高度重视转诊过程的每一个环节,紧密配合,按转诊常规做好各项工作,特别是病人交接、病情介绍、责任划分、医疗文书的送达等,保障医疗安全。 第 4 页 共 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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