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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碾压式土石坝施工规范 目 录前 言1目 次21 范 围42 引用标准43 总 则54 测 量65 导流与度汛95.1 一 般 规 定95.2 施 工 导 流95.3 截 流105.4 度 汛116 坝基与岸坡处理127 坝料复查与使用规划157.1 坝 料 复 查157.2 坝料使用规划188 施工试验与坝料加工208.1 施 工 试 验208.2 坝 料 加 工229 坝料的开采与运输239.1 坝 料 开 采239.2 坝 料 运 输2610 填 筑2710.1 一 般 规 定2710.2 填 筑 施 工2810.3 雨 季 填 筑3110.4 负温下填筑3210.5 非土质材料防渗体
2、的施工3311 结合部位处理3412 反滤排水设施与护坡3712.1 反 滤 层3712.2 排 水 设 施3812.3 护 坡4013 安 全 监 测4014 施工质量控制4214.1 一 般 规 定4214.2 坝基处理质量控制4414.3 料场质量控制4414.4 坝体填筑质量控制45坝料加工处理50A1 低含水率土料的加水处理50A2 高含水率土料降低含水率的措施51A3 防渗掺合料制方法52A4 宽级配砾质土级配调整(剔除粗粒)方法52碾 压 试 验53B1 试 验 目 的53B2 压实机械的选择53B3 碾 压 试 验54B4 现场描述与试验56B5 成 果 整 理57压实质量检验
3、与管理58C1 含水率测定58C2 密 度 测 定58C3 各种坝料现场鉴别项目与指标62C4 三点击实试验法62C5 质量控制的统计分析67本标准的用词说明72条文说明721 范 围733 总 则734 测 量745 导流与度汛745.1 一 般 规 定745.2 施 工 导 流755.3 截 流755.4 度 汛756 坝基与岸坡处理767 坝料复查与使用规划787.1 坝 料 复查787.2 坝料使用规划798 施工试验与坝料加工818.1 施工试验818.2 坝 料 加 工819 坝料的开采与运输819.1 坝 料 开 采819.2 坝 料 运 输8210 填 筑8310.1 一 般
4、规 定8310.2 填 筑 施 工8410.3 雨 季 填 筑8610.4 负温下填筑8710.5 人工材料防渗体的施工8811 结合部位处理8812 反滤排水设施与护坡8912.1 反 滤 层8912.2 排 水 设 施9112.3 护 坡9213 安 全 监 测9214.1 一 般 规 定9414.2 坝基处理质量控制9914.3 料场质量控制9914.4 坝体填筑质量控制9914.5 护坡和排水反滤质量控制10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备案号:J91 200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DL/T 51292001碾压式土石坝施工规范Specifications for rolledEa
5、rthrockfill dam construction编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批准文号:国经贸电力2001125号 2001-02-12 发布 2001-07-01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发布前 言本标准是根据原电力工业部科技司技综199640号文“关于下达1996年制定、修订电力行业标准计划项 目(第一批)的通知”的要求进行修订的。原水利电力部曾于1958年颁发 碾压式土坝暂行施工技术规范,并于1962年修订颁发,1983年再次修订颁发SDJ2131983 碾压式土石坝施工技术规范。十 年来,我国土石坝建设有很大发展,工程
6、规模和技术难度都居世界前列,施工综合机械化方面有长足的进步,工程的管理体制也已改革。本标准修订的目的在于总结施工中的经验,使其适应当前的技术进展和体制改革的需要,并代替SDJ2131983。这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强化现代综合机械化施工的内容,淡化人力施工的内容;适应扩大筑坝材料使用范围的新进展,增加堆石料、砾石土风化料防渗体、建筑物开挖渣料等料物施工要求的内容;压实机具方面,突出振动碾的作用及应用经验;补充土工合成材料等新材料的应用;补充施工质量检验的新技术;补写条文说明。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和沥青混凝土防渗土石坝的施工都有 门标准,应与本标准配套使用。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都是标
7、准的附录。本标准归口单位:电力行业水电施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本标准 编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本标准参编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陕西省水电工程局、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蒋国澄、刘令瑶、柏树田、杜永明、庄德威、苗树英、司洪洋、金诚和、周晓光本标准由电力行业水电施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目 次前言1 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2 引用标准3 总则4 测量5 导流与度汛6 坝基与岸坡处理7 坝料复查与使用规划8 施工试验与坝料加工9 坝料的开采与运输10 填筑11 结合部位处理12 反滤排水设施与护坡13 安全监测14 施工质量控制附录A(标
8、准的附录) 坝料加工处理附录B(标准的附录) 碾压试验 附录C( 标准的附录) 压实质量检验与管理 附录D(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的用词说明 条文说明1 范 围本标准给出了碾压式土石坝施工的技术要求和安全监测、质量控制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1 、2 、3 级碾压式土石坝的施工,4 、5 级土石坝应参照执行。坝高超过70m的碾压式土石坝,不论等级均应按本标准执行。对于200m 以上的高坝及特别 要和复杂的工程应作专门研究。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
9、B67221986 爆破安全规程GB502011994 防洪标准GB502901998 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DL T5128 2001 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施工规范SD2201987 土石坝碾压式沥青混凝土防渗墙施工规范SDJ12 1978 水利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标准山区、丘陵区部分SDJ171978 水利水电工程天然建筑材料勘察规程SDJ2171987 水利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标准(平原、滨海部分)(试行)SDJ2181984 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SDJ3361989 混凝土大坝安全观测技术规范SDJ3381989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试行)SL521993 水利水电
10、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601994 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L621994 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SL1691996 土石坝安全监测资料整编规程SL1741996 水利水电工程混凝土防渗墙施工技术规范SL2371999 土工试验规程3 总 则3.0.1 为了反映近年来土石坝施工技术的 大进展,对SDJ21383 碾压式土石坝施工技术规范进行修订,以适应当前土石坝建设的需要。3.0.2 土石坝的级别应按照GB50201、SDJ12、SDJ217 中的有关规定确定。3.0.3 本标准按SDJ218 的规定按坝高划分为高、中、低坝。3.0.4 施工单位应根据合同文件、监理工程师签发的施工图纸,
11、 本标准及有关现行标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和施工技术措施,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后,作为组织施工的依据。3.0.5 应积极推广使用通过试验和鉴定的各项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3.0.6 应根据工程规模、进度和质量等要求,结合具体情况,选择适应的机型,尽量使其配套成龙,提高机械 化施工水平,并应加强机械设备的管理和维修,使其保持良好的状态。3.0.7 土石坝施工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规定。4 测 量4.0.1 开工前,在监理工程师 持下,勘测设计单位应将勘测设计阶段引用和测设的平面控制点、高程控制 点、主要建筑物轴线方向桩和起点、坝址附近地形图等有关测量资料向施工单位交
12、底,现场交接各 控制点, 并对坝区原设控制点进行复查和校测,并补充不足或丢失部分。原测量控制网精度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或妨碍 建筑物施工以及受爆破震动影响,均应 新测设施工控制网。4.0.2 根据勘测阶段的控制点成果,施工单位须建立满足施工需要的坝区施工控制网,对三等以上精度的控制 网点以及坝轴线标志点,应设置强制归心观测墩,并应报请监理工程师复测审核。施工控制网以坝体控制为 主,同时须满足 要建筑物的控制要求。在坝轴线两端、坝体以外,不受施工、滑坡或爆破等影响的适当地点,测设永久性标石,并标明桩号,架设标架。4.0.3平面控制的测设精度规定如下:坝轴线长度大于等于500m的1 、2 级坝首级控
13、制网应符合三等测角网精度要求,坝轴线、副线应符合四等测角网精度要求,坝轴线长度小于500m的1 、2级坝以及3 级坝,其首级控制网应符合四等测角网精度要求,坝轴线、副线的测设应符合五等测角网精度要求;4、5级坝可按五等测角网精 度要求。测角网可用相应等级的测边网、边角网代替。三、四、五等平面控制网,可用相应等级的导线网代 替。各等级平面控制网 要技术要求应符合SL521993中表2.2.4、表2.2.6和表2.2.7的规定。 4.0.4首级高程控制的测设精度规定如下:1 、2级坝应符合三等,3 级坝应符合四等,4、5级坝应符合五等水准测量精度要求。高程控制网应与国家水准网相连接。各等级水准测量
14、的 要技术要求应符合SL521993中表3.2.1的规定。4.0.5 高程控制测量可利用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技术,结合平面控制测量,将平面控制网布设成三维控制 网。替代三、四、五等水准的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可采用单向、对向和隔点设站法进行。4.0.6 坝体周围设置的平面和高程控制点,必须分别编号,绘制平面图标示。控制点必须妥善保护,定期校核( 每年可复测 次12 次)。建网一年后或大规模土石开挖结束后,必须进行一次复测;发现控制点有位移迹象时,须及时复测。标桩破坏、遗失,应立即补设。若坝区遭受烈度5度以上地震时,对全测区的控制点应全面校测,并沿用原有编号,不得任意修改。4.0.7平面和高程控
15、制点包括观测用的起测基点和工作基点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 在建筑物轮廓线以外,不妨碍施工,引测方便;2 不会被水淹没的基岩、平地或平缓的坡地;3 不受爆破、开挖施工影响和不发生崩塌、无岩溶影响、不风化破碎的岩石;4 不发生隆起、沉降、蠕变和不受冻融影响的土层。 4.0.8 施工放样应以预加沉降量的土石坝断面为标准。 4.0.9 开工前,应施测坝基原始纵 断面,放定坝脚清基(考虑富裕宽度)及填筑起坡的边线。零点桩号从左岸开始,施工桩号应与设计采用的桩号一致。施测时,可按下列要求进行:1 纵断面测量。沿轴线按设计图设置里程桩,一般宜用整数。桩距以20m 50m 为宜。坝端岸坡、渐变段和地形变化较
16、大地段,桩距可适当加密,并相应施测 断面。高坝或坝宽较大时,应加测平行坝轴线的纵断面。2 横断面测量。施测范围以超出坝基包括铺盖上下游边线2050为宜。如坝轴线为圆弧曲线,则断面应为径向。在坝体填筑过程中,必须对各种坝料进行测量放线,并将填筑边线测量结果绘在断面图中。横断面图比例尺,若供填筑坝体收方及作为竣工资料用,以1: X200为宜;若为便于测边放桩,则宜采用1:X500。3 开始填筑前,应测绘清基地形图和 断面,按清基完成后的地形设填筑起坡桩。为防止填土时掩埋标桩,距清基边界桩和填筑起坡桩以外一定距离,可加引桩。4 坝体削坡前应定出放样控制桩,削坡后应施测断面,并与相应的设计断面比较。4
17、.0.10 坝区开挖和坝体填筑施工过程中,应定期进行纵 断面进度测量,各 填筑料界限应加以区分,并将施测成果绘制成图表,应按SL521993中5.3及6.4计算出有效方量。4.0.11 每个施工阶段结束时,宜测设坝址附近施工区域地形图一次,为下一阶段施工提供资料。4.0.12 各项测量工作施工单位应有 人负责,监理工程师及时检查。坝区所设控制网点,须经校测检查无误 后方可引用;施工过程中坝体各部放完的样桩,亦须不定期抽查,并加强管理,发现问题,应立即复测订正。4.0.13 施工期间所有施工定线、进度、工程量、竣工等测量原始记录、计算成果和绘制的图表,特别是隐蔽 工程的资料,均应及时整理、校核、
18、分 、整编成册,妥为保存。一个合同项目的工程全部完工后,施工单位 应负责将上述资料及地面控制网点全部移交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按合同(协议)要求,分期或一次移交给建 设单位。4.0.14 宜采用先进测量仪器。对测量仪器应及时维护保养,定期检验校正。5 导流与度汛5.1 一 般 规 定 5.1.1 中、高坝施工期一般可分为初期导流、坝体施工期临时度汛及导流泄水建筑物封堵后坝体度汛三个阶 段,导流建筑物等级划分及各阶段的洪水标准按SDJ338的有关规定执行。施工单位可对围堰结构和截流设计进行优化,报请监理工程师审批。5.1.3 施工期间,必须保证导流建筑物和泄水建筑物的正常运用,加强水文、气象预报
19、工作,并考虑非常情况 下的临时处理措施,确保工程及下游地区安全。5.2 施 工 导 流5.2.1 导流工程的施工必须按计划进行,特别是导流泄水建筑物和截流后无法继续施工的工程必须如期建成,并进行验收。5.2.2 导流建筑物与永久建筑物相结合部分的施工应满足永久建筑物的设计要求。5.2.3 采用原河床导流时,应尽量减少后期工程量,但不能过分束窄河面宽度,以防止河床下切过深和对纵向围堰的冲刷;如有通航要求,尚需满足航运条件。截水槽回填或防渗墙完成后,如需在其上导流,应有保护措施。5.2.4 导流泄水建筑物的进出口与截流围堰之间应有足够的距离。布置在导流泄水建筑物出口附近的施工临时设施亦应有足够的防
20、冲安全距离和设防高程。5.2.5 在围堰地基和两岸接头范围内,不得任意堆放弃渣。应做好围堰地基处理,保证围堰填筑质量。5.2.6 采用隧洞、 管或明槽导流时,必须防止被木料、冰凌等漂浮物堵塞;过水前应将上游可能被冲走的临时排架、电杆等一律拆除。5.2.7 导流建筑物过水部分的开挖与衬砌,必须保证体型、平整度、高程和断面尺寸符合设计要求,确保分流和避免截流时增大落差,并避免水流对导流建筑物的破坏。5.3 截 流5.3.1 截流前必须将位于分流工程内的临时围堰全部拆除至规定高程,不得欠挖。5.3.2 截流时刻的选择,取决于围堰、导流建筑物和库内工程的施工进度以及水文、气象等因素,考虑围堰或 坝体有
21、足够的施工时间,保证能在汛前达到安全度汛高程。5.3.3 截流方法、龙口位置及宽度的选择,应根据截流流量综合考虑河床冲刷性能、地形、施工条件等因素予 以确定。对难度较大的截流工程,应进行水力学模型试验。5.3.4 应建立统一的截流指挥机构,按批准的计划组织截流。截流前,应对有关工程及准备工作进行验收。对宽河床应进行预进占,以形成截流龙口,减少截流工程量。5.3.5 截流抛投料物的准备应有充分的备用量。截流开始后应快速连续施工。合龙过程中随时测量龙口水力特 征值,适时改换抛投料物种 、强度和改进抛投技术,使能在计划时间内顺利合龙,并保证龙口段上升速度高于上游水位上升速度,并预留安全超高。合龙后,
22、应对戗体及时加高、培厚和闭气。5.4 度 汛5.4.1 截流后,应控制工程进度,保证围堰和大坝在汛前达到度汛要求。5.4.2 各年汛前,应根据确定的当年度汛洪水标准,制定度汛技术措施,并于汛前逐项检查落实。5.4.3 大坝施工期间,必须保证按照施工总进度要求,达到度汛的形象面貌,严禁降低度汛安全标准。5.4.4 坝体施工期,汛前需按临时断面填筑时,其断面应有正式设计,并满足安全超高、稳定、防渗及顶部宽 度能适应抢筑子围堰等要求。临时断面的坝坡必要时应作适当防护。5.4.5 施工期间,当遭遇非常洪水、大坝或泄洪设施的技术状况恶化、使工程的安全受到威胁时,必须及时向上级防汛机构准确报告险情,并提出
23、紧急处理措施,进行紧急处理。5.4.6 当封堵导流泄水建筑物时,应审慎确定封堵时间。封堵前应对包括土石坝在内的全部枢纽建筑物的水下 部分(包括导流建筑物)进行蓄水安全鉴定和中间验收。制订封堵的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报请监理工程师批 准。封堵应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保证施工质量。5.4.7 在坝区内,应根据施工期间降雨强度及地基的可能渗漏量,建立排水系统,以保证及时排水。6 坝基与岸坡处理6.0.1 坝基与岸坡处理工程为隐蔽工程,必须按设计要求并遵循有关规定认真施工。6.0.2 施工单位应根据合同技术条款要求以及有关规定,充分研究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制定相应的技术 措施或作业指导书,报监理工程师
24、批准后实施。6.0.3 清理坝基、岸坡和铺盖地基时,应将树木、草皮、树根、乱石、坟墓以及各种建筑物等全部清除,并认真做好水井、泉眼、地道、洞穴等处理。坝基和岸坡表层的粉土、细砂、淤泥、腐殖土、泥炭等均应按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清除。对于风化岩石、坡积物、残积物、滑坡体等应按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处理。6.0.4 坝区范围内的地质勘测孔、竖井、平洞、试坑等均应按图逐一检查处理,并经监理工程师 持验收,记录备查。6.0.5 坝肩岸坡的开挖清理工作,宜 上而下一次完成。对于高坝可分阶段进行,但应提出保证质量和不影响 工期的措施。清除出的废料,应全部运到坝外指定场地。6.0.6 凡坝基和岸坡易风化、易崩解的岩
25、石和土层,开挖后不能及时回填者,应留保护层,或喷水泥砂浆或喷 混凝土保护。6.0.7 坝基与岸坡处理和验收过程中,应系统地进行地质描绘、编录,必要时进行摄影、录像和取样、试验。 对于非岩石坝基,应布置方格网边长 (50m 100m),在每个角点取样,检验深度一般应深入清基表面1m。若方格网中土层不同,亦应取样。对地质情况复杂的坝基,应加密布点取样检验。6.0.8 坝基和岸坡处理过程中,如发现新的地质问题或检验结果与勘探有较大出入时,应报监理工程师。6.0.9 设置在岩石地基上的防渗体、反滤和均质坝体与岩石岸坡接合,必须采用斜面联接,不得有台阶、急剧 变坡,更不得有反坡。岩石岸坡开挖清理后的坡度
26、,应符合设计要求。对于局部凹坑、反坡以及不平顺岩面,可用混凝土填平补齐,使其达到设计坡度。非黏性土的坝壳与岸坡接合,亦不得有反坡,清理坡度按设计规定进行。6.0.10 防渗体部位的坝基、岸坡岩面开挖,应采用预裂、光面等控制爆破法,使开挖面基本上平顺。严禁采用洞室、药壶爆破法施工。 必要时可预留保护层,在开始填筑前清除。6.0.11 防渗体和反滤过渡区部位的坝基和岸坡岩面的处理,包括断层、破碎带以及裂隙等处理,尤其是顺河方向的断层、破碎带必须按设计要求作业,不留后患。6.0.12 对高坝防渗体与坝基及岸坡结合面,设置有混凝土盖板时,宜在填土前 下而上一次浇筑完成。如与防渗体平行施工时,不得影响基
27、础灌浆和防渗体的施工工期。应做好防裂止水,对出现的裂缝应做好补强封闭 处理。6.0.13 灌浆法处理地基时,水泥灌浆应按照SL62进行,化学灌浆可参照该标准进行。灌浆工作除进行室内必要的灌浆材料性能试验外,必须在施工现场进行灌浆试验,以确定施工工艺及灌浆技术参数,并通过检查孔以论证灌浆效果。砂砾石层灌浆处理后,应清除表层至灌浆合格处,方可与防渗体或截水墙相连接。6.0.14 所有灌浆工作,应与水库蓄水过程相协调。6.0.15 砂砾 坝基明挖截水槽时,应遵守下列规定:1 开挖断面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满足施工排水的需要。2 开挖、填筑过程中,必须排除地下水与地表径流。应配备足够的排水设备,并保证排水
28、的电力供应。为 使排水计算尽可能接近实际,必要时可对地层渗透系数值进行复查。3 排水时应防止地基和基坑边坡的渗透破坏。6.0.16 防渗体如与基岩直接结合时,岩石上的裂隙水、泉眼渗水均应处理。填土必须在无水岩面进行,严禁水下填土。6.0.17 插入防渗体内的现浇混凝土防渗墙与水下浇筑的墙体,必须结合良好,混凝土墙体的缺陷必须处理。6.0.18 人工铺盖的地基按设计要求清理,表面应平整压实。砂砾石地基上,必须按设计要求做好反滤过渡 层。6.0.19 利用天然土层作铺盖时,应按设计要求复查土的物理性质、渗透系数、渗透稳定性,对厚度、长度、 分布是否连续,以及根孔结构等亦应查明。凡不能满足设计要求的
29、地段,应采取补强措施或做人工铺盖。凡已确定为天然铺盖的区域,严禁取土,施工期间应予保护,不得破坏。6.0.20 人工或天然铺盖的表面均应根据设计要求设置保护层,以防干裂、冻裂及冲刷。6.0.21 天然黏性土作为坝基和岸坡时,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清理和处理。 天然黏性土岸坡的开挖坡度,应符合设计规定。必要时可预留保护层,在开始填筑前清除。6.0.22 坝基中软黏土、湿陷性黄土、软弱夹层、中细砂层、膨胀土、岩溶构造等,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处理。6.0.23 混凝土防渗墙施工,应遵守SL174的规定。对于大型工程和特殊地层构造的工程,应进行施工试验,以确定施工工艺、技术参数和施工设备。6.0.24 有关岩
30、石锚固、地基振冲、强夯加固、高压喷射灌浆等施工,均应按有关标准执行,并进行必要的现场试验。7 坝料复查与使用规划7.1 坝 料 复 查7.1.1 施工单位对勘测设计单位所提供的各料场勘察报告和可资利用的枢纽建筑物开挖料的调查试验资料应进 行核查。对合同文件中选定的各种料源的储量和质量,应辅以适量的坑探和钻孔取样复核。如达不到SDJ17的要求时,应及时报告监理工程师。 7.1.2 施工期间如发现有更合适的料场可供使用,或因设计施工方案变更,需要新辟料源或扩大料源时,应进行补充调查。其调查、试验的项目和精度应符合SDJ17详查级的有关规定。 7.1.3 料源复查的内容如下: 1 覆盖层或剥离层厚度
31、、料层的地质变化及夹层的分布情况。 2 料源的分布、开采及运输条件。 3 料源的水文地质条件与汛期水位的关系。 4 根据料场的施工场面、地下水位、地质情况、施工方法及施工机械可能开采的深度等因素,复查料场的 开采范围、占地面积、弃料数量以及可用料层厚度和有效储量。 5 进行必要的室内和现场试验,核实坝料的物理力学性质及压实特性。 7.1.4 对枢纽建筑物开挖料的复查或补充调查工作,应根据材料可能填筑的顺序,在开始填筑前完成。其复查 内容如下: 1 可供利用的开挖料的分布、运输及堆存回采条件。 2 根据枢纽工程的地质、地形条件,复查主要可供利用的建筑物开挖料的工程特性。 3 复查有效挖方的利用率
32、。 7.1.5 黏性土、砾质土的复查要求: 1 重点复查天然含水率及其随季节的变化情况、颗粒组成(砾质土应复查大于5mm 的粗颗粒含量和性质)、 土层情况、储量、覆盖层厚度和可开采土层的厚度。 2 压实特性,即最大干密度、最优含水率、砾质土的破碎率。 3 物理力学性质,如天然干密度、比 、液塑限、压缩性、渗透性、抗剪强度等。 4 复查方法:黏性土采用手摇钻或坑探取样;砾质土用坑探取样。布孔间距一般为50m 100m。沿钻孔或坑深每1m应测定含水率一组,并同时鉴定土质和现场描述。对其他复查项目可在坑内取代表样进行试验。 对宽级配砾质土可按地层情况,分别采用混合取样和分层取样,以了解砾质土在粗细级
33、配范围内的物理力 学性质变化情况。 5 当土料黏粒含量偏大或含水率偏高时,宜补充进行必要的现场碾压试验,判定土料的施工性能。 7.1.6 软岩、风化料场应复查风化土层岩性变化情况、料场范围、可利用风化层的厚度、料场储存量。应分层 取样与沿不同深度混合取样,测定其在标准击实功能下的级配、小于5mm含量、最大干密度、最优含水率、渗透系数等,以了解软岩及风化料性质的变化情况及用作防渗体或坝壳料的适宜性,确定风化料可开采深度, 并通过现场碾压试验加以验证。 7.1.7 砂砾料场应复查级配、小于5mm含量、含泥量、最大粒径、淤泥和细砂夹层、胶结层、覆盖层厚度、料 场的分布、水上与水下可开采的厚度、范围和
34、储量以及与河水位变化(或汛期)的关系、天然干密度、最大与最 小干密度等,并取少量代表样做比 、渗透系数、抗剪强度、抗渗比降等物理力学性能试验。 复查方法用坑探进行,方格网布点,坑距一般采用50m100m 。 7.1.8 石料场应重点复查岩性、断层、节理和层理、强风化层厚度、软弱夹层分布、坡积物和剥离层及可用层 的储量以及开采运输条件等。并取代表性试样进行物理力学特性试验。复查方法可用钻孔、探洞或探槽进行。 7.1.9 天然反滤料场应重点复查颗粒级配、含泥量、软弱颗粒含量、颗粒形状和成品率、淤泥和胶结层厚度、料场的分布与储量、天然干密度、最大与最小干密度等,并取少量代表样做比 、渗透系数、渗透破
35、坏比降等性能试验。 对人工制备的反滤料场也应对其质量和数量进行复查。 7.1.10 对于已确定使用的每个料场,均应设置若干固定基桩,并在地形图上标明位置,作为料场规划、开采 和补充调查的依据。 料场调查地形图的比例尺一般可采用1 1000 1 2000,根据需要可适当放大或缩小。7.1.11 施工前对料场的实际可开采的总量进行规划时,应考虑料场调查精度,料场天然密度与坝面压实密度的差值,以及开挖与运输、雨后坝面清理、坝面返工及削坡等损失。其与坝体填筑数量的比例一般为:土料2.02.5 ( 宽级配砾质土取上限);砂砾料1.5 2.0;水下砂砾料2.0 2.5 ;石料1.2 1.5 ;天然反滤料应
36、根据筛取 有效方量确定,但一般不宜小于3.0。 7.1.12 料场复查报告内容应包括料场地形图、试坑与钻孔平面图、地质剖面图(当地质情况简单时可省略)、含水率、地下水位随季节变化情况、试验分析成果、代表性坝料样品、有效开采面积、实际可开采数量的计算 书、料场全部或部分坝料与建筑物可利用开挖料适用于填筑坝体某一部位的说明书与应否加工处理的结论,并 说明开采和运输条件等。 7.2 坝料使用规划7.2.1 坝料的使用规划,应根据坝型、料场地形、施工方法、导流方式和施工分期等具体条件,并按照施工方便、投资经济、保证质量、不占或少占耕地以及在施工期间各种坝料综合平衡的原则进行编制。 7.2.2 必须充分
37、利用符合设计要求的建筑物开挖料;将符合设计要求的各种坝料按不同施工阶段分别确定其填 筑部位,使用时必须研究开挖、取料和填筑进度的配合及质量管理的措施。应提高开挖料直接上坝的比例。 7.2.3 在坝料使用程序上,应考虑建筑物开挖料、料场开采料与坝体填筑之间的相互关系,并考虑施工期间河水位与流量的变化以及由于导流而使上游水位升高的影响。在枯水季节可多用河 料场。应有计划地保留一部分近坝料场供合龙段填筑和度汛拦洪的高峰填筑期使用。 7.2.4 在河道开采砂砾料时,开挖程序及时段安排应考虑河道泄洪顺畅及堤防安全。 7.2.5 宜根据料场高程、位置、填筑部位作统一规划,合理使用料场。减少过坝和交叉运输等
38、造成的干扰。 7.2.6 填筑强度较高的土石坝,宜选择施工场面宽阔、料层厚、储量集中的大料场作为施工的 料场,其他料场配合使用,并考虑一定数量的备用料场。 7.2.7 根据总体布置要求,需在料场内布置施工场地、修建临时性建筑物时,应在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技术措施中统一考虑安排,但不得影响料场后续使用。 7.2.8 对黏性土、砾质土的使用规划,应优先选用土质均匀,含水率适当的料场,并考虑将天然含水率较高的料场用于干燥季节,天然含水率较低的料场用于多雨潮湿或低温季节。7.2.9 对砂砾料的使用规划,应将筑坝料场及筛选混凝土骨料和反滤料场统一安排。料场需要进行水下开采时,应根据开挖设备的机械性能以及在
39、汛期便于防洪和撤退等施工条件进行规划。 对筛 料应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后作综合利用。 7.2.10 堆石料场应优先选用岩性单一,剥离层较少,开采和运输条件较好,施工干扰少的料场。 7.2.11 必须做好反滤料的料源规划,其数量和质量应有可靠保证,并应有储备。反滤料及过渡料宜在天然料 筛选,也可采用人工制备。 7.2.12 坝料规划应使用合同规定的坝料加工、储存和弃料场地。应分别设置弃料和可利用料的存放场地。可 用料应根据地形条件分层存放或回采,严禁弃料随意堆放。 坝料加工与储存场地应做好排水。 8 施工试验与坝料加工8.1 施 工 试 验8.1.1 坝料施工试验的内容包括:复核设计确定的有关技术指
40、标及施工工艺和各种参数,提出有关质量控制的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制定有关的施工技术措施。必要时可提出修改或补充意见,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8.1.2 施工试验的项目,一般有土料、砂砾料及石料的碾压试验;石料场的爆破试验;坝料加工试验;以及混凝土防渗墙、基础灌浆、坝基加固处理、排水减压井和其他施工试验。 8.1.3 1、2级坝和100m以上的高土石坝工程必须在 体工程开工前完成有关施工试验项目。 施工试验应编制试验大纲和试验计划,报请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8.1.4 坝料的碾压试验应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坝料在 门试验场进行。 碾压试验按附录 的规定进行。对特殊土石料,如砾质土、风化料、软岩料、红土等应
41、制定 门的试验计划,进行施工试验。 堆石料碾压试验宜与堆石料爆破试验同时进行。 在碾压试验的复核试验中取一定数量的样品,进行物理力学性试验,与原试验室试验进行对比分析。 8.1.5 堆石料的爆破试验工作,应在具有代表性的料场进行。试验前应根据石料场的地质、地形条件和设计提 出的堆石料块径与级配进行爆破设计。通过爆破试验选择最优的爆破方法和参数以及施工机械与火工材料。 每场爆破试验后,应测量爆破堆积的石料数量、级配和最大块径,并描绘堆积情况,以便判断爆破效果。 爆破试验时,必须严格遵守GB6722的规定。 8.1.6 砾质土、风化料应选择有代表性的区域进行开采工艺试验,测定土料级配和含水率情况,
42、并以开采混合后的土料进行碾压试验,以优选开采工艺。 8.1.7 对于软岩堆石料,应选择有代表性的地段,进行开采工艺和碾压试验,确定开采工艺和填筑参数,测定 压实后软岩料的级配、干密度和含水率,并宜按此在试验室做复核试验,测定各项特性指标。 8.1.8 采用人工掺合料的工程应根据室内试验成果,在现场进行掺合工艺和碾压试验,以确定掺合工艺、碾压 机械、填筑方法和各种参数。 8.1.9防渗土料的含水率高于或低于施工含水率的上下限值时,应按附录 提示的方法进行含水率调整的工艺 试验。 8.2 坝 料 加 工8.2.1 坝料加工的目的是进行土石料含水率与级配的调整,以满足各种坝料的施工和设计要求。坝料加
43、工的项 目有黏性土含水率的调整、人工掺合料的制备、反滤料的筛选、砾质土和建筑物开挖料的加工处理等。 8.2.2 防渗土料的含水率调整工作应在坝外进行,调整方法按工艺试验成果确定。 8.2.3 砾质土的颗粒级配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其超径颗粒经碾压后仍不破碎的,少量的可在料场剔出,数量较 多时应通过筛选。如细料不足时,可采用人工掺料方法进行调整。 8.2.4 人工掺合料的制备,必须编制工艺规程,一般采用粗细料按比例分层平铺,立面或斜面挖掘拌和均匀的方法。掺合级配应符合设计要求。配制过程中严格控制铺料厚度,并对含水率按规定予以调整。铺料时应使运 料车辆始终在粗粒料上行驶,料堆顶层必须是土料。 人工掺合
44、料配制的场地应设置排水系统,配制的料堆应采取防雨措施。配制工作宜在旱季进行。 8.2.5 人工掺合料的加工场地与规模,应根据各期填筑需用量进行规划,配制工作应列入施工计划,以便与填 筑工期相配合,掺合料应有一定的备用数量。 8.2.6 坝址附近缺少天然反滤材料时,应根据设计提出的各种反滤料的粒径要求,从砂砾料中筛选配制,也可用爆破块石料、地下洞室开挖渣料经破碎、筛选、掺配成所需的人工反滤料。 8.2.7 加工好的各种反滤材料经检验合格后,应分别堆放在干净的场地上,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泥水和土块等杂物混入。堆料时应避免颗粒分离。如有分离,应经过处理后,才可使用。堆存的反滤料应标明编号、规格、数量
45、、检验结果及拟铺筑的工程部位。 9 坝料的开采与运输9.1 坝 料 开 采9.1.1 坝料必须在符合设计要求的料场或建筑物开挖区及堆料场内采运,不合格的材料不得上坝。 9.1.2 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场地布置。布置时应充分考虑不同高程、不同施工阶段、不同施工坝段的运输 路线。 9.1.3 开采工作面的划分应与施工条件及填筑强度相适应。必要时,应划定备用开采工作面,供调节使用。9.1.4 在坝料开采之前应作好下列工作: 1 划定料场的边界线并埋设界桩。 2 清除树根、乱石及妨碍施工的一切障碍物。 3 分区分期清除覆盖层或山坡堆积物和不符合设计要求的风化层等。清除物应运到指定地点堆放。 4 排除料区积水。 9.1.5 选择开采方式时,应考虑坝料性质、料场地形、开采机具、料层分布、料层厚度、黏性土(砾质土)天然 含水率大小及水文地质等因素,确定采用立面开采或平面开采(包括斜面开采) 。 料层较厚而上下层土料性质不均匀时,宜采用立面开采;对于砾质土或坡、残积风化料宜采用斜面与立面 相结合的混合开采。 9.1.6 防渗土料开采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除在料场周围布置截水沟防止外水浸入外,并应根据地形、取土面积及施工期间降雨强度在料场内布置 排水系统,及时宣泄径流。排水沟应保持畅通,沟底随料场开挖面下挖而降低。对位于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