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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学校学生课后服务费管理办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按照XX县教育体育局、XX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XX县财政局、XX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全县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X教字2020107号)以及XX县财政局和XX县教体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XX县中小学生课后服务费管理办法的通知(X教字2020148号)文件要求,为更好地规范我校课后服务费的收支管理,经校行政会及广大教师充分研讨特制订如下管理办法。一、成立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XXX副组长:XXX成 员:XXX、XXX、XX
2、X二、财务管理1、课后服务费的收取必须严格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严禁学校以任何方式强制和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严禁不开展课后服务而收费和以课后服务名义搭车收费等行为。2、课后服务费由我校总务处按照核定标准统一收取后全额上缴财政,纳入学校财务,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财政全额返还用于课后服务的成本性开支。此项资金单列收支,专账核算,专款专用,收支平衡。课后服务费分两部分使用,主要用于发放参加课后服务人员的工作补助,以及因课后服务活动发生的设施设备添置维修、耗材购买及开展各类比赛活动等费用。3、服务对象为我校在读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学生、留守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需服务群体;对
3、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城市低保家庭子女给予免费学习辅导帮助。4、学校做好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公示,提前告知家长开展课后服务的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事项,并签订课后服务自愿协议书。5、课后服务费支出主要分为课后服务所需的设施设备添置、耗材购买、各类比赛活动等支出和教师工作补助支出两类。课后服务所需的设施设备添置、耗材购买和各类比赛活动等按支出规定凭正规财税发票和附件报支;教师工作补助、服务绩效奖励、安保值班等人员劳务费用凭发放花名册报支。三、使用管理1、根据课后服务的内容和工作开展的需要,本着两个“有利于”(有利于学校“托管”活动组织与实施开展;有利于通过“托管”活动更加有效
4、地调动全校广大教职员工的长远工作积极性,让更多的教师安心乐教和专心执教,促进学校均衡发展),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课后服务费按以下规定分配使用:(1)、课后服务费支出包括:教职工工作补助、服务绩效奖励、所需的设施设备添置、耗材购买和各类比赛活动等按支出。学校在核算人员工作补助费用总量时,原则上结合中心学校分配到各校教师岗位职数以及每节托管课时该校核定补助标准进行概算。(2)、托管费进行全校统筹,各年级发放标准一致,确保每节课时不低于20元;参加课后托管服务工作人员的工作补助及绩效考核的奖励性支出,所有支出由教代会按学期进行审议;(3)、学校发放工作补助之后剩余资金可用于参加课后服务工作人员的绩效
5、考核的奖励性支出及课后服务所需的设施设备添置、耗材购买和各类比赛活动等支出。(4)、原则上学校管理人员、后勤工作人员享受的工作补助及绩效考核的奖励性总额不得高于本单位的平均标准,绩效考核的奖励性金额不得超过本人工作基础性补助的15%,且必须体现优绩优酬,不得平均发放。2、学校要厉行节约,努力提高课后服务费使用效益和公益服务水平。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按照学期统筹安排使用,当期末未使用完的可结转至下一学期继续使用。(1)、学校原则上课后服务工作的开展,每节课时每个班只能安排一名教师。(2)、因学校实际托管课时超过每班每天2课时,课时核算按实际开展托管课时计算。(3)、学校课后服务费支出尽
6、量用于教职工工作补助及服务绩效奖励发放,尽量减少学校活动及设备添置等使用经费支出。3、课后服务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后勤工作人员,所有课后服务人员的工作补助发放都应按照按劳分配、优绩优酬、统筹兼顾、综合平衡的原则实行,与岗位职责、实际工作量、工作业绩紧密联系,激励业绩突出的课后服务教职工。4、我校具体发放办法:我校共22个班,每班每天课后作业辅导两节课,共计4400课时,另特长班培训428课时,具体八年级书法课110课时(开设2个班,每周每班5课时,共上11周),授课教师:XXX,足球特长班100课时(开设2个班,每周每班5课时,共上10周),授课教师:XXX,七年级美术特长班109课时
7、(开设2个班,每周每班5课时,共上10周),授课教师:XXX,音乐特长班109课时(开设2个班,每周每班5课时,共上10周),授课教师:XXX。教师课后延时服务总计4828课时,每课时按50元标准发放。安保值日每天每年级安排一人,每人每天折一课时。管理人员每人每周折一课时,20周折20课时。根据以上条例,本校课后服务人员在按照“按劳分配、优绩优酬、统筹兼顾、综合平衡”的原则中,特别强调在对教职工分配工作任务量时一定要结合平时该员工在学校实际履职工作量。原则上已经请了产假、病假、长期事假以及因个人原因学校内部作为“病弱照顾”对象,实际上完全没有履行实质性工作职责的不得借以课后服务之名享受岗位待遇
8、。学校应充分结合教师平时工作的实际任务量按照“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的原则进行合理分配、规范发放。四、绩效考核管理1、学校根据关于做好全县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X教字2020107号)及本办法的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定课后服务工作考核发放方案,根据专业技术、管理、工勤等岗位的不同特点,通过加减分的形式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职工工作情况进行分类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工作补助的发放相挂钩,合理分配报酬。2、学校制定的课后服务工作考核发放方案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后,报中心学校审核备案,并在本校公开,确保教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3、教职工在参与课后服务的过程中,因工作严
9、重失误,造成恶劣影响或受到上级相关部门处理的,不得享有本学期的课后服务工作补助。4、奖励原则为提高课后服务管理成效,学校将制定有关课后服务考评绩效奖励办法,将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5、奖励办法学校成立课后服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以半学期为考核周期,从所有课后服务参与人员课时总量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共分为4个等级:1、“优秀”,要求课时总量120节以上含120节;2、“良好”要求课时总量100-120节,含100节;3、“合格”要求课时总量80-100节,含80节;4、“不合格”为80节以下。其中“优秀”每课时奖励28元,“良好”每课时奖励20元,“合格”每课时奖励15元,“不合格”的不奖励。五、监督管理1、学校建立健全各项课后服务制度,并自觉接受市场监管、教育等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监督。2、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严重,由县局给予学校主要负责人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党纪政纪处分等处理。(1)考核方案未经教代会通过的;(2)虚设考核方案、不执行考核结果或平均发放的;(3)截留、挪用、克扣、挤占课后服务费的。六、附则1、本办法自2020年秋季学期起实行(试行一年)。2、本办法由XX学校负责解释。7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