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税收征管改革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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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收征管改革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税收征管是税收工作永恒的主题,改革创新是提高税收征管水平的不竭动力。2013年我省地税系统税收征管改革已正式启动,目前正处在调研准备和宣传发动阶段,计划2014年元月全面实施到位。为迎接即将到来的全面改革,市局决定,2013年将进一步深化我市地税系统征管改革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牢记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神圣使命,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工作主题,通过职能重组、岗责重置、流程再造和机关实体化运作,构建以明晰征纳双方权利和义务为前提,以优化服务和纳税人自主申报纳税为基础,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税源分
2、类分级管理为突破口,以重点税源管理为着力点,以信息化为支撑的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 二、目标和基本原则 税收征管改革的目标是。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纳税人满意度,降低税收流失率和征纳成本。 税收征管改革的基本原则是。依法行政、诚信服务、科学效能、监督制约、因地制宜。 三、主要内容 (一)优化纳税服务 1、巩固“先办后审”改革成果。加强“先办后审”后续管理。优化征管流程,精简表证单书,简化办税环节,办税服务厅全面实行“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一站式”服务。除列名的限时办结涉税事项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限时办结以外,其他涉税事项只要纳税人申请资料齐全、手续完备,一律当场办结。 2、拓展多
3、元化服务平台。巩固完善以电子申报纳税为主的多元化申报纳税方式,推广自助办税,加快电子税务局建设。 3、建立分级分类税法宣传模式。优化整合纳税服务资源,以税法宣传体系为平台,重点依托纳税人学校(之家),拓展12366综合服务热线功能,实行差异化、团队化、社会化服务。 4、建立健全纳税人诉求响应机制,及时回应纳税人的关切,提供纳税风险提示,做好税收政策异议处理,帮助纳税人降低涉税风险,进一步畅通纳税人合法权益救济渠道。 (二)推行税(费)源分类分级专业化管理 分类分级管理是税(费)源专业化管理的基本方法,应按照分类管事、分级负责、因事设岗、分工协作的原则,推进税(费)源分类分级专业化管理。 1、分
4、类专业化管理。根据税(费)源结构及其风险特点,对税(费)源进行科学分类,一般可以划分为重点税(费)源、一般税(费)源和零散税(费)源。重点税(费)源是指纳税户数量占比较小(20%左右)、年纳税额占比较大(80%左右)的纳税人,我市要求将年纳税额30万元以及年纳费额30万元以上税(费)源户均纳入重点税(费)源管理;一般税(费)源主要包括除重点税(费)源以外的其他中小微企业;零散税(费)源主要包括个体工商户和一次性、流动性税源。对不同规模的纳税人依据税(费)源特点、重要程度和风险大小采取差异化 2管理方式。对重点税(费)源,以管户为主、管事为辅,实行精细化管理和个性化服务,各单位须成立专门机构或专
5、业团队对辖区内重点税(费)源进行集中专业化管理。对一般税(费)源,以管事为主、管户为辅,按照行业规范化管理思路,强化税基管理和分类纳税辅导,将管理事项适当分离,逐步实现传统的“单兵保姆式”向现代“团队流程化”转变。对个体工商户等零散税(费)源,在属地基层地税机关依法核定税收定额的基础上,可以依法借助其他部门和社会组织力量,实施委托代征管理;对流动税(费)源和自然人纳税人,充分运用第三方信息做好源泉控管、代扣代缴等税收管理工作。 2、分事项专业化管理。按照税(费)源专业化管理要求,坚持管户与管事的有机结合,各地可在保留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合理内核基础上对部分事项进行适当剥离,将税(费)源管理事项分为
6、基础管理和风险管理两类。基础管理类事项主要包括户籍管理、调查执行;风险管理类事项主要包括分析监控和纳税评估。 3、分级专业化管理。将税(费)源管理事项在各层级、各部门、各岗位之间科学分解、合理分工,实行有针对性的专业化管理。在坚持属地入库的原则下,基础管理类事项一般由县(市、区)局负责;风险管理类事项以市局为主,县(市、区)局为辅开展,提升大企业风险应对层级,跨区域经营、事项复杂、年纳税额较大的总分机构类型的大企业集团的风险管理类事项,由市局列名管理。其他税源户风险管理事项由县(市、区)局按行业或者事项等实施专业化岗位分工管理。 (三)实施税收风险管理 1、组建市局风险分析监控中心。为推动全市
7、风险管理工作开展,市局成立风险分析监控中心,挂靠征管科,负责全市地税系统风险信息和第三方信息等的汇总,建立风险指标体系,制定风险识别参数,建立风险特征库和风险分析模型,实施风险识别排序、风险任务推送、应对结果评价等工作。同时负责协调全局纳税评估工作,行使风险管理指挥中枢职能。各县(市、区)局成立相应专门机构或团队,承接市局风险分析监控中心推送的风险任务,结合本地实际有针对性的开展税收风险分析监控。 2、完善税收风险管理流程。将风险管理的理念和方法融入税收征管基本程序,把有限的征管资源优先用于风险较高的纳税人。根据税源分布和结构特点,制定税收风险管理战略规划。将风险管理闭环系统与征管基本程序有机
8、结合,自上而下地实行统一分析、分类应对。税收风险分析监控部门主要是采集和获取内外部涉税信息,运用风险预警指标体系、行业评估模型等风险分析工具,对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情况定期进行风险分析识别,对存在税收流失风险的纳税人进行等级排序,按风险等级高低推送风险应对任务,并对风险应对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评价。在税收风险应对中,对低风险纳税人采取纳税辅导、风险提示等服务方法督促其修正申报;对中、高等级风险纳税人进行纳税评估;对涉嫌偷逃骗税纳税人实施税务稽查。 (四)深化纳税评估 纳税评估是税收征管的必经程序和风险应对的重要手段,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必须在强化纳税评估上有所作为。 1、出台市局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要清晰
9、界定评估方法,统 4一评估程序,理顺工作流程,明确评估时限,规范评估文书,指导全市评估工作。要正本清源,突破评估仅是点对点日常检查的浅层认识,以“行业建模”为抓手实现评估工作的提档升级,积极“建模找点”,在建模初期,要突出重点税源、重点行业,指标不求多、不求全,但求有效实用,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拓展,扩大成果。各县(市、区)局也要结合本地实际,建立符合本地税源结构的骨干行业纳税评估模型,服务纳税评估工作开展,实现纳税评估从无差别的全面评估转变为有针对性的专业评估,从无标准的经验操作转变为有规范的精细评估,从不连贯的单一应用转变为有互动的综合评估。 2、推行团队评估,纳税评估工作必须由专业化评估团队
10、实施。市局风险分析监控中心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市地税纳税评估工作,建立纳税评估人才库,并从纳税评估人才库中抽调人员对全市普遍性存在的重大行业风险、税(费)种风险以及市局列名大企业实施纳税评估,各县(市、区)局必须成立专业评估的内设机构或团队,由其负责本辖区的纳税评估工作。 3、做好与税务稽查衔接工作。清晰界定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之间的业务边界,避免职责交叉,做到衔接有序。同一年度内,对列为稽查对象的纳税人不再实施纳税评估。将纳税评估作为税务稽查的前置环节,对评估中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税收违法,且需要追究税收法律责任的,应移送税务稽查部门。 (五)加强税务稽查 税务稽查是税收征管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
11、实施税收风险应对的重要手段。要通过强化稽查职能,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增强税务稽查威慑力,维护税法严肃性,营造公平正义的 5税收环境。要突出稽查工作重点。稽查部门应当将纳税评估部门移送的涉嫌偷逃骗税纳税人作为必查对象,开展案件查办等风险应对工作。及时向纳税评估部门反馈稽查查处结果,并注重发现严重税收违法行为的规律和特点,查找税收征管薄弱环节,提出管理建议,做到以查促管、查管互动。规范稽查实施程序,统一处理尺度,创新稽查方式方法,优化稽查资源配置。 (六)做实税源基础管理 强化户籍管理,把好税务登记信息入口关,及时准确掌握纳税人各类动态信息,加强非正常户、停歇业户、注销户、造册户登记管理。做好纳
12、税人户籍结构分类分析工作,创新户籍巡查方式,利用第三方信息开展纳税登记户数比对,查找堵塞户籍管理漏洞。加强纸质资料管理,规范纸质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做好电子征管资料管理系统运用的前期准备工作。严格发票管理,加强发票日常检查工作,加大税控、网络发票推广力度,提高电子发票比例,实现由以票控税向信息管税的转变。规范欠税管理,实现系统欠税管理全覆盖,做好欠税分类工作,完善延期缴纳税款审批管理。综合运用税收弹性分析、税负分析、税收关联分析等方法,深入开展经济税(费)源分析、政策效应分析、管理风险分析、预测预警分析和税(费)源与征管状况监控分析,准确把握管理规律,深入查找薄弱环节,研究制定加强重点行
13、业和分税(费)种管理的有效措施。 (七)强化社会综合治税 完善地方税费征收保障工作体系,提请市政府出台信息交换机制的有关意见,明确部门间信息交换时间、交换方法、交换内容,建立信息交换常态机制;巩固“先税后证”、“先税后 6登”、“先税后费”、“先税后检”等源泉控税机制,提升税源控管质效。继续推进国地税协作,拓宽协作领域,创新协作手段,联合加强发票管理、实施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加快社会化办税,将其作为征管改革的重要内容和前提条件强力推进。充分发挥社会资源优势,与社会管理创新相结合,构建“政府主导、财政考核、税务指导、部门参与”的零散税源管理新模式,明职责,严考核,重保障,建机制,强化社会化办税的
14、规范运作,将有限的征管资源从繁杂的事务性工作中释放出来。 (八)健全税收执法监督机制 健全税收执法监督机制。坚持决策权、执法权、监督权相分离,明确调查审批、风险分析、风险应对人员的职责,并实行各环节人员和职责相互分离,从制度、体制、机制上强化对税收执法权的运行制约。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和手段,对税收执法权的行使和运用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制约,做到风险防控设计与流程再造、岗责重置、系统研发同步进行。深入推进内控机制建设,梳理权力事项,排查风险点,强化流程控制和制约。加强对调查审批、风险分析、风险应对等重点环节的督察,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确保行政问责制度落到实处。 (九)完善征管质量
15、与绩效评价体系。加快转变征管质量评价方式,在统 一、规范分类分级岗责体系的基础上,对涉税信息采集与加工、纳税服务、税务管理、风险分析监控、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强制征收等工作情况,实行计算机过程留痕管理,将各环节征管绩效归集后作出综合评价,客观评价地税机关税收征管的主观努力程度。根据征管绩效评价中发现的税 7法遵从新动向、风险管理规律和征管薄弱环节,不断完善管理办法和措施,优化风险分析指标体系和风险预警、纳税评估模型,形成持续改进的运行机制。探索建立以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纳税人满意度、降低税收流失率和征纳成本为主要内容的、可量化的征管绩效评价体系。 (十)建设信息化支撑体系 坚持业务先导引领信息化建
16、设,实现业务与技术的有机融合。强力推进征管信息标准化建设,制定贯穿信息采集、流转、查询、应用、维护等全过程的信息管理规范,建立信息标准体系,统一涉税信息的数据标准、口径。加强数据质量管理,保证涉税信息的准确采集和规范使用。深化涉税信息分析应用,做好数据、信息、情报、知识的转化,做好纳税人申报纳税信息、生产经营信息、发票使用信息和税务管理信息、第三方信息以及其他涉税信息的收集、整合与比对,有效解决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综合分析探索纳税人不同规模、行业、税种等风险发生规律,逐步建立风险预警指标、行业和税种评估模型、税法遵从风险特征库,增强风险分析识别和应对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凝
17、聚力量。全市地税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高度重视,深刻理解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内涵和意义,切实转变税收管理理念,克服畏难情绪,在系统上下形成广泛的思想共识。要切实加强领导,将深化征管改革作为一把手工程、全局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凝聚各方力量,创造领导高度重视、协调统筹有序、内部齐抓共管、外部支持协作的良好改革环境。 (二)稳步实施,传承创新。近年来,税收征管流程再造、税收信息化建设、税收管理员制度建设等都不同程度地体现了征管改革的要求,也为现阶段推进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征管改革积累了经验、创造了条件。因此,必须继承发展各项改革有益成果,注重改革的策略、路径,在继承中创新。
18、同时,要确保改革形式与内容的统一,要注重改革质的突破,跳出在低层次上简单重复的怪圈,不能以一种错误去修正另一种错误,不能“穿新鞋走老路”。 (三)完善机制,强化保障。要建立高素质的专业化管理人才队伍,加大教育和培训力度,加强各级人才库建设,重点培养风险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纳税服务等专业人才完善奖惩机制,奖优罚劣,激发活力,增强地税人员的敬业精神和工作责任感。加大经费、设备等向征管领域的投入力度,确保征管改革顺利实施。 (四)搞好调研,认真总结,适时调整。调研要深入,要调查了解征管实际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了解征管的迫切需要和改革方向,调研改革风险点在哪里。论证要充分,要学习借鉴各地先进经验,
19、探索论证适合本地的改革模式。对改革中出现的问题要考虑周全,及早应对,及时修正,适时调整,不断优化征管改革模式,促进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提高。 第二篇:税收征管改革实施方案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市局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会议精神,构建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根据市局对税收征管改革工作的部署,市区国税局在认真分析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辖区机构设置、税源结构、人力资源等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税收征管改革,努力形成“征纳权责明晰、服务职能整合、税源专业管理、风险集约统筹、岗责流程统 一、监督制约有效”的税收征管格局,进而达到提高征管质效、优化纳税服务、规范税
20、收执法、降低执法风险、促进纳税遵从的目的。 二、改革内容 通过优化结构、转变职能,将业务科室、办税服务厅、税源管理分局等部门职责进行整合,实现办税服务厅全职能化、业务科室职能“瘦身”、风险管理中心中枢统筹、分局专职风险应对、各岗位分权制约,打造实体化、扁平化、集约化、流程化的税收征管格局。 (一)打造全职能办税服务厅 通过将市区局各业务科室承担的基础管理事项下移至办税服务厅、各税源管理分局承担的基础管理事项前移至办 税服务厅的方式,推进办税服务厅由办税服务前台向综合税收服务机构转型,实现税收服务、基础管理各项职责在办税服务厅内集中整合、专业化分工、一体化运作。 在办税服务厅内设立调查核实和涉税
21、审批岗位,赋予其调查核实和审批职能,实现依申请涉税事项受理、核查、审批的一体化办理。纳税人依申请办理的158项涉税事项,除需要市级以上税务机关审批的13项涉税事项外,对其他145项涉税事项,只要纳税人提供资料齐全、符合办理条件,均由办税服务厅受理并审核后当场审批办结。同时赋予办税服务厅部分基础税源管理权限,对未按规定办理依申请涉税事项的纳税人履行催报催缴、欠税追缴、处理处罚等职责。 (二)业务科室职能调整 业务科室职能“瘦身”,将政策法规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防伪税控系统及稽核管理、进出口税收管理、流转税优惠审核、相关资格认定等业务,税政科的所得税税收优惠审核、所得税核定等业务,征管科的普通
22、发票管理、欠税管理、委托代征管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管理等职责,计统科的税收票证管理等职责下移至办税服务厅,相关业务人员随业务至办税服务厅,加强办税大厅的一体化业务办理能力。 (三)强化风险管理中心中枢作用 市区局成立独立的、专业化的税收风险管理中心,统筹开展风险目标规划、风险信息采集、风险分析识别、等级排 序、任务筛选、任务推送、复审复核、跟踪评价和风险管理各环节整体联动工作的协调等工作。 风险管理中心统筹全局风险管理,形成强有力的管理中枢。充分利用各税种和专业管理部位的专项风险分析成果,收集各类涉税信息,采取人机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风险分析,研究制定风险防控策略,提出风险应对建议(包括
23、上级部署的专项评估任务),统一提交税收风险联动管理联席会议进行等级排序,确定风险应对任务。风险管理中心同时负责督导、反馈、考核风险应对工作,保证协同联动的有效落实。风险应对实行“一次进户、各税统评”,在同一年度内,除涉及税收违法案件检查和特殊事项调查外,对同一纳税人不得重复进户开展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税务审计。 (四)税源管理分局专职风险应对 除振兴分局(个体分局)外,其他税源管理分局不再从事催报催缴、个体定税等基础税源管理事项,将主要负责税收风险提醒、纳税评估、注销清算、发票检查、漏征漏管清查等风险应对事项,以及税收调查等风险信息采集事项。取消税管员管户,税收管理员“不管企业管风险”,将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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