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校园机动车辆管理办法(三).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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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哈尔滨工业大学校园机动车辆管理办法 大连民族学院校园机动车辆管理办法 第一条总则 为加强校园机动车管理,维护校园正常交通秩序,根据大连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本办法适用于进出大连民族学院开发区校区的所有机动车辆,由大连民族学院保卫处负责解释。 第二条机动车出入管理 (一)学校使用校园机动车智能管理系统对机动车出入实行智能管理。校内所有车辆一律凭“校园通行卡”(以下简称通行卡)出入校门。通行卡为远距离智能识别蓝牙卡,不需停车刷卡,车辆进入校门区域时缓慢行驶中即可检测抬杆放行。 (二)所有进出校门的车辆,必须服从门卫执勤人员的指挥管理。机动车进出校门时须减速慢行,
2、避让行人,任何车辆均不得堵塞校门,影响校内交通,在校内行驶时速度不得高于20公里/小时,校园内禁止鸣笛。 (三)各个大门实行车辆分流。学校西门只允许本校教职工车辆、师生班车、因公务来校车辆、各二级单位自行聘用人员车辆等出入,校内工商业户车辆及各种货车一律从南门出入。消防车、救护车、运钞车、邮政车、市政保洁车等特种车辆可以从各个大门出入。 (四)外来车辆进校须在门卫室进行登记,经联系在获得接待部门同意后,用行驶证换取“临时通行证”方可进入。 (五)出租车原则上禁止进入校园,在雨雪等恶劣气候下、载有伤病员和大宗货物等特殊情况下,向门卫说明情况后可以放行。 第三条通行卡的办理及收费标准 (一)通行卡
3、分为“校园通行卡”(以下简称正式卡)、“校园通行临时卡”(以下简称临时卡)两种,对应不同人群发放。 (二)本校正式职工、合同制职工(教职工身份确认以学校组织人事部提供的名单及工号为准)可以申领正式卡,申领时需要填写大连民族学院机动车辆申领表(附表1),由所在部门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到保卫处办理。 (三)每名教职工仅限申领一个正式卡,如一人名下确有多辆机动车,需将每辆车都进行登记(一车一表)。申领正式卡的机动车辆行驶证车主必须为教职工本人、配偶或父母子女,申领时根据车主情况将机动车辆行驶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复印件附后;如车辆属于教职工私人公司所有,需要附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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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尔滨工业大学 校园 机动车辆 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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