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煤矿组织开展依法打击和重点整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doc
《2022年煤矿组织开展依法打击和重点整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2年煤矿组织开展依法打击和重点整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doc(35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煤矿组织开展依法打击和重点整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各科室、队: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骆惠宁书记提出的坚决守住“三条底线”和楼阳生省长提出的“四铁”工作要求,全力抓好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根据XX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关于组织开展依法打击和重点整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晋市煤局安字2018114号)和XX县区煤炭煤层气工业局关于组织开展依法打击和重点整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沁煤发2018106号)文件要求,现就在全矿组织开展依法打击和重点整治安全生产违
2、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行动工作有序进行,取得实效,特成立专项行动领导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矿安全科,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科科长(兼)任,具体负责全矿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打击和整治的重点内容 1、是否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是否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建立涵盖所有管理层级和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安全管理制度、作业规程、操作规程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和矿自身实际,是否得到有效落实; 4、矿井采掘接续、生产布局(水平、采区、工作面个数)主要生产系统、生产计划
3、、安全设施设备等是否符合规程标准和设计; 5、安全监控、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功能是否健全、运行是否正常; 6、瓦斯、水害、火等重大灾害治理措施是否落实; 7、是否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 8、是否存在“四量”(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回采煤量、不涉及抽采达标煤量)不平衡和掘采严重失调; 9、是否存在未批先建、超区域范围建设; 10、是否存在非正规开采、超层越界开采、以据代采、隐瞒作业地点、未按规定进行瓦斯等级鉴定或突出危险性鉴定、从业人员素质不达标。 三、实施步骤 1、第一阶段。自查自改阶段(2018年3月至12月)。对照重点整治内容,不间断开展自查自改工作。同时,要在日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基础
4、上,按照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开展煤矿安全自检自改工作的通知(煤安监监察20176号)有关要求,于2018年3月、9月由安全科牵头各科、队参加各组织一次自检自改,形成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编制自检自改报告并上报县局。 2、第二阶段。(2018年4月至12月)。迎接市公司和XX县区煤炭煤层气工业局检查阶段。 3、第三阶段(2018年二季度开始,每季度督查1次)迎接省煤炭厅和山西煤监局检查阶段。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强化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确保专项行动工作取得实效。 2、坚持全面推进。要将专项行动作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与煤
5、矿重大灾害防治、落后产能淘汰退出、安全基础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纳入检查计划。要用好公示曝光、联合惩戒等手段,确保依法打击和重点整治取得实效。 3、严格落实自检自改。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严格按照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改凡发现专项行动走形式、走过场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二篇:xxx公司(煤矿)关于进一步深化依法打击和重点整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案xxx公司 关于进一步深化依法打击和重点整治煤矿安全 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各煤矿、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专项行动,及时排查化解煤矿系统性安全风险,有效治理消除煤矿重大安全隐患,坚决防范遏制
6、煤矿重特大事故,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深化依法打击和重点整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煤安监监察201816号)、省安委办关于进一步深化依法打击和重点整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黔安办20182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公司决定于2018年8月1日至12月底开展系统性安全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行动,进一步推动全公司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瓦斯治理、顶板管理、水害防治等重大灾害治理为重点,深入检查煤矿企业主体责任细化履行情况、矿井安全生产系统合规性、抽采掘工程布置的合理性、安全投入的实效性、安全监测监控全面真实有效性等
7、为内容。从严查处煤矿违法行为,督促煤矿按“五落实”要求将隐患整改到位,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成立领导小组 为确保系统性安全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行动取得实效,公司成立系统性安全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如下:组长:xxx(总经理) 副组长:xxx(安全副总经理)、xxx(生产副总经理)xxx(机电副总经理)、xxx(总工程师) 成员。xxx、xxx、xxx、xxx、xxx系统性安全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行动下设办公室于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本次行动的业务指导工作。 三、开展时间 2018年8月1日至12月底 四、工作开展安排 (一)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开展安全风险自查(8月1日至8月15日) 各
8、煤矿要切实落实安全风险管控主体责任,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有关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工作要求,认真分析煤矿面临的主要安全风险,并结合本次煤矿安全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行动重点排查表内容,制定工作方案,开展自检自查,形成煤矿煤矿重大风险分析研判报告,于8月15日前报送公司安全监察部和XX县区安监局。 (二)落实监管责任,公司领导小组对下属煤矿开展安全检查(8月16至8月31日) 公司系统性安全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行动领导小组根据煤矿形成的煤矿重大风险分析研判报告及自查情况,于2018年8月16日至25,对公司所属各煤矿上下所有地点、所有环节开展系统性安全风险排查。重点抓住关键环节、重点地
9、点和主要部门,确保安全风险不形成安全隐患。针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对煤矿下发隐患和问题整改通知。 (三)狠抓隐患整改落实,确保及时消除隐患(9月1日至10月31日) 各煤矿结合煤矿形成的煤矿重大风险分析研判报告、自查情况及公司下发的隐患和问题整改通知单,对照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逐一明确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切实做到“五落实”,确保煤矿安全风险可控,隐患及时消除,保障矿井安全生产。整改方案于9月5日前报公司安全监察部。 煤矿要根据制定的整改方案,严格按整改措施、整改要求、整改时限狠抓隐患整改落实,整改完成后整改完成自验合格后上报图南公司复查验收,销号。 (四)认真开展回头
10、看,及时查缺补漏(11月1日至11月30日) 根据煤矿整改情况及煤矿的安全管理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及时查缺补漏,对遗留的问题立即整改,对遗漏的工作立即补课整改,对落实不到位的彻底补课整改,对发现突出典型问题和隐患的重头再来。确保安全风险不形成安全隐患。 (五)认真总结,巩固提高,促进安全水平提升(12月1日至12月31日) 紧密结合实际认真总结,立足长效完善制度、强化责任、加强管理,提升、推动和体现工作成果。着力解决主体责任不落实、监管责任不到位,事故教训不吸取、防范措施不落实,事故处理不严格、跟踪查处不到位等问题,促进煤矿安全生产水平提升。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
11、煤矿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细化工作措施,将深化专项行动作为下半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线,紧盯安全责任不落实、采掘失调违规组织生产、主要生产系统不完善不可靠、安全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重大灾害治理不到位等主要问题,做好煤矿系统性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加强协作,强化督导检查。公司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加强对煤矿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检查,要针对煤矿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重点检查。 (三)强化调度,做好分析总结工作。各煤矿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数据调度、数据分析和工作总结报送工作。要通过安全风险排查情况和典型案例的剖析来提升、推动和体现工作成果。要确保各类数据
12、的真实可靠,报送数据表格总结要及时准确完整,对不及时不认真报送相关资料,或者弄虚作假的煤矿进行通报,并追究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责任。 (四)加强宣传,强化正反面典型案例引导。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正面典型的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及时将查处的重大隐患、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安全考核的煤矿及被处罚问责的部门和个人等情况在公司oa系统中和公司微信群中公开,加强警示教育,形成有力震慑。 附件: 1.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深化依法打击和重点整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 2.省安委办关于进一步深化依法打击和重点整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
13、; 3.州安监局关于转发省安委办关于进一步深化依法打击和重点整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 4.煤矿安全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行动重点排查表。 xxxxxx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七月二十五日 第三篇: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杨安201126号 杨树岭镇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印发发杨树岭镇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镇相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煤矿生产秩序,严厉打击非法和违法生产行为,促进全镇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省安委会20115号文件和XX市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省
14、政府关于加大小煤矿关闭力度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决定(冀政201145号)文件精神,通过煤矿整合重组和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煤矿专项整治活动,彻底关闭非法煤矿,杜绝煤矿违法生产行为,有效遏制煤矿事故,使全镇煤炭生产秩序持续稳定,煤矿安全基础水平显著提高。 二、工作重点打击的重点是非法煤矿和违法煤矿。 非法煤矿是指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擅自从事生产的煤矿。 违法煤矿是指取得有关证照,但在生产中违反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拒不执行监管执法指令进行生产的煤矿。 对以下十类矿井必须坚决依法实施关闭: (一)非法矿井。 (二)煤矿停产
15、整顿期间,发现超规定人数下井或未按批准的维修范围进行作业的。 (三)矿井开采达到或超过设计服务年限的。 (四)在规定期限内未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延续手续的。 (五)被依法责令停产整顿矿井经整顿验收不合格的。 (六)发现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 (七)擅自进行建(构)筑物下、铁路下、水体下开采和在自然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重要水源地、重要设施等区域内开采的。 (八)整合技改期间发生较大事故的。 (九)基建、技改矿井未经批准擅自组织生产、建设的。 (十)超层越界开采的。 三、实施步骤 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由镇政府指导协调,各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16、,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即日起至5月20日)。有关部门结合我镇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本工作方案,进行周密部署,细致安排,迅速展开打击非法违法煤矿专项行动。各有关部门的工作方案要在5月15日前上报镇安监站。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21日至6月30日)。要通过自检、自查、明查暗访和发动群众举报等方式,摸清非法违法煤矿底数,掌握有关情况,在此基础上,对非法违法煤矿采取坚决果断措施,予以关闭或整顿。对关闭矿井要严格按照国务院446号令五项标准实施。建议发证部门吊销一切证照,收缴所有技术资料和地质资料,清理和处理剩余火工品,对矿井井筒完全毁闭、填实并平整井口场地,全部拆除一切生
17、产设备和供电、供水、通风设施,处理矿井财产,遣散从业人员,填报“关闭矿井报告单,在新闻媒体上发布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三)监督检查阶段(7月1日至7月15日)。各有关部门要通过采取不定期检查、重点抽查、跟踪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强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及时通报有关情况,研究解决打击非法违法煤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打击非法违法煤矿专项行动。对查出的非法违法煤矿和其负责人要依法重处,并从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7月5日前要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上报镇安监站。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有关部门要全面落实监管责任,把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好、落实好,切实加强对各
18、类煤矿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煤矿,使本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依法行政,联合执法。提高认识,加大执法力度,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依法采取法律和行政手段,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煤矿。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国土资源所、工商分局、派出所、安监站、供电所等部门要加强协作与配合,开展对非法违法开采矿井的联合执法。对十种类型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的煤矿发现一处关闭一处。对停产整顿煤矿继续派驻督导组,坚持24小时全天候值守,杜绝违法生产现象。 (三)抓好专项行动,促进兼并重组。要把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经营专项行动和煤矿兼并重组工作结合起来,要立足长远,以转变经济增长
19、方式,保护资源和环境,维护人民利益和生命安全为目标,彻底提高我镇煤矿本质安全水平。要从战略的高度和长远的眼光做好当前工作,在关闭非法煤矿的同时,对未与国有大型煤炭企业签订收购或控股协议的煤矿实施关闭,关小上大。同时要妥善处理好各种矛盾,变消极为积极因素,促进煤矿安全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保证社会稳定和正常的经济秩序。 第四篇: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龙府发201166号 龙安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龙安镇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 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属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20、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龙安镇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和本单位工作实际,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专项行动收到实效。 二一一年六月一日 龙安镇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 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明电20117号)、省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川安委20118号)和市安委会关于印发XX市集中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广市安委发20113号)的部署要求
21、,结合本镇实际,现就全镇集中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XX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XX省人民政 府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严厉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
22、行动”)的领导,镇人民政府牵头成立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加强对全镇专项行动的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专项行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良好成效。 组长:余永东(镇长) 副组长:陈晓明(副书记) 成员。派出所、镇安办、国土站、经发办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安办,负责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煤矿、道路交通、建筑、特种设备、消防等重点行业部门也要相应设置“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办公室,具体负责本行业打非治违工作。 三、工作范围及内容 工作范围。突出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特种设备、消防、电力、水利等行业和领域。 工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2022 煤矿 组织 开展 依法 打击 重点 整治 安全生产 违法 违规行为 专项 行动 实施方案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