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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安全生产检查验收制度(3) 第一篇:安全生产检查验收制度(3)安全生产检查验收制度 一条为了改善公司生产中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的经营活动能够顺利的开展下去,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条公司必须树立“安全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由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总体负责,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来实现公司的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因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而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
2、及刑法的,交由司法机关进行处理。机构与职责 四条公司应该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来总体组织领导公司的安全生产,安委会应该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检查和监督生产安全,调查处理发生的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五条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定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任命,并按规定配备专(
3、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六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七条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1.经常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现场指导安全生产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生产情况时,有权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进行研究处理。 2.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3.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4.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5.
4、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工作。 6.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的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计划执行。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发生的措施,并督促其进行实施。 8.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要马上进行上传下达。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八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使其符合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要求。 九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十条各生产单位的专(兼)职安全生产
5、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十一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时,要及时报告领导,并迅速予以排除。 十二条各机楼(房)的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经常检查设备、工具的安全。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设备的维护和劳动场所的安全 十三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正确进行使用并且经常进行维护和定期检修,不
6、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十四条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须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生产要求。 十五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 十六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措施。 十七条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且光线要充足;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危
7、险的处所,必需要有安全保护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十八条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十九条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明火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电信线路的设计与维护 二十条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要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的工作人员,都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步操作规程。 二十一条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
8、、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维护。 二十二条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进行安全确定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电梯 二十三条签订电梯订货、安装、维修保养合同时,须遵守劳动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 二十四条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电梯移交时,除应移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诉接受单位有关电梯的维修、检测和年审等事宜。 二十五条新购的电梯必须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证并在劳动部门备案
9、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电梯销售商须设立有(经劳动局备案认可的)维修保养点或正式委托保养点。 二十六条负责管理电梯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电梯的管理、使用和维修、保养、年审等工作。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电梯带隐患运行。 二十七条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合格证。 二十八条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测电梯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须是劳动部门安全认可的单位。 二十九条电梯管理单位须将电梯的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影印副本报公司安委办备案。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 三十条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
10、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三十一条对从事有毒有害工作的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的定期职业体检。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 及时作出治疗或疗养的决定。 三十二条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补贴,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三十三条禁止中小学生和年龄不满8岁的青少年从事有毒有害的生产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的作业。教育与培训 三十四条
11、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三十五条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进行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和整改 三十六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应不少于三次;各生产单位每季度检查应不少于二次;各机楼(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后检查制度;特殊
12、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每天进行检查。 三十七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三十八条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需费用,应经安委办审批后,在劳保经费项目中列支。奖励与处罚 三十九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四十条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四十一条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
13、件: 1.认真贯彻“安全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设立了健全的安全生产机构,并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 四十二条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
14、车辆、驾驶员、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定,并组织实施)。 四十三条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十四条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四十五对事故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最高不超过3%;对职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一年的生产性奖金总额(不含应赔偿款项),并可进行行政处分。 四十六条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 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5、1.在工作岗位上或经领导批准在其他场所工作时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2.在紧急情下(如抢险救灾救人等),从事对企业或社会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负伤或死亡。 3.乘坐本单位的机动车辆去开会、听报告、参加行政指派的各种劳动和乘坐本单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车辆上下班,所乘坐的车发生非本人所应负责的意外事故,造成职工负伤或死亡。 4.职业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从事本岗位工作或执行领导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务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6.职工虽不在生产或工作岗位上,但由于企业设备、设施或劳动的条件不良而引起的负伤或死亡。 四十七条发生无人员伤亡的生产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级: 1.一般事
16、故:经济损失不足万元的事故; 2.大事故:经济损失满万元,不满0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经济损失满0万元,不满00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经济损失满00万元的事故。 四十八条职工因发生事故所受的伤害分为: 1.轻伤。指负伤后需要歇工个工作日以上,但低于国际标准的05日,并未达到重伤程度的失能伤害。 2.重伤。指符合劳动部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中所列情形之一的伤害;损失工作日超过国际标准05日的失能伤害。 3.死亡。 四十九条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作出标志,详细记录
17、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2.立即向单位主管部门(领导)报告,事故单位即向公司安委办报告。 3.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进行调查,轻伤或一般事故在5天以内,重伤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内向有关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五十条无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1.机动车辆驾驶员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和有关人员必须协助交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参加事故处理。事故单位应及时向安委办报告,一般在4小时内报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应即时报告。事后,需补写“事故经过”的书面报告。肇事者应在两天内写出书面报告交给单
18、位领导。肇事单位应在七天内将肇事者报告随本单位报告一并送交安委办。 2.因公驾车肇事者,应根据公安部门裁定的经济损失数额的0%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处罚款项原则上由肇事个人到财务部缴纳。处罚的最高款额以不超过上年度公司生产性奖金总额(基数.0计)为限。 3.凡未经交管部门裁决而私下协商解决赔偿的事故。如公司的经济损失超过保险公司规定免赔额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负。 4.擅自挪用车辆办私事而肇事的,按款规定加倍处罚;可视情况给予扣发一年以内的奖金,并进行行政处分。 5.凡因私事经主管领导同意借用公车而肇事的,参照款处理。 6.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超时限两天属瞒报),每次加扣当事人三个月以内的奖金
19、。 五十一条在调查处理事故中,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询私舞弊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触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五十二条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关方面对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劳资部门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交由单位及主管部门处理。 五十三条各级单位领导或有关干部、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1.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 4.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5.
20、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7.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五十四条本规定由公司安委办负责解释。 五十五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第二篇:安全生产检查验收制度安全生产检查验收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消除安全生产隐患,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制定本制。 第二条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查思想、制度、机械设备、安全教育培训、操作行为、劳保用品使用、文明施工、施工用电、脚手架、龙门架(井字架)基坑支护、模板工程、“三宝四口”防护、塔吊、
21、伤亡事故的处理等等。 第三条安全检查的方法及要求: (一)子(分)公司对项目部施工现场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评分,掌握各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对检查了现场的安全事故隐患组织落实“三定”,即定人员、定时间、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做好检查评分记录入档。 (二)项目部要定期和不定期的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及时发现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对不能纠正解决的疑难问题,要采取临时措施,并及时上报,消除事故隐患,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并作好检查记录入档。 (三)施工现场要经常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 (四)检查记录是安全评价的依据,因此,要认真细致。特别是对事故隐患的记
22、录必须具体,如隐患部位、危险程度及处理意见等。 (五)安全检查需要认真地、全面地进行系统分析,用定性和定量做出安全评价。 (六)整改是安全检查工作重要组成部分,是检查的最终目的。整改工作包括隐患登记、限期、整改、复查。 第四条集团每季度要对所属单位进行一次全面安全生产检查,检查完毕进行总结并发通报。安全生产检查中查出的事故隐患,以事故隐患通知书通知受检负责人,限期整改。 第五条子(分)安全部门每月对所属工地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指定项目经理立即限期整改。 第六条项目部专职安全人员,根据生产的安排对所属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隐患,通知项目经理整改,并上报各子(分)公司安全部门。
23、第七条各项目经理,除在日常检查外,还应该随时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每周六对所属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并作为周一教育的内容。 第八条生产班组的班组长、班组兼职安全员,班前对施工现场、作业场所、工具设备进行检查,生产过程中巡回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 第九条各项目部在雨期、冬期前要做好季节性安全检查工作。由项目经理带队,安全、机械、电气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检查。雨期重点检查脚手架、龙门架、电气设备、施工用电的安全状况;冬期重点检查机械设备、施工用电、消防、预防煤气和外加剂等中毒以及防滑防冻措施等。 第三篇:安全检查验收制度安全检查验收、奖罚制度 一、安全检查由
24、项目经理领头,组织对本项目部进行安全检查,每10日不少于1次,主要针对以下几个方面:(1)施工脚手架;(2)施工用电;(3)临边洞口的防护;(4)模板的支撑,安全可靠;(5)钻孔灌注桩施工;(6)梁板安装;(7);毛石挡墙砌筑;(8)各班组工人的安全生产情况 二、检查结果进行公布,对各班组进行考评。 三、班组评分第一名奖500元;第二名奖300元;对班组评比最后 一、二名分别处以300元200元的罚款。 四、工地安全员每天巡回检查各班组的施工安全情况,一旦发现有2人不能正确使用“三宝”,罚款50元/人次,并扣班组2分,如发现一个人三次违章,执令该职工辞退。 五、对检查中发现有重大安全施工隐患,
25、除执令立即整改外、对该班组长严重处分,情节严重的彻消该班组长。 昆山裕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2021年2月200日 第四篇:安全生产验收制度安全生产验收制度 为了保证施工实现安全生产,对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安全用品,工具和设施,以及暂设电气工程,机械设备等,坚持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的原则。根据北京市的有关规定和我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制定验收制度如下: 一、坚持验收制度,是搞好安全生产全过程控制的重要环节也是保证施工现场各种安全防护质量,使其有效的发挥作用,避免伤亡事故发生的重要一关,各级领导、技术人员和管理员应予严格执行。 二、验收范围: 1、脚手架、扣件、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以及其它个人防护用品;
26、2、普通的脚手架、满堂红架子、井字架、龙门架、孔洞防护等; 3、暂设电气工程; 4、各种起重机械和其它机械设备。 三、验收规定: 1、脚手架、扣件、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以及其它个人用品,必须有合格证、试验单及检测报告,由工地的工长或技术人员检查有无出厂证明。当发现疑问时,请有关部门进行鉴定,认可后才能使用。 2、普通的脚手架、满堂红架子、堆料架和支搭的安全网,由工地的工长或技术人员牵头,组织安全员参加,经过检查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 3、井字架、龙门架及工具式架子,由工长组织安全、机械、技术等有关人员参加,经过检查验收合格才能使用。 4、高大脚手架以及特殊架子,由批准方案的技术负责人组织,安全
27、部门及其他 1有关人员参加,经过检查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 5、起重机械由机械部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参加,经过检查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 6、暂设电气工程由安全部门牵头,组织电气工长和方案制定人参加,经过检查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 7、工地使用的中、小型机械,由项目部门安全员牵头组织有关人员参加,经过检查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 8、所有验收都必须办理书面签字手续,否则验收无效。 9、各级验收人员,一定要认真负责,把住关口,严格按照国家的标准、规定和批准的方案进行检查。合格的予以验收,不合格的一定不予验收,如果不合格的验收使用了,发生工伤事故,要严肃追究验收人的责任。 第五篇:安全生产验收制度中铁十八局
28、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隐患治理验收制度 为保证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的实施和落实,及时消除在安全生产中检查发现的隐患,隐患治理验收是安全检查的一种基本形式,施工项目必须执行隐患验收制度。 一、隐患整改验收程序 1、专职安全员在每日施工现场检查发现的一般隐患,要求现场作业人员及时进行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应要求限期进行整改,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验收继续施工没,如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下停工整改通知单。 2、确定为重大隐患的,现场负责人须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及时控制事态的发展,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消除隐患,对于不能消除的重大隐患,由工程技术部编写应对措施,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有工程技术部实施,质量安全部监督验收,当重
29、大隐患问题得到整改后,作业班组上报质量安全部进行复查确认。如已被责令停工整改的班组,还应写复工申请。 3、质量安全部和工程技术部确认重大隐患问题已得到控制,整改,应以书面形式答复作业班组,并在隐患排查登记中消号。 4、项目安全总监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要参与以上验收活动,并提出自己的具体意见或见解,对需重新组织验收的项目要督促有关人员尽快整改。 二、设施与设备安全隐患验收 -1 贵阳开阳金碧苑项目经理部 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1、一般防护设施和中小型机械设备由项目部专业责任工程师和设备管理部门会同施工现场有关责任人共同验收。 2、整体防护设施以及重点防护设施由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组织区
30、域责任工程师、专业责任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3、区域内的单位工程防护设施及重点防护设施由区域责任工程师组织专业责任工程师、施工现场负责人等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4、项目安全总监、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参加验收。其验收资料分专业归档。 5、以下防护设施、临电设施、大型设备需要在自检自验基础上,报请监理、业主或专业检验检测机构验收: (1)20m以上高大外脚手架、满堂红架;(2)吊篮架、挑架、外挂脚手架、卸料平台;(3)整体式提升架;(4)20m以上的物料提升架;(5)施工用电梯;(6)塔吊;(7)临电设施;(8)其他大型防护设施。 三、验收要求 1、脚手架、扣件、脚手板、安全帽、安
31、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临时供电电缆、临时供电配电箱以及其他个人防护用品,必须有合格的试验单及出厂合格证明。 -2 贵阳开阳金碧苑项目经理部 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2、脚手架、满堂红架子、堆料架、井子架、龙门架等和支搭的各类安全网的验收,由项目经理或总工牵头组织技术、安全、物设部门和现场负责人等有关人员参加,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高大脚手架及特殊架子和大型防护设施及临时用电工程,由批准方案的技术负责人组织,方案制定人、技术、安全、物设等部门及其有关人员参加,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起重机械、施工用电梯等特种设备的验收,经由取得国家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 5、因设计方案变更,重新安装、架设的大型设备及防护设施须重新进行验收。 6、安全验收必须严格遵照国家、地方、行业标准、规定,按照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设计要求,严格把关。验收人员对方案、设备的安全保证性能负责,并履行书面签字手续。 -3 贵阳开阳金碧苑项目经理部 第 19 页 共 1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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