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曾有一个人爱我如生命》读后感_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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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曾有一个人爱我如生命读后感 ,总是沉浸在故事带来的巨大痛苦中,好像感同身受哦,作者肯定最喜欢我这样的读者。老妹儿给我推荐这书时只是淡淡的说了一句挺好的,在家了放了一阵子才想起看。上周五一口气看完,一下崩溃了,早已过了青春小少女的年纪,又为了言情小说哭惨了。 孙嘉遇第一次与赵玫相遇曾因怕赵玫被血腥场面吓到而把她的头裹进自己的皮衣里,故事最后 在与黑社会交火的时候同样为了保护赵玫把她麻醉藏到衣柜里,宁愿牺牲了自己的自由和生命。而赵玫也为了嘉遇牺牲了自己做为女人尊严的底线。为了爱人决绝的放弃自己最宝贵的东西,让人没法不感动。 赵玫手中孙嘉遇的遗物-一张自己的照片,正靠在钢琴上肆无忌惮的大笑。背面写着
2、我的女孩,愿你一生幸福康乐。落款就是赵玫伤心离去的那天。当时的快乐美好与赵玫心中的巨大痛苦让人揪心得喘不过气来。爱人已经不再,赵玫的命运真如吉普赛女人所说你的身体在一个地方,灵魂却在另外一个地方永远漂泊。 。忍不住又哭了。 就像作者期望的那样,珍惜平淡的爱情,珍惜身边的人吧。也请你珍惜我。 第二篇:曾有一个人爱我如生命她说:“不曾有过男生对我说,我喜欢你;就像我不曾对任何人说过我爱你一样。” 她特立独行,见多识广,思维活跃,有原则,有追求,本质善良,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是她那双水灵的眼睛。我很荣幸能够认识这样一名女性,每每想起,都会觉得惋惜,可怜自己能回味的那些跟她一起的时光太少了。首先,她让我
3、懂得了爱的真正含义付出或者给予。第二,她教会了我一些关于电脑的知识,让我不至于是一个电脑白痴。第三,她给了我一个机会,一个表现自我、敢于追求的机会,是她劝我去再追一次cmn的。虽然最后我还是失败了,但我还是很感谢她的耐心开导。 她是谁。zmx。也许很多人都认识她,可大概都不会记得清她的样子吧,因为她那双眼睛真的太美了,美得可以成为她的个人属性。 我是在高一第二学期期末的时候认识她的,在科文网吧里一个靠窗的位子。那时我才刚刚在某人的带领下学会上网,而我也正聚精会神地跟不断闪烁的头像聊天。很不巧的是,她就在我的左手边激动地跟网友聊天,现在想想,只有张牙舞爪可以形容当时她的模样。后来才知道,那个所谓
4、的网友就是她心仪的对象。我想我不会忘记那么一幕,她拿起鼠标,在我毫无防备的情况直接砸向我的脸。然后站起来,顺带她身后的椅子也后退了一步,然后高昂着头准备从我身后出去。结果,由于我也站起来了,她也就绊到我的椅子,摔了一跤。很遗憾,在没有我的搀扶下,她摔了下去,磕到了额头。后来啊,她请我去喝凉茶。 他在这里就叫做km吧,初中阶段她一直是他的学习伴侣,这是老师安排的,想让她帮助km学习;可老师没想到的是,她喜欢上了km。那时候的她和km正准备参加升中考,可是那个km成绩并不是很好,在她一年的帮助下也只是勉强可以考上侨中,而她的成绩足以考上汕头一中。那次她们网聊的内容就是升中考志愿的填写问题。她想瞒着
5、父母,只把华侨中学写入志愿,想高中再和km在一起学习;而km为了她的未来,不准她这么做。所以一时谈不下去,就摔鼠标了。 升中考结束了,就像真的“天不随人愿”一样,她还是考进了侨中,而km考砸了。颇于生计,km就在成绩出来之后的三天内就外出打工了,连一句道别的话都不说。在她的旁敲侧击和威逼利诱下,还是km的死党告诉她的:km跟着亲戚去了云南,成为一个学徒,做着水电工的工作,可能几年都不会回来了。隔天我就知道了这件事,是她主动告诉我的。我不知道她当时是怎么承受住这样的话语,可我知道,她有她自己的一套解决事情的方法,一套你永远猜不准、想不透的方法。之后,她靠关系去了金山中学南校区,我也就一年没有她的
6、消息。 在我以为我再不会遇见她的时候,她一天突然联系上我,就直接问我云南在哪里,我当时开玩笑地说:“哇。你这个高材生怎么地理没学好啊,云南在中国的西南区啊。”她恍然大悟地:“是哦,”然后用一样命令的语气,“你过来我家这边吧。”结果,我就再喝了一碗凉茶。她也在那时决定了她要选择做文科生,就因为文科生可以学地理。我问过她学来干嘛,她轻描淡写的一句“我想一个人去云南。”我一开始还以为她是开玩笑,结果她还是去了。去之前没跟我说起。 我到现在还不肯相信的是,她就那样一去不复返了,听说是车祸还是怎么的,我只知道她应该是遇上km了。她发过一条短信给我“那男孩对我说:曾有一个人爱我如生命”。可她走得太匆忙,以
7、至于我没法留下她任何相片或者东西。 她离开已经两年多了,如果她真的有留下什么给我的话,那就是“3月28号算了吧”纪念日。一个没有她也许就不会有的日子,一个没有她也就没有hlk和cmn再次相遇的日子。 第三篇:曾有一个人,爱我如生命的读后感曾有一个人,爱我如生命内容概要:安妮宝贝:每个男人的最初,都会有一个樱花般的女子,飘落在生命里,注定颓败,曾有一个人,爱我如生命读后感。亦舒:爱是极之奢侈的一件事。我会永远记得他,在年老时,眯着眼在阳光下想起他,感激他给予的美好记忆,我的初恋和失恋。张小娴:深爱着某人,就永远无法再恋爱也许只是为了生活。宇多田光:youarealwaysgonnabetheon
8、e.nowandforever,illremembertolove,youtaughtmehow.岩井俊二:如果当初我勇敢,结局是不是不一样。如果当时你坚持,回忆会不会不一般。最终我还是没说,你还是忽略。这是不是最好的结局,我们都已经不计较曾有一个人,爱我如生命读后感,来自亚马逊卓越网的网友:我的女孩,祝你一生平安喜乐-孙嘉遇我承认,一整本书看下来我确实被这句话感动的留下了眼泪。尽管在反思了几天之后,我依然认为被别人称之为劫数的男人此生还是不要遇见的好,即使遇见了也一定要保持冷静客观的态度,但是既然是劫数又有谁能够逃脱。作者说此书献给依然相信爱的善良人们,读后感曾有一个人,爱我如生命读后感。于
9、是,我问自己,相信爱么。这个问题早已问过自己很多遍了,之前我的答案都是肯定的。但是。在某个晚上,我被一连串的人和事打击到世界观、人生观瞬间坍塌之后,我开始怀疑爱了。可是,我依然是一个善良的人。天地可鉴。成长是要付出多少代价。蝶变是不是一定要面对不想面对的现实。成熟的代价一定是要世界观人生观的坍塌然后再重建。那么我是要多么佩服曾爱里的女主角赵玫,她在经历了所谓的抛弃、背叛之后,依然没有停滞不前和自甘堕落。爱的时候,真真切切倾其所有;离开以后,依然坚强正直的生活。孙嘉遇确实是一个所有女人的劫数。对他经历的每一个人都付诸所有的爱,只是这个时间期限太短暂。所以,他的死应该是一个完美的结束方式。他是真的
10、爱赵玫,所以才会祝她一生平安喜乐。请给我一双正直温暖的手,遮住我的双眼,让我不要看到周围这格格不入的世界 曾有一个人,爱我如生命的读后感,来自当当网的网友。这本书的背景有点让人想到贫民窟里的百万富翁,富得不同,但一样艰辛。男主人公小时候就能在考试卷里写穷则独善其身,富则妻妾成群,他妈还给他开了一本请假条让他自各编理由请假,我想如果不是受骗,他肯定是特善良特优秀一小孩,因为这样宽松温暖优异的环境,往往越不容易变质。事实上他最后的结局还是因为善良本质才害死自己。女的跟所有小说一样,无需描述,把谁放在那个地方都会喜欢上这男的,男的也为他全力付出了,故事写得还挺事让人感觉这女的简直就是这男的扫巴星,难
11、道旺夫不旺夫真很大区别啊,什么灾啊难啊都靠边,什么好事都来找。大抵让男的死去活来读者才会感动吧哈哈 第四篇:曾有一个人我爱他如生命曾有一个人我爱他如生命 我想讲一个很长很长的故事,来祭奠那段死去的,永远不会再有的爱情。也许这辈子,这么刻骨铭心的付出就这么一次了。只可惜,我的爱是单向的,永远得不到回应。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或者未来。所以我打算把这一切用我喜欢的文字的形式表现出来,用来告别那段青春、还有心疼。 我们姑且叫他y吧。我们相识三年,熟悉两年。我确定,我爱你。等我想明白这三个字以及确定的说出口的时候,也是我下定决心要把你搬出我的心的时候。 我永远记得认识y的那天是个闷热的夏天。空气中攒动的
12、是让人窒息的心烦,太阳很大,晒得人不想说话。可y显得很活跃,在陌生的班级里跑前跑后,不停的跟别人说笑。不由得对他产生了厌恶的情绪。觉得那男生很跳,有一种欠扁的感觉。排座位的时候,我坐在第二排,他坐在后面。相安无事的过了半年,对我来说,他就是陌生的存在。因为是复读,我告诫自己:不要对身边的人和事投入感情,就漠然、公式化的相处好了,一年之后,总是要离开的。确实,在没有跟y熟识之前,我也是这么做的。跟每个人保持着不咸不淡的关系,谈不上开心,也算不得无趣,日子一天天按部就班的过。寒假结束,第二学期,换座位了,原本一个人坐在第一排的我有了新的同桌,我们叫那个女生为x吧。然后y被调到了我们的后面。y的英语
13、、语文很好,而对我来说,英语是弱项,所以本着取长补短的原则,当y被掉到我后面的时候,除了嫌弃的心理,还有就是想跟他学英语。我一直有写日记的习惯,记得那一天,我的日记本里是这样写的:王小蚊要好好加油,双语向y看齐,数学向m(y的同桌)看齐。那时,我跟y也仅仅是前后桌的关系,再无过多接触。并且,那时还很抗拒跟他接触,因为他总是不理不睬。我讨厌冷漠的男子,更讨厌那种热脸贴冷屁股的感觉。记得有一天下了课,有半小时吃晚饭,我是走读生,一般会选择自己带点吃的,而不是去挤食堂。他那天去便利店买了点零食,回来的特别早,我吃的是南通特产,一个姐姐带过来的。看他可怜兮兮的,便鬼使神差的送给他一份,但是他拒绝了,我
14、伸在半空中的手显得特别尴尬,然后硬生生的抽回来,把吃的送进自己的嘴里。然后另一个女生l出现了,送给他吃的,他笑眯眯的接受了,两个人好不亲密。那时啊,我就在想:“我去年买了个表。”以后都不想理他了。光阴似箭,日月如梭,我们就这样一直井水不犯河水的相处。直到有那么一天。 我在寒假的时候拒绝了w,就像之前说的那样,总是要离开的,不想对周围的人投入感情。而且,我当w也只是一般朋友。他喜欢我真的是意料意料之外的,所以我被吓着了。可能我躲避的态度把w弄难过了,他有一次想围堵我,说要和我谈谈,可是,我真不想把自己弄到那个场合中去,那天晚上,我跟正在收书包的y说:我们一起走到校门口吧,然后,到了校门口各回各家
15、各找各妈。那几天,基本上都是这样走的,一起走到校门口的那段路不长,但也足够我了解他是不是值得深交的人。神奇的,我们有很多观点近乎相同。我开始一点点走进他的世界。却慢慢的被他反噬。 有一次,我月考没有考好,走到校门口的一路上我都没有说话,到门口了,我说:你回家吧。然后一个人撒开蹄子往学校操场方向奔去。我知道,心情不好的时候,让身体疲惫是最好的方法。当我累到极致的时候,也没有心思去想心情好不好了。意外的,他声音传来:“你跑什么跑啊。”然后他追上来把我拽着。我说没事,只是有点心情不好。他说:“因为考试。”我很诧异他竟然能猜到我的想法,惊异的盯着他看。他自顾自的说:“其实我也觉得我没考好。但是,这有什
16、么的啊,以后再努力呗。”其实他说的道理我都懂,只是自尊心作祟,我想让自己变得强一点,再强一点。说到底,我只是在跟自己较劲罢了。那天晚上,我们一路走啊走,走了很久,谈了很多东西,虽然具体内容记不大清了,但是那种感觉会一直存在心底,从不曾忘记。 再后来,心情不好的时候,他会主动提建议:我们出去晃一圈。或者,我看他闷闷的时候,会不动声色的说:哎,陪我走走吧。我们一路谈人生谈理想谈趣事。现在想来,这是我人生二十一个年头来做的最浪漫的事情了。每天虽然要上很多很多课,要写很多作业,但是总有个人陪着你,那种感觉真的很棒,就像现在想来,还是会止不住的感到幸福。那时,怎么也不会累,不管走多远都觉得不用怕不用担心
17、迷路,只要跟着他就不会丢。果然,走路这种东西是要陪着喜欢的人的,不然很容易觉得疲惫。就像今天下午,跟一个同学在徐家汇溜达一下就觉得累了。这样就能解释为什么清明在扬州的时候活力四射,回到上海就立马蔫了。那时的我们关系好到可以吃一个碗里的饭菜,我是钝感的,当时我把这一切都归于哥们情义。不作他想。很多时候,我在日记本里写:“y之于我只是哥们,我不会爱上他的,他太危险了,太危险了。”我用这种方法告诫自己。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他开始喊我小蚊子,我则会喊他xx。有人叫他小八,有人叫他二爷,有人叫他二丫头,可是,这些都不属于我,只有xx是属于我的称呼。有一天,我跟他说到他不吃我给的东西这件事,他一脸萌呆的
18、看着我:“有么。没有吧。”我只能气结,然后温柔地看着他笑而不语,再给他一记眼刀。啊,忘了说y的相貌了。y长得不是很帅,也不是很高。他的眼睛小小的,还是单眼皮。但是笑起来时眼睛弯弯的,变成一条线,他有酒窝。他的笑容是我见过的最好看的笑容,让人有一种看到向日葵盛开的感觉。我总喜欢说:y我今天不开心,你笑一下我就开心了。别人都当我开玩笑,只有我知道我说的是真的,不管有多不高兴,只要看到他的笑容,再大的脾气也没了,只剩下满满的心安。以致于我常常在想:这真的是没天理,为什么一个男孩子会有这么好看的笑容。每次,我会刻意刺激他:哎呀呀,你看你眼睛好小啊。然后,y会拼命睁大眼睛,盯着我,一本正经的问:我眼睛真
19、的很小么。明明很大的好不好。看着他的眸子里盛满了星光,我瞬间缴械投降,心被融化了。他的黑色头发在阳光下跳跃着,整个人从内到外散发出一种轻松柔软的气场。那时候,我们规定是要天天穿校服的,学校的校服是白衬衫。我不知是不是每个女孩都有白衬衫情结,反正我有。他身材很好,看得见摸得着的腹肌给人一种他很阳光的错觉。他身上总是有一股淡淡的香气,那种香气带着一种微甜,让人闻起来很舒服。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能在人群中第一眼认出他,然后觉得其他人都成了背景。 我一直觉得我跟y是一个世界的人,即便到了现在,仍然有这种感觉。我们之间的默契是怎么样的呢。我常常觉得他一个眼神,一个动作我就知道他的心思。他很内敛,基本上属于
20、那种什么都不会说的男孩子。不管发生什么都自己一个人默默地扛着,问他发生了什么,不是若无其事的说我很好我没事,就是说跟你说了你也不懂。这样一个隐忍的男人,会莫名的让我心疼,我多想剖开他的心,看看里面到底装了多少我不知道的东西。一开始,我还会觉得委屈,为什么他要这么封闭自我,大家都是朋友,有什么不能说的呢。可后来,慢慢习惯了他的沉默,我知道我不能改变什么,唯一能做的就是默默地陪着他,在他需要的时候听他说,又或者,我多说一点,慢慢引出他的话。这样,也就够了。他说过,我比普通朋友要特殊一点,比特殊朋友更特殊一点。那天晚上,我听到这句话时候,笑得很开心很开心。我觉得能被一个人这样的肯定,有一种被需要的感
21、觉。也许这就是存在的意义。我们下了晚自习之后会一起去经常光顾的那家店吃麻辣烫,我喜欢抢他碗里的肉吃,他也只是笑笑。熟悉我的人知道,我说话的时候喜欢手舞足蹈,那天,吃完了宵夜,走在路上时有点得瑟,说话时指指点点,y突然咬了我的食指,我立马缩回手,却觉得有种被电到的感觉。幸好当时很黑,他没有看见我刷的一下红了的脸。现在想来,我也想不通他为什么会咬上去,我们就把这归结于y一下子抽风了吧。还有一次,我们在街道上走的时候,有一个醉酒大汉说:那么晚了,赶紧回家,小小年纪不要谈恋爱。我们当时一下子就笑喷了。那时在想,这算哪门子的恋爱。况且,我又不会喜欢他,他不具备我喜欢的男孩子的特点。我们只会是哥们儿。 我
22、一直觉得自己是最懂他的女生,可是,最近,d的话让我沉默了。d是我们一个共同的死党,我们仨是吃喝玩乐三人组,绝对的好麻吉。他说:“你永远只站在自己的角度上考虑问题,多为别人考虑一下会死啊。”是的,我沉默了,我开始想一个问题,我到底懂不懂他,到底有没有站在他的立场上为他着想过。我给y发了一条短信:我在想,我到底懂不懂你。他回我:“当然懂啊。”我说不上来看到这条回复的时候的心情,只觉得不管别人说什么,我是幸运的。能够认识他是我目前做过的最好的事情之一。 那段时间,全世界都以为我们在一起了,其实只有我和他知道,这不是事实。有好多人问我:你是不是喜欢y啊。我的回答统统都是:是呀,我像喜欢朋友一样喜欢他,
23、我们俩好的跟一家人似的。她们跟我说:你别跟他走的太近,他不是良人,他身边的桃花太多了。我说:我们俩真的只是朋友。其实这我都知道。而且那时我已经知道x是他的前女友,可是那又怎样。我一直跟自己说的是:y只是适合玩闹的朋友,不适合做情人。我能分得清这点利弊,我们走得近只是因为性相近,对他有过高的期待是注定要失望的。我不知道班主任从哪发现了什么,她找我谈话说:你最近跟y走的很近啊。我但笑不语。她说:y是我一直带的,他特别没心没肺,你不能跟他比,而且男孩子后劲足,你要知道现在什么对你是最重要的。我默默地听完了这番话,然后转身离开,挑了几个字存入脑海,然后该怎么样还是怎么样。 5.29是我的生日。我记得那
24、正好是个星期天,下午,y和d说:小蚊子,我们出去玩啊。然后就去了淮师的篮球场。是的,我喜欢篮球。因为y。我喜欢看y在篮球场奔跑跳跃的样子,那样的他会发光,有一种难以言说的魅力。很多时候,男孩子们在一旁打球,我只能在旁边坐着。我当然不会跳入篮球场扫他们的兴,而且我有自己的小世界。一边看他打球,一边发呆,倒也自得其乐。回头我们一起去了楚秀园,过了最让我难忘的一个生日。y送我一对挂件,是小猫和小鱼。我开玩笑的说:等我以后有了男朋友了,我就把小鱼送给他,等到分手了,再要回来。遇见y,我就变成傻乐傻乐的姑娘,很多小事会让我觉得特别有意思,其实我知道,只是因为是他,所以一切都变得鲜活起来。晚上我们去吃了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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