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请示报告制度(四).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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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医疗请示报告制度 凡出现下列情况,科主任必须及时向医院有关职能科室(总值班)或院领导请示报告: 一、突然同时接收大批伤员(如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等)、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时; 二、凡重大手术、重要器官切除、截肢、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和自制药品首次临床应用时; 增补、修改医院规章和技术操作常规时; 三、需要紧急手术面病员的家属和单位领导不在时; 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医疗差错、纠纷,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和贵重药品及成批药品变质时; 四、收治涉及法律、政治问题及有自杀迹象的病员时;收治副厅级以上干部及外宾时; 五、病员死亡需要进行尸体解
2、剖时; 六、科主任外出、休假、离开工作岗位; 七、医务人员院外会诊、手术; 八、院外人员来院参观、采访、讲学等; 九、本院职工外出进修、学习、参观、考察等; 十、凡因医院技术、设备条件限制,对不能诊治需转院的病人,必须先请示科主任或上一级医师,由科主任或上级医师提出,报医务科(总值班)或主管院长批准方可转院。 医务例会制度 内容。传达上级医政管理精神,研究、通报、布臵和协调医疗及护理工作。 参加人员。由分管医疗业务的副院长主持,医务科召集相关职能科室及各临床、医技科室的负责人参加。 时间。原则上每月第二周周三下午召开。 处方权管理制度 处方权给予对象: 一、具备下列条件者,可给予相应的处方权:
3、 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本院在职职工(不含外借人员)。 1、新分配来我院工作的大学本科学历以上毕业生,在临床和部分功能辅助科室从事医师工作试用满一年,已通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者。 2、有一定临床经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进修医生,在本院工作3个月以上,经所在进修科室考核同意,可给予进修期间处方权。 3、受聘主治医师以上职务者,视工作需要给予毒麻药品处方权。 4、以上条件外的特殊情况,办理处方权由科室主任提出,医务科审核并报主管院长同意。 二、处方权类别 1、从事临床工作者,给予临床用药处方权。 2、从事医技工作者,给予有关检查诊断用药处方权。 3、从事麻醉工作者,给予本科室用药处方权。 三、处方
4、权的办理程序 1、医师处方权,由本人提出申请,经考核合格后填写“医师处方权签名表”一式两份,所在业务科室主任签署意见,报医务科批准。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院长批准。签名表一份留医务科备案,一份送药剂科。 2、毒麻药品处方权的办理程序同上。 3、医务科和药剂科负责处方权的复核与注销。 患者知情同意制度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我院实行患者知情同意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一、患者入院或急诊留观时,在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的情况下,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 二、患方应指定一名代表(可以是患者本人)与医方沟通病情,接受事前告知。 三、对行动不便或神志异常的住院或留观患者,
5、科室应明确告知患方,我院医护人员不能作为其生活监护人,其生活监护人应由患方指定。 四、以下特殊检查、治疗,应就其必要性、操作方法、副作用及医疗风险对患者或其家属作事前告知:手术(含门诊手术)、麻醉、输血、化疗、心梗溶栓治疗、呼吸机治疗、血液透析、异体材料植入、各种穿刺术、深静脉插管、留臵针、胰岛素注射、气管切开、体外碎石以及胃镜、肠镜、ct增强扫描检查等。 五、住院或急诊留观患者使用贵重药品或价格较贵的检查治疗,以及医保患者使用三大目录中乙类或自费检查治疗项目时,应作事前告知。 六、患者病重、病危时,应对其家属进行告知,告知内容包括病情、预后及抢救治疗方案等。 七、以上告知内容,医患双方均应签
6、署知情同意书,手术、麻醉、输血、ct增强扫描使用碘造影剂采用专用知情同意书,其他项目采用医院统一印制的通用知情同意书。 首诊医师负责制度 一、首诊负责是指第一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对所接诊的病人特别是对急、危、重病人的检查、诊断、治疗、转科和转院等工作负责到底。 二、首诊医师除按要求进行病史、身体检查、化验的详细记录外,对诊断已明确的病员应积极治疗或收住院治疗;对诊断尚未明确的病员应边对症治疗,边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或邀请有关科室会诊,诊断明确后即转有关科室治疗。 三、诊断明确须住院治疗的急、危、重病员,必须及时收入院,如因本院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者,按转院制度执行。 四、如遇危重病员需抢救时,首
7、诊医师首先抢救并及时通知上级医师、科主任(急诊科主任)主持抢救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和拒绝抢救。 五、对已接诊的病员,需要会诊及转诊的,首诊医师应写好病历,体格检查后再转到有关科室会诊及治疗,不得只开验单不作处理。 医疗缺陷登记报告处理制度 一、各科室均应建立医疗缺陷登记簿,对所发生的医疗缺陷应及时讨论,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二、发生医疗缺陷后应立即组织补救,并报告医务科、护理部和分管领导,同时做好善后工作。 三、对发生的医疗缺陷应由医院组织的鉴定小组、鉴定委员会鉴定,分析原因,明确责任,严肃处理。 四、医务科、护理部应建立相应的医疗缺陷档案。对严重差错、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应及时向上级卫生行
8、政部门报告。 死亡病例报告制度 一、各科室凡有死亡病例,必须在24小时内填写死亡报告表一式四份,其中一份送医务科备案,一份交殡仪馆,另两份交家属。 二、凡涉及医疗纠纷案件及涉外死亡病例,科主任应向医务科、保卫科、主管院长汇报。 三、外籍人士、重要功臣、知名人士或重要领导等死亡,应及时报告医务科和院领导。 医疗纠纷处理制度 一、各级医务人员必须加强劳动纪律,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各种医疗制度,增强责任心,改善服务态度,认真做好本职工作,防范于未然,尽可能避免差错事故和纠纷的发生。 二、医疗纠纷发生后,科主任或经科主任指定的上级医师要尽可能向患者或家属做好解释工作,并立即报告医务科及院领导,不得隐瞒不
9、报或拖延上报。其他人未经允许不得向患者或家属发表有关患者病情的谈话。 三、医疗纠纷的处理由医务科负责。医务科对纠纷作充分的调查后,提出初步处理意见,上报医院领导。重大医疗纠纷,医院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讨论。 四、当事科室负责人或相关人员必须参与医疗纠纷的处理及答辩过程,并积极配合医务科,做好调查工作及资料的收集。 五、一般性医疗纠纷尚未造成医院经济损失者,当事科室主任应根据医院处理意见,及时做好对当事者的教育,组织科室人员分析原因,吸取教训,采取措施,加强管理。 六、因重大医疗纠纷造成医院声誉及经济损失者,除对当事者、当事科室主任追究责任外,当事科室和当事人还必须承担经济损失的20-50%。具体
10、由医务科提出对当事科室和当事人及有关责任人员的初步处理意见,交医院办公会讨论,医院领导根据纠纷的性质做出最后的处罚决定。 病案借阅制度 为加强病案管理,适应临床和科研工作的需要,现对我院病案的借阅作如下规定: 一、本院医、护、管理人员方可借阅病案,借阅时需办理登记手续,其他人员概不外借。跨科借阅、大宗借阅(10份以上)需经医务科同意。 二、病案借出使用一般不超过一个月,到期应按时归还,如确需延长使用时间,必须办理续借手续。 三、借阅者对借出病案应妥善保管和爱护,不得涂改、转借、拆散、撤取和丢失。 四、病案室对归还的病历要进行检查,发现丢失、缺页、污损、涂改,要及时指出、追回、纠正,必要时向医务
11、科报告。 五、病人如要求复印病案资料,应由经管医生或护士到病案室办理借出手续,并将复印过的资料名称在病案室进行逐项登记,必要时逐页加盖证明印记。 六、病历复印范围包括门诊病历、住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客观病历资料,病程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记录等主观病历资料不予复印。 七、院外借阅、复印病案资料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违反本规定,视情节轻重,按本院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病案管理制度 一、病案室负责全院住院病历的回收、整理、装订、归档和保管工作。 二、病历归档前,须经科室质控人员签字。 三
12、、病案室负责出院病历的登记,做好姓名索引卡、疾病索引卡以及疾病分类icd-10编码的编目工作。 四、病案室负责再入院病历的借阅和为医院医疗、教学、科研提供有关病案资料。 五、病案室工作人员每月应清理催收一次,各种借用病历应坚持借阅制度。 六、病案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病历保管工作,保持病历的清洁、整齐、干燥、通风,做好防火、防潮、防霉、防蛀工作。 七、对封存病历,需专人负责保存。封存病历需经医务科长签字方可索取与借出,借出时间不得超过两周。超过两时,专管人员负责向借出人追回病历。 三级医师查房规范 为了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促进临床医生提高医疗技术水平,现制定三级医师查房规范,请各临床科室认真执行。
13、一、住院医师查房 1、住院医师每天带领本组实习、进修医师例行查房两次(上、下午各一次,下夜班者可请本组其他医生代查),节假日每组均要有一名医师查房;危、重患者病情变化应随时查房、床头交班;值班医师于晚上21:30带领实习、进修医师到病房巡视病人一次。 2、对新入院病人应尽快进行全面体格检查和有针对性的辅助检查,随即做好首次病程记录,并于24小时内完成住院记录。 3、查房时重点巡视危重、疑难、诊断未明、新入院及手术前后的病员,同时巡视一般病员治疗后的病情变化,结合对临床各项辅助检查结果的分析,提出进一步检查、治疗意见。 4、检查医嘱的执行情况,根据病情调整医嘱,并及时书写病程记录、检查病历质量。
14、 5、及时向主治医师或科主任(主任医师)汇报新入院病人及危重病人的情况,遇有疑难病例或病情突然变化者,应随时报告。 6、及时记录上级医师查房意见,严格执行上级医师医嘱。 7、查房位臵如图: 床头 住院医师 床尾 二、主治医师查房 1、每日查房一次,可根据本组患者病情有计划选取病例;对危重病人应每日查房一次或数次,一般病人每星期至少查房两次,新入院病人首次查房不能超过入院后24小时(节假日可由住院总医师或二值代查)。 2、系统掌握本组患者的病情和诊疗情况,并了解病区危重患者的情况。 3、对危重、新入院、诊断未明、治疗效果不佳及手术前后患者要进行重点查房,必要时组织讨论,提出治疗方案。 4、及时向
15、科主任(主任医师)汇报危重患者的情况;对疑难病例请主任医师查房,提出初步诊疗意见及要解决的问题,听取并执行主任医师查房意见。 5、对新入院患者,在听取住院医师汇报后再简要询问病史并详细检查患者,然后对住院医师的病史采集、体查所见和诊疗计划等提出补充、修改意见。三日内作出是否确诊的意见。 6、检查一般患者时,应根据病情对住院医师的诊疗计划提出补充、修改意见,并对医嘱、病案进行检查和阅改。 7、查房位臵如图: 床头 主治医师 住院医师 床尾 实习进修医师 进修实习医师 三、主任医师查房(含科主任、副主任医师,下同) 1、主任医师每周至少查房一次,检查本科(组)所有患者情况,重点检查危重、疑难、新入
16、院、手术前后患者的情况,新入院患者48小时内查房,危重患者随时查房。 2、查房时主要解决疑难病例,审查新入院、危重病员的诊断、治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 3、查房时应有主治医师、住院医师、主管护士和有关人员参加,科主任查房时,护士长和所有医生均应参加。 4、查房前主管住院医师应准备好病历、各种检查报告、影像学资料和相关检查器材。 5、查房位臵如图: 床头主任医师主治医师 住院医师 实习进修医师 床尾 (护士长及其他人员) 6、查房程序及要求 由主管住院医师汇报病情(要求不看病历),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等一般情况,及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及其它重要病史、体格检查及辅助检查阳性结果、诊断
17、治疗情况,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要求突出中医特色)。 主治医师进行补充检查,并对病情和诊疗方案提出意见。 主任医师根据情况作必要的检查后,对患者的病情进行综合分析并作出指示,包括疾病特点、辨证分析、诊断依据、诊断和鉴别诊断、治疗原则、进一步检查计划、预后判定等,并引证中外文献、介绍与患者病情有关的国内外新进展等。 向下级医师提问,扼要回答下级医师提出的问题。检查医嘱和病历质量,提出修改意见。对病情稳定的新初入院患者可作一般巡查。 7、病区要有专人用专门记录薄对主任医师查房内容进行记录,主管住院医师对主任查房的指示要及时执行并在病历上进行记录,主任审查后签名。 8、主任外出时,可指定其他医师代查房
18、并在查房记录上签名,不得作虚假记录。 病房管理制度 一、病房实行护士长负责制,在科主任和主治医师的协助下对病房进行管理。 二、护士长全面负责管理病房的财产、设备,并分别指派专人管理,建立账目,定期点数。如有遗失,应查明原因并按规定处理。管理人员调动时,要办好交接班手续。 三、病员所需被服、用具按基数发给,出院时清点交回。 四、统一病房陈设,室内物品和床位应摆整齐,固定位臵,未经护士长同意,不得任意搬动。 五、保持病房卫生清洁,每天打扫二次,每周大清扫一次。并注意通风,禁止在病房吸烟。 六、医务人员必须穿工作服,着装整洁,给病员进行治疗、处臵时应戴口罩及工作帽。 七、各科必须建立“医生值班交接班
19、”、“医疗差错事故”、“实习进修医生”等项登记本,认真做好记录工作,以备定期检查。 八、病房内不得接待非住院病员,不会客,医生查房、护士处臵时一般不接私人电话。病员不得离开病房。 九、病员应遵守作息时间,早晨6时前、晚上9时后及午睡时应保持病房安静,晚上熄灯后改开地灯。 十、医务人员应重视病员的思想工作。护士长和经治医生应经常听取病员的意见和要求,病区每月由护士长召开病员座谈会一次,征求病员意见,宣传卫生常识、住院守则,表扬好人好事。各病区建立意见箱,广泛征求病员意见,接受病员的监督,使其协助做好病房的管理工作。 门诊病案、处方、检查申请单书写规范 一、门诊病案 1、门急诊病案“初诊记录”书写
20、有关要求 (1)病员第一次就诊或更换新病历后第一次就诊,按门诊病历首页规定的格式和项目书写,不得撕掉或不写病历首页。急诊就诊时间记录到分。不同病种首次就诊,必须有“初步诊断”或“诊断”病名。 (2)主诉。患者就诊的主要症状、体征及持续时间。要求重点突出,高度概括,简明扼要,不能用诊断代替主诉。 (3)病史。记录主症发生的时间、病情的发展变化、诊治经过及重要的既往病史、个人史和过敏史等,急诊患者还应记录重要用药名称及详细用法。 (4)体格检查。记录生命体征、中西医检查阳性体征和有临别意义的阴性体征,特别要注意舌象、脉象。记录内容可以简化,但不能空白。依据所记录的望闻切诊阳性所见或主要体征,结合病
21、史可以确立诊断者,可以不再记录其它检查内容,但应记录与诊断相关的“未发现xx异常体征”等,如上呼吸道感染病员“心肺听诊未发现异常”。 急诊体格检查书写要求同住院病历。 (5)实验室检查。记录就诊时已获得的有关检查结病员无望闻切诊阳性所见或异常体征时,应在检查项目中记录已有或能立刻取得的与诊断有关的实验室等检查结果;如不能立刻取得结果,则应在检查项目中记录已申请检查的项目名称。 (6)诊断。应同时书写中医诊断与西医诊断,中医诊断包括疾病诊断与证候诊断。某些情况下,西医诊断还不能确立时,应在疑似病名后打“。”。术科某些病种无证可辨者,可以不写证型。 (7)处理。包括中医论治、西医治疗、进一步的检查
22、项目以及饮食起居宜忌、随诊要求、注意事项等。其中中医论治应记录治法、方药、用法等;西医治疗记录具体用药、剂量、用法等。 急诊初诊记录除上述内容处,还应记录有关急诊检查项目及结果;西医治疗的有关诊疗措施;急诊抢救的措施、实施时间;护理原则以及向家属交待病情后家属的书面意见。 2、门诊复诊记录 应记录以下内容: (1)前次诊疗后的病情变化、简要的辨证分析、补充诊断、更正诊断。 (2)各种诊疗措施的改变及其原因。 (3)同一医师守方三次后需要重新誊写处方。 (4)三次没有确诊或疗效不佳者必须有上级医师的会诊意见。上级医师的诊疗意见应详细记录,并经上级医师签字负责。 3、急诊病程记录 凡对在急诊观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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