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学院思政专项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暂行)(一).doc
《南宁学院思政专项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暂行)(一).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南宁学院思政专项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暂行)(一).doc(7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南宁学院思政专项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暂行) 重庆市体育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重庆市体育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体育科研项目管理,提高科研水平,促使体育科技与各项体育工作紧密结合,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重庆市体育科研以贯彻科技兴体为指导思想,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科技力量,紧密结合体育运动实践,鼓励科技创新,全面推进体育科技进步。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体育局组织实施的体育科研项目研究(以下简称项目)。 第四条 市体育局全面负责项目的规划和管理工作,市体育局科教处负责具体实施。即负责制定项目计划,组织审议及批准项目立项,审批项目经费预算计划,监督检查项目执行和经费使
2、用情况,组织项目验收,成果鉴定以及成果管理等。 项目承担单位负责项目研究的具体管理工作,包括按要求编写项目申报书和计划任务书,提交项目验收全部文件材料,监督检查项目执行情况,为项目的实施提供必要的条件,对项目目标的实现、任务的完成、关键技术的突破及涉密项目的科技保密等,承担组织实施的责任。 项目负责人按照计划任务书内容,在项目承担单位的管理下主持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1请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合作单位间协议(或合同)书应含研究任务、协作内容、工作条件、经费分配、经费拨付方式、成果权属等相关责任内容。 第八条 申请人按下列要求申报局管项目: (一)认真如实填写重庆市体育局科研项目申报书,并将申报书
3、一式四份打印上报。 (二)项目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对申报表的主要内容、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能否胜任该项目研究进行认真审核,由单位主要领导人签署明确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申报单位或个人必须根据每年度颁布的体育科研项目指南,于每年度3月1日前将项目申报书(一式四份)、以及电子版报市体育局。填写不符合要求、申报手续不全及逾期申报的项目概不受理。 第三章评审与立项 第九条 市体育局负责对招标的符合条件的项目组织专家组(3-5人)进行评审。评议推荐的优选或备选项目均须填写评分表和综合意见表,对落选项目也要给出综合评审意见。评审方式为会议评审、通讯评审或答辩式评审等。 第十条 项目目评审的主要原则是:
4、(一)项目申报须符合项目指南的范围及要求。 (二)项目内容充实,论证充分,预计解决的问题或创新 -3或部分项目经费、取消其三年内申报局管项目资格的处理。 第十五条 因特殊情况需变更或中止研究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写出书面请示,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报市体育局批准后方可变更或终止。相关管理部门,应对已做工作、经费使用、已购仪器设备、阶段性成果、知识产权等情况做出书面报告,报市体育局备案。项目结余经费由市体育局统一安排。 第五章经费管理 第十六条 预算管理。 (一)局管项目实行资助经费项目、部分资助经费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三种。资助经费项目和部分资助经费项目由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责任人按照实际需要,实事求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南宁 学院 专项 科研项目 管理办法 暂行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