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 学院艺术团章程.doc
《大学 学院艺术团章程.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大学 学院艺术团章程.doc(21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大学 学院艺术团章程 第一篇:大学学院艺术团章程*大学*学院学生会艺术团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名称 *大学*学院学生会艺术团 第二条组织性质 *大学*学院学生会艺术团是在院团委领导下,隶属于院团委学生会的文艺社团组织。 第三条目标与宗旨 通过对艺术的学习与实践活动,繁荣*学院学生校园艺术文化生活,反映*学院学生意气风发、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丰富大学生课余文化生活,陶冶艺术情操,提高本学院学生的艺术鉴赏能力与欣赏水平。 第四条基本任务 学生会艺术团坚持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大胆创新的工作理念,严格组织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扎实稳定的完成下列任务: 1吸纳、培养我学院优秀艺术特长人才,提高
2、团员的业务水平,为学院及学校的各类活动及大型文艺晚会提供精彩优秀的节目。 2组织策划各类演出及其他文艺活动。 3定期组织团员进行文艺训练。 4完成学院交给的活动任务及配合学生会其他部室进行各项活动。 第二章机构设置 第五条人员设置 *学院学生会艺术团设团长一名,副团长一名,干事6名,艺术团队人员41名。 第六条队伍设置 艺术团队分以下队伍: 1声乐队设队长一名,队伍主要负责各类声乐的排练彩排及演出;2器乐队设队长一名; 3朗诵队设队长一名; 4话剧社设社长一名,主要负责话剧音乐剧的排练彩排及演出;5曲艺队设队长一名,主要负责相声小品等节目的排练彩排及演出。 第七条管理人员职责 (1)团长: 1
3、负责整个艺术团的整体工作及艺术团的发展构想,制定艺术团学期工作和活 动计划,以及学年工作总结。 2领导艺术团开展工作。 3联系专业人员为艺术团队队员进行培训。 4制定排练计划,演出计划,并且监督执行。 5指导各队伍加强训练场地管理及对活动器材进行保管维护。 6参与决定团内干部的任免。 7及时与院团委领导老师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沟通工作思路,并完成上级交办 的各项任务。 (2)副团长 1协助团长围绕艺术团总体工作,领导各表演队伍开展工作,做好团员的思想工作、协调工作,加强团队的凝聚力。 2参与制定艺术团学期工作计划和活动计划及总结。 3会同团长决定艺术团管理人员的任免,主持艺术团关于队伍建设方面的
4、工作。 (3)各队长 1协调本队伍各项训练彩排及演出活动,负责本队的演出统筹工作。 2定期向团长汇报近期工作开展情况,任务完成情况。 第三章艺术团管理制度 第八条档案管理制度 艺术团统一建立艺术团档案,记录艺术团干事,艺术团队团员档案,记载训练演出比赛及奖惩情况,整理各次活动照片。 第九条艺术团排练制度 艺术团排练及活动采取日常训练和紧急短期训练相结合的方式,艺术团各队伍定期活动,学习基本理论,训练基本功以及节目排练,如有紧急演出任务,会及时通知各队员,进行紧急训练。 第十条例会制度 艺术团各小组每周召开队内会议,交流学习,汇报近期成果,并收取团员对艺术团建设的建议。 艺术团每两个星期召开团内
5、干部会议,团长副团长及各队伍队长副队长交流回报近期工作完成情况,讨论下一阶段工作计划。 艺术团每个月召开全体团员大会,对工作任务、排练计划进行布置,对重要决议进行全体表决,对近期工作表现优异者进行通报表扬。 第十一条考勤制度 1艺术团建立考勤表,由各小组组长安排人员记录每次演出训练的考勤和活动情况。 2艺术团各队考勤表按时汇总登记。 3因由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活动者,须事先向队长及团长请假,病假必须有医院或医务室开具的证明。 4彩排、演出等重要活动不允许请假及无故缺席。 5艺术团干事会不定期对各队伍考勤表进行查证。 第十二条奖评制度 本团对团员建立档案,对活动参加情况和其他情况的表现予以记载,每学
6、年末评出优秀团,给予奖励,并将其表现送报院团委。 优秀团员的评选要求。积极参加艺术团的歌词训练彩排及演出,在工作中踏实认真。团员本着“学习第一”的原则,学好专业课的同时,提高个人艺术修养,优秀团员的评定将参考其专业课成绩。 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 过。 第十五条第四章附则本章程自2021年*月*日起生效。本章程的修改必须经过院团委学生会主席团及艺术团主要干部会议讨论通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学院学生会艺术团所有。 第二篇:泉州经贸学院艺术团合唱队章程泉州经贸学院艺术团合唱队章程 一、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广大同学的文化艺术修养,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活跃校园气氛,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根据合唱队活动实际
7、情况,制定本章程。 二、学院合唱队是学生自愿加入的组织,在院团委领导下独立开展活动。 三、合唱队必须遵守和维护学院的规章制度,围绕学院中心,有序地开泉州经贸学院团委展训练和演出。 四、合唱队的指导教师、队长、副队长及有关负责人由院团委与有关单位协商提名任命,实行集体领导。 五、合唱队队员有参加合唱培训的权利,也有义务代表学院参加各种形式的演出。若因特殊情况,不能再继续参加合唱队活动,应由本人写出退队申请,经合唱队领导研究决定后,方可退队。 六、合唱队要根据制订的训练计划坚持经常性训练。合唱队成员要遵守合唱队的纪律,认真学习视唱、视谱和参加排练,听从指导教师和合唱队负责人的指挥,按照规定的时间参
8、加训练,不迟到、不早退,有事必须向合唱队指导教师、队长请假。 七、合唱队训练所用有关设备、视唱教材及其它有关经费原则上由院团委解决。 八、本章程解释权及未尽事宜由院团委负责。 泉州经贸学院团委 2021年6月 第三篇:艺术团章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宜春职业技术学院艺术团是一个集美育教育、素质培养和艺术实践为一体的综合性活动组织;是代表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艺术整体水平的文艺团体。 第二条:艺术团宗旨: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以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文艺节目反映职院校园生活,培养广大学生的文艺兴趣,加强学生的文艺素质修养,提高广大学生的综合技能,繁荣校园文化。 第三条:艺术团任务:深入学生生活,以文艺形
9、式宣传党和学院的思想方针政策,弘扬民族的艺术文化传统。定期进行艺术训练和汇报演出,加强与校内校外的文化艺术交流,代表学院参加文艺演出及比赛。 第二章机构组成及职责 第四条。宜春职业技术学院艺术团是宜春职业技术学院直属的独立团体组织。 第五条:大学生艺术团组织机构依照实际情况设置: (一)艺术团团长、副团长; (二)综合管理科科长、宣传科科长。 第六条:大学生艺术团组织机构职能 (一)艺术团团长、副团长。是艺术团的决策和执行机构,制定艺术团的各项方针、政策;听取下属的工作意见和要求,商讨解决办法;协调各部和下属的工作;任命和提拔团内管理层干部。 (三)组织部。管理团的内务工作,招纳并审核组织成员
10、;在活动中负责向上级汇报相关计划和总结;安排活动的细节;协调团长及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四)策划部。策划一系列富有创意的文艺演出及活动,成员要求有较先进且细腻的逻辑思维,能够策划出一系列具有创新意识的活动;负责校外的赞助、宣传策划及文艺演出的联络工作;负责在校内演出的宣传工作,张贴有关艺术团近阶段工作要点的海报,提高艺术团的知名度。 (五)演艺部。负责参加演出人员的选拔安排,及节目的排练工作;招纳部分固定演员,保障每个活动都能顺利进行。 演艺部下设礼仪队、器乐队、声乐队、舞蹈队、曲艺队、武术队。各队设队长1 名,协助演艺部搞好各队的各项管理工作。 (六)培训部: 为我校广大艺术爱好者提供一个学
11、习、提高、实践的平台,负责定期培训自愿参加我培训部的艺术爱好者。 艺术团培训部下设合唱指挥、声乐、吉他、架子鼓、礼仪、主持人、交谊舞、舞蹈、古筝等培训班。各班严格按照所制定的课程表定时定点上课.每班设班主任1名,班主任负责培训班的各项管理,定期向上级汇报培训情况。并在每期培训班结束后做好学员的档案归档工作. 第三章成员 第八条。凡重庆文理学院在校学生,承认本艺术团章程,具备一定特长或艺术爱好者,均可报名参加艺术团培训班。培训班学员经考核合格后,给予颁发“大学生艺术团培训班结业证书”. 第九条:经过艺术团培训班公开考试,成绩优异者将成为艺术团预备成员,预备成员经过一个月的考察期,合格后成为艺术团
12、的正式成员。 第十条。正式成员须认真填写“大学生艺术团成员档案表”,经审核登记留档备案。 第十一条:艺术团成员的权利及义务: (一)本团成员对艺术团工作有讨论、提出意见、建议的权利。 (二)本团成员在艺术团内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本团成员有申请随团参加活动的权利。 (四)本团成员有遵守本团章程、执行团、队的决议,服从团、队领导的义务。 (五)本团成员有参与艺术团训练和学习的权利及义务。 (六)鼓励各队个人或集体创作、创新,提高自己乃至本队的艺术水平。 第四章纪律要求 第十二条。艺术团成员要积极参加团内组织的各项活动,团内任务下达后,无特殊原因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辞。如有特殊情况应提前半天向队
13、长说明事由,递交请假条,各队队长汇总报至秘书组。 第十三条。艺术团各部制定考勤表,每次例会、训练、彩排、演出应严格考勤和记录活动情况,考勤表每月报组织部整理、登记后交团长审批。一学期无故缺席 累计三次或迟到、早退达本学期总次数13的成员作自动退团处理。 第十四条。艺术团成员参加校内外演出时要树立正确地集体观、纪律观、道德观。严禁艺术团成员私自参加演出并收取费用。演出活动要服从团、队领导安排有秩序、有纪律地进行,展现宜春职业技术学院积极向上的风貌。 第十五条。艺术团的乐器、服装、道具等设备由专人负责管理、统一登记,并定期检查,妥善保管。制作、购买服装、道具等设备需提交书面申请,报团审批,统一购买
14、。 第十六条。艺术团成员应爱护艺术团的乐器、服装、道具等,使用完毕应及时整理、清洁,并于三天内归还至相应的负责人。严禁擅自使用与外借,由于个人原因造成损坏或丢失的,要根据情况予以赔偿。 第十七条。训练场地由艺术团统一安排,各队排练时间提前上报,以便场地安排。使用场地时要爱护公物,注意卫生,维护场地秩序。 第十八条。凡由艺术团统一创作、编排的节目未经艺术团负责人的同意,任何成员不得私自外出表演,也不得教授非艺术团成员供其表演使用。 第十九条:凡培训部培训班的学员,应严格遵守培训部规章制度,每期培训缺席累计3次;迟到早退病假事假累计超过本期总培训课时13的学员,不予颁发结业证书.第五章奖惩 第十九
15、条: 为鼓励我校大学生积极参加艺术活动,表扬团内积极分子,艺术团每学年将进行一才评优活动,对刻苦训练、表现突出的队及个人,报团委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条。对违反管理、违反纪律者,经多次批评教育仍不改正,或做出有损集体名誉及利益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及开除团籍等处分。 第六章经费管理 第二十一条。参加艺术团培训班的同学交纳一定的培训费用用于聘请专业指导老师进行指导。所收费用统一由组织部管理。 第二十二条。成为艺术团正式成员后按照校团委有关规定交取会员会费。 第二十三条:本艺术团经费必须用于艺术团的发展以及购买艺术团所需物品(如:乐器、服装、道具等),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大学 学院艺术团章程 学院 艺术团 章程
限制150内